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乙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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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1.1化学品中文名称:
三氯乙烯
1.2化学品英文名称:
trichloroethylene
1.3中文名称2:
1.4分子式:
C2HCl3
1.5分子量: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2.1主要成分:
三氯乙烯
2.2含量:
2.3CASNo.79-01-6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3.1危险性类别:
第6.1类毒害品
3.2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3.3健康危害:
本品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亦可引起肝、肾、心脏、三叉神经损害。
急性中毒:
短时内接触(吸入、经皮或口服)大量本品可引起急性中毒。
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昏迷。
吸入高浓度后可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接触数小时后出现头痛、头晕、酩酊感、嗜睡等,重者发生谵妄、抽搐、昏迷、呼吸麻痹、循环衰竭。
可出现以三叉神经损害为主的颅神经损害,心脏损害主要为心律失常。
可有肝肾损害。
口服消化道症状明显,肝肾损害突出。
慢性中毒:
尚有争议。
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胃肠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炎、心肌损害、三叉神经麻痹和肝损害。
可致皮肤损害。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4.1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就医。
4.2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4.3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4.4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5.1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
受紫外光照射或在燃烧或加热时分解产生有毒的光气和腐蚀性的盐酸烟雾。
5.2有害燃烧产物:
5.3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6.1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金属粉末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7.2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75%。
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
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8.1职业接触限值:
8.2监测方法:
吡啶-碱比色法;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8.3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8.4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循环式氧气呼吸器。
8.5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8.6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8.7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8.8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
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9.1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似氯仿的气味。
9.2熔点(°C):
-87.1
9.3沸点(°C):
87.1
9.4液碱相对密度:
1.46
9.5蒸气密度(空气=1):
4.53
9.6饱和蒸气压(kPa):
13.33(32℃)
9.7燃烧热(kJ/mol):
961.4
9.8临界温度(°C):
271
9.9临界压力(MPa):
5.02
9.10辛醇/水分配系数:
2.4
9.11引燃温度(°C):
420
9.12闪点(°C):
无资料
9.13爆炸上限%(V/V):
90.0
9.14爆炸下限%(V/V):
12.5
9.15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9.16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用于脱脂、冷冻、农药、香料、橡胶工业、洗涤织物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10.1稳定性:
稳定
10.2禁忌物: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强碱、铝、镁。
10.3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10.4聚合危害:
10.5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11.1急性毒性:
2402mg/kg(小鼠经口)
11.2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45292mg/m3,4小时(小鼠吸入);137752mg/m3,1小时(大鼠吸入)
11.3刺激性:
家兔经眼:
20mg/24小时,中度刺激。
家兔经皮:
500mg/24小时,重度刺激。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12.1生态毒理毒性:
12.2生物降解性:
12.3非生物降解性:
12.4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12.5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
在对人类重要食物链中,特别是在水生生物中发生生物蓄积。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13.1废弃物性质:
13.2废弃处置方法:
13.3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14.1危险货物编号:
61580
14.2UN编号:
1710
14.3包装标志:
有毒品
14.4包装类别:
O53
14.5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14.6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16.1参考文献:
16.2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