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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环境法教学大纲

比较环境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03122100

课程名称:

比较环境法

课程英文名称:

ComparativeEnvironmentalLaw

课程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生

学时数:

32

学分数:

2

执笔人:

王小钢

编写日期:

2005年10月16日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对象和性质

比较环境法是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之一,是针对三年级本科生开设的选修课,要求具有要求选修学生具有一定法学基础及文化学相关知识。

本课程是高等法学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环境法课程体系的核心课程,也是法学理论课程模块、国际法课程模块、刑事法学模块和民事法学模块的重要补充。

掌握各国的环境法知识,对于法科学生的知识体系不可缺少。

如果不了解各国环境法律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就无法把握我国环境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二、课程目的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法学本科生系统掌握比较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加深对理论法学及其他部门法学的理解,提高法学理论知识素养;

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引导法学本科生学习各国环境法律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与典型制度,了解各国环境法的历史源流、发展过程及演变规律,为深入理解法学、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打下基础;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法学本科生对各国法律文化和环境法律实践的兴致和热情,培养学生运用法学基本理论解决环境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三、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比较环境法是环境法课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环境法律的实践大厦和文化底蕴。

它与环境法总论、国际环境法、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等选修课共同组成环境法课程体系,该课程主要比较各国典型的环境法律制度,并为法律移植提供外来资源,并为认识和了解本土资源的参照体系和方法。

对法学本科生而言,比较环境法与法理学、部门法学都密切相关。

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先修民法Ⅰ、环境法总论、法理学、行政法学、比较法学等法学专业其他课程。

环境法总论是主要的环境法选修课,应当在本课程之前开设。

四、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具有很强的文化性和历史性,教师应当力求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让学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

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学习和了解比较环境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原理,增强法治观念;

2、了解中国在环境法治方面的国情,学会分析各国法律文化,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3、掌握各国在环境法律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更深入地理解现行中国环境法法学的理论与知识,为以后的学习与工作奠定广博的理论基础;

4、正确认识本门课程的性质,全面了解该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各国环境法学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

5、注重学科知识之间的横向联系,避免人为割裂环境法学与其他法学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

五、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

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注重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在比较环境法教学中的运用。

加强学生课堂讨论力度,适当布置一些课外作业。

训练学生自主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

考试采用考察方式,并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考查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讲学形式方面,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制作课件。

教学形式采用以教师讲授为基础,学生课后阅读为辅。

教师讲授与学生答问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电子课件与黑板板书相结合,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展示重点难点内容。

同时注意国内与国外环境法知识的比较视角。

将课堂作业、课后思考题和课堂讨论相结合。

六、推荐阅读书目:

1、王树义著:

《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日]原田尚彦著:

《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汪劲编著:

《日本环境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王曦著:

《美国环境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5、肖剑鸣著:

《比较环境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

七、参考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美国清洁水法》

8、《美国清洁空气法》

9、《美国超级基金法》

10、《美国濒危物种保护法》

11、《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

12、《日本环境基本法》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分为四编进行讲授:

第一编“导论”(共计2学时),包括第一章“比较环境法导论”;第二编“总论”(共计12学时),包括第二章“比较环境法的主题”(2学时)、第三章“各国环境法律体系结构比较”(4学时)、第四章“各国环境法学体系结构比较”(3学时)和第五章“各国环境法学范畴体系比较”(3学时);第三编“分论”(共计12课时),包括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3学时)、第七章“中美污染防治法比较”(3学时)、第八章“中俄自然资源权利制度比较”(2学时)、第九章“中日生态保护法比较”(2学时)和第十章“中外环境刑事立法比较”(2学时);第四编“补论:

各国典型的环境法律制度”(共计6学时),包括第十一章“日本的行政指导制度和公害纠纷处理制度”(2学时)、第十二章“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和经济分析方法”(2学时)和第十三章“俄罗斯的生态鉴定制度和生态权利制度”(2课时)。

这一体例关注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学生总体掌握比较环境法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理,学习和理解中外环境法律制度的比较,并且了解和体会各国典型的环境法律制度。

从比较法学角度看,本课程的重点在于第二编“总论”和第三编“分论”。

第一编导论(共计2学时)

第一章比较环境法导论(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比较法学的概念和发展历程、比较环境法的概念,比较环境法的历史进程;理解和掌握比较分析方法,学习意义与学习方法,比较环境法的学科地位;激发学习的信心与热情。

教学内容

第一节比较法学概述

一、比较法学的概念

二、比较分析方法

三、比较法学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比较环境法学科

一、比较环境法的概念

二、比较环境法的历史进程

三、比较环境法的学科地位

四、学习方法和学习意义

考核要求

了解:

比较法学的概念和发展历程,比较环境法的概念,比较环境法的历史进程。

理解:

理解比较分析方法,学习意义与学习方法

掌握:

比较环境法的学科地位。

 

第二编总论(共计12学时)

第二章比较环境法的主题(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比较环境法的主题,理解和掌握实体环境法比较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环境法比较的主要内容。

教学内容

第一节实体环境法主题

一、污染防治法

二、自然资源法

三、生态保护法

第二节程序环境法主题

一、基本环境法律义务

二、环境影响评价

三、环境信息公开

四、遵守和执行程序

五、环境诉讼

六、公众参与程序

考核要求

了解:

比较环境法的主题包括实体环境法和程序环境法。

理解:

实体环境法比较主题包括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和生态保护法等主要内容。

程序环境法主题包括基本环境法律义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遵守和执行程序、环境诉讼和公众参与程序。

掌握:

实体环境法主题中的污染防治法比较,程序环境法主题中的基本环境法律义务比较和环境诉讼比较。

 

第三章各国环境法律体系结构比较(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环境基本法比较和环境单行法体系比较,理解和掌握宪法环境条款比较,环境行政体系比较和环境标准体系比较。

教学内容

第一节宪法环境条款比较

一、环境基本权利条款

二、国家环境义务条款

第二节环境基本法比较

一、环境法典

二、综合性环境基本法

三、专门性环境基本法

第三节环境单行法体系比较

一、广义环境单行法体系

二、中义环境单行法体系

三、狭义环境单行法体系

第四节环境行政体制比较

一、协调型环境行政体制

二、专门型环境行政体制

三、兼管型环境行政体制

第五节环境标准体系比较

一、环境质量标准

二、环境排放限制标准

三、其他环境标准

考核要求

了解:

环境基本法比较中的环境法典,综合性环境基本法和专门性环境基本法。

环境单行法体系比较中的广义环境单行法体系、中义环境单行法体系和狭义环境单行法体系。

理解:

环境法行政体制比较中的协调型环境行政体制、专门型环境行政体制和兼管型环境行政体制。

环境标准体系比较中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排放限制标准和其他环境标准。

掌握:

各国宪法条款比较中的环境权条款和国家环境义务条款。

第四章各国环境法学体系结构比较(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各国环境法学教育特点和环境法学研究特点;理解和掌握各国的环境法学方法和各个法系中的环境法学特点。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系比较

一、大陆法系

二、普通法系

三、中华法系

第二节环境法学方法比较

一、价值分析方法

二、规范分析方法

三、经济分析方法

四、环境科学方法

第三节环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比较

一、环境法学教育

二、环境法学研究

考核要求

了解:

各国环境法学教育的特点和环境法学研究的特点。

理解:

各国环境法学方法中的价值分析方法和环境科学方法。

掌握:

各国环境法学方法中的经济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各个法系中的环境法学特点。

第五章各国环境法学范畴体系比较(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环境法律关系比较;理解和掌握环境权利比较和环境法律责任比较。

教学内容

第一节环境法律关系比较

一、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二节环境权利比较

一、环境人权

二、实体性环境权利

三、程序性环境权利

第三节环境法律责任比较

一、损害赔偿责任

二、侵害排除责任和排除危害责任

三、刑事责任

考核要求

了解:

各国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比较,各国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比较。

理解:

环境权利理论中环境人权比较,实体性环境权利比较和程序性环境权利比较。

掌握:

各国环境法律责任中的损害赔偿责任、侵害排除责任、排除危害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三编分论(共计10学时)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中国、美国和韩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进程,理解和掌握中国、美国和韩国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对象、内容和程序,中国和韩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公众参与条款、实施监督管理条款的差异,中国和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保障的差异。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

第二节中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

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进程

二、韩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进程

三、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比较

四、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监督管理的比较

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保障比较

一、司法审查和行政保障

二、诉讼资格比较

三、责任形式比较

考核要求

了解:

中国、美国和韩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进程。

理解:

中国和韩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公众参与条款、实施监督管理条款的差异,中国和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保障的差异。

掌握:

中国、美国和韩国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对象、内容和程序。

第七章中美污染防治法比较(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中国和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联系和差异;理解和掌握中国和美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联系和差异,中国和美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联系和差异。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美水污染防治法比较

一、限期和排放标准

二、可操作性

三、排放许可证

四、执法

第二节中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一、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定义

二、管理体制比较

三、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比较

第三节中美大气污染防治法比较

一、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历史进程

二、美国清洁空气法的历史进程

三、排污权交易

考核要求

了解: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历史进程,美国清洁水法、清洁空气法、资源回收利用法和超级基金法的历史进程。

第一节中美水污染防治法比较

理解:

中国和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差异,限期和排放标准的差异,法律可操作性的差异,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差异。

掌握:

中国和美国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的区别和联系,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差异,和固体废物管理体制的异同。

第八章中俄自然资源权利制度比较(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中国和俄国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的异同;理解和掌握中国和俄国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异同。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俄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比较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和客体

三、国家所有权比较

四、其他所有权形式比较

五、自然所有权的保护形式

第二节中俄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比较

一、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概念和内容

二、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主体和客体

考核要求

了解:

中国和俄国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概念、内容、主体和客体。

理解:

中国和俄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概念、内容、主体和客体。

掌握:

中国和俄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其他所有权的异同,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保护形式的异同。

 

第九章中日生态保护法比较(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中国和日本生态保护法整体上的异同,理解和掌握中国和日本生态保护法各项具体制度比较。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日生态保护法整体比较

一、生态保护法体系比较

二、生态保护法基本原则比较

三、生态保护法的责任比较

第二节中日生态保护法各项具体制度比较

一、中国自然保护区制度和日本环境保全地域制度比较

二、中国森林公园制度和日本自然公园制度比较

三、中国风景名胜区制度和日本都市公园制度比较

四、中国城市绿化制度和日本都市绿地制度比较

五、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和日本鸟兽保护制度比较

考核要求

了解:

中国和日本生态保护法体系的异同、生态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异同和生态保护法的责任的异同。

理解:

中国风景名胜区制度和日本都市公园制度的区别和联系,中国城市绿化制度和日本都市绿地制度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

中国自然保护区制度和日本环境保全地域制度的联系和区别;中国森林公园制度和日本自然公园制度的联系和区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和日本鸟兽保护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第十章中外环境刑事立法比较(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掌握中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主要内容,外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历史和现状。

学会运用比较方法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概述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概念

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犯罪构成

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点

第二节外国环境刑事立法概述

一、立法历史

二、立法形式

三、立法特点

第三节关于完善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建议

一、扩大适用范围

二、惩罚环境犯罪的过失犯

三、处罚环境犯罪的危险犯

四、制定环境刑事特别法

考核要求

了解:

外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历史。

理解: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构成和特点,外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形式和特点。

掌握: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概念,告诉制度;审判制度。

学会运用比较方法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

第四编补论:

各国典型的环境法律制度(共计6学时)

第十一章日本的行政指导制度和公害纠纷处理制度(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掌握日本的行政指导制度和公害纠纷处理制度。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指导制度

一、行政指导的法律地位

二、行政指导的效用

三、行政指导与依法行政

第二节公害纠纷处理制度

一、公害纠纷处理法概述

二、公害等调整委员会

三、公害纠纷处理的形式

四、公害投诉处理制度

考核要求

了解:

行政指导的效用,行政指导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公害等调整委员会,公害投诉处理制度。

理解:

行政指导的法律地位,公害纠纷处理的形式。

第十二章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和经济分析方法(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掌握美国成文法关于公民诉讼的规定,理解和掌握美国环境法中的效用比较原则和经济分析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

一、几个案例

二、成文法的规定

三、公民诉讼的特点

第二节美国的经济分析方法

一、侵权法和汉德公式

二、效用比较的概念和讨论

三、集体行动和交易成本

四、其他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

考核要求

了解:

美国公民诉讼的几个案例,侵权法和汉德公式。

理解:

美国公民诉讼的特点,集体行动和交易成本,其他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

掌握:

美国成文法关于公民诉讼的规定,效用比较的概念和讨论。

第十三章俄罗斯的生态鉴定制度和生态权利制度(2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掌握俄罗斯生态鉴定的概念、原则和类型,了解掌握俄罗斯生态权利制度。

教学内容

第一节生态鉴定制度

一、生态鉴定的概念

二、生态鉴定的原则

三、国家生态鉴定

四、社会生态鉴定

第二节生态权利制度

一、俄罗斯生态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二、公民生态权利的概念

三、公民生态权利的保护

四、社会组织生态权利

考核要求

了解:

俄罗斯生态鉴定的概念,生态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理解:

国家生态鉴定和社会生态鉴定,公民生态权利的保护,社会组织生态权利。

掌握:

生态鉴定的原则,公民生态权利的概念。

考核;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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