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张甸初中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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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张甸初中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

泰州市姜堰区张甸初级中学

关于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实施意见

(经二O一三年四月二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践我校“办负责任的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核心办学理念,实现“争先创优、优质均衡、领跑农村”的办学目标,根据2012年的绩效考核情况、教职工反馈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二、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激励先进的原则;

2.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3.向一线骨干教师、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师德建设、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专业发展及出勤、工作量、工作过程、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2.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存富

副组长:

高留章李伯双李文贵杨青刘富刚

成员:

李庆山单春网单秀英孔令忠殷金旺杨庆云钱志军王卫平

梅友成魏玉凡阙圣东陈庆生韩凤萍许晓琴蒋巧英

四、考核发放对象

本校在职正式教工。

五、考核内容

(一)师德建设(满分100分,权重10%)

序号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1

自觉保持与党中央及各级主管部门高度的一致性。

不发表消极、落后及不负责任的言论;无违背、不负责、诋毁、玷污的言行。

(6分)

2

服从学校分工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能按照上级或学校要求完成突击性任务(含各类创建、义务劳动等)。

(8分)

3

认真履职,工作无失职、敷衍现象或教学实绩较好,期末(含中考、会考)考试所教班级综合得分在年级前半段。

(6分)

4

工作期间遵守纪律,在政治或业务学习、升国旗仪式、集体备课、监考、集中阅卷及学校师生校会或年级组会议的时间内无请假(公假除外),无缺席、迟到、早退现象。

(5分)

5

创新育人方法,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无讽刺、挖苦、歧视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教书育人效果好。

(6分)

6

为人师表,工作负责,无损坏或盗窃学校公物现象,学生安全无事故;教师没有上课不备课、课堂作业及考试(含周练、月考、期中、期末)试卷使用学生批改等现象;上课或监考时不使用手机,不看报纸,不做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

(9分)

7

工作日中午不饮酒,酒后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上课不坐着讲课;无因教育不当造成学生离校出走或辍学等现象。

(8分)

8

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越级上访(人访、信访),更无不听劝阻的;家人及亲友无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为。

(6分)

9

不与领导或同事闹纠纷,无攻击诋毁现象;无训斥、讽刺挖苦甚至辱骂等不尊重家长的现象。

(6分)

10

能积极主动地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积极参加“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按要求填写、上报有关资料。

学生或家长的满意度高,低于60%的该条款不得分。

(8分)

11

没有因工作不负责、工作方法不当或行为不规范等而被家长或学生举报的;无索请、索礼、推销教辅用书、乱收费、搞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以权谋私现象。

(8分)

12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无违背交通秩序、涉足黄赌毒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献爱心活动。

(6分)

13

在校园内,衣着整洁大方文明。

女士不染黄、红发,男士不佩戴首饰,不吸烟。

(8分)

14

组织纪律性强,工作日无病、事假,学期考勤无扣款。

(5分)

15

办公时间(上午第一节上课后至十一点、下午第一节上课后至四点半)不串宿舍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分)

附注——以上条款每有一项违背则扣其该条款所得分,无违背的教工得该项最高分;凡受到学校或上级书面处分的其本学期“师德建设”不得分。

该项考核总得分为该同志一学期职业道德量化综合考核成绩,亦称“学期师德建设考核成绩”,该成绩作为学校在教师评先推优、竞聘上岗、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参考。

(二)德育工作(满分100分,权重5%)

序号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1

拥有德育课题(含校本、自拟的草根式课题)的研究,能提供相应的过程资料(课题名称,与之相关的研究论文或自己的读书笔记含体会文章,得出的结论或观点)。

(6分)

2

注重为人师表或注重教学环节中体现德育渗透,课堂秩序良好。

(6分)

3

按时上交德育类论文及相关资料等。

(6分)

4

积极参加各类师德培训活动和教师政治学习,无缺席、迟到、早退现象。

(10分)

5

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有益活动或跟随班级协助班主任进行各种教育活动,承担相关责任,确保所在班级安全无事故。

(10分)

6

随堂教师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及开展各类活动,保证班级秩序良好。

(10分)

7

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或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校长室或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15分)

8

能及时处理课堂内外各种突发事件,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

(15分)

9

德育类论文发表或获奖6分

县(市)、市、省、国家级分别加5分、6分、7分、8分。

10

辅导学生参加德育类竞赛获奖6分

县(市)、市、省、国家级一等奖分别加3分、4分、5分、6分,获二等奖的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

11

关注学生成人成才。

积极参加学生德育提高班心理疏导、问题学生转化工作,实效明显(3分);主动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扶贫济困(3分)。

(须提供详实资料)

利用课余时间实施有效的培优补差工作,教师个人和年级组均有记载的加2-4分。

附注——非教学人员享受专任教师平均得分。

(三)教学工作

1.工作量考核(满分100分,权重30%)

(1)学科分值安排

年级学科

得分

年级学科

得分

初一初二初三语文数学英语

50分/班

初二地理生物

18分/班

物理化学

40分/班

初一生物

18分/班

初三思品历史

18分/班

初一思品历史地理

14分/班

综实等其他学科

6分/班

初一初二初三体健

13分/班

初二思品历史

15分/班

初一初二初三音乐美术信息

6分/班

说明:

①班级超过50人,语文、数学、英语按0.5分/人加分,物理、化学按0.3分/人加分,

初三思品、历史按0.1分/人加分。

②语文、数学、外语、物理跨年级任教的加6分。

③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初三思品、初三历史兼初一、初二思品史地生加4分。

④其他学科跨年级任教加2分。

⑤跨校区任教加4分。

⑥②③④不重复加分。

附注——为了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未来负责,为了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凡是教考试学科的教师不得兼教本班会考或考查学科;凡是非本专业学科或未长期任教或教学成绩与年级平均成绩距离较大的会考、考查学科教师不得再任教会考、考查学科;谁的工作谁做,谁的责任谁负;未经教务处或年级组批准的‘抢、占、让、代’课行为一律视作‘不服从学校分工’的行为,有关教师师德考核第2条款不予得分”的规定。

(2)兼职工作量:

①未享受学校行政职务津贴的学科责任人加10分(负责学科组活动及集体备课有关记载等,学校或教育局每检查一次不合要求扣3分)。

②物理实验室35分,化学实验室20分,生物实验室20分。

音乐室(2人)每人3分,美术室4分,史地器材室2分。

体育器材保管15分。

学籍管理24分。

师生大课间体育教师每人8分。

工会现金5分。

电教人员补助66分(机房及多媒体教室管理与维护、校园广播2人计20分,校园网站建设与维护计15分,LED管理2人6分,报告厅服务2人计6分,城乡网上集体备课2人计6分,电脑系统维护4人计8分,拍照、摄像及后期制作5分)。

图书管理员30分,查课30分,阅览室20分,物资保管30分,出勤签到及统计30分,录播室管理20分。

(3)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量:

正副司务长75分。

实验员50分。

档案管理50分,其他具体辅助岗位的专职人员(如:

宿管员、协管员、督查员、监秤员等)且年龄满50岁的教工40分。

(4)所有专兼职人员必须按学校要求开展工作,在学校或上级督查中,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有不合要求的,每次扣2-5分。

(5)学校干部工作量先按实考核,不达下列要求的予以补足:

副校级原则上不少于教职工平均数的110%,中层正职原则上不少于教职工平均数的105%,中层副职(含专职财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0%。

(6)既没有教学岗位又没有具体教辅岗位或后勤岗位的教工,可作为学校机动教务、教辅、勤杂人员,其工作量可根据实际工作技术含量、强度、完成工作所需时间和工作态度由教师代表和相关干部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为10、30、40、50分(测评得分90分以上50分,80分以上40分,60分以上30分,60分以下10分)。

(7)理、化、生实验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每学期规定必做的实验,少做一次在专任教师工作量总分中扣专任教师2分,实验员不配合的每次扣实验员1分,分别由实验员和学科教师负责提供。

实验应做均做、实验资料齐全的、检查评价较好的学科教师另加5分,实验员另加10分。

(8)一周以内的“法定假”(不扣费用的),工作量不扣减;一周以外的“法定假”,要按实计算扣减工作量。

附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担任专职、兼职相关实验室实验员以及图书管理员,其工作考核合格的视作学教一致的一线教师。

2.教学过程考核(满分100分,权重10%)

(1)每位教学人员的得分按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2)非教学人员根据教育局和学校工作检查及学期个人工作总结,经考核领导小组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计分,分别为80分、70分、60分、40分(优秀人数按参评人数10%,良好20%计算,凡没有竞聘或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又拒不服从分工,或拥有岗位不作为甚至造成工作事故、不能按时按质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为不合格,其余均为合格。

)。

3.教学业绩考核(满分100分,权重25%)

(1)考试、会考学科教学业绩分两步走:

第一步,考试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依据学校期中、期末教学工作分析表中综合得分(兼顾均分、优秀率、优良率、及格率、巩固率等)进行考核: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5分,第五名80分,其余75分。

但是,教学效果较差,班级均分与年级均分落差较大(数学、英语超出5分,语文、物理超出3分,化学超出2分,分值为50分的初三思想品德、历史超出1.5分)的班级任课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65分。

会考学科(初一、二年级思品、历史、地理、生物)教师业绩考核,也依据期中、期末综合得分进行考核:

第一名95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5分,第四名80分,第五名75分,其余70分。

但及格率必须达75%,否则下移一个业绩得分。

与年级均分落差超出1.5分(分值为50分)的班级为60分。

第二步,教两个及以上班级其期中、期末考核成绩分别按其教学业绩考核得分平均值的110%进行计算。

中考、会考及期末考试中学科质量达标的优势、优胜学科任课教师,期末考核得分人均另加4分(该项个人不重复加分)。

附注—2013年质量目标:

在教育局组织的阅卷中,各年级总均分名次确保姜堰区第7名力争第6名。

语文、物理、初三思品、初三历史、化学这五门学科为我校优势学科(学科总均分名次为姜堰区前5名);数学、英语、初二地理、初二生物这四门学科为我校优胜学科(初二地理、生物学科总均分名次为区前6名或双科及格率达94%,数学学科总均分名次为区前7名,英语学科总均分名次为区前8名)。

在教研站期末统一阅卷中学科均分确保第1,及格率和优秀率均为第1的学科视作优势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有一项第1、另一项第2的学科视作优胜学科。

初一、二年级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学科期末及格率不低于75%。

(2)音、体、美、信息、劳技等学科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生代表及年级校长等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民意测评,按优秀(控制在参评人数的10%)、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计分:

优秀90分,良好85分,合格75分,基本合格60分。

有活动计划、过程记载且每周正常训练达2次的某一兴趣小组教练或辅导教师加10分。

(3)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民意测评,按优秀(比例控制在参评人数的10%)、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计分:

优秀85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55分。

说明:

考试和考查学科按学期考核,其得分:

期中综合得分×10%+期末综合得分×15%;其余人员每学期考核一次,其得分:

量化得分×25%。

(四)教科研工作考核(满分100分,权重10%)

1.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使用多媒体开设一堂校内外公开课(20分),并能书面简述自己课堂的特色和构建高效课堂的具体做法(10分),每学期至少有6篇符合要求的教学反思或博文进入学校或教育局网站(10分)。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能按时完成教科室、学科组交给的教研任务,及时上交规定材料的(5分)。

3.每学期听课:

校级干部40节,中层干部30节,45岁以下专任教师20节,45岁以上专任教师10节;每次听课有听课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授课人、教学内容及步骤、听课意见等),凡不完全的每有1节扣2分。

(20分)。

4.50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论文的电子稿上交教科室。

(5分)

5.教师专业论文发表加分(按最高级别,仅此加1次):

在学校、县(市)、市、省、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分别加2分、4分、6分、8分、10分。

6.教师专业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加分(按最高级别,仅此加1次):

获县(市)、市、省、国家级一等奖分别加3分、4分、5分、6分,获二等奖的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获三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

7.教师参加学校开展的或学校组织参加的教科研竞赛活动获奖加分(可累加):

学校、教研站或教育联盟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

姜堰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泰州市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

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

8.凡是本人的作品或事迹材料被《姜堰教研》、《姜堰教育周刊》、《姜堰电视台教育频道》、《泰州教育》、《江苏教育》、《泰州日报》、《泰州晚报》、《新华日报》、《江苏教育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录用的,每篇加10分(最多加10分);学生作品被录用的,指导教师每篇加2分(最多加10分)。

9.非教学人员视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诸方面综合考核确定为优、良、合格,分别享受60、50、40的基本分。

(五)专业发展(满分100分,权重10%)

1.学历提升(50分)

(1)达研究生(含在读)及以上学历加50分

(2)达本科学历45分

(3)达大专学历40分(4)大专以下学历30分

2.参加学校组织或安排的校内外校本培训及教研活动、专业进修、报告会等(50分)。

(1)应参加的各级培训、学科组教研或备课活动,无缺席、请假、迟到、早退的加10分。

(2)参加政治、业务校本培训效果考查,成绩达优秀、良好的分别另加20分、15分。

(3)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学科水平测试凡应参加而实际自始至终参加的加10分,成绩达优秀(满分的90%)、良好(满分的80%)的另加10分、5分。

(六)出勤考核

1.婚假、丧假:

需个人自行调好课务,填写调课通知单,报教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批准后不扣款,超假为事假。

婚假7天(含休息日);父母为子女操办婚事,准假3日(含休息日)。

为父母、岳父母、配偶操办丧事,准假6日(含休息日);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办丧事,准假2日。

2.产假、护理假:

产假期间不影响考核,但必须凭医院的证明办好请假手续,课务由学校教务处及年级组统一安排。

产假结束后,如需请假的一律限请假至本学期结束。

所续假期的性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视作病假或事假。

男女双方均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的,顺产产假为90天(含休息日),剖腹产及晚婚(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的产假为105天(含休息日);晚婚晚育的(男女双方25周岁结婚、生育)的产假为120天。

护理假:

晚育(女25周岁以后生育)的,其配偶护理假为7天,其余的为4天(含休息日);子女、配偶、父母、岳父母因病住院可有2—5天护理假,但必须书面请好假,安排好课务和工作,只考核不扣款;特殊情况的15天(两周)以内的护理假经书面批准,可实行弹性办公制,在上好课做好有关工作的前提下,也可只考核不扣款;否则每天扣50元,课务由教务处另作安排。

3.病假、事假:

每月1天以内的病、事假(自行安排好课务且经年级组校长、主任批准的)不扣款,请假期间未安排好课务或工作或未请假批准的(重急病及发生重特大事故除外)视作事假或旷工。

超过1天的事假按每个工作日80元扣款;病假(含小产假)按每个工作日40元扣款。

4.迟到、早退:

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考勤时间内未经请假的(遇有特殊情况向年级校长或年级主任请假,在确保不影响上课的前提下上班时间可有30分钟的机动,每周不得超出2次,只考核记载不扣款)而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视为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次扣20元;因此而耽误上课的按旷工处理。

已上班,因事外出经年级组校长或年级主任同意:

时间在45分钟以内的每天可有1次,只考核记载不扣款;时间在45分钟以外的,每次扣30元。

学校例会或其他学习及大型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20元,缺席的(公假以外)扣30元。

5.旷工:

未履行请假手续,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在校时间超过45分钟视为旷工。

每旷工1节扣50元,旷工半天扣150元(每半天按三节课计算)。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国家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书面上报教育局。

6.脱岗、漏岗:

学校值班干部和宿舍值班老师因事未经校长或值班校长批准脱岗漏岗的,每次扣50元,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视事故轻重,每人次扣100-1000元,严重的不享受本学期绩效工资,并上报教育局。

附注——公假含会议、进修等,必须报请年级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必须要安排好工作和课务,否则视为事假。

所有请假人员须提前向学校领导书面请假(1节课以内的短时间请假或遇有特殊情况的请假可口头向年级校长、主任请假)。

副校长向校长请假,中层干部向年级校长或分管校长请假,教师三天以内向分管校长或年级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向校长或负责考勤校长请假。

请病假者须及时提供医院证明,否则视同事假处理。

所有经批准的请假报告一律送交负责考勤的校长后方可生效。

教职工出勤考核情况每月月底或下月月初公布一次,一学期一累计,所扣款额待学校发放绩效工资时从被考核人应得绩效工资中扣除,全校教职工出勤扣款总额纳入到“提取的5%奖励救助奖金”中。

六、考核办法:

⒈一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二是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三是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师德建设”和“德育工作”要先自评;学期考核结果列表公示,样表见附3。

⒉每学期由考核组负责考核一次,最终上报、公布两个数据:

教职工学期考核得分、学期出勤扣款数。

⒊年底分配时,先按学期计算教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

(局拨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学校提取的奖励资金)÷2÷参加考核人员的学期总得分×个人考核得分,后将两学期的教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累加。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今后学校严控内退。

因身体和年龄(原则上女52岁、男57岁)的原因,经教工本人书面申请、办公会集体研究批准的可办理内退,在考核等第为合格(无下列9种情形)的前提下按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人均下拨标准的95%)的70%发放。

不能从事教育教学或具体管理工作且年满50岁的正式教工申请内退,必须凭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本人书面申请、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办理内退,享受内退人员的一切待遇。

一年一次的内退申请和研究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7月上旬;教师视同在岗,正常调资、享有参加岗位设置竞争的资格,若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甚至处分的,其当年的绩效工资的发放将依据有关通知执行;但今明两年严控内退,一定要确保满足教育教学及管理的需要,从2015年秋学期开始学校内退将严格执行新规:

女52岁、男57岁。

2.当年内退、退休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和比例发放当年绩效工资。

3.考核合格的副校级协理员按不少于在职副校级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4.学校实行在岗正式教工全员考核。

所有干部(含财会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方案按实考核,其职务津贴及班主任津贴也实行考核后发放。

5.自2013年秋学期起专任教师一律实行竞聘上岗和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且作出如下规定:

(1)享受学校照顾。

在岗正式教工中工龄满30年且年满50岁及以上的教师,经个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6、7月份)要求学校照顾的,能够服从学校领导分工,工作量达36分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其绩效工资可享受教育局人均下拨标准的95%,然后减去出勤扣款数。

如果不足36分,按每少一分扣150元计算,但每学期绩效工资不少于3000元。

若任教考试学科,期中或期末班级均分与年级均分超出学校允许值的,不得享受照顾政策,要么每次扣减400元要么按实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凡享受学校照顾政策的教师当年和次年不得申请晋级,不得推荐给上级表彰奖励。

(2)改教学科。

教师主教学科,要么与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一致,要么与职称申报学科一致,要么与长期(至少五年以上)任教且胜任(实绩达优良及以上)的学科一致(这类人员职称晋级时可能要有影响),年龄小于男57岁、女52岁的教师不得将主教学科改教其他学科,否则将影响自己职称晋级和今后岗位设置的聘用(第二次岗位设置将参照相应职称入门的基本条件);如因师资暂缺,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师改教或暂时改教,且教学实绩达优良及以上的不影响这期间学校层面上推荐职称晋级和岗位设置竞争。

年龄小于男57岁,女52岁的教师,若落聘又无其他具体岗位的,第一学期,学校将引导其听课学习(每天听课至少2节课)、参与一个年级组备课、做范卷、监考、阅卷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完成任务者该学期其绩效工资享受人均下拨标准的95%中的80%,这一人员视作教学一线人员;次学期,将由校长室安排继续任教,如果所教学科在学校抽考中班级均分超出学校规定的差距,学校进行调整,该学期绩效工资只能享受人均下拨标准的95%中的70%,或转岗按其工作量和实际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凡转岗人员转岗学期绩效考核得分不得超过一线专任教师平均数的80%(不含发放的年度考核奖金)。

4.试聘期内的教师,待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同上)的50%下拨,学校依据本《意见》考核发放,年终还将由工会或学校发放不少于500元的补助或礼品。

5.学校对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差或教学秩序混乱或教学实绩相当差的任课教师将实行调岗,确保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对班级管理差、麻烦多或流生多,并且多门学科班级均分处于年级倒数第一的班主任教师实行调整,确保办负责任的教育落到实处。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岗(含内退)绩效考核(含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其不得参加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或扣除应得绩效工资的10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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