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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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平安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增进建筑业持续健康进展,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城市计划建设治理工作的假设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平安生产领域改革进展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城市计划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巩固和拓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功效,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治理与项目治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平安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平安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平安治理制度并重,以平安生产“五抓”(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建设、抓第一责任人、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为手腕,严格监督治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平安提升长效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工程质量平安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平安治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平安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平安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平安治理水平,提升工程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使全省工程质量平安整体水平取得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平安治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平安责任。

专门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催促建设单位依法发包工程项目,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平安监督、施工许可、完工验收等大体建设手续,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平安生产方法费用,通过合同约束等手腕催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职,和谐处置好工程建设进程中的质量平安问题,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平安,不得紧缩工程项目的合理工期、造价。

严格实施合同履约评判工作,评判结果实时公布,评判质量按期通报。

加大工程质量平安奖惩信息披露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社会监督。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平安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平安责任。

增强勘探设计项目负责人和要紧设计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保证履职能力。

研究成立勘探、设计质量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形匹配制度,增强勘探、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效劳。

加大对项目负责人质量平安履职情形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觉项目负责人存在违背质量平安责任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3.严格落实执业人员责任。

强化个人执业治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平安责任,切实发挥注册执业人员在工程质量平安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标准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人证分离”等行为。

严格实施注册执业人员个人信誉评判,扩大信息搜集覆盖面,有效实现建设注册执业人员个人信誉评判系统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互联互通,研究信誉评判功效运用,成立和完善注册执业人员执业档案信息。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利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增强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治理,成立工程利用年限告知制度,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利用年限予以预警提示。

落实住建部关于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方法,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许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违背质量治理有关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峻质量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除经济惩罚外,增强在资质资格、限制从业等方面的惩罚。

及时发布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追究情形,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及惩罚结果记入个人信誉档案,给予信誉惩戒。

5.推动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

健全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诚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预拌混凝土企业等参建各方信誉评判工作,将评判结果与招投标、业务承揽、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失信本钱。

落实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治理方法,将质量平安履职严峻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曝光,推动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二)提升项目治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修订建筑设计招投标方法,改良设计发包方式,完善鼓励机制,大力引进名家大师和优秀设计团队。

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开展建筑评论,交流设计创作体会,听取社会要求和公众愿望,增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

探索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利用后评估机制,开展试点,搜集利用者对大型公共建筑功能性、经济性、平安性、适用性、方便性、舒适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增进建筑设计改良和创新。

2.推动工程质量治理标准化。

增强设计源头操纵,严格执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针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编制防治技术标准,细化设计技术方法,推行关键工序和细部节点精细化设计。

结合外窗新标准的执行,深切开展以渗漏、裂痕为重点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健全质量治理标准化制度和评判体系,进一步修订《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平安动态监管方法》,强化企业内控治理,增进企业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推动质量行为治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操纵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质量治理和进程操纵水平。

推动工程质量治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对标准实施样板引路制度的项目予以信誉加分。

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编制简练、适用、易执行的职位标准化通用文本,指导施工企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职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质量责任意识。

职位作业人员持有并应用标准化手册情形纳入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内容。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平安水平。

全面推动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推动施工企业健全平安生产保证体系,创新完善平安治理制度并按期评估、及时更新,实现平安行为标准化和平安治理标准化,提升自主平安治理能力。

完善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深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考评结果与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及安管人员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挂钩,并记入平安生产信誉档案。

4.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落实企业平安教育主体责任,催促企业增强从业人员平安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安管人员、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专门是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入场、进入新职位的作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平安教育培训、平安技术交底制度,交底情形应拍照成影像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查。

推动企业平安文化建设,龙头骨干企业要率先试行建设平安部验馆,或采纳VR技术模拟等手腕,增强事故教育警示,提升作业人员平安生产意识和平安技术。

加速实施建筑劳务实名制治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将企业平安教育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作业人员,一概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超期未更正的,依法予以处置。

5.健全完善质量平安预防操纵体系。

增强质量平安治理理念和方式研究,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将质量平安治理关口前移,加速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平安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推动全员自主参与隐患排查,全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治理。

树立重大风险隐患确实是事故的观念,指导企业成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形向政府和企业平安治理机构“双报告”制度,实行挂牌督办,做到责任、方法、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增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管控,深切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平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群死群伤。

企业落实内操纵度、有效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列入质量平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6.增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平安治理。

落实《福建省会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规定》,进一步成立完善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操纵制度,强化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进程中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平安条件审查,标准条件验收程序,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

加速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保护中的应用。

编制BIM技术应用、协同设计、数据传递、交付验收等技术标准(应用指南或导那么),成立BIM应用标准体系,在大型公共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综合体等技术复杂、治理协同要求较高的工程中开展BIM试点应用示范,慢慢形成示范效应。

推动勘探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研究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

整合提升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人员、项目、信誉、信息交互等平台建设,提升工程质量平安监管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度,全面实施远程监控大数据监管,增强在建工地、检测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实时在线监测。

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建筑业龙头企业推行工程项目治理信息化,慢慢实现企业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形的信息化治理,完善企业自控与政府监管联网的信息平台,健全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

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规律性、关联性特点分析,及时发觉工程质量平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精准监管。

深化监管大数据与不同化监管、信誉评判、黑名单制度的融合,推动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建设。

2.推行工程建设新技术。

加速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行应用,大力推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行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按期发布利用新工艺、新技术的项目和利用单位,适时发布淘汰和限制利用的技术和设备名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进展。

适应市场需要改革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及时编制新技术、新工艺定额,提高推行期内定额的损耗率、治理费率、利润率,及时发布新产品信息价。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

推动减隔震技术应用,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域新建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必需采纳减隔震技术;重点设防类建筑,优先采纳减隔震技术。

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工程隔震橡胶支座和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确保减隔震工程质量。

严格落实《衡宇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治理规定》,增强减隔震建筑利用保护治理。

(四)健全监督治理机制

1.增强政府监管。

落实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进一步创新监管体制机制,针对我省会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通信、信号、大型机械设备等方面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福州市、厦门市要采取政府购买监督检查效劳方式,委托具有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检查。

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进程质量平安的监管,重点增强对涉及公共平安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完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查抽测力度。

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落实《福建省衡宇建筑工程勘探设计变更治理方法》,标准勘探设计变更行为,严格执行变更程序,落实变更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变更责任追究。

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操纵中的作用。

增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严厉冲击检测弄虚作假和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动绿色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探讨预拌混凝土一体化施工,保障混凝土结构质量。

推动进展工程质量保险,借助厦门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行的体会,在全省其他地域慢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2.增强监督检查。

落实“双随机、一公布”监管机制,标准工程质量平安动态监管评判和监督执法检查,推动公平公正监管。

继续推行不同化等检查方式,将在建项目动态监管平均违规记分排名靠前及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企业列为必查对象。

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动工、风险事故频发和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

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冲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将行政惩罚等不良信息及时纳入企业信誉评判,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

3.严肃事故查处。

增强工程质量平安事故通报和查处督办,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

对因责任不落实致使工程质量平安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实行“五个一概”:

事故企业承揽的在建项目一概停工检查,发生一样事故的,在事故所在地设区市范围内停工检查,发生较大事故的,在全省范围内停工检查,切实排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概从头进行考核;事故项目一概倒查市场行为是不是合法标准;事故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一概上网曝光,指名道姓公布项目名称、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字;事故企业一概要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召开的事故现场会上进行警示教育,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要在全省季度平安形势分析会上,剖析事故缘故,报告事故整改落实情形。

4.增强队伍建设。

增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继续整合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力量,推动县(区)级监督机构归并或合署办公,统筹监督检查工作;催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进建筑业持续健康进展的意见》,主动报告本地政府,和谐落实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专门要保障日常监督抽查等专项经费。

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形的督查,督查情形抄告本地政府。

踊跃争取组织部门支持,实施工程质量平安监管精准引才工作,大力引进专业紧缺监管人材。

优先从省级、设区市级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跨区域抽取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共享监督资源,协助本地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弥补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强化监督层级指导,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对监督机构履行监监工作标准和质量平安动态监管评判情形进行监督检查。

增强监督队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修养,开展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健全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制度,鼓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时期(2017年6月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地域实际情形,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方法,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要依照属地治理原那么,将提升行动的精神和工作部署转达到辖区每家企业、每一个项目。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5月2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省厅。

(二)组织实施时期(2017年7月-2019年12月)

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是提升行动的关键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对本企业开展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按期检查工作推动情形,增强对承接项目建设全进程的管控,确保提升行动具体方法真正落实到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增强对所属企业和辖区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督人员责任。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增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域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省厅每半年对全省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一年组织一次全国督查,并按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形。

(三)总结推行时期(2020年1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体会,深切分析问题及缘故,增强制度方法评估,研究提出改良方法和建议,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五、保障方法

(一)增强组织保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提高熟悉,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全省上下步伐统一、紧密协作的工作合力,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为强化上下沟通和谐,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指定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的有关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等)于5月20日前随本地域具体工作方案一并报送省厅工程处(联系:

7,:

,)。

(二)落实工作责任。

提升行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历时3年左右时刻,着力标本兼治,构建质量平安提升长效机制,必需稳扎稳打、锲而不舍抓紧抓实。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时刻要求,跟踪工作进展,确保各项政策方法落到实处。

成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提升行动中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予以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置;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域、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夸奖,并总结推行其体会做法。

提升行动实施情形纳入工程质量平安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省厅对各地部署落实情形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三)注重宣传引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形和取得成效的宣传报导,向社会传递行业信息,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提升行动开展的舆论气氛。

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宣扬工程质量平安治理先进理念和体会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也要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同时,还要利用行业协会熟悉行业、切近企业的优势,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反馈政策方法落实情形,发挥标准行业秩序、增强企业自律、制定技术标准、树立行业标杆、挖掘推行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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