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案例分析.docx
《资产评估案例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产评估案例分析.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一、案例背景
(-)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1、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北京中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为北京中献电子技术开发中心转让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2、 委托方
北京中献电子技术开发中心
3、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北京中献电子技术开发中心持有北京中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的20%股权价值;评估范围为北京中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包含账面记载的资产、负债及未在账面中记载的无形资产。
4、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5、 评估基准日
2015年12月31日
(二)行业分析
本次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3001布药器、AC自动布药器、DC自动布药器,属于农药行业中农药设备行业,资产的价值化是市场与资源配置的需要,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产品及技术推广,因此评估师对可能影响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有必要进行分析。
1、农药行业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我国农业病虫害发生为害重、损失巨大,而运用农药仍是当前控制农作物病虫害的首要手法,每年用于病虫害防治的农药用量达30多万吨,要管理好农药这把“双刃剑”,使其既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品质,又能减少污染危害,解决好“能吃”和“吃好”的问题。
基于目前农药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空前的关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应用而生。
我国绿色防控推广工作从2006年开始,至2012年,我国绿色防控示范面积达到1.3亿亩次,推广应用面积8.6亿亩次。
但现阶段由于农药使用不科学,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超标问题仍然存在,还需从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以及进一步优化和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等方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2、 农药行业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根据农业部农科教发〔2015)1号“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
“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确保农业灌溉用水量保持在3720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生态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3、 农药设备行业分析
农药设备大幅降低了农药的使用量和水量,大幅节省了使用农药的直接成本,大幅节省了使用农药的人工成本,避免了农药施药人员与农药的直接接触,避免了农药使用过程中因施药不当而造成的人为药害,降低了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降低了因使用农药而造成的土壤污染的风险,降低了因使用农药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的风险,提高了农药施药人员的身体健康水平,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数,提高了农业从业者的收入水平。
以保护设施温室为例,截止十一五末,全国已建成各类保护设施农业最保守估计也应在几千万亩以上。
据有关报道显示,仅北京市就有35万座,大庆市就有30万座,辽宁省就有100万座,山东省就有100万座以上等等。
以上述四地为例,如果每5棚配备一套(每套为3台)布药器,北京、大庆、辽宁、山东等地的最大保有量将分别达到21万台,18万台,60万台,60万台,合计接近160万台。
再如果仅以10%的市场占有率进行估算,北京、大庆、辽宁、山东等上述四地的市场估计保守销售量也仍将到达16万台左右。
因此,布药器在农业领域特别是在农业保护设施领域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市场。
二、成本法
(-)流动资产
1、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主要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对确定的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提交评估准备资料清单和资产评估明细表示范格式,按照评估机构评估规范的要求,指导北京中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填写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二阶段:
现场调查阶段
核对账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资料,首先对财务账和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互相核对使之相符,然后对其相关记账原始凭证等内容进行抽查核实,调查了解其形成原因及具体内容。
现场查点:
流动资产评估人员和公司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现金进行盘点核对相符,并填写了现金盘点记录。
第三阶段:
评定估算阶段
将核实调整后的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录入计算机,建立相应数据库;
对各类资产,遵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采用成本法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编制相应评估汇总表;
提交流动资产的评估技术说明。
2、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北京中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流动资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
评估人员根据北京中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和清查评估明细表对列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进行资产评估,上述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和调整后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
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货币资金
714,622.49
714,622.49
应收账款
4,000.00
4,000.00
预付款项
11,655.00
11,655.00
存货
528,986.68
528,986.68
流动资产合计
1,259,264.17
1,259,264.17
(2)货币资金评估说明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
现金
评估人员于2016年1月13日,在财务部负责人和出纳人员陪同下,对现金进行了盘点,盘点日库存现金实际盘点金额为9,482.61元。
与2015年12月31日现金日记账及总账余额核对一致。
经核实无误,现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经过核实现金评估值为9,482.61元。
银行存款
对银行存款的评估,评估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余额、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以及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核对。
经过核定提供的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账户01090511100120109047184账面与对账单无差异,账户评估基准日银行对账单金额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
以核实后的账面至确认评估值。
经过上述清查核实银行存款评估值为705,139.88元。
货币资金评估值合计为714,622.49元。
(3) 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共计1笔,账面价值为4,000.00元,无调整。
本科目核算的是应收北京延丰谷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及设备销售的款项,账面记录的款项,发生时间为2014年10月,经评估人员核实相应的凭证等有关的资料,无迹象表明不能收回。
对于应收款项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核实,应收账款评估值为4,000.00元。
(4) 预付账款的评估说明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共计3笔,账面价值为11,655.00元,无调整。
本科目核算的2015年9月预付博野县宇通电器厂材料款、2015年3月预付文安县玉强塑料制品厂材料款和2015年12月预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
经评估人员核实相应的合同及凭证等有关的资料,确认预付款项的真实性,无迹象表明业务终止,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核实,预付账款评估值为11,655.00
(5)存货的评估说明
本次申报的存货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周转材料。
评估人员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清查明细表,采取抽样方法对其数量进行盘点,抽样盘点金额占全部存货价值的60%以上,评估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了详细记录,并编制了存货盘点表。
评估人员以盘点核实后的数量作为评估的基数进行评估,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不同评估方法。
原材料和周转材料
该公司原材料主要是研发过程中使用的雾化器、定时器、小拉车支架和电机等器件,委估的材料多为2013年购置,存放于北京市昌平区路庄企业仓库内,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所需,存放管理情况良好。
周转材料大部分为包装材料和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的产品说明书、单刀双刀开关、电线等,大多为2013年购置,存放于北京市昌平区路庄企业仓库内,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所需,存放管理情况良好。
对于原材料,周转材料的评估,对数量及质量进行了抽查,根据填报的评估基准日清查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盘点表、评估基准日至现场勘查日原材料出入库清单,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盘点经核实后的数量为准,对于近期购置、保管较好、周转较快的材料,按市场售价扣除进项税后作为评估值,对于待抵扣的进项税并入应交税金科目进行评估,对于无对应实物的差异评估为0。
公式:
评估值=现行市价X实际数量
【案例1】:
雾化器110只
1、 概况
委估的雾化器为主营业务产品的组件之一,账面值为29,377.79元,数量为110只。
委估的原材料于2013年购入,购进时间较长,存放于北京市昌平区路庄企业仓库内,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原材料存放环境较好通风干燥,均以覆盖物遮盖无落灰、鼠咬情况,存放管理情况良好。
2、 市场调查及评估测算
经过评估人员核实,委估的部件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截至评估基准日市场售价与账面记录一致,单位售价为267.07元。
3、评估值
委估雾化器评估值为267.07×110=29,377.79元。
(2)库存商品
企业的库存商品大多数为企业2014年生产的产成品。
存放于北京市昌平区路庄企业仓库内,存放管理情况良好。
盘点日由财务牵头,会同库管等部门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评估人员对全过程进行了监盘。
产成品的评估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的好坏决定是否加适当的利润,或是低于成本确定产成品的评估值。
评估时,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成本核算程序,验证其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将产成品单位成本与售价进行对比,并根据其市场销售状况,判断产成品的历史成本与市场价格背离情况。
若产品属于正常销售,则以评估基准日销售价格扣除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及部分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对于超储积压,则按市场变现价格确定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值=不含税销售单价一销售税金一销售费用一所得税一适当税后利润
【案例2】:
布药器329只
经过评估人员核实,委托评估的布药器为公司2014年生产,由于公司尚未建立相应的销售部门,一直存放于北京市昌平区路庄企业仓库内,存放管理情况良好。
1、 评估人员与被评估单位了解和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搜集价格资料,取得并确认评估基准日时点该类型布药器含税平均价格为3,700元/台,不含税价格为=3,700/(1+17%)=3,162.39元/台。
2、 以确定后的销售价格扣减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所得税后确定评估值(扣减项均以单价计算)。
① 扣减销售税金及附加:
经综合测算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销售税金及附加率为1.56%o
销售税金及附加=不含增值税的销售单价X销售税金及附加率
=3,162.39X1.56%
=49.33(元/台)
② 扣减销售费用:
经综合测算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销售费用率为
销售费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单价X销售费用率
=3,162.39X5%
=158.12(元/台)
③扣减所得税:
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率为15%,所得税计算如下:
a、 结存成本:
以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核实后的期末库存成本为准。
(单位结存成本为1,061.21元/件)
b、 期间费用:
含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测算为10%。
期间费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单价X期间费用率
=3,162.39X10%
=316.24(元/件)
c、 所得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单价一销售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结存成本一期间费用)×15%
=(3,162.39-49.33-158.12-1,061.21-316.24)×15%
=236.62(元/件)
企业生产的布药器为国家政策支持产品,投入市场之后预计销售状况优秀,故无须扣减税后利润。
(3) 评估单价的计算
评估单价=不含增值税的销售单价一销售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所得税
=3,162.39-49.33-158.12-236.62
=2,718.32(元/台)
(4) 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评估单价X数量
=2,718.32X329
=894,327.28(元)
经过上述评定估算,存货一原材料评估值123,397.06元;库存商品评估值为894,327.28元,增值545,187.56,增值率为156.15%。
增值原因为企业账面价值仅显示出库存商品的结存成本,故增值较大。
3、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过上述评定估算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货币资金
714,622.49
714,622.49
714,622.49
—
一
应收账款
4,000.00
4,000.00
4,000.00
—
一
预付账款
11,655.00
11,655.00
11,655.00
—
-
528,986.68
528,986.68
1,074,174.24
545,187.56
103.06
货币资金
714,622.49
714,622.49
714,622.49
—
一
流动资产合计
1,259,264.17
1,259,264.17
1,804,451.73
545,187.56
43.29
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259,264.17元,无调整,评估价值为1,804,451.73
元,增值额545,187.56元,增值率43.29%o
主要原因是由于库存商品的增值造成评估增值。
(二)非流动资产一固定资产评估说明
1、 评估范围及概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固定资产为企业生产加工所需的模具和电子办公设备,其中机械设备大多数为企业生产加工所需的塑胶模具,委估设备于2013年6月依次购进其中过滤网模具和伞帽模具为2015年9月购入,存放于委托加工工厂内由相关人员专人负责看护,能满足目前正常生产需求。
电子办公设备为联想笔记本电脑,于2012年12月购入,存放于公司办公室内,使用状况良好。
2、 评估方法
对于设备类资产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设备明细清单,逐一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核实。
由于委估机械设备为模具,全部存放于委托加工工厂内,由相关人员专人负责看护,能满足目前正常生产需求。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主要专业生产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购置价+设备安装费+资金成本
其中:
设备购置价=设备费+设备运杂费
设备费(出厂价):
设备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
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或参考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以及近期同类设备的订货合同价格,作为出厂采购价格。
设备运杂费的确定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额手册进行计算。
设备安装费按照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量或安装费率计算。
资金成本根据基准日贷款利率和设备的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
②通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其中:
购置价的确定
凡能咨询到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市场价为购置价;
对无法从市场咨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确定购置价;
无法查询和查不到价格的设备,按其性能类似的设备价格进行比较和修正后确定。
其中:
运杂费及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增订版)中机器设备评估常用数据及参数确定。
(2) 成新率的确定
① 对于重大设备:
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考察,并通过查阅有关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主要技术指标等资料,以及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操作技工查询该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经过评估人员对设备的详细现场勘察确定该设备的勘察成新率,通过设备的巳使用年限和经济寿命年限确定设备的理论成新率,最后以权重法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X权重40%+现场勘察成新率X权重60%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X100%
② 一般设备:
在核实设备技术状态的基础上,以年限法为主确定成新率。
(3)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X综合成新率
案例:
塑胶模具6(见机械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第7项)
① 概况
该款塑胶模具为资产占有方独自设计加工制造的一款塑胶模具,可满足被评估单位的生产加工需求。
② 重置成本的确定
该款塑胶模具为被评估单位独自设计加工制造的一款塑胶模具,其重置成本为相关的材料费、加工费和相关设计加工人员工资组成。
经评估人员市场调查及与相关公司沟通询价,获知目前该款自制模具重置成本变化不大,以账面原值确定为重置成本。
故设备重置价=185,350.00(元)
(4) 成新率的确定
理论成新率=(1一已使用年限:
经济寿命)×100%o
该设备于2013年09月开始购置使用,截止评估基准日已使用2.33年,经济寿命约为10年。
则:
理论成新率=(1-2.33÷10)×100%=77%
(5)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X成新率
=185,350.00X77%=142,719.50(元)
3、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合计
113.22
89.44
113.16
87.90
-0.06
-1.54
-0.06
-1.72
机器设备
112.70
89.22
112.70
87.72
0.00
-1.5C
一
-1.68
电子设备
0.52
0.22
0.46
0.18
-0.06
-0.04
-12.41
-18.52
单位:
万元
经过上述评定估算,委托评估的机械设备账面原值112.70万元,账面净值89.22万元,评估原值112.70万元,评估净值87.72万元,增值额-1.50万元,增值率-1.68%o主要由于财务计提折旧与评估计算的综合成新率口径不一致造成评估减值;
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0.52万元,账面净值0.22万元,评估原值0.46万元,评估净值0.18万元,增值额-0.04万元,增值率-18.52%.主要由于电子设备技术更新较快及财务计提折旧与评估计算的综合成新率口径不一致造成评估减值。
(三)非流动资产一无形资产评估说明
1、概况
公司账面中记载的无形资产是公司股东投入的非专利技术“农药高效布药器”,该项技术经北京建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京建评报字[2012]第1017号》评估报告。
评估值为800万元,公司于2012年11月根据评估结果入账,公司按20年摊销,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为6,733,333.46元。
该项技术经过公司的完善,申请了发明专利,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专利名称“一种高效布药方法及高效布药器(专利号:
ZL201210116093.5)"发明专利技术。
技术简介如下:
专利号:
ZL201210116093.5
申请日:
2012.04.20
名 称:
一种高效布药方法及高效布药器
专利证书号:
1641785
授权日:
2015.04.22
专利权人:
北京中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设计)人:
陈田来、顿宝红、陈斌、李红波、路瑾瑾、陈永红
2、评估方法及过程
评估值=实际原始发生额X尚可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根据中国专利法有关保护期限的规定,发明专利技术保护期为二十年。
专利技术自专利授权后,从申请日起保护,在超过保护期后,技术便成为公知技术,不受专利法保护。
根据专利证书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委估技术法定寿命还有16.30年。
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年限为3.08年,尚存受益年限为16.30年,无形资产购置原始发生额为8,000,000.00元,则:
评估值=实际原始发生额X尚可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8,000,000.00X16.30÷20=6,520,547.95(元)
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6,733,333.46元,无调整,评估价值为
6,520,547.95元,增值额为-212,785.51元,增值率为-3.16%o
增减值原因:
委估技术的摊销年限与评估经济使用年限存在差异,导致评估减值。
(四)负债的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付款。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应付账款
13,200.00
13,200.00
预收账款
22,940.00
22,94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255.00
10,255.00
应交税费
2,384.64
2,384.64
其他应付款
1,200,000.00
1,200,000.00
合计
1,248,779.64
1,248,779.64
单位:
人民币元
2、 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同流动资产一样,分为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现场调查阶段、综合处理阶段。
3、 评估方法
对负债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情况。
对负债数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的部分,采取了替代程序进行清查,对企业明细账、相关凭证及购销合同和借据等进行了核对,账实相符,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1)流动负债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流动负债包括: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付款。
①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评估人员对待估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进行核查,做到账证、账账、账表相符;核查账款发生时间、原因及评估基准日后偿付情况,并进行账龄分析;核查大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购货合同及评估基准日至核查日期间清理情况,并进行分析性调整;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确认各笔账款属实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账面值13,200.00元,无调整。
经过评估人员了解,该科目主要核算的是2015年12月发生的向北京中企鸿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应付咨询服务费和2014年7月发生的向博野县宇通电器厂的应付材料费。
评估人员核实了相关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