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731775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汇票的作用:

(要点)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汇票,简称为Draft或Bill。

在国际结算中使用频率远远超过本票和支票。

在各国的票据立法中,关于汇票的规定最为全面、具体。

在各种类型的票据中,汇票最具典型意义,汇票有关法律规定也完全或部分适用本票和支票。

中国《票据法》对汇票下的定义是: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本例中即为远期汇票,指规定付款到期日在将来某一天或某一可以确定日期的汇票。

不管哪种汇票,都要求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绝对载内容。

相对记载内容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等,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

案例3、小丁的同学小朱在宁波的A公司工作,A公司与俄罗斯B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五金产品的CIF合同,两个40FCIL。

合同约定分两次等量装运,两次交货的时间间隔为30天,约定付款方式为装运日后30天内T/T付款。

A公司备货后将第1个货柜按时装运出口,并将箱单发票及提单用国际快递方式邮寄给进口商供其提货。

30天后,A公司催B公司支付货款,B公司先是推脱过几天,后又利用各种借口,最后索性不再接听A公司的电话,也不回复任何邮件。

货物到港后两个月,A公司催收货款无果,只有联系船公司将货物运回,大量的滞港费、来回运费再加上清关费等,使得A公司损失惨重,而后一个货柜也只能转为库存。

汇款结算方式按所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分为以下三种:

(1) 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电报、电传或SWIFT委托付款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汇款方式;

(2) 信汇(Mailtransfer,M/T),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人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3) 票汇(Remittancebybanker’sdemanddraft,D/D),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其在付款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自带到付款地去凭票付款。

本案中的到付具有很高的风险性。

宁波到俄罗斯口岸的运输时间一般为30天左右,本案中的付款方式对进出口双方来说,货款平衡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而造成了巨额损夫,主要是由汇款的本质特点(商业信用)决定的。

出口商与资信情况不甚了解的客户进行交易,最好不要采用装运后付款的方式,而应采用装运前付款的方式,至少采用装运前部分预付款的方式。

装运前预付的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与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开展贸易往来,最好采用预付或信用证结算,否则应采用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风险。

本例中A公司遭遇巨大损失,如果处理得当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1)采用汇款方式结算货款,属于商业信用,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更何况是本案中的到付。

本案中的出口商采用这种方式造成了巨额损夫,主要是由汇款的本质特点(商业信用)决定的。

(2)出口商与资信情况不甚了解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交易额较大的情况下,最好不要采用装运后付款的方式,而应采用装运前付款的方式,至少采用部分在装运前付款的方式。

(3)与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开展贸易往来,最好采用预付或信用证结算,否则应采用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风险。

案例4、一家日本的公司向小丁所在的公司下了订单,小丁和小徐与日本公司反复磋商,认真讨论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签订了价值2.5万美元的外贸合同。

合同中规定交单条件为D/P即期,即小丁所在公司在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商业票据,通知银行向日本公司提示,日本公司见票后立即付款,小丁在日本公司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商业单据。

小徐跃跃欲试,但小丁不放心,先让小徐模拟开具跟单汇票并画出托收流程图。

1.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附带单据可能是发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明等。

票据的签发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受款人等项目,经签字交给收款人的行为。

汇票通常需要签发一式两份,对受款人通常由三种写法:

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或来者抬头。

汇票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提示,遭到拒绝承兑,或在到期日提示,遭到拒绝付款,对持票人立即产生追索权,有权向其“前手”追索票款。

2.使用托收应注意下列问题:

1.认真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并根据进口人的具体情况妥善掌握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2.对于贸易管理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和地区,不宜使用托收方式,以免货物到达目的地,由于不准进口货收不到外汇而造成损失。

3.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习惯,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

4.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或CIP条件成立,由出口人办理货运保险;

必要时也可酌情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在不采用CIF或CIP条件出口时,则可酌情投保卖方利益险。

5.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如发生问题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即期汇票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汇票的使用是以行为人在汇票上进行必备事项的记载、完成签名并交付为要件,以发生或转移票据权利、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汇票行为一般包括出票、提示、承兑、付款等。

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票据,以便取得付款/承兑,或凭付款/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

即期付款交单流程如下:

①签约发货。

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即期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②委托。

出口商发货后,缮制托收申请书,开立以债务人(进口商)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并交给托收行。

在光票托收下,货运单据由出口商自行交给进口商。

③受理。

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指示书,一并附汇票和商业单据寄交给代收行。

④提示。

代收行缮制代收通知书,与汇票一并交给付款人(进口商)做付款提示。

⑤赎单。

进口商收到代收行的代收通知书后,即到银行验查单据,验单无误后,付款赎单。

⑥交单和结清货款。

在进口商付款后即交单,代收行在汇票上注明“付讫”字样交给进口商存档。

⑦汇交代收货款。

代收行收妥货款后记人托收行账户,并通知托收行已收妥款项。

⑧货款结清。

托收行根据收款通知将款项贷记委托人账户,以结清货款。

案例5、因为一次上海的大型广告展会宣传,该公司的产品受到了一家乌克兰机械生产制造及销售公司的青睐。

在讨论产品的原料、环保程度、该产品的优势及价格等细节之后与小丁所在的公司签订了一项大额的合同,因海运路程太久,海上风险较大,加上双方的第一次合作,故双方协商采用信用证的付款方式。

优势:

对于出口商来说,信用证是开证行做出的付款凭证;

只要出口商严格按信用证条款规定提交合格单据,凭开证行的资信,一般可安全收款,即使进口商有违约现象或出现破产倒闭等,也不影响出口商收汇的安全性;

而且,只要单据合格,出口地银行也愿意垫款买人单据(即议付),从而使出口商能尽早收汇。

对于进口商来说,虽然在申请开证时一般要缴存一笔开证押金,但押金比例往往只占信用证金额的一小部分,与过去申请开立委付购买证时百分之百缴存押金相比,资金负担已大大减轻。

此外,进口商可以通过信用证条款控制出口商交货的各个环节,如货物品质标准、数量、包装、运输、保险、商检等,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出口商交货违约风险。

对于银行来说,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交付一定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此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

内容:

信用证内容因信用证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类似的,主要为以下几点:

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包括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号码、信用证金额、开证日期、到期日和到期地点、信用证适用的规则、当事人名称及地址等;

对汇票的说明,如汇票的受票人、汇票期限的规定等;

对装运货物的说明,包括货物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

对运输事项的说明,包括货物运输的起讫地点、装运期限、可否部分装运和转运等;

对单据的要求,包括所需提交的单据种类、每种单据的份数以及各单据的具体要求等,除此之外还包括附加条款、费用条款、交单期限、是否需要保兑、开证行对被指定银行的指示、通知行名称、开证行的承付承诺等。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卖方)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

因此,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成为首先付款人,故属于银行信用。

国际贸易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尤其是本例中第一次合作,且签订大额合同的情况。

采用信用证方式,只要出口人按信用证规定提交单据和汇票,银行保证付款,所以信用证的性质属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

由于银行信用优于商业信用,容易被出口人接受,有利于交易达成;

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进口人办理了开立信用证手续,并不是对外付款,如果开证行倒闭失去支付能力或信用证的单据出现不符点造成拒付,进口人还须采取其他方式付款,所以,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是出口人得到的商业信用保证之外的银行信用保证。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对出口人、进口人、银行等当事人都有好处。

案例6、因为文化及海关操作方面的差异乌克兰客户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单据的要求与日本越南等公司有些不同。

这次有一批要发往乌克兰,结算方式是跟单信用证,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要求提供以下一些单据:

两份正本商业发票和三份复印件;

一份正本装箱单和一份复印件;

一整套清洁提单;

一份正本海运保险单加一从复印件,保额是发票金额的110%等。

此外信用证还对这些单据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主要包括两类单据:

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

基本单据包括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和运输单据,是每―笔进出口贸易通常情况下必不可少的单据。

附属单据是基本单据以外的要求出口商特别提交的单据,如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卫生检验证以及附属于商业发票的单据,如装箱单、尺码单等,本例中单据还有复印件的要求。

单据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一、单据可以代表货物的物权

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卖方单据代表交付了货物,买方取得单据代表收到了货物。

这样,通过单据的转移就达到了货物转移的目的,同时也使货物的转移合法化。

二、单据是一种履约的证明

单据中有详细的货物描述及卖方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出口商只有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才能取得相应的证据或单据。

三、单据是付款的证据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的付款是以信用证中规定的相符单据为依据的。

在汇款、托收等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中,进口商品履行付款义务,一般应在收到货物或单据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

至于付款支付的数量、时间、币种等均以汇票、发票等为依据。

此外,单据还是进口商提货、进出口商报关、纳税、享受税收优惠的重要凭证。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是指国际结算中出现的从不同的角度代表货物、服务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文件和凭证。

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单据很多,而且每一笔交易所需要的单据也不尽相同。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外贸单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般必须的单证包括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和运输单据,根据进口地当局的规定,货物性质的不同,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制单本身的要求,或其他需要,还需要出口商特别提交的其他的单据,如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卫生检验证以及附属于商业发票的单据,如装箱单、尺码单等。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各地区采用的或要求对方提供的货运单据不尽相同,但它们的功能和作用应该是相同或者大致相同的。

比如,运输单据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归属,保险单据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损坏灭失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依据,各种商检证明是保障货物品质、规格、数量、质量的官方或非官方的凭证,产地证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并凭以享受差别优惠关税的根据,等等。

归纳起来单据的作用有三点:

代表货物的物权、履约的证明、付款的证据。

案例7、虽然时处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但小丁的公司与日本公司交易依然频繁,双方已经建立了很好的发展基础,对双方公司的业务及信用也已熟悉。

双方也旨在建立长期愉快的商业合作。

在小丁公司给予日本公司商业上的一些优惠后,日本公司通知小丁日后的交易采取国际保理进行。

国际保理服务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承购出口应收账款业务等。

它是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管理、贸易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

其核心内容是以收购出口债权的方式提供出口融资和风险担保。

提供保理服务的公司即保理公司或保理商,它们通常是国际上一些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

这些公司虽然是独立于银行的法人,但它又依托于银行,并以银行为后盾,银行的地位、声誉、网络信息和资金等都可以为其所用。

国际保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风险担保、提供贸易融资、核定进口商信用额度、提供销售账户管理服务、提供债款催收服务等。

国际保理服务,在国际上发展迅速。

它解决了以商业信用形式,如赊销和跟单托收中的承兑交单(D/A),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风险和贸易融资问题,因而深受交易商的喜爱,对于保理商(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也拓展了业务空间。

国际保理服务(Internationalfactoring)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承购出口应收账款业务等。

它是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管理、贸易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其核心内容是以收购出口债权的方式提供出口融资和风险担保。

与其他传统结算方式相比较,国际保理有很多优点:

以承兑和赊销等延期付款方式,利用了卖方融资;

免除了开证押金和其他开证费用,节约了费用;

可凭自身良好的信誉获得保理商的信用担保额度,不必提供抵押;

收到单据就可以提货,及时将适销商品投放市场。

对出口商来说,利用国际保理方式,通过对客户提供更有利的承兑交单和赊销等付款条件,可以大大提高竞争力,从而增加贸易机会,扩大出口。

案例8、小徐实习结束后去了另一家民营企业,该企业获得了一笔大宗海外订单,如果业务合作顺利,他们极可能和对方签订长期业务合同,成为其代理商。

但该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该笔业务的资金需标注,且公司手头缺乏作为贷款抵押的资产。

后来银行的“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为他们解决了难题。

原来银行在综合分析了这笔贸易交易双方的实力和信誉后,派专人跟进对该笔贸易的真实性和业务安全性进行了确认,综合运用物权担保、应收账款担保等风险控制手段,给予了这家公司足够的融资资金,促成了这项业务。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为外贸企业办理国际贸易业务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

它是促进进出口贸易的一种金融支持手段。

出口贸易融资申请条件:

(1)企业须有出口业务经营权。

(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3)企业具有良好的贸易履约能力,制单能力强,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收购)和

交货计划。

(4)信誉良好,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及时、准确地向银行提供相关贸易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主动配合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6)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市场准入的改善、产品种类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

在此推动下,国际贸易迅猛发展,国际贸易融资需求快速上升,特别是跨国公司在大规模扩张过程中,迫切需要银行的融资。

此外,经济全球化对融资成本、风险等的要求,向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提出了挑战:

福费廷、国际保理、衍生工具等多种新型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与风险规避工具应运而生。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为外贸企业办理国际贸易业务而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

案例中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有效地缓解了出口商的资金压力。

一般出口商申请出口贸易融资需满足一些条件,如:

企业须有出口业务经营权,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具有良好的贸易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良好,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及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案例9、小丁的公司决定要小丁去美国学习三个月,护照、签证等手续一切就绪,学费也已通过银行电汇到了将要就读的学校。

但是出国日子临近,她却为选择哪种金融消费方式烦恼起来:

带大量现钞不安全也不方便,使用国际信用卡,虽然消费免手续费也安全,可小额用钱不便,提取现炒还要支付不少手续费。

目前人民币不属于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

因此国际信用卡就成为出境人士手头最重要的经济工具。

国际信用卡的持卡人可在指定的特约商户购物或获得服务,还可凭卡支付各种费用。

除了信用卡外旅行支票也是常用的支付方式。

旅行支票方便旅游者安全携带和使用,是一种定额票据。

它不指定具体的付款地点和银行,客户购买旅行支票后,可以随时签发使用。

小丁出国时间不长,安全第一。

出国前,可先将一半生活费在银行兑换成旅行支票,其余费用存入国际信用卡,如长城卡,随身只携带少量零钞,以备不时之需。

国际信用卡和旅行支票是两个出国商旅经常用到的支付工具。

国际信用卡是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向资信良好的个人和机构签发的一种信用凭证,是发卡银行给予消费者购物的支付工具,可以在世界各国流通。

持卡人可在指定的特约商户购物或获得服务,还可凭卡支付各种费用。

旅行支票是银行或旅游公司为了方便旅游者安全携带和使用货币而发行的一种定额票据。

相比较而言,国际信用卡安全可靠,但小额支出提现不便。

同时携带大量现钞更不可取,旅行支票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旅行支票在国外很流行,币种选择也很多,消费者完全可以根据需要购买使用。

二、拓展案例分析

案例1、中国G公司(进口商)与新加坡H公司(出口商)签订进口一批纤维板的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分八批交货,每批100万美元,使用远期汇票付款。

合同订立后,新加坡出口商按时发来第一批货物,同时开立了八张远期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为100万美元。

但中国进口商的的开户银行S银行将八张汇票全部承兑并退还给新加坡出口商。

此后,新加坡出口商不再发货,同时将全部汇票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

汇票到期后,花旗银行作为汇票的持票人要求S银行付款。

该案导致中国G公司巨额损失。

该案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涉案的各方对金融票据缺乏应有的知识。

对于远期汇票付款是指出票完成后不能马上要求、而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要求票据权利的票据。

而且远期汇票承兑后不可撤销,而G公司在H公司发第一批货物就对其全部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导致了必须对承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才造成了巨额损失。

案例2、中国青岛M公司与韩国F公司签订了一笔服装交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金额为3万多美元,并约定信用证付款。

但F公司迟迟未开来信用证,在M公司的多次催促下,F公司答应改为银行支票付款,在装运港一手交货,一手交支票。

在M公司已备妥装运货物准备装船时,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

对此出口商予以拒绝。

同时,F公司也对货物包装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答应立即寄来支票原件。

当出口商改换包装后准备空运时,要求F公司前来验货,但F公司以该批货物价格过高为由拒绝验货,最终导致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我方因坚持用信用证付款,这样可以降低损失同时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违背了支票的原则,同时看不到F公司的诚意。

M公司在看到这种情况就因该停止与F公司的合作。

而不是按照F公司的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是我方一为的退让导致了合同的失败。

案例3、2006年6月12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定货款以本票支付。

合同生效后,B企业按时向A企业发货,A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了银行本票,并转交B作为货款。

由于B先期拖欠C企业的款项,其与该本票金额相当,于是B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了C。

但C没有按时向银行支取该本票款项,直到9月才向银行请求支付本票金额。

但银行以该本票已经过期为由拒付。

于是C转向B要求支付款项,但遭到拒绝。

多次交涉无果后,C向法院起诉B和银行,要求它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思考:

法院应如何处理C企业的起诉?

法院因支持C公司对银行的起诉,而对B企业不进行起诉,因为B已经将本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制票人和受款人所以B公司已经没有责任,对银行,由于C公司本票合法法院要求银行进行付款但是C公司没有按时向银行支取该本票款项所以有一部分的损失由C自行承担,银行将会扣除耽误的时间所存在的价值。

案例4、H公司与G公司签订了一笔贸易合同。

卖方H出具了一张期限为3个月、付款人为Y银行的远期汇票作为要求买方付款的凭证。

H获得Y银行承兑后将该汇票转让给了W银行。

汇票到期后,W要求Y付款,该银行拒付,其理由是该银行已经接到G通知:

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停止支付汇票。

W与Y和H多次协商无果,于是W向法院起诉Y和H,要求其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并赔偿其延期付款的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