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终20080131)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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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炼油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艺技术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与核心,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工艺技术管理,严肃工艺纪律,推进技术进步,优化生产过程,提升工艺技术管理水平,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炼油工艺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

第三条炼油工艺技术管理范围包括:

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

基础管理主要包括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工艺技术台帐管理等方面。

专业管理主要包括炼油达标管理、节能减排管理、炼油“三剂”(催化剂、添加剂、溶(助)剂,简称“三剂”)使用管理、新技术应用、工艺联锁管理、技术攻关与优化等方面。

第四条管理体制

(一)炼油工艺技术管理由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实行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指导下的分(子)公司、运行部(车间)两级管理,以分(子)公司(含油田炼油厂)一级为主,基点放在运行部(车间)。

(设有二级厂的企业实行分(子)公司、厂、车间管理,以厂为主,基点放在车间。

(二)建立健全分(子)公司(含油田炼油厂)主管领导负责的工艺技术管理机构。

分(子)公司应设立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本单位工艺技术工作。

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科室并按专业配备工艺技术管理人员(职称原则上要求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生产装置是工艺技术管理的基础单位,要求配备专职工艺工程师(重要生产装置应设专职工艺高级工程师)。

(三)制定从分(子)公司主管领导到各级工艺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制定并落实工艺技术管理人员梯队培养计划,确保各级工艺技术管理岗位按规定配备高素质工艺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含油田炼厂)。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六条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是股份公司炼油工艺技术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炼油工艺技术管理制度;对各分(子)公司制定的工艺技术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予以备案管理;组织对各分(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二)组织开展炼油达标工作,分解下达相应考核指标,定期汇总相关技术报表,开展炼油专业与装置技术经济分析和评比,总结、宣传、推广工艺技术和达标、节能减排管理先进经验,组织落实节能降耗措施。

(三)组织开展系统内生产运行优化、节能降耗等专项技术工作;组织对炼油生产装置存在重大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与技术服务。

(四)组织重大非计划停车事故的技术分析,监督、审查责任单位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组织在系统内试验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高效炼油“三剂”,安排相应的投资计划;审核各分(子)公司炼油“三剂”年度使用计划,推动生产装置降本增效,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六)组织系统内专家对重大新建、技术改造装置进行开工指导,检查督促企业对新建和技术改造装置和重大“三剂”应用的技术标定。

(七)组织各分(子)公司及相关科研单位搜集整理国内外炼油技术发展的情报、资料,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组织工艺技术管理的相关交流活动;组织系统内炼油同类装置的技术交流。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职责:

(一)根据股份公司相关工艺技术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工艺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检查、监督各基层单位工艺技术管理工作并进行考核。

(二)组织编制、修订本企业各装置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开停工方案等法规性技术文件。

(三)制订工艺管理台帐、工艺技术资料等基础性技术文件管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组织对涉及安全生产、装置运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五)组织落实股份公司炼油达标及专业竞赛、同类装置竞赛等工作。

组织开展炼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和分解工作,跟踪分析指标完成情况,编写上报达标总结。

组织技术分析,组织编写上报技术季报、年报。

(六)制定能源消耗和节能计划、目标,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节能降耗工作,对能源消耗进行技术分析,推广节能新技术、制定节能降耗总体优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根据与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对接后的“三剂”使用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生产装置炼油“三剂”消耗定额,负责检查本单位炼油“三剂”的年度和月度消耗及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单位炼油“三剂”的使用性能。

(八)组织新建、技术改造装置的生产准备工作,组织主要生产装置和新建、技术改造装置的技术标定工作。

(九)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型“三剂”的工业试验和应用等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工艺技术例会。

(十)按时完成总部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艺技术基础管理

第一节工艺技术规程

第八条工艺技术规程的管理

工艺技术规程是具有法规性的生产技术文件,是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操作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各企业必须制定工艺技术规程管理程序。

第九条工艺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装置的简要说明,工艺原理、工艺过程简述和工艺流程图、装置平面布置图。

(二)物料平衡、经济技术指标。

(三)工艺指标、动力指标。

(四)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和产品质量指标。

(五)装置开、停工方案,单元、特殊设备操作、维护管理规定。

(六)设备一览表和主要设计参数,主要仪表性能和仪表控制方案,主要联锁、报警整定值。

(七)生产过程中事故处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规定。

工艺技术规程的格式由各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工艺技术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工艺技术规程的编制依据。

新建装置规程首次编制由设计单位或技术专利商提供基础资料。

装置技术改造考核标定后,分(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应依据技术改造文件、试生产总结、生产技术总结、科技攻关总结、工业性试验总结、工艺技术标定报告和国内外生产的先进经验,及时组织修订。

第十一条工艺技术规程的审批程序。

由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工艺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运行部(车间)编写或修订,经有关生产处室讨论、审核、会签,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定后,报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主管工艺技术工作的领导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工艺技术规程的修订。

工艺技术规程原则上应每3-5年修订一次;新建或技术改造后的装置要有试行版的工艺技术规程,通过考核后应在半年内修订为正式的规程。

第二节岗位操作法

第十三条岗位操作法管理。

岗位操作法是搞好系统操作的基础,是装置进行生产活动的主要技术文件,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操作依据。

(一)技术人员应根据工艺技术规程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编写岗位操作法(也可以包括在工艺技术规程内),经有关生产处室讨论、审核、会签,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定后,报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主管工艺技术工作的领导批准执行。

岗位操作法的内容和格式由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工艺技术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二)装置新建或技术改造后投产前,应编制岗位操作法试行版并发至岗位操作人员,通过考核后应在半年内修订为正式岗位操作法。

(三)岗位操作法原则上每3-5年修订一次。

当装置工艺过程、原料等发生变化或经过技术改造后要依据工艺技术规程及其它技术文件及时修改与补充。

第三节开、停工方案

第十四条开、停工方案的管理

(一)新建或改造后装置的开、停工方案由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及装置设计文件等技术文件组织装置技术人员编写,经分(子)公司各相关专业部门讨论、审核、会签,分(子)公司工艺技术部门审定后报分(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二)正常检修的开、停工方案必须在开、停工前十天,临时停工方案必须在停工前两天依据装置技术规程及装置运行特点编写好,由运行部(车间)主管领导审核后,交分(子)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审查、批准。

(三)开、停工方案必须在扉页上有编制人、审核(单位)人及批准人手工签字。

(四)装置应组织车间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包括现场交底)开、停工方案,必要时进行书面考试,确保每个操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该次开、停工的有关步骤、知识。

(五)装置开、停工前,车间要将开、停工方案上墙,并绘制装置升温曲线图。

(六)装置开(停)工方案、拆装盲板一览表、关键控制点确认表等相关资料,按工艺基础资料管理要求,由车间集中保管,原则上保存2个生产周期。

有重大技术改造或新建装置的开、停工方案,可作参考资料适当延期保存。

装置开工或停工后的一月内,车间编写出开工、停工总结并上报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

第四节工艺卡片

第十五条工艺卡片的管理

(一)装置工艺卡片是指导生产装置各工序实现安全生产、稳定操作的法规性工艺技术参数文件,应根据工艺技术规程编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二)工艺卡片由运行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编写,经运行部(车间)负责人审核后,由工艺技术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生产处室审核会签,报分(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工艺卡片原则上一年或一个生产周期修订一次。

可以根据生产过程的实际需要及时报批修改。

(四)装置工艺卡片内容和格式由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五)工艺卡片(工艺指标)可分级管理,修改指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或违反工艺卡片(工艺指标)进行操作。

(六)工艺卡片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原料的质量控制指标。

2.中间产品、产品的质量指标。

3.主要工艺条件(操作监控指标)。

4.动力系统指标。

5.环保质量指标。

6.会签栏。

第五节装置运行记录(原始记录)

第十六条装置运行记录(原始记录)的管理

(一)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DCS和PLC等电子记录、工艺技术台账等记载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是组织生产、加强工艺技术管理的重要依据。

岗位操作记录等原始记录必须及时、完整、准确。

(二)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运行部(车间)技术人员制定,报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审定。

必要时,需经有关生产处室会签。

(三)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原始记录必须按时、完整、准确。

交接班时,由交接双方确认后互相签字。

岗位操作记录必须由操作人员手写记录,记录频率原则上2小时一次,实行新厂新机制的岗位记录频率由各分(子)公司根据岗位定员及岗位工作量确定,但记录间隔最长不得超过4小时。

(四)分(子)公司主管部门必须定期抽查交接班日志,运行部(车间)必须审阅班长交接班日志,班组长必须每班审阅本班各岗位交接班日志。

岗位操作记录由运行部(车间)指定人员随时复核。

(五)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原始记录由运行部(车间)技术人员收集并汇总整理,按规定期限保存。

原始开车记录应永久保存。

(六)DCS、PLC等电子记录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数据保存期限。

第六节工艺技术台帐

第十七条台帐管理

(一)工艺技术台帐包括过程管理的原始记录、报表,形成的各类报告等。

(二)各分(子)公司必须建立工艺技术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技术台帐,明确各类台帐保存期限。

工艺技术台帐保存八到十年。

工艺技术台帐必须建立目录、集中管理、顺序摆放、专柜保存。

(三)工艺技术台帐保存期满,必须列出清单,由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批准销毁。

(四)企业各运行部(车间)工艺技术管理必须建立以下技术台帐:

1.《工艺技术台帐》(主要内容包括:

分(子)公司(油

田炼厂)控制的工艺条件执行情况;分(子)公司(油田炼厂)控制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要产品、产量、质量完成情况;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及能源消耗情况;主要生产装置技术改造情况;生产过程事故及重大异常情况;“三剂”管理及使用情况)

2.《工艺技术管理考核、检查台帐》

3.《工艺操作指令台帐》(《工艺参数控制指标变更台帐》)

4.《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台帐》(包括工艺联锁、报警清单,工艺联锁、报警变更记录,工艺联锁摘除和复位记录,工艺联锁、报警检验记录等)

5.《三剂管理台帐》

6.《技术改造项目台账》

7.《装置大事记》

8.《工艺技术分析会记录》(及技术攻关报告)

第七节技术资料

第十八条工艺技术资料的管理

各分(子)公司、运行部(车间)必须建立工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各运行部(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包含以下内容的技术资料:

1.各级工艺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2.《生产装置工艺技术规程》

3.《生产装置岗位操作法》

4.《工艺卡片》

5.《专题(项目)技术总结》

6.工艺技术改造说明书、PID图、主要设备及内构件图

7.《装置技术标定方案》、《装置技术标定报告》

8.《新技术应用总结》

9.《技术攻关开题报告及总结》

10.《新型“三剂”试用方案及总结》

11.生产周期运行总结

第八节技术月报、季报及年报

第十九条技术月、季、年报的管理

(一)技术月、季、年报由运行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编写,运行部(车间)负责人审查后报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

(二)技术月报、季报及年报的主要内容:

1.当月及累计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加工量、各产品产量、产品收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主要原材料性质、消耗情况,选用品种变更及效果分析。

3.主要燃料、动力消耗情况。

4.炼油“三剂”使用及消耗情况,选用品种、牌号变更原因及效果分析。

5.产品质量情况。

6.主要操作参数、操作平稳率。

7.设备完好率、在线仪表(及APC)投用率。

8.非计划停工时数、次数及原因分析。

9.装置运行及工艺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技术月报的重要内容,应包括:

物耗、能耗、质量,收率等指标分析,设备、工艺、仪表等运行情况,待解决的问题及准备采取的措施。

10.生产过程事故及重大异常情况分析。

11.技术改造(新技术应用)项目完成情况(重大成果应有专题总结)。

12.装置检修及改造前后开、停工情况分析。

13.工艺防腐情况。

14.工艺技术管理改进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公司级技术季报、年报由各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编写并加以说明后,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季报应于季后第一个月15日前,年报在次年元月25日前报出。

第四章工艺技术专业管理

第九节炼油达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炼油达标管理是工艺技术管理一个重要、有效的“抓手”,是提高技术经济水平与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

各分(子)公司应按股份公司有关要求成立企业达标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工艺技术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生产处室、企管、人事等部门组成。

企业达标领导小组下设达标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达标办公室负责制定本企业达标工作计划,与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对接达标指标,并对内分解下达达标考核指标。

企业达标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炼油专业达标及同类装置竞赛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比,并根据评比情况,对基层单位、专业管理处室进行考核、奖惩。

企业达标办公室应配备专人负责炼油达标管理工作,每月4日前上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本单位达标技术分析,每季度上报一次达标总结,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年度炼油专业达标、装置竞赛总结。

达标总结内容应包括:

达标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情况与去年同期、完成情况与达标指标相比,对完成情况进行技术分析,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制定下一步达标措施等。

第十节节能减排管理

第二十三条节能减排工作是工艺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以节约能源、降低损耗、减少排放为重点,与达标工作紧密结合,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深入,这是实施清洁生产、降本增效的重要措施,必须认真抓好落实。

各分(子)公司应按股份公司有关要求成立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可与达标领导小组整合在一起),由主管副经理担任组长,并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企业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制定本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计划,并负责每年制定年度能源消耗计划,经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对接审核后,对内分解下达考核指标。

企业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炼油能源消耗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比,并根据评比情况,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每月定期上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本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及能耗完成情况分析。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节能办公室应定期对余热回收、变频调速、液力透平、疏水器等节能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要耗能设备(加热炉、压缩机、风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维护,提高运行水平。

在实施新建、改造装置及技术改造项目时,需充分考虑采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后装置能耗原则上不高于改造前,且要力争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第十一节炼油“三剂”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炼油“三剂”的使用管理

(一)炼油“三剂”的进口管理,要按照《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关于“三剂”进口管理的若干规定》(石化股份科[2001]3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

(二)主要生产装置使用“三剂”的选型和更换,由运行部(车间)提出意见报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评审,签订相关技术文件,报分(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重要“三剂”的选型和更换需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备案。

(三)分(子)公司、运行部(车间)各级工艺技术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三剂”管理台帐,至少应包括主要“三剂”品种、单价、消耗量、使用情况(按型号、供应商单列)。

(四)各分(子)公司工艺技术主管部门在每年9月底根据当年炼油“三剂”使用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三剂”使用计划,并上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主管处室审核,经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对接、核准后,根据对接意见及核准的费用指标,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炼油“三剂”使用计划。

(五)炼油主要生产装置(常减压、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延迟焦化、催化重整、加氢精制、重油加氢、加氢处理、制氢、溶剂精制、溶剂脱蜡、溶剂脱沥青等)上首次工业应用试验的新型“三剂”,必须事先经过试验,并经股份公司科技开发部及相当一级部门的技术鉴定(评议)并获得通过,同时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备案。

(六)炼油固定床(催化重整、加氢裂化、渣油加氢、加氢处理、加氢精制、制氢、硫磺回收、润滑油加氢、石蜡加氢、PSA)催化剂换剂,须在换剂上一年财务预算对接前提出换剂方案,并上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审批,审批同意换剂费用落实在财务预算后,方可进行技术谈判,确定换剂方案。

未能落实在财务预算中更换固定床催化剂的,需专题申请,并经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相关处室会签同意,行文批复后方可换剂。

(七)炼油“三剂”的日常使用管理见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二节优化挖潜、技术攻关及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六条通过优化挖潜,实现降本增效,是提高炼油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

从资源和产品流向的优化,扩展到生产方案、生产流程和公用工程系统的优化;从炼油自身的优化,扩展到和化工、化肥以及热电等板块的联合优化,以达到运行统筹结合考虑,实现企业总体优化、综合经济效益最佳的目的。

通过优化生产和炼油供应链管理,应用可靠性及风险评估方法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科学合理安排检维修计划,降低能耗,减少损耗,降低成本。

各企业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优化、降本为重点,以占市场、降成本、增效益为目的,积极探索优化降本的新思路、新措施,并将优化、增效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分析影响费用发生的各个因素,与先进水平比,与历史最好水平比,认真寻找差距,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炼油持续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二十七条为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实力,鼓励职工积极钻研技术、开展科技攻关的积极性,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优化装置操作,保证装置安稳长优运行。

技术攻关的管理机构设在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各分(子)公司每年12月份征集下一年度的技术攻关项目,结合年度技术工作重点、难点,针对存在的生产疑难问题、安全生产隐患、生产目标、节能降耗瓶颈、质量改进目标,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分析探讨,确定并申报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并成立相应攻关小组)。

各分(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对汇总攻关项目进行初评、筛选,确定攻关项目、目标、措施、责任单位后下发执行。

如攻关达到预期目标,可对相关攻关人员及单位进行奖励。

第二十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技术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审核、立项及成果的申报、初评、评审和奖励,并不定期组织检查合理化建议及成果的实施情况。

各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要通过抓好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实施工作,抓好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跟踪,促进合理化建议向成果转化,提高各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装置技术水平,提高各各分(子)公司(油田炼油厂)的经济技术指标。

对有创新和普遍推广意义的重大攻关或合理化建议项目,在工业生产中采用后证明效果好,可申报科技成果鉴定。

第十三节工艺检查及工艺技术例会

第二十九条各分(子)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工艺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交流管理工作经验,推动本企业工艺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将组织对企业工艺技术管理的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工艺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法)的制定、修改、执行情况。

2.工艺卡片的制定、修改、执行情况。

3.操作平稳率情况。

4.技术月报、季报、年报情况。

5.工艺联锁执行情况。

6.工艺技术台账执行情况。

7.炼油“三剂”使用情况。

8.操作记录管理执行情况。

9.装置开、停工方案管理执行情况。

10.运行部(车间)工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工艺技术例会是加强工艺技术分析力度,优化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集思广益、提升工艺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形式。

各分(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部门每年应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级工艺技术例会,由主管领导主持,相关生产处室及基层车间工艺技术人员参加。

工艺技术例会分析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炼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炼油主要生产装置达标及同类装置竞赛指标)。

2.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等质量情况以及变化情况分析。

3.炼油“三剂”使用情况分析。

4.操作平稳率分析。

5.重大工艺调整情况分析及重大异常情况分析。

6.技术攻关及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7.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8.工艺纪律执行及检查(考核)情况。

9.针对上次会议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10.目前主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工艺技术例会应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及未完成情况、装置重大技术改造、非计划停工、生产事故进行重点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十四节技术标定

第三十一条技术标定的管理

技术标定是工艺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运行的主要生产装置要求至少每3年标定一次,新建及重大技术改造装置投产一年内进行标定。

标定工作由工艺技术部门牵头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和运行部(车间)共同进行。

要求标定前制定详细技术方案,标定过程中准确、完整地采集相关数据,标定后经过核算编写标定报告,报分(子)公司主管领导审定,重要装置的标定报告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

需要进行标定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装置投产后进行标定。

(二)装置重大技术改造前、后分别进行标定。

(三)重要化工原料及催化剂首次工业应用前、后分别进行标定。

(四)为解决装置上存在的重大问题,通过标定找出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改造措施。

(五)装置进行定期标定。

标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装置简介及标定目的,工艺操作条件、原料、“三剂”的前后变化情况,公用工程的指标,产品方案,标定过程,标定结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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