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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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213062-2011
Q/CSG
Q/CSG213062-2011
代替Q/21102—200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11-1-29实施
2011-1-28发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7
目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1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
6 检查与考核 3
7 附则 4
附录A 5
附录B 6
附录C 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激励各分、省省公司安全、优质、按期完成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达的重点工程。
各分、省公司所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54-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启动投产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Q/CSG222017-2011)
3术语和定义
3.1重点工程,是指列入公司重点工程计划,对社会经济、电网结构、社会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
3.2年度重点工程,是指公司重点工程计划中当年下达的项目。
3.3续建重点工程,是指以往各年度已下达、当年需继续建设的重点工程。
3.4当年在建重点工程,是指年度重点工程和续建重点工程的总和。
4职责
4.1公司总部
4.1.1公司计划部负责下达南方电网重点工程计划。
4.1.2公司基建部负责明确重点工程工期目标和跨年度安排的重点工程的里程碑考核目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4.2各分、省公司
4.2.1按本规定5.1和5.2的要求申报公司重点工程计划建议。
4.2.2按照公司基建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
4.2.3每月按时向公司报送重点工程建设信息,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工程的检查等工作。
4.2.4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重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价。
4.3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
4.3.1负责重点工程的建设过程管理。
4.2.3每月按时向分、省公司报送重点工程建设信息,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工程的检查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公司重点工程主要针对列入当年年度投资计划的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重要的电源工程,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5.1.1组成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主要通道的工程;
5.1.2与地方政府有协议,作为国家重点工程的电网配套项目的工程;
5.1.3保证迎峰度夏电力供应或组成各省(区)主干电网的关键工程;
5.1.4解决区域电网主要供电问题的枢纽性电网工程或调峰调频发电工程;
5.1.5重大的新技术开发、应用和智能、节能、环保示范性工程等具有重要意义的工程;
5.1.6公司提出须纳入年度考核的其他重点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扶持的农村电网建设项目等);
5.2分、省公司应按上述要求,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向公司提出下一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建议,由公司计划部下达。
申报数量如下:
5.2.1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各省公司根据当年基建投资总额,年度投资40亿元以下的确定1-2项,年度投资40至100亿元的确定2-3项,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的确定3-4项。
5.2.2分公司的重点工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量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5.3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公司基建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标准,突出做好项目策划,履行合法的建设程序,加强业主项目部建设,落实项目管理责任。
5.4重点工程应全面制定并落实质量创优计划,全过程接受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质量处于领先水平,工程投产不留质量隐患。
5.5重点工程应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基建工程有关的安全标准落实到位,不发生人身伤亡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电网生产运行的其他事故。
5.6重点工程严格执行里程碑进度计划。
工期目标和考核里程碑计划一般不予调整。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在计划投产日期前3个月或考核里程碑时间前1个月提出申请,报公司基建部批准。
5.7重点工程必须执行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因无法在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中选取设计模块或典型方案的特殊情况,需先报公司基建部批准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
5.8各分、省公司每年应对重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组织不少于2次的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基建部。
公司每年组织对重点工程质量、安全和基建程序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6检查与考核
6.1重点工程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将纳入分子公司绩效考核。
6.2重点工程按项目实行逐项综合评分考核,各分、省公司的总得分为其各项重点工程得分之和,是重点工程纳入绩效考核的计算基础。
重点工程考核内容分为项目规范管理、进度、安全、质量、造价、综合六个方面其中,项目规范管理(G)、安全(S)、质量(Q)、造价(Z)、信息(X)满分各为20分,工期(K)采用系数法,按期完成的项目K取1。
P=(G+S+Q+Z+X)×K
式中P——单项重点工程得分
考核计分方法详见附录A。
6.3年度重点工程考核由各分、省公司次年1月15日前按附录A、附录B完成自评后上报,公司总部在1月30日前组织完成评审,并公布考核结果。
7附则
7.1本规定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单项重点工程考核评分表
分、省公司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
评分内容
扣分
扣分标准
实得分
1
规范管理(G)
满分20分
未列入年度计划而先开工扣3分;
未进行施工、设计、监理招标每项扣3分;
主设备或主要材料未进行招标扣4分
招标未实行公开招标每项扣3分
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位扣4分、项目工程师不到位1个岗位扣2分
发生重大初步设计原则变更每项扣3分。
2
建设安全(S)
满分20分
每年两次安全大检查少一次扣5分;
公司书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报每个事项扣5分;
分、省公司书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报每个事项扣3分;
发生一般事故或导致电网安全事故扣10分,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扣40分,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扣60分。
3
工程质量(Q)
满分20分
由公司发出一个书面要求整改事项扣4分;
分、省公司发出一个书面要求整改事项扣3分;
基础工程(有)报毁的一次扣3分;
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一项(个)扣2分;
投产前质量监督检查有关键不合格项(影响投产工期)扣3分;
在投产后存在永久性遗留(较大)质量问题(生产运行部门有书面意见)扣4分。
4
投资造价(Z)
满分20分
发生单项工程费用超概算扣5分;
未经批准动用基本预备费用扣5分;
未经预算审查批复开工的扣5分;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扣5分。
5
综合信息(X)
满分20分
未及时报送工程建设信息扣5分;
报送信息失真(瞒报)扣5分;
未执行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新建工程)扣10分;
拖欠乙方工程款(有书面材料的)扣5分;
工程档案一次性验收移交不合格扣5分。
6
工期系数(K)
按时投产时为1.0
扣点
减扣标准
实取值
经批准调整延迟工期的,扣0.1;
里程碑工期每延迟1周或投产工期每延迟1天减0.1;依此类推。
配网类批量工程每1项推迟投产扣0.05
项目得分P=(G+S+Q+Z+X)×K:
项目有效得分M=P×γ
注①安全项扣分可计负分值,最低-60分。
其它项最低扣至0分。
②工程中不存在的项不扣分,如变电站标准设计项。
③γ为有效权重系数,当P<60时,γ为0;P≥60时,当年投产工程γ为1。
分步投产的,γ为各分步项目平均系数,如一个工程分2期投产,则每期投产项目γ均为0.5;当年不投产的项目,γ取0.3。
电源工程按该工程当年计划投产机组按时完成γ为1,每台机组按分步投产计算。
附录B单项重点工程考核评分表
分、省公司名称:
序号
重点工程名称
年度
项目评分
权重系数
有效得分
1
2
3
4
5
6
总得分(Mi)
注:
年度指重点工程下达的所属年份。
填写人:
审核人:
年月日
(盖公章)
附录C重点工程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