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标准(出240h).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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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标准(出240h).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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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标准(出240h).doc

YZB/津××××—200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2011-XX-XX实施

200X-XX-XX发布

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标准

LY/XXXX-2011

代替:

(新标准不用代替)

LY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1

LY/XXXX—2011

前言

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目前尚无单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规范试运行的管理,确保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工作科学有效的开展,根据《GB/T20319-2006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DL/T5191-2004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特制订本标准作为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由XXXXXXX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XXXXXXXXX单位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XXX、XXXX、XXX。

本标准于2011年XX月首次发布。

风力发电机组240h试运行管理标准

1范围

为确保风力发电机组在现场调试完成后,风电机组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可利用率和噪声水平满足设计要求,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引用标准顺序: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标准的排列原则:

按标准编号由小到大排列。

GB/T20319-2006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DL/T666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DL/T5191-2004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风电机组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操作手册、调试手册和维护手册;

风电机组主机订货合同中明确的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和试运行检查(签署)表;

风力发电机组电气系统图纸与有关技术要求;

3试运行要求

3.1时间要求

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240小时。

3.1.1顺延情况

每台机组应连续、稳定、无故障运行240小时,并且在此期间出现额定风速时,机组应达到额定出力,视为试运行合格。

如果在240小时的试运行期间内,没有出现额定风速,则试运行顺延120小时。

如果在上述顺延时间内仍然未出现额定风速,但机组运行正常,则视为试运行合格。

以下三种情况不视为故障时间,试运行时间顺延:

1、非卖方提供设备引起的电网故障停电和电网限负荷;

2、低于切入风速和高于切出风速的时间;

3、在试运行期间允许有最多累计不超过3次(由于风力机组自身原因)可以通过中控室复位恢复运行且不需要更换或修理部件的停机,在此情况下,停机时间不计入试运行时间,即试运行时间应相应顺延。

3.1.2退出情况

若发生以下6种情况,视为故障时间,风力机组退出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重新开始:

1、若单台风力机通讯中断持续1小时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引起除外),视为故障时间,且试运行时间应重新开始;

2、若按批次(或全部)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风力机有异常运行情况,例如偏航声音、振动大。

视为故障,试运行时间相应顺延。

机组在同一时间报同一类故障超过5台(机组自身故障原因造成)退出240小时运行。

3、在试运行期间单台风力机因更换备件或故障停运时间超过2小时,视为故障时间,试运行时间相应顺延,超过5小时者退出240小时试运行,待机组维修完成后重新进入240小时。

4、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如风力机组在正常情况下停机,起机后出现不可远程3次复位的故障,则试运行时间应重新开始。

5、在240小时试运行期间,机组同一类故障报三次以上(需检修人员登机维修处理,不能复位的故障)机组将退出240小时运行。

消除异常后,择日进入240小时试运行。

6、可利用率指标不符合合同要求。

3.2记录要求

试运行期间应根据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规定对机组进行必要的调整,应形成相应的文字资料。

240小时试运行期间要详细记录风机所有情况,如缺陷现象、处理方法,停机、启机时间等,双方签字确认有效,保证统计结果真实。

3.3检查项目

1、主轴、齿轮箱、发电机、控制系统、偏航机构、液压系统、变桨系统、机械刹车系统等部件、系统运行应满足合同中给定的运行要求;

2、控制系统中软件版本和控制功能、各种参数设置应符合运行设计要求;各种信息参数显示正常;

3、控制系统信号正确,各电器元件动作良好;

4、偏航系统、液压系统、变桨系统、机械刹车系统等执行机构工作良好;

5、风向标、风速仪、温度、压力等传感器工作正常,各项性能和测量数据满足合同中给定的技术要求;

6、液压系统、冷却系统、齿轮箱润滑系统等无漏、渗油现象,且油品符合要求,油位应正常;

7、变频系统、发电机在运行后符合运行设计要求,无异常噪音和温升,系统功率输出正常;

8、SCADA系统的操作和各项功能应符合合同中相关技术要求;

9、其他主设备采购合同中约束的技术要求;

10、风轮叶片表面损伤、裂纹和结构不连续、螺栓预紧力、防雷系统损伤。

机舱及承载机构件腐蚀、裂纹、异常噪声、润滑、螺栓预紧力。

塔架、基础腐蚀、螺栓预紧力。

安全设施、信号和刹车系统功能检查、参数设定、损伤、磨损。

4验收程序

4.1进入试运行条件

4.1.1设备

1、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2、机组机械安装及一次电装验收合格,符合验收标准;

3、机组电气系统的接地、防雷装置连接可靠,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机组的设计要求(小于4欧姆);

4、测定发电机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对地绝缘电阻,符合机组的设计要求,其它电气试验数据优于电气设备交接验收标准;

5、发电机引出线相序正确,固定牢固,连接紧密、碳刷及附属设备完好;

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装置、消防及逃生设施、通风、加热、散热设备齐全完好;

7、机组启动前应进行控制功能和安全保护功能的检查和试验,确认各项控制功能完好,安全保护动作准确、可靠,主要保护、控制、自动、测量装置完好,投入率100%;

8、检查设定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的参数,控制系统应能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控制;

①发电机轴承温度、振动、铁芯及线圈温度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标准要求;

②调试报告及相关试验资料齐全完整、结论正确。

9、批次(或全部)调试验收合格的风电机组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48h)无缺陷和故障连续运行;

10、当地电网电压、频率稳定,相应波动幅度不应大于风力发电机组规定值;

11、在批次机组(或全部机组)启动试运行前质检部门已对本期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

12、设备进240小时前由XX(甲方)公司检修人员对设备整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风力机本身)是否满足调试安装作业书、机组订购合同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相关的设计图纸的标准。

4.1.2资料移交

1、厂家交付合同要求中的所有设备相关详细资料。

(厂家应根据合同中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提供资料)

2、采购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功率曲线是标准空气密度下的,无法判断当前空气密度下的功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厂家应提供目前空气密度下对应的功率曲线。

3、在XX台机组中选出X台或以上风力机,将功率因数设定为-0.95进行无功调节验证。

4、SCADA系统是否满足风电场日常报表、集团信息、电网要求信息等要求事宜如不满足请彻底解决;

5、提供SCADA远控系统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

6、调试单位已向建设单位工程归口部门提出试运行预验收报告和申请,申请建设单位工程归口部门组织验收。

4.2试运行

风力发电机组经过上电调试后,进行试运行,要求试运行的时间不得低于240小时。

试运行前应具备齐全的安装验收报告、调试报告等报告资料,业主、设备制造商、试运行单位达成共同认可的试运行验收协议。

试运行时间从所签署预验收申请表中的时间开始算起。

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有:

1、机组已处于运行模式,所有测量、控制、保护、自动、信号等全部投入,不得屏蔽任何保护及信号;

2、无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缺陷和隐患,塔架、机舱、轮毂内卫生清洁,风机各部件无明显的渗漏现象;

3、各风机必须经过满负荷运行一段时间后,风机各项参数均为正常,无超温、超限的各类异常报警,方可进入试运行;

4、升压站、电网、集电设备及线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满足试运要求;

5、风力发电机组监控系统已正常投入运行,后台监视系统的记录齐全,设备完好、数据准确可靠。

光缆标识完善,后台监视系统运行正常,各远传参数核对准确、无误;风机远方启停试验、限制负荷试验、远方调整、监视所有记录正常,各风机在后台监视的所有功能正常;风机报警编码对照表正确完整;

6、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现场服务人员和风电场运行人员已全部到位且准备完毕,记录、台帐完整清晰;

7、试运行技术资料及相应文件准备完毕。

4.2.1其他

当某台风力机组因故障原因退出240小时试运行后,经厂家售后服务人员确认修复后,可在次日12:

00重新进入240小时试运行。

风电场运行值班人员大风期(风速超过12m/s)每2小时记录一次风机数据,正常时每4小时记录一次,每24小时汇总一次。

240小时期间的各数据记录表应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进入240小时试运行的风力机组,厂家人员可远程监视,但不得擅自进行远程操作,一旦发现视为故障时间,所有机组退出试运行;如遇故障停机需要复位时,厂家售后服务人员需告知风电场运行人员,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验收项目采购合同中的备品备件等保管问题双方协商决定。

SCADA数据备份的功能。

(协商厂家在240小时后,对系统做一次系统数据崩溃并恢复的测试。

5验收内容

1、单台风电机组在试运行期间内,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合同有关规定要求;

2、批次(或全部)试运行风电机组在试运行期间内,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建设单位工程归口部门与调试单位共同确认的批次(或全部)试运行风电机组试运行要求;对于在要求范围内未通过试运行预验收的风电机组,给予重新试运行考核;

3、试运行报告数据完整、准确、有效,报告合格;

4、召开试运行验收评定会议,并根据试运行结果,分批次(或全部)签署试运行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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