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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

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

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

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为何人世这般凄苦?

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一、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2001),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原籍台湾省苗栗县,父母曾东渡日本经商。

林海音于1918年3月18日生于日本大阪,不久即返台,当时台湾已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她的父亲不甘在日寇铁蹄下生活,举家迁居北京,林海音即在北京长大。

曾先后就读于北京城南厂甸小学、北京新闻专科学校,毕业后任《世界日报》记者。

不久与报社同事夏承楹结婚。

1948年8月同丈夫带着三个孩子回到故乡台湾,任《国语日报》编辑。

1953年主编《联合报》副刊,开始文艺创作,并兼任《文星》杂志编辑和世界新闻学校教员。

1967年创办《纯文学杂志》,以后又经营纯文学出版社。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富的。

迄今为止,已出版了18本书。

散文集《窗》(与何凡合作)、《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另外有《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

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二、《城南旧事》简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

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

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

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

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

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

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

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

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

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

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三、作品影响

《城南旧事》是文坛名家林海音女士独步文坛三十多年的经典作品。

自1960年出版以来,不但在台湾畅销不衰,在大陆也拥有广大的读者群。

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饶具魔力的文笔,通过主角一一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地融人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

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个中深意。

多少年来,《城南旧事》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除了再版无数次的小说版外,1985年,本书在中国大陆搬上银幕,电影《城南旧事》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第二届“马尼拉国际电影节最佳故事片大奖金鹰奖章”、第十四届“贝尔格勒国际儿童电影节最佳影片思想奖”等多项大奖。

儿童绘本版《城南旧事》由当今中国极具代表性的水彩画家关维兴,运用优雅诗意的风格和穿透人心的独到技巧,将创作的图画全然融人故事的情节。

画中举凡服饰、器物和建筑,考据翔实,没一点随便或含糊。

人物细致的表情、光线和空气的律动、圆熟丰美的调子,使文图呈现无懈可击的呼应。

绘本《城南旧事》甫出版即获选1993、1994年“波隆那国际儿童书插图展”、1993年“布拉迪斯国际插画双年展”以及1994年“加泰隆尼亚国际插画双年展”。

从小说到电影,从成人书到儿童绘本,《城南旧事》是故事、是梦幻,读时仿若音乐,轻轻扣动人心,字里行间所隐含的深意,更令人撼动,久久不能自已。

《城南旧事》这部小说林海音写于上世纪50年代,但它结集出版的时间是1960年,1982年上海电影制片厂把它拍成同名电影,由吴贻弓导演执导,这部电影我当年就看过,看过之后觉得这部片子的手法,思想性、艺术性都是非常好的,给我的印象很深,从那时候到现在没有再看过这部电影,但是依然还有一些印象。

今天我主要讲小说,分这么几个大问题来讲:

   第一先简单介绍一下作者林海音:

林海音是一位女作家,她的原名是林含英,小名叫“英子”,她出生于1918年,2001年去世,她是台湾人,1918年出生于日本,1921年时她随着父母亲回到了台湾,1923年她又随父母亲定居于北京,在北京的南城一生活就是25年,到1948年她全家回到台湾。

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后来我们大陆和台湾就分裂了,隔绝了。

也就是说林海音在北京25年的人生经历从她的童年一直到青年时代,甚至是接近中年时期,也就是说她30岁的时候才离开北京,北京可以说是她真正的第二故乡,或者说在某种意义上那完全就是她第一故乡,老北京城的生活给她留下了这一生都磨灭不掉的深刻记忆。

她在北京上小学、上中学,后来考进了一所新闻专科学校,这个专科学校在今天看起来大家觉得不怎么样,大家今天都是奔着本科去,可是在解放前,有些专科学院那是很棒的,因为那个时候的学校不是很多,所以这个新闻学专科学校还是不错的,她学新闻出身,后来办报纸、搞出版业,同时写了很多文章,真正从事文学写作应该是她回到台湾以后的事情。

1948年回到台湾以后她继续作报人,办报纸,负责一份报刊的主编,报纸的副刊就是要刊发一些文学性的文字,林海音利用这样的便利,扶持了很多台湾作家,许多年轻的作家在她手中成长起来,一些老作家通过她又恢复了文学的青春,也就是说林海音回到台湾以后她对推动台岛的文学事业发展贡献很大,而且她非常热情好客,是一位社会活动家,在她家的客厅里面经常举办一些文学界的聚会,她家里实际上有个文学沙龙,许多文人在这里聚会,他们谈论一些文学话题,好多文学的灵感往往就在她家的客厅里面萌生了。

当然她自己也从事文学写作,《城南旧事》可以说是她小说写作的一个开头。

在台湾文学界,林海音其实是一个很有影响的人物,有人把她称为“台湾文学的祖母级人物”,“祖母”就是奶奶,就是说她德高望重,有身份、有地位,当然也有文学成就。

就像台湾的电视剧,琼瑶也是一个祖母级的人物,她自己写了那么多剧,自己还拍,她扶持了那么多演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林海音看作是小说界的琼瑶。

到1990年林海音才有机会重返北京,故地重游,再次回到她阔别40多年,令她终生难以忘怀的地方,当然此后她和大陆有一些文化方面的交流和活动,这就是林海音的基本情况。

下面我讲第二个问题,介绍一下《城南旧事》的故事情节。

   《城南旧事》这部小说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叫“惠安馆传奇”,“惠安”应该是福建一个地方的地名,我们中国当代有一个女诗人舒婷有一首诗就叫“惠安女子”,惠安是一个渔村,这个村的村民有一个特殊的生存状态,比较封建。

北京这个地方也有一个惠安馆,它的来历可能是这样的:

福建很多惠安籍的人到了北京,老乡奔老乡,大家就居住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以惠安人为主体的居住群,可是这个地方后来居住的更多的是在外地上大学的大学生,以前在外地上大学和今天上大学不太一样,那个时候比较自由一点,有些人读大学不在大学里面住,而在外面租房子住,甚至有的人带着亲人,甚至有的人在读大学期间结婚生子,所以惠安馆当时就住着一些在北京读大学的大学生,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它的题目叫“我们看海去”,这个题目来自于林海音上小学时候的一篇课文,这篇课文的题目就叫《我们看海去》。

   第三部分是以一个人物来作题目的,叫“兰姨娘”,“姨娘”就是过去的“小老婆”,“妾”,过去一夫多妻制的时代里“姨娘”往往是指姨太太。

   第四部分它的题目叫“驴打滚”,这个词实际上是北京一种食品的名字,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吃过这个东西,就像绿豆糕一样,很软,但外面粘了很多粉末一样的东西,所以吃的时候可能就会掉一些粉末,就像驴在地上打滚的时候一起来就落很多土,所以叫驴打滚,是北京的土特产,挺好吃的。

   最后一部分它的题目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城南旧事》的情节结构就是由这五个部分组成的,下面我来串讲一下这五个部分的故事情节。

   第一部分,“惠安馆传奇”主要是写一个疯女人和她女儿的悲剧故事。

这个疯女人的名字叫秀贞,秀贞就是一个惠安女,早就来到北京,她的父亲是给北京的惠安人看墓地的,秀贞在惠安馆结识了一位在北京读大学的青年,叫思康,两个人发生了恋情,思康就住在惠安馆,那个时候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一个惠安的女子遇到一个家也是在很远很远地方的一个乡下孩子在北京读大学,那个时候是五四运动以后,林海音这个小说大致写的是上个世纪20年代的社会生活,大学生可以由自己决定自己的终身,在此之前中国人的终身大事基本上是由父母来包办的,所以五四时期的文学有一个非常大的主题,那就是爱情、婚姻,而这个爱情、婚姻主要的内涵就是反封建,走出包办婚姻,追求自由恋爱,通过这种形式来寻求一种自我解放的道路。

大家想一想,这个婚姻搞不好的确是给自己套上了一个枷锁,就是搞好了,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能是枷锁,更何况你搞不好呢?

就像钱钟书的《围城》,它里面的内涵是婚姻就是一座城,里面的人想走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所以思康和秀贞两人发生恋情,自己作主,这个在当时是进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似乎是那个时代先进青年所追求的一种时尚,这个时尚它有它的先进性,比如近年来我看到一些年轻的女孩子染着彩发,露着肚脐,有的把屁股都露出了半截,但是保守的人认为它是大逆不道。

这两个人发生恋情以后他们选择的方式不是说按照过去的传统路子来走,征得父母的同意,然后找一个介绍人,然后明媒正娶办婚事,不是的,他们就背着家人同居了,如果正常的话,这种事情它也可以再回到传统的、为社会所接纳的轨道来发展,可是发生变化了,思康的家里面出事了,把思康叫回去了,当年的交通也不发达,思康一走就渺无音讯,可是这个时候秀贞怀孕了,思康不知道,秀贞没告诉思康,没办法,还得生下孩子,这样就生下一个女孩,秀贞的家人当然觉得非常丢脸,未婚先孕,非婚生女,这个在当时是不被社会所认同、所接纳的,即使是亲人也不能谅解,所以这个孩子一生下来她的家人就悄悄地把这个孩子扔到一个城根下,扔掉了。

秀贞当然对这个问题不是这样看的,她觉得那是她自己的亲生女儿,而且俩人的确是恋爱,虽然不合当时的规矩,但是是合理合情,有正当性的。

当秀贞发现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之后难以承受这个打击,一下子就疯了,她给她的女儿起了个名字叫“小桂子”,为这个孩子做了很多衣服,幻想着哪一天带着这个孩子去寻找思康,每天这样念念叨叨,精神恍惚,在常人的眼里面大家都认为秀贞疯掉了,都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她,把她和正常人之间画了一条界限,英子一家也住到了这个惠安馆,认识了秀贞,遇到她时英子是7岁,但是她与其他人不一样,她相信自己,她的保姆看着她,不让她和这个疯子来往,但是越不让来往她就越好奇。

当秀贞不被其他人所接受的时候,英子成了她的知音,她就对英子讲她的事情。

在这个同时英子结识了另外一个小女孩,叫妞,她是学唱戏的,是一个卖唱人家的女孩,长得也好,嗓子也好,就是每天看见苦巴巴的,时不时的英子还会发现她身上有很多伤痕,英子就和她接触,通过接触才知道实际上她的父母亲都不是亲生的,她是捡来的一个孩子,她的养父母原来家境也挺好,后来败落了,捡到了她就想靠她养家糊口,所以经常打她,这个妞实际上是被虐待,在今天的话那是要判刑的,是不人道的,也就是说妞实际上遭受的是非人道的待遇。

秀贞和英子好上以后就跟英子讲:

“我的女儿后脖子上有一个印记,你如果遇到了一定要把她找来。

”按照常人的思维那肯定是白讲,有可能吗?

茫茫人海,北京那么大,那能找到吗?

成年人都找不到,何况一个7岁的小女孩呢?

但是英子很认真,她就留心观察,要想办法帮助秀贞实现这个愿望,最后就发现妞实际上就是秀贞被扔掉的“小桂子”。

英子的家庭是这样的:

她的父亲很可能是日本留学回来,回到北京之后在大学做教授,她的家境是不错的,她妈妈16岁生下她,那个时候人是早婚的,后来接二连三的,她们家有七个孩子,她爸爸当时挣很多钱,所以八、九十年代就有一个声音说今天的教授是今不如昔,和以前的教授相比那是天上地下,那个时候一个教授挣那么多钱能养活好多人,他可以不断生孩子,还雇着一个保姆。

她家的保姆是宋妈,这个宋妈为了挣钱,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乡下给别人领养,然后她自己当保姆挣钱。

英子的妈妈这个时候也想弄点私房钱,以前时代的女性都有这个做法,原因是很复杂的,当然有些人是为了防止婚变,有些人防止生病了没钱(英子的父亲44岁就死了),英子的妈妈想攒私房钱,就悄悄打了一个金手镯,这个事情只有英子和宋妈知道,英子就想把这个金手镯拿出来给秀贞作盘缠,让她们离开北京,这样就和妞约好了,但是一个7岁的儿童没有过这样的经验,承受不了这样的事情,所以就病了,发烧,即使这样她也跟妞说好,说带你去见一个人。

秀贞一看妞就哭了,她有这个直觉,再看后脖子上的印记,就对上号了。

英子就说你把金手镯拿上去寻找思康吧!

秀贞把东西包好之后带上手镯就走了,她一走,英子一下子就病倒了,这就是小说的第一部分,到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已经昏睡了十多天,前面发生的事她这个时候已经记不起来了,只是隐隐约约听见宋妈和她妈妈在旁边说一个疯女人同时拐两个女孩(一个妞,一个英子),多危险啊!

而且她发现原来送给秀贞的手表还在床边,就很纳闷,而且看见她妈妈手上戴着金手镯,怎么回事呢?

这个事情小说中没写,留下一个悬念。

我认为是这样的:

一个疯女人要带着小孩走,那是不太可能的,很可能到火车站的时候就被火车压死了,经过一番周折,发现金手镯和手表都是邻家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件事可以说是英子好心可是未必办了一件好事,现在肯定是母女俩人都死掉了,这个问题我后面还会说到,这是第一个故事。

   第二个故事,就因为这件事,林家要搬家,大家知道“孟母三择邻”,为什么呢?

要选择好环境,这个环境主要是人的环境,周围有不好的人那就要离开,英子的家人就要离开这个地方,就住到了新连子胡同,这个时候英子开始上小学了,上的是厂甸的师大附小,在北京是一个有名的小学,这部小说实际上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很多事都是真事。

她来到一个新环境,她家住的旁边有一座院子,里面有一个房子,据说是闹鬼,所以租不出去,空着,外面有一大片空地,长满了杂草,当年许多外地人到北京大都是租房而居,不管你有钱没钱,甚至好多有钱人当时都没有决定要在北京买宅子住下来,因为那个时候好多人的工作都不太稳定,社会是动荡和混乱的,一会儿北洋军阀执政,一会儿国民党乱七八糟的执政,时代是来回变化的。

这个草因为没人管长得很高,比英子还高,英子的爸爸每天习惯睡午觉,这个时候家里人都不说话,怕吵着他爸,有一天外面有两个男孩踢皮球,这两个男孩是英子的同班同学,英子也想玩,可是不敢,她妈妈就让英子告诉那俩男孩不要玩了,吵着别人了,英子就出去了,正好球给踢出去了,踢到了草地里面,于是英子就去捡球,进去拨开草找球,一直没找到,走到墙根,忽然看见一个东西,她趴下一看,是一个大铜盆,这个盆子下面有很多好东西,她就很纳闷,不知道这是谁家的东西,实际上这是赃物,一个小偷偷来的东西先放那儿了。

英子退出来之后球没找到,两个男孩也就不玩了,英子也就回去了,但是回去之后就很好奇,于是开始留意。

她们学校有一个规矩,六年级要毕业,学校要开毕业欢送会,低年级的同学就要表演节目,为毕业班送行,英子有一个节目叫“鸟雀与小孩”,英子演一只鸟。

这个期间社会上就传说社会上贼有好多了,英子的爸爸让她妈妈去买把锁,英子也开始有疑心,就想再到草地看看,当她又一次走进草地之后,发现有一人,也算是一个小伙子,秃头,厚嘴唇,蹲在地下,一看她是一个小女孩,互相都认为是善良的人,英子就鼓起勇气跟他交流。

这个男青年就说我是个好人,我是为了供我弟弟上学,不得以这样的,他吞吞吐吐,没有说得很明白,实际上这个意思已经传达出来了,这是一次接触;还有一次,英子进去又遇到他,他就说他有一个弟弟,每年考第一,他的家原来也可以,后来被他输光了,他也爱学习。

英子就给他念《我们看海去》,英子特别喜欢这篇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色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于是两个人约定,小伙子说等他弟弟到外面去上学的时候,“我们一起去送他上轮船,你就可以看到海了”,他们俩之间有一种心灵的默契,她不把他当小偷,她看到他人性善良的一面。

而就在这一年他弟弟毕业,学校照例开毕业晚会,家长都要参加的,英子家长也去了,在这个活动里面,每年考第一的同学校长要亲自颁奖,英子就看见一个男孩去领奖,同时看到这个小伙子也坐在下面,这个时候她爸爸说你应该向这个男孩一样争取考第一,你将来毕业的时候也代表全班同学领奖,那个时候我们多高兴啊!

这件事情以后,有一天下大雨,雨停了以后英子惦记草地里的东西,怕被淋湿了,一方面想问一下这个小伙子那个小男孩是不是他弟弟。

这里面有一个细节,英子在草地里面捡了一个铜佛像,她觉得好玩,就拿上了,走出草地以后,看到草地外面的槐树下面蹲着一个人,戴着草帽,就问英子拿着什么东西,英子说我拿着一个铜佛像,那个人看了之后问说从哪儿来的,英子说从草地上捡的,不是我的,你想要就要吧!

英子不知道这个人是一个警察,盯那个小偷盯了好长时间了,这就等于是给这个警察递了一个线索。

后来她再遇到小偷的时候,小偷说我那包东西你动了没有,英子说没有,我就捡了一个东西,给了别人了,小偷就说我真希望是你捡的,这个地方我以后不会来了,说了一番和英子告别的话,又过了一天,英子下学回来就看见胡同里面人很多,人们都在说抓住了,过去一看,果然这个警察从草地里面把这个小偷逮出来了,这就是小说的第二部分,“我们看海去”。

   小说的第三部分写的是兰姨娘,英子的父亲很好客,很仗义,平时北京有一些大学生如果是他的老乡,或者是闹革命,为了避风头,就躲在英子家,吃和住都在英子家。

他爸爸很慷慨,这说明他还是有钱的,没钱的话想做也做不到。

这个时候英子家来了一位新客人,就是兰姨娘,兰姨娘25岁,她是苏州人,她4岁的时候妈妈为了救她得病的哥哥,就把她给卖了,她辗转了好几个人,到了北京,一开始可能是妓女,后来跟了一个老头,这个老头姓施,跟施老太爷生活了五年,被施家赶出来了,当然旧家庭里面伦理之间也是有很多矛盾的,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人家把她赶出来了,英子的爸爸就把她给收留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他爸爸为什么收留她呢?

当然我们可以说她爸爸富有同情心,英子也不回避这个问题,英子的爸爸曾经在日本吃花酒,和日本的艺伎在一起鬼混,就是说她爸爸虽然是一个知识分子,但是也沾染了旧时代旧社会男人身上的一些坏毛病,你在那个大染缸里面,再正派的人,有时候也难免要染一些恶习,比如说抽大烟、赌博、逛妓院,像胡适、陈独秀都逛过妓院,他们并不是完人,不是神仙,他们也是一个常人,身上也有常人的许多毛病和缺点。

英子的爸爸也是这样,这个时候,按我看,应该说英子的爸爸也看上兰姨娘了,英子也喜欢兰姨娘,小孩子不懂事,兰姨娘也漂亮,会打扮,可是她发现她妈妈神情不是太好,有一天她发现她爸爸和兰姨娘动手动脚,这时候英子就有一个想法。

忽然这一天她家又来了一个客人,这个客人叫德贤,是北京大学的大学生,是他们的老乡,她叫他德贤叔,以前在她家住过,她爸爸也很欣赏德贤,认为他是这个时代有志气的新青年。

这一天德贤来到他们家避难,英子就有一个念头,她要保护她的母亲,她就跟德贤说:

德贤叔,兰姨娘夸你,说你很好,对你很有好感。

在兰姨娘跟前说德贤叔说你可好了,她这样一串,就引起两个人互相的注意,德贤一看,兰姨娘长得不错,而且才25岁,就要拯救她,给她推荐书,让她看挪威的戏剧家易卜生的戏剧,当年易卜生的戏剧都是青年应该看的,英子又说咱们看灯去,然后又一块儿看电影,这样两个人就有感情了,有一天德贤就给英子爸爸提出来,要到天津去,坐船到上海,而且提出要求,要带兰姨娘一起走。

当然他爸爸一头闷棍,站在花跟前出神,她妈妈就很高兴,就问英子说我怎么没看出来呢?

英子就说怎么怎么样,她妈妈说原来是你捣的鬼。

这是第三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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