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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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B23525-2021
目次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座板式单人吊具下降
前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局起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江苏申锯建筑机械、上海新民劳防用品、天津南华劳保皮件、乐清市华东安全防护器材厂、昆明市高层建筑清洗公司、北京市金誉喜劳保用品、泰洲市明辉高空安全设备、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宁、赵留根、高哲宇、肖义庆、宋国建、吴杰、喻惠业。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座板式单人吊具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安全规程及悬吊作业安全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对建筑物清洗、粉饰、养护悬吊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处安装和吊运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安全帽
GB 3608-2021高处作业分级
GB 6095安全带
GB/T 6096-2021安全带测试方法
GB1486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座板式单人吊具personalboard-typeslingequipment
个体使用的具有防坠功能沿建筑物立面自上而下移动的无动力载人用具。
注:
由挂点装置、悬吊下降系统和坠落保护系统组成。
3.2
挂点装置anchordevice
固定工作绳和柔性导轨的装置。
注:
有屋面固定架、固定(屋面、地面)栓固点、锚固点、配重物、配重水袋等形式。
3.3
悬吊下降系统suspenddeclinesystem
可通过手控下降器沿工作绳将座板下移或固定在任意高度进行作业的工作系统。
注:
由工作绳、下降器、连接器、座板装置组成。
工作绳suspendrope
固定在挂点装置上,沿作业面敷设、下降器安装其上,工作时承担人体及携带物重量的长绳。
下降器descender
安装在工作绳上、以工作载重量为动力、通过手控下降的装置。
注:
有棒式、多板式、八字环式等多种形式。
见附录A。
连接器connector
将系统内零部件连接在一起、具有常闭活门的环类零件。
亦称为“安全钩”。
座板装置boarddevice
承载作业人员的装置。
注:
由吊带、衬带拦腰带和座板组成。
3
吊带suspendbelt
将座板悬吊在下降器上的带。
衬带liningbelt
为防止磨损衬在吊带与座板底面之间的带,
。
拦腰带protecrbeli
为防止作业人员从坐板滑脱,在两吊带之间安装的横带,
3.4
坠落保护系统fallprotectionsystem
发生坠落时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系统。
注:
由柔性导轨、自锁器、安全短绳、安全带组成。
柔性导轨anchorline
固定在挂点装置上,沿作业面敷设、带自锁器的长绳,发生坠落时承担人体冲击力的长绳,亦称“生命绳’
。
自锁器guidedtypefallarrester
可重复使用,具有导向和自锁功能的器具。
沿柔性导轨,随作业人员位置的改变而调节移动,发生坠落时,能立即自动锁定在柔性导轨上
坠落悬挂安全带fallarrestsystem
当高处作业或登高人员发生坠落时,将作业人悬挂在空中的安全带。
安全短绳lanyard
连接自锁器与坠落悬挂安全带的绳,有吸收冲击能量的作用。
3.5
工作载重量workingweight
工作绳或柔性导轨上承担的人体及携带物的质量。
不包括工作绳或柔性导轨本身的质量。
3.6
总载重量totalweight
挂点装置上承担的人体、携带物、工作绳和柔性导轨的总质量。
4 设计原则
4.1挂点装置
座板式单人吊具的总载重量不大于165kg。
挂点装置静负荷承载能力至少为全部负载的2倍。
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件的静负荷承载能力大于总载重量的2倍时,允许将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作为挂点装置的固定栓固点。
在栓固前应按建筑资料核实静负荷承载能力,无建筑资料的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有5年以上高空作业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检查通过后签字确认。
利用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作为挂点装置时,固定栓固点应为封闭型结构,防止工作绳、柔性导轨从栓固点脱出。
严禁利用屋面砖混砌筑结构件、烟囱、通气孔、避雷线等结构作为挂点装置。
无女儿墙的屋面不准采用配重物型式作为挂点装置。
每个挂点装置只供一人使用。
工作绳与柔性导轨不准使用同一挂点装置。
4.2悬吊下降系统
悬吊下降系统工作总载重量应不大于100kg。
当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悬挂时,悬吊下降系统的所有部件应保证与作业人员分离。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必须同时配套使用。
4.3坠落保护系统
每个作业人员应单独配置坠落保护系统。
自锁器在发生坠落锁止后,应借助人工明确动作才能打开。
1 技术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1 座板材料表面应具有防滑功能,无裂痕、糟朽。
并应进行防水处理。
1.1.2 金属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麻点及能够损伤绳索的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
1.1.3 屋面固定架的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所有焊缝外观应连续、平整,无气孔、夹渣等缺陷。
1.2 结构要求
1.2.1 座板上应有挂清洗工具的装置。
1.2.2 吊带应为一根整带。
1.2.3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不允许有接头。
5.2.4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不应使用丙纶纤维材料制作。
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应采用插接或压接的环梗。
插接时每股绳应插接4道花,尾端整理成锥形
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的环眼内应装有塑料或金属支架
下降器、金属圆环、半圆环不应焊接金属边缘应加工R4以上的光滑弧形。
工作绳、柔性导轨的制造商应在其产品上标明有效试用期及使用条件。
工作绳、柔性导轨的使用者应产品上标明的有效试用期及使用条件使用。
超过使用期应报废。
工作绳、柔性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废。
—-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损:
—-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三分之一;
—-内部绳股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颗粒
—-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表面过多点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
—-编织绳的外皮磨破;
1.3 尺寸要求
1.3.1 座板要求:
—— 长度 600 mm;±20mm
—— 宽度 170 mm;±10mm
—— 厚度 介15mm~20mm
—— 开孔间距 450 mm;±20mm
—— 开孔长度 90 mm;±5mm
—— 开孔宽度 25 mm。
±3mm
1.3.2 吊带要求:
—— 整体长度1600 mm;±50mm
—— 宽度50mm。
±2mm
衬带要求:
—— 长度600mm;±20mm
—— 宽度80mm。
±3mm
安全短绳长度为600mm0-10mm
1.4 整体静态力学性能
1.4.1 悬吊下降系统按本标准6.4条款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 工作绳不应断裂;
—— 吊带不应撕裂、开线;
—— 金属件不应碎裂,变形;
—— 连接器不应自动开启;
—— 下降器在手控操作时应能顺利下滑;
—— 下降器在非手控时,应有处于悬停状态的控制方法。
1.4.2 坠落保护系统按6.4.2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 整体静拉力不低于15kN;
—— 坠落悬挂安全带不应出现撕裂、开线、模拟人滑脱、不得有任何部件压迫人的喉部或外生殖器。
腋下或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 金属件不应碎裂,变形;
连接器不应自动开启。
1.1 整体动态力学性能
坠落保护系统按6.5.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 冲击作用力峰值不应大于6kN;
—— 坠落悬挂安全带不应出现撕裂、开线,不得有任何部件压迫人的喉部或外生殖器,人的腋下或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 金属件不应碎裂,变形;
—— 连接器不应自动开启;
—— 坠落停止,安全短绳与安全带连接点应保持在后背或后腰,不应滑到腋下或腰两侧;
—— 自锁器在柔性导轨上的运动锁止距离不大于0.5 m。
1.2 零部件静态力学性能
零部件测试负荷见表1。
按、6.6.2、6.6.3规定的方法测试,零部件在表内的测试负荷下保持3min,应不发生破坏。
表一、零部件测试负荷表
零部件名称
测试负荷(kN)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
22
下降器、自锁器、连接器、圆环(半圆环)、吊带
15
衬带
8
滑板按6.6.4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无裂纹或损坏
自锁器按6.7规定的方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周期性锁止测试,应能正常锁止,解锁后应能在柔性导轨上顺畅滑动,正常工作。
坠落悬挂安全带按6.8规定方法测试,应符合GB6095的要求
5.7屋面固定架
承载结构应为塑性金属材料,按6.9规定的方法测试依据材料的屈服点计算,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按6.10规定的方法产测试,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之比不小于2。
屋面固定架整机自重(不含配重)不大于70kg。
其中最大构件重量不大于20kg。
配重应有固定锁紧装置。
应有出厂合格证,并配有指导安装和使用的产品说明书。
主要构件锈蚀、磨损深度达到原构件厚度10%时,应报废。
主要构件产生永久变形后不得修复,应报废。
整体失稳后不得修复,应报废。
2 试验方法
2.1 外观
目视、感官检查。
2.2 结构
目视、感官检查。
2.3 尺寸
2.3.1 测量量具
使用钢直尺或钢卷尺。
精确到1mm。
2.3.2 测量方法
将所测部件自然平放在工作台上,用要求的量具测量。
2.4 整体静态负荷测试
2.4.1 悬吊下降系统整体静态负荷与下降器功能测试
.1悬吊下降系统整体静态负荷与下降器功能测试示例见图1。
1.座板;
2.吊带;
3.砂包;
4.半圆环;
5.连接器;
6.下降器;
7.工作绳。
图1悬吊下降系统整体静态负荷与下降器功能测试示意图
.2测试装置
—— 测试架,顶部有安装工作绳的刚性挂点装置。
—— 砂包。
质量100kg±2kg
外型尺寸:
长940mm,横截面周长850mm。
填充物:
沙土和锯末的均匀混合物。
.3测试步骤
—— 步骤1:
将工作绳安装在测试架顶部的挂点装置上;
—— 步骤2:
将砂包放置在座板装置上;
—— 步骤3:
将下降器和座板装置按作业状态安装在工作绳上;
—— 步骤4:
用100mm/min的速度提升工作绳,使座板装置离开地面,至下降器达到测试人员胸部时停止。
静置5min;
—— 步骤5:
观察悬吊下降系统情况;
—— 步骤6:
按照下降器的操作方法使下降器向下运动200mm,静置5min;
—— 步骤7:
观察下降器的运动情况,卸载。
坠落保护系统整体静态负荷测试按GB/T6096中4.7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1.1 整体动态负荷测试
坠落保护系统整体动态负荷测试按GB/T6096中4.8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1.2 零部件静态负荷测试
1.2.1 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按GB/T6096中4.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6.2吊带、衬带按GB/T6096中4.3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金属件(包含自锁器、下降器)按GB/T6096中4.9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座板强度测试方法
.1测试装置:
量程小于50kn,精度1级的压力试验机,测试安装方法见图2
1——加载头
2———座板
.2测试步骤
步骤1:
将座板按图2所示方法安装在压力试验机上;
步骤2;用1kn/min的速度均匀加压至4400n,持续1min:
步骤3观察座板情况,卸载
6.7自锁器周期性锁止测试
按制造商的所明书将柔性导轨固定,装好自锁器,在安全短绳另一端系上5kg±0.1kg的测试块,提升测试块至自锁器能够自由滑动,释放测试块,观察测试块情况
6.8坠落悬挂安全带按gb/t6096-202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9
3屋面固定架应力测试
1.1.1 本条款是以屋面固定架形式为例,进行应力测试,其他形式可参照本例进行测试。
1.1.2 测试步骤:
将固定架安装于平整场地,在固定架吊点加载设计承重量。
加载稳定后,测量危险断面处的应力,记录应力值。
重复测量三次。
取三次应力值的平均值为最终测量结果。
根据最终测量结果和塑性金属材料屈服点计算安全系数。
1.1.3 数据处理:
固定架的安全系数应按公式
(1)计算:
S=σ/(σj·f1·f2)…………………
(1)
式中:
S—固定架的安全系数;
σ—塑性金属材料屈服点MPa;
σj—固定架危险断面处的应力平均值MPa;
f1—应力集中系数;f1≥1.10;
f2—动载荷系数;f2≥1.25。
1.2 屋面固定架抗倾覆性测试
本条款是以屋面固定架形式为例,进行抗倾覆性测试,其他形式可参照本例进行测试。
测试步骤:
将固定架安装于平整场地,在固定架吊点加载2倍的设计承重量,静置10min。
固定架应保持平衡。
后支点不得离地。
1 安全规程
安全检查
安装前应检查挂点装置、座板装置、绳、带的零部件是否齐全,连接部位是否灵活可靠,有无磨损、锈蚀、裂纹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准带故障安装或作业。
安装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按产品说明书的安装要求进行。
安装完毕应经安全检查员检查通过签字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见表2.检查应有记录,每项检查应有检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表2安全检查项目表
检查项目
内容
建筑物支撑处
能否支承吊具的全部重量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
是否有锈蚀、磨损断股现象、
屋面固定架
配重和销钉是否完整牢固
自锁器
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坠落悬挂安全带
是否损伤
挂点装置
是否牢固可靠,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要求,绳结应为死结,绳扣不能自动脱出
建筑物凸缘或转角处的衬垫
是否垫好:
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检查衬垫是否脱离绳索
劳动保护用品
是否穿戴
7.2使用要求
悬吊作业时屋面应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员监护。
悬吊作业区域下方应设警戒区,其宽度应符合GB3608——2021附录A中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的要求,在醒目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控。
悬吊作业时警戒区内不得有人、车辆和堆积物。
悬吊作业前应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和救援预案。
工作绳、柔性导轨应注意预防磨损,在建筑物的凸缘或转角处应垫有防止绳索损伤的衬垫,或采用马架。
作业人员应按先穿安全带,再将自锁器按标记箭头向上安装在柔性导轨上,扣好保险,最后上座板装置。
检查无误后方可悬吊作业。
工具应带连接绳,避免作业时失手脱落。
悬吊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间传递工具或物品。
作业时应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
根据作业需要穿用符合要求的抗油拒水清洗作业服
根据作业需要佩戴符合GB14866要求的眼护具或面罩。
作业时穿用的清洗作业靴,靴底应有防滑功能,靴面应抗油拒水,耐酸碱腐蚀。
根据作业需要佩戴防护手套。
在垂放绳索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绳索应先在工作挂点装置上固定,然后顺序缓慢下放,严禁整体抛下。
无安全措施时,严禁在女儿墙上作任何活动。
停工期间应将工作绳、柔性导轨下端固定好,防止行人或大风等因素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将悬吊下降系统、坠落防护系统收起,整理好。
工作绳、柔性导轨应放在干燥通风处,并应盘整好悬吊保存,不准堆积踩压。
严禁将已经报废的工作绳作为柔性导轨使用。
严禁使用含氢氟酸的清洗剂。
2 安全管理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 采用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的企业应取得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资质。
2.1.2 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悬吊作业的岗位培训,取得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证后,持证上岗作业。
2.2 作业人员要求
2.2.1 年龄18周岁以上。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2.2 就业前应体检合格,无不适应高处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2.3 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进行悬吊作业。
2.3 作业环境要求
2.3.1 作业环境气温35℃。
2.3.2 悬吊作业地点风力大于4级时,严禁悬吊作业。
2.3.3 大雾、大雪、凝冻、雷电、暴雨等恶劣气候,严禁悬吊作业。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座板式单人吊具下降器种类。
通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各类作业。
本规程所称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指敷设和维护架空电缆、光缆(以下称“线缆”),埋式线缆、管道线缆、水下线缆、天馈线和线路附属设施等。
三、施工和维护人员在进行高处、供用电、起重、电(气)焊接、爆破、潜水等作业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须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
四、对环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施工作业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五、施工和维护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六、施工和维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专业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七、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八、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防护用品等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
九、施工和维护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十、施工和维护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施工和维护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十一、线路工程的建设、维护、监理单位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程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负责解释或修订。
第二章作业环境安全
第一节城镇及道路作业
一、在城镇及道路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防护围栏,特殊情况下请交通警察协助。
(一)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
(二)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三)需要车辆临时停止通行处。
(四)挖掘的坑、洞、沟处。
(五)架空线缆接续处。
(六)已揭开盖的人(手)孔处等。
二、在城镇道路上进行测量作业时,应动作迅速,分段丈量。
三、携带较长的测量器材和设备时,应防止触碰行人、车辆;手持标杆杆尖应向下;肩扛标杆杆尖应向上;传递标杆严禁抛、掷。
四、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作业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迅速撤除。
五、在作业时,应防止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下列工具与设施:
(一)揭盖的人(手)孔或立杆吊架以及悬挂物。
(二)接续线缆的设备、燃烧的喷灯、照明灯等。
(三)使用的绳索、滑车、紧线器以及其他料具。
(四)使用的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
(五)正在敷设或拆除的各种线缆和电杆周围的临时设施等。
六、在道路和街道上挖沟、坑、洞时,除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外,必要时应用坚固的盖板盖好或搭临时便桥,并派人指挥车辆和行人。
七、在高速公路附近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的具体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若跨越高速公路作业时,必须在距离作业点500m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
第二节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一、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不准随意剪断。
二、在高压线下方或附近进行作业时,距高压线最小间距:
1KV-35KV以下线路为2.5m;35KV以上的线路为4m。
三、遇有电力线在电信线杆顶上方交越且间距较小的特殊情况时,必须停电后作业,且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准接近电力线及其附属设施,作业人员的头部禁止超过杆顶。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事先联系电力部门停止送电,并有专人看管,确认停电后再作业,作业时仍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钳子。
五、上杆前,应检查杆路附近的架空线缆,确认其不与电力线接触,方可上杆;上杆后,先用试电笔对杆上附挂的吊线及附属设施进行验电,确认不带电后再进行作业。
六、在电信线、电力线、有线电视线混用的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杆上的电力线、有线电视线及变压器、放大器等设备,并不准接触。
七、如需在电力用户线上方架设线缆时,严禁将线缆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跨越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
八、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架设线缆,应在高压线与缆线交越的上方做保护装置,防止在敷设线缆或紧线时线缆弹起,触及高压电力线。
九、当电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除指定专人采取措施排除事故外,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进入危险地带;不准用导电物体触动钢绞线或电力线;事故未排除前,禁止恢复作业。
十、在地下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的地区进行施工时,必须反复核对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一在带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带好绝缘手套,并对顶棚进行验电,接好地线;拆除地线时,身体必须离开地线,再行拆除。
十二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电源接线盘,在供电部门或用户同意下指派专人接线;使用的导线、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
第三节:
铁路沿线及江河岸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