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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一、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3.部门、个人专用的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和个人定期清洁,学校公共设施全体老师定期进行清洁保养。

4.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打印机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办公室人员请假外出,应填写《外出单》或需由直接主管审批。

6.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上网聊天。

二、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统一设人脸识别签到签退,无故不签到签退者,按旷工处理。

2.签到签退按作息时间为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3.因公事不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提前或第二天履行请假手续。

否则,按旷工处理。

4.学校办公室对签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学校办公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6.年终考核参照学校先、优、模评比办法执行。

三、教职工病、事、假请假制度

1.一天以内,由处主任批准,并告知主管校长。

2.三天以内,有主管校长批准,并告知校长及处主任。

3.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并告知主管校长,由主管校长告知处主任。

4.当事人要将请假报告单送达本处考勤部门,作为考勤备查材料。

5.无报告单或不履行程序者,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教职工晋职、晋级评比排序的规定

为了使我校人事和劳资工作做得更好,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每个教职工都能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得到晋职、晋级,特制定评比条件如下:

1.工龄及学历评比标准

⑴工龄或教龄:

工龄按虚龄计算,每年工资按1分计算,教龄每年按1分计算,计入总分。

⑵学历:

研究生12分;本科9分;专科6分;中专3分。

2.个人荣誉评分标准

⑴模范(指省、市、县政府或系统内部及学校授予的劳动模范、模范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

省模8分;市模6分;县模4分;校模2分。

⑵骨干、优秀、名师等单项: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

3.科研论文

按所晋级别论文要求自行准备。

4.行政级别评分标准

正科级10分;副科级8分;正股级6分;副股级4分;班主任8分;教研室主任2分。

5.计算出勤率与岗位专业标准

最低出勤率达85%以上(除法律规定的假期外),计算时间为评职当年和上一年。

(以年为单位计算)

6.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从事本专业者优先。

7.凡有违反县教育局下发的“六、七、八”规定之一者不得晋职晋级。

8.民主评议100分,计入总分。

校领导评议50分;中层领导评议30分;群众评议20分。

9.评审委员会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副书记副校长

办公室成员:

校办主任教务处主任教师代表

说明:

1.按评议总分排名次。

2.当年重复受表彰的均计算在内。

(但必须是省市县各级政府或教育系统表彰的)

3.荣誉:

拟晋中级的前四年累计计算,拟晋高级的前五年累计计算。

四、XXX职教中心学校“先、优、模”评选办法

为使我校“先、优、模”(德育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评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合理,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使每个教职工的“德、能、勤、绩”都能得到充分肯定。

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分为评选对象、比例分配、入选条件、评分标准和向上推荐条件五个方面。

1.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教职工都在评选之列(包括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外聘教师)。

2.比例分配

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占其总数的25%;一线教师占其总数的30%;班主任占其总数的35%。

3.入选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比资格)

⑴一学期内有旷工者;

⑵一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法定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者除外);

⑶一学期内迟到、早退、中事超过25次(含每月弹性2次)者;

⑷一学期内发生2次教学事故者(教学事故包括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上课接打手机和酒后上课等);

⑸一学期内有旷教者;

⑹一学期内丢课10节(指串课没有还课而丢课)者;

⑺由学校组织大型会议或大型活动(包括各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校长准假者除外);

⑻由于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者;

⑼代班、值班、值宿有漏岗者。

4.评分标准(满分140分)

即考勤30分;本职工作50分;兼课教师20分;民主评议10分;校委会评议30分。

⑴考勤考核(30分)

病事假一天扣4分;迟到、早退、中事每次扣1分,累计计算。

⑵本职工作(50分)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具体要求制定本部门“先、优、模”评选条件,并报校办备案。

考勤工作也应纳入本部门考核方案。

⑶兼课教师(20分)

兼课教师包括行政领导、科室干事和教辅人员。

兼课教师纳入任

课教师量化考核范围进行考核打分(教师量化考核满分以100分计),其总分乘以权重系数0.2,最后得分计入评选“先、优、模”总分。

⑷民主评议(10分)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教职工对各部门推荐上来的“先、优、模”进行打分。

⑸校委会评议(30分)

校委会根据上述三个方面推荐上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最终确定“先、优、模”。

5.向上推荐条件

被推荐县、市、省等“先、优、模”必须两个学期内(一个学年度)获得两次校级“先、优、模”,获得一次校级不得推荐上一级“先、优、模”。

五、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1.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外聘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2.外聘教师的任职相关材料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发给相应的任职聘书。

3.外聘教师应参加学校教务处和专业组的有关教研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办理请假手续。

4.外聘教师必须自觉接受教务处主管人员的教学检查,遵守教师职责及工作要求、教师及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不遵守有关规定者,学校除提出批评教育外,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及经济处罚直到解聘。

5.每学期对外聘专职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对教学优秀的专职外聘教师,学校将给予奖励。

六、教职工年度教核制度

1.考核目的。

年度考核的目的是通过教职工的德才和工作实绩作出正确的评价,推动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激励教职工尽职尽责,开拓创新。

2.考核原则。

考核要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

4.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5.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年末或年初结合年终于作总结进行,由被考核人在年终工作总结、工作述职的基础上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上级考核小组审核、评鉴、拟定等级,由考核小组写出结论性评鉴和确定等意见,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

6.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上报考核小组应认真复核,并给予答复。

7.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能加年度考核。

8.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升和辞退的重要依据。

七、财务管理制度

1.坚持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各处室向学生收取的费用,须先报校长审核后,送交财务室,不得乱收费。

3.各处室因工作需要开支款项,需经校长审批,严禁先开支后报销。

4.各处室如需购置物品,需提前一周送交计划。

5.财会要实行日清月结,每月应将收支报表及时送报校长。

6.严禁挪用公款。

7.严格执行县政府有关出差报销费用的规定,超出部分的费用自理。

8.报销单据或凭证一律要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或单据凭证,报销证单需有经办人、主管领导和校长审批签名方可报销。

9.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用公款娱乐场所。

八、文件传阅制度

1.传阅由办公室干事负责,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

传阅领导签发意见按轻重缓急分别处理。

2.设立传阅文件登记簿,填写传阅单,做到手续齐全,传阅及时。

3.文件阅后,签发意见输完后必须返回办公室,不许将文件带到家中和公共场所,以防丢失和积压。

4.领导批示给有关人员和业务部门的文件,必须按批示的意见及时处理,并签号办理结果,返回办公室存档。

阅读人要爱护文件,不得损坏,保持文件整洁。

九、文件管理制度

1.上级和学校文件及有关材料未归档前,均由办公室干事在办公室管理。

2.文件管理要资料完整,账册健全,服务周到,管理及时,严格保密。

机密文件未经签发机关批准,不得私自复印、翻印。

复印的文件按正式文件管理,严禁乱印乱发,用后及时收回。

3.做好文件催办检查工作,做到催办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真正落到实处。

4.做到文件随时随用及时。

按要求及时做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十、关于订购教学参考书教材及复习资料的规定

1.教材参考书、教材及配套用书必须通过学校图书馆订购。

2.教材订购必须根据所开学科,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征订单执行。

3.教材配套用书由学校教务处在征求各科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列出清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图书馆统一订购,任课教师不得强迫学生随意订购。

4.凡经学校批准订购的教学参考书及参考资料,必须由图书馆加盖图书馆印章。

十一、医务室管理制度

1.药品管理制度

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⑵必须在县卫生局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⑶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⑷严禁使用抗痨药品、麻醉药品及严格控制的精神药品。

⑸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⑹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

⑺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

⑻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2.门、出诊工作制度

⑴门诊做到病人随到随诊,对需要出诊及上门服务的病人,不得无故推诿。

⑵对学生实行优先照顾,诊治费用给予一定优惠。

⑶廉洁文明行医,热情服务、尊重病人隐私权和知情权,工作认真负责。

⑷出诊及上门服务时不得应用青霉素、链霉素等易过敏药品。

⑸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不得截留,以确保安全。

⑹认真做好门诊、出诊登记工作,必须使用县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医疗文书。

⑺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

⑻工作时仪表端正,应穿工作服。

3.消毒隔离及卫生制度

⑴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诊疗时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洁。

⑵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明亮、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按照规定使用情况登记。

⑸体温表、压舌板、手术器械等必须按照规定消毒,诊疗室定期紫外线消毒,实施高压消毒。

⑹定期更换器械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

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⑺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⑻污水污物不得随意排放,应按规定消毒、焚烧或深埋。

4.传染病管理制度

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⑵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⑶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⑷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⑸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⑹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⑺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⑻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图书管理制度

1.新购入图书应及时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严格执行借还书手续。

2.教师、学生统一借书证限额借书,限期归还,如有遗失,应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阅览室的刊物不得外借,阅后应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款。

4.图书室的书刊每学期末前盘点一次,盘点前借出书刊一律收回,盘点后再借出。

5.图书室内的报纸、杂志要妥善保管好,定期装订成册。

十三、阅览室管理办法

1.阅览室所陈列的图书、报刊,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只

借本校师生员工阅读,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阅览室。

2.阅览室陈列的图书、报刊实行开架式管理,读者可自行选阅,

阅后放还原处,不得私自携出室外。

3.禁止读者携带书籍或书包等物品进入阅览室。

4.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报刊,不得随意批注、画线、涂污或撕

页,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阅览室应保持安静、速洁,严禁在室内喧哗、乱丢果皮纸屑,

室内禁止吸烟。

6.阅览室所陈列的图书和当月报刊,只能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十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根据依法治档的原则,加强学校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

特制订以下制度:

1.保管制度

⑴各类档案,通过分别分类登记、编目、存放有序,并制订案卷

目录等检查工具。

⑵设立库房,配有箱柜,切实做好八防工作(防盗、防火、防光、

防潮、防尘、防虫、防霉、防水)。

⑶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清理造册,经分管

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

⑷档案员对档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保密制度

⑴执行《保密法》。

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

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⑵属保密范围内的档案,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查阅档案时与利用目的无关的章节,请勿翻阅或摘录。

3.借阅

⑴本学校人员须查阅本工作范围内的档案,可直接向档案员提

出要求,优先提供利用。

⑵外来人员需利用本单位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

同意,方能查阅。

⑶借阅者须摘录、复印有关档案,一般的经档案员同意,重要

的须经主管领导的批准。

⑷做好档案利用记录,档案员有权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

用者有义务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

 

总务处管理制度

一、学校物品采购制度

1.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批准。

2.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

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3.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4.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

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发票。

6.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验收。

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7.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8.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

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

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9.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领导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

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均由财产保管员管理调拨,对购进的物品,财产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及时分类登记入帐。

固定资产与会计科目核对无误后,按处室登记固定资产帐薄。

2.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设备由部门保管,财务会计必须帐物相符。

3.学校的财产每年清查一次,办公室、班级、专业组财产要由部门负责人登记保管,每年核查一次,做到总帐与科室、专业组、班级财产明细帐相符。

4.加强对各班级和处室的财产管理工作,自然损坏应及时维修,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学生损坏桌、凳、门、窗及教学仪器等物品,照价赔偿。

5.凡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说明原因,报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账,并报总务处一份计帐。

6.财产保管员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防火、防盗、防霉烂,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学校财产的能效。

三、学校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运行,预防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制定日常维修制度。

1.各办公室、教室、实习场地、功能室等需要维修,各负责人在每天上班之前将填写清楚的维修申请单交到总务处。

2.总务处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查看,确定科学解决办法,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3.维修过程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实施,在服从教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但应该见缝插针,尽快维修好。

维修结束后,委托单位负责人务必在回执单上签名,维修人员务必第二天将回执交到总务处汇总存档(委托单位负责人包括:

班主任、办公室、实习场地及功能室负责人等)。

4.维修所用工具、材料等须严格执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

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

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及时、认真清理现场。

5.维修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的坏损、故障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分管领导。

6.学校水电工例行对电柜、电表、水表、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

检查时,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7.如遇水、电故障、关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着手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

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检查内容

⑴食堂内的环境卫生:

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

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

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⑵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⑶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⑷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⑸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

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⑹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1.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2.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

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

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

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

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

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

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

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3.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

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⑴感官检查。

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⑵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6.每天早上上岗前由或食堂管理员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四、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1.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⑴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⑵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⑶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⑷验食物外观:

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⑸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⑹手感,是否有异样

1.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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