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终止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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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终止合同

林地承包终止合同

  篇一:

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xx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一、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二、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三、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平永贵居住。

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贾利平:

  杨杖子村民委员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做为承包人你多年不按合同约定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并未经村委会同意非法转让土地,并非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背合同条款及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做为承包方你已丧失土地经营能力,无法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依法书面通知你:

村委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予以解除。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本合同予以解除。

发包方收回17、75亩土地,另行发包。

特此通知。

  通知单位:

  送达人:

  XX年5月22日

  篇三:

解除土地承包关系补偿协议书

  解除土地承包关系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

  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

  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年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篇四:

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宜章县长村乡千家岸自然村

  乙方:

宜章裕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就宜章裕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宜章县长村乡千家岸自然村于XX年8月31日所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书》(以下称原合同)有关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有效补充条款:

  一、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真实有效。

  二、原合同终止日期由原来的2038年8月31日变更为2020年1月31日,期限为5年,原合同在2020年2月1日自动作废。

  三、乙方每年按合同指定日期(每年8月31日)支付林地租金每亩10元给甲方,并由甲方指定专人领用,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租金,甲方将按乙方所承包林地面积每亩10元收取滞纳金。

乙方租金如期支付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生产活动。

  四、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将所种的林木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林地(包括林地内乙方所种的林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五、此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XX年7月3日

  篇五: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一:

解除土地承包关系补偿协议书

  解除土地承包关系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年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篇二: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贾利平:

  杨杖子村民委员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做为承包人你多年不按合同约定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并未经村委会同意非法转让土地,并非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背合同条款及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做为承包方你已丧失土地经营能力,无法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依法书面通知你:

村委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予以解除。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本合同予以解除。

发包方收回17、75亩土地,另行发包。

特此通知。

  通知单位:

  送达人:

  XX年5月22日篇三:

土地承包协议书

  土地承包协议书

  甲方:

  主任:

住址

  乙方:

  为了相应国家政策及县政府号召,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更好的使我村村民更早的脱贫致富,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将本村承包给乙方经营。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承包地域面积亩。

  四至: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2、承包年限

  承包协议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承包费总计整。

  3、付款方式为

  自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必须保证乙方“水、电、路”三通,所租用土地适宜耕种,承包界限明确,协调周边关系,不准村民到乙方承包区域内砍伐、放牧等危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2、如乙方在3年内未投入建设,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3、如出现政府征用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负责在原承包地周边提供相同面积的适宜耕种土地。

  4、甲方需无偿提供,乙方平整土地用土。

  三、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能野蛮经营破坏生态环境。

种植要规模,养殖要特色,雇佣工人四角台村民优先。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主决策项目经营方式,入股、承包等经营方式受法律保护,甲方不得干涉。

  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如甲方不再承包给乙方,乙方所投入的设施、种植的树木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或新承包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返还给乙方用以补偿乙方损失。

  四、乙方因种植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至不明林权纠纷或其他纠纷、由甲方指明和处理。

如发生盗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甲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六:

XX林地承包合同

  XX林地承包合同

  ##第1篇:

林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xxx林场

  乙方:

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

承包期限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

承包地面积为136亩。

四至为:

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

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

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

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

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

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

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

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

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

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

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

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

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

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

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

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

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

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

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乙方(签字):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

林地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

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

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

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

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

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

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

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

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

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

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

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

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

  篇七:

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篇一: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贾利平:

  杨杖子村民委员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做为承包人你多年不按合同约定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并未经村委会同意非法转让土地,并非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背合同条款及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做为承包方你已丧失土地经营能力,无法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依法书面通知你:

村委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予以解除。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本合同予以解除。

发包方收回17、75亩土地,另行发包。

特此通知。

  通知单位:

  送达人:

  XX年5月22日篇二:

农村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相关法律依据

  一、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导致合同被解除。

只要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解除合同,那么农业承包合同自然就得到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农业承包合同解除必须符合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原因的产生而解除合同;

  

(2)因合同期限届满而解除合同;

  (3)合同约定解除农业承包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4)因不能实现农业承包合同的承包目的而解除;

  (5)因承包方全家搬迁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6)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1(8)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10)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11)合同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如果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想要解除合同,只能符合诸如上述法定条件时,才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解除合同,还须经过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予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2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3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

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4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

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情形

  1、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又分为两种:

  一是事后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即在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的权利义务。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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