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429908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72 大小:78.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72页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72页
亲,该文档总共7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7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docx

国际自行车联盟UCI规则

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UCI)规则

第五部分小轮车(BMX)规则手册

目录

部分页码

第一部分

Ⅰ定义2

第二部分

成员组织规则

Ⅱ小轮车运动会员资格3

Ⅲ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承认的小轮车赛事4

Ⅳ世界小轮车锦标赛/挑战赛规则6

Ⅴ小轮车世界杯赛事规则11

Ⅵ洲际小轮车锦标赛/挑战赛赛事规则14

Ⅶ国际小轮车赛事规则17

Ⅷ比赛设施20

Ⅸ比赛裁判和官员24

第三部分

比赛规则

Ⅹ比赛总则27

Ⅺ比赛装备32

Ⅻ惩罚36

ⅩⅢ抗议和上诉37

ⅪⅤ队伍比赛39

第四部分

其它

附录1:

队伍奖金报名表

附录2:

出发顺序

附录3:

转移制度

附录4:

特殊种子和转移制度

附录5:

奖金表

附录6:

国际比赛名额的分配

注:

在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小轮车规则中,所指的男性同样也适合于女性(如运动员的姓名,领队,总裁判长,发令员,赛事解说员,或如他,他们等的代词),除非另有说明。

部分A

本规则手册的部分A给出了手册部分B和C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和缩写,这些术语具有特殊的意义。

定义

挑战,挑战水平--除精英和青少年水平级别以外的比赛级别。

锦标赛,锦标赛水平--精英和青少年水平的比赛级别。

委员会,国际自盟BMX委员会--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小轮车委员会。

会议,国际自盟BMX会议--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每年一度的小轮车会议。

赛事--为确定注册选手参加的比赛中每个级别或混合级别的所有获胜者所必需的比赛系列。

决赛--一个组别中比赛的最后一轮,在这个组别中,注册的运动员比被允许同时在跑道上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多。

内场地--由跑道周边栅栏围起的整个区域。

成员组织---小轮车批准团体,它在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中有一个较好的位置。

MOTO--在最初三轮比赛中进行的单一比赛。

只有在进行完三轮这种比赛的后,才能决定运动员是否淘汰。

(无)有奖金级别--运动员能(不能)获得奖金的比赛级别。

资格赛--在MOTO赛之后、在决赛前进行的比赛,在每轮资格赛均将淘汰运动员。

资格赛每轮次间的区别如下:

半决赛:

决赛前的最后一轮比赛

四分之一决赛:

决赛前的倒数第二轮比赛

八分之一决赛:

决赛前的倒数第三轮比赛,等等。

比赛--正式组织的比赛,运动员不少于2人且不多于8人,他们将被给予以下机会:

1)给出同一信号后从出发线出发;

2)完成整个跑道从出发线到终点的比赛;

3)正式记分员将记录并给出他们到达终点的顺序。

排名,国际自盟世界BMX运动排名--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为男女精英级和青年级运动员进行的持续不断的小轮车运动的排名体系。

轮次—根据同样的尺度进行淘汰直至决赛的一系列比赛。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在该组均将获得参赛机会。

这一系列比赛包括三场MOTO赛,每轮资格赛各一场比赛以及决赛一场比赛。

赛段—根据同样的尺度进行淘汰直至决赛的一系列比赛。

三场MOTO赛中的每一场均包括一场单独的比赛。

商业队--由公司赞助的队伍。

国际自盟--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

部分B

部分B中提出的规则,包括此规则手册的Ⅱ-Ⅸ部分,陈述了国际自盟及其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

部分B中的规则不是想从国际自盟或是会员组织的角度建立起国际自盟任何一个会员组织的权利、义务等。

国际自盟会员的所有组织应熟悉并遵守部分B的规则。

小轮车运动会员资格

A.从整体上对全国范围内或区域范围内的小轮车赛事进行管理的组织,才能获得国际自盟的小轮车运动资格。

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内只能有一个组织获得此资格。

所有的会员组织必须:

1、作为一个国家性或地域性组织,需对其国家或地域的所有人开放。

2、是非赢利组织。

3、按照书面规则来运作小轮车运动的赛事,此规则不得与此手册中提出的国际自盟的规则相抵触。

4、保持令人满意的安全、保险和组织水平。

5、与其他会员组织合作以促进小轮车运动的提高。

6、协调赛事的日程,以避免与国际自盟批准的赛事相冲突。

B.国际自盟会员资格的申请需填写从国际自盟办公室获取的一些表格。

另外,申请人可能还会被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包括:

该组织的章程、法规、合作条款、赛事规则及会员统计等。

C.加入国际自盟,申请人必须同意完全地、毫无例外地执行国际自盟的规则、规章、条例和章程等。

D.对违反规则某项条款的任何一个会员组织或其行为不利于国际自盟或小轮车运动的会员组织,国际自盟小轮车运动协会会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

这些纪律措施包括:

1、国际自盟对特定赛事或在一段时期内的拒绝批准或撤回批准。

2、损失的估计,惩罚或罚款。

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运动的赛事

A.国际自盟会在合适的情况下,对其会员组织举行的某些赛事给予批准。

总的来说,这些赛事限定于:

世界锦标赛/挑战赛、世界杯赛、洲际锦标赛/挑战赛及其他国际赛事。

希望举办UCI批准赛事的会员组织需提前申请国际自盟的批准。

申请需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并需交一定的费用、填写一些报告并符合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时不时制订的一些其他要求。

B.举办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赛事的每一个会员组织须:

1、完全遵照此手册中提出的所有规则。

2、小轮车世界锦标赛/挑战赛、世界杯赛或洲际锦标赛/挑战赛的申请需在分派年的6月1日前(含6月1日)提出,其他国际小轮车赛事的申请需在赛事举办日期前一年的7月15日前(含7月15日)提出。

超出上述最后期限后,如有会员组织希望提出申请,需在符合以下情况下,通过其洲际代表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来提出:

a.会员组织只能申请在国际小轮车运动赛事日程上有空缺的日期,并且不能与其所在洲的任何国家性比赛冲突。

b.在任何情况下,赛会不能不利于安排在申请日期前后的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小轮车赛会。

c.成员协会将负责关于赛事的所有的宣传活动。

国际自盟在收到比赛结果后,对其进行公布。

3、在比赛报名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国际自盟办公室递交一份报名统计,并在报名结束30天内将所应缴纳的税汇寄到国际自盟。

税的多少将依据于实际在比赛中报名的人数,并且只适用与国际自盟小轮车规则手册中规定级别的比赛,对于特殊级别的比赛,如:

公开级别,将没有税收。

4、安排参赛运动员所获的所有奖项、现金奖金、奖品奖杯(包括团队奖品奖杯)。

5、允许国际自盟在比赛赛场的内场地安置5个UCI横幅,每个横幅应符合传统的标准尺寸,即5×0.8米。

组织者有责任保证这些横幅在比赛场地不被盗窃。

如发生盗窃事情,横幅的费用将由组织者赔偿给国际自盟。

6、在赛事结束的14天内需向国际自盟递交一份比赛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比赛选手名单,并注明选手的国籍和他们参加的级别;

--比赛日程和成绩单;

--参加比赛的裁判员和官员花名册。

C.经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国际赛事须确保:

1、就国际自盟小轮车世界锦标赛/挑战赛而言,除了主办组织以外,其他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将不被批准在世锦赛/挑战赛的前7天内举办国家性的或世界性的小轮车比赛。

就国际自盟小轮车世界杯比赛而言,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将不被批准在世界杯比赛期间举办国家性的或世界性的小轮车比赛。

但是,可以允许主办组织在世界杯比赛的前后组织国家性的或世界性的小轮车比赛。

就国际自盟小轮车洲际锦标赛/挑战赛或国际自盟批准的其他国际性比赛而言,与主办国位于同一个大洲的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将不被批准在洲际锦标赛/挑战赛或国际自盟批准的其他国际性比赛期间举办国际性小轮车锦标赛或世界性小轮车比赛。

2、不能遵守上述C.1规定的会员在违背规定的12个月内将不被国际自盟批准举行小轮车比赛。

3、国际自盟将在每个国际赛事日程的中公布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的会议和新闻通讯。

D.希望参加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赛事的运动员必须通过其国家协会进行提前注册报名。

提前注册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如果赛事是在7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则提前注册报名的最后期限是6月15日;如果赛事安排在其他时间,则提前注册报名的最后期限是比赛的前42天。

2、就小轮车世界杯比赛、洲际锦标赛/挑战赛或其他常规的世界性小轮车比赛而言,提前注册报名的最后期限是比赛开始的前21天。

3、在提前注册报名最后期限过后接受的初次报名,需被惩罚缴纳双倍的报名费。

多收入的罚款归主办组织所有。

而对于世界锦标赛/挑战赛而言,过了最后期限后则不接受任何报名。

小轮车世界锦标赛/挑战赛规则

A.规则适用情况

这一部分规则补充和修正了本手册其他部分提出的规则并只适用于国际自盟的小轮车世锦赛/挑战赛。

除了在该部分条款中进行的修改或提出的不合适外,本手册其他部分提出的所有条款仍对每个世锦赛/挑战赛有效。

B.目的

对国际自盟会员组织的所有够资格的自行车选手开放的世锦赛/挑战赛,须在每年的国际自盟赛事日程上列出,以便于建立一个国际自盟认可的不同级别的整体排名。

C.比赛场地

每年世锦赛/挑战赛的比赛场地须由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按照工作和保证质量的标准,在比赛日期的至少提前三年进行确定。

所确定的比赛场地须提交国际自盟管理委员会的最后批准。

同时,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也须为每届世锦赛/挑战赛选定一个替换的比赛场地,以备在正式比赛场地不能使用时使用。

通常情况下,世锦赛/挑战赛的比赛场地应位于作为赛事主办组织的会员组织的国家或地域境内。

向国际自盟申请举办世界锦标赛/挑战赛,是对所有的国际自盟的成员组织开放的,这项申请须在分配年的6月1日前(含6月1日)提出。

D.主办组织的权利和责任

主办组织须对比赛组织的所有方面负责,不仅仅是本规则手册中提出的,还包括通常情况下与小轮车比赛赞助有关的各个方面。

此外,主办组织还须:

1、有权利在世锦赛/挑战赛的前后7天,举办国际自盟批准的、与世锦赛/挑战赛有关的国际小轮车赛事。

对于这些赛事的批准费仅是每项比赛350瑞士法郎,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400瑞士法郎。

2、不允许将国际自盟卷入与任何第三方的争执,不同意出于何种原因对国际自盟采取法律行为。

3、在申请举办世界锦标赛/挑战赛前,须向国际自盟付5000瑞士法郎的申办费。

并且同意由国际自盟保留世界锦标赛有奖金级别的参赛选手每人45瑞士法郎的报名费和世界锦标赛/挑战赛无奖金级别的参赛选手每人35瑞士法郎的报名费。

4、在世界锦标赛/挑战赛前的11月30日前,接受国际自盟代表对跑道及其他相关器材的检查。

5、承担与跑道检查及其他必须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前往主办国的旅费及世界锦标赛/挑战赛日程活动开始前的所有必须工作的费用。

6、承担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主席及参加世界锦标赛/挑战赛和国际自盟小轮车大会的国际自盟小轮车协调员的全部旅费及住宿开支。

7、提供足够的保险以保护赛事所有参加者的利益,包括运动员、裁判和官员,无一人例外。

8、组织、主办及承担与每年的国际自盟小轮车代表大会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适当的大会会议厅、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有关委员会会议地点的安排。

9、提供足够数量的合格的管理工作人员并为赛事总部提供足够数量的办公场所,以确保世界锦标赛/挑战赛能有序按时的进行。

10、指定一个主记分员和主检录员。

11、承担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挑战赛期间所有级别的足够数目的号码牌的所有费用,号码牌要符合第Ⅵ部分C.9的规定并将由国际自盟提供。

12、任何组织的标语、旗帜、徽标或其他图像标志物,其显著程度不能超过国际自盟的官方标示物。

国际自盟的官方标示物应安置在锦标赛/挑战赛赛场或大会会场的显著位置,并且在有关锦标赛/挑战赛的所有宣传资料中都要有国际自盟的官方标示物。

13、在锦标赛/挑战赛日程的前7天,不允许在锦标赛/挑战赛的跑道上有任何比赛活动。

E.国际自盟的权利和职责

国际自盟应:

1、任命两名比赛裁判,其中一名是主裁判,另一名为主裁判助理;

2、任命一名主管理裁判;

3、将初次注册报名最后期限的任何更改情况通知给所有开展小轮车运动的国际自盟会员组织。

4、在6月15日初次注册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注册的运动员名单及其在世锦赛/挑战赛中欲参加的比赛级别表,提供给主办组织。

5、在6月15日初次注册报名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世锦赛/挑战赛期间未列入比赛的级别及因为运动员数目不够、不足以构成一个级别而进行合并的级别情况,提供给所有初次报名的会员组织。

这份表格只能给予初次报名并且确实有其运动员参加相关比赛的会员组织。

如果国际自盟在适当的日期前没能按时通知到会员组织,那么直接受到影响的运动员的旅费及住宿费将由国际自盟承担。

任何予以考虑的要求,必须有有效文件作为证明,并且须通过受到影响的运动员的国家协会提出。

6、代表主办组织,向参加世界锦标赛/挑战赛奖金级别的每个运动员收取55瑞士法郎,无奖金级别的每位运动员收取40瑞士法郎,参赛的国家队和商业队分别为100瑞士法郎和150瑞士法郎。

收取的这些资金,作为国际自盟租用世界锦标赛/挑战赛的住宿和场所的保障,将在比赛结束后,寄交主办组织。

但是,这些需要分发的资金须入帐后才可分发。

分发给主办组织的资金要作到合算有利。

7、运动员注册的级别没有比赛或没有可供选择的合并级别的比赛的,报名费要退还给运动员。

8、直接把所有报名表寄至世界锦标赛/挑战赛的主管理裁判。

F.非主办组织的义务

除了主办组织外,其他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得不到国际自盟的许可,在世界锦标赛/挑战赛期间或比赛前的7天内举行国家或国际小轮车比赛。

G.运动员的提前注册报名和级别分类

1、如第Ⅹ部分,A.3.段所规定:

希望参加国际自盟小轮车世界锦标赛的运动员只能通过并得到代表其国家的国际自盟会员组织的支持方可注册报名。

必须严格按照所有报名的期限,晚于报名期限的报名表不予以接受。

所有比赛的报名费用和报名表必须寄往国际自盟的办公室。

世界锦标赛/挑战赛提前注册须严格遵照以下条件:

a.锦标赛水平

在精英和青少年级别中,运动员可以没有限制的报名。

b.挑战赛水平

会员总数至少有1,000名注册小轮车运动员的每个国际自盟会员组织,在比赛安排的每个挑战级别中,可以被允许报名多达16名运动员。

会员总数不足1,000名注册小轮车运动员的每个国际自盟会员组织,在比赛安排的每个挑战级别中,可以最多报8名运动员。

以上标准不包括在前一年世界小轮车挑战赛中进入决赛的运动员。

这些运动员可被放在按上述标准挑选的运动员的前面。

以上标准也不包括挑战赛男子19岁以上级别,这一级别运动员可以没有任何限制的报名。

主办组织可以在每个有限制的级别中注册报名更多人数的运动员,最多数目为32名运动员。

每一个注册报名了运动员的会员组织必须任命一位国家队领队,他将在世界锦标赛/挑战赛期间代表其所有运动员的利益。

除了国家队领队外,还须有几名领队助理,其人数可参考以下列表:

参赛运动员人数允许的助理人数

1-501

51-1002

101-1503

151-2004

201-2505

251及以上6

国家队领队或其指定的助理人员,在竞赛主任的批准下,有权利进入限制区域,以便履行其职责。

2、按照国际自盟规定,报名费如下:

-奖金级别,每名参赛运动员100瑞士法郎;

-非奖金级别,每名参赛运动员75瑞士法郎;

-每支参赛国家队100瑞士法郎;

-每支参赛商业队150瑞士法郎。

运动员的税,按第Ⅳ部分,D.3段的所列规定缴纳。

参赛队伍免于交税。

注:

以上的运动员报名费仅适用于国外运动员,主办国可以被允许为其参赛运动员制定一个不同的报名收费标准。

但是,所有运动员缴纳的税是相同的。

3、世界锦标赛/挑战赛的比赛级别按照第Ⅹ部分,B.2段中的规定执行。

在任何一个级别中,至少须有9名运动员进行了提前报名(在主办组织按上述第1段规定组成一个级别前)。

如果未能到达这个最小数目,那么报名运动员将在上一级别中进行比赛,但是绝对不允许世锦赛水平的比赛级别与挑战赛比赛级别混合在一起,反之,也是一样。

例外:

如果在巡航组级别35-39,40-44,45及以上中,未能达到这个最少数目,则报名的运动员将在下一级别中进行比赛。

在任何情况下,按照上述规则不能进行合并的规定级别,则该级别的比赛不能进行。

H.注册报名确认

在注册规定的日期,每一位国家队领队必须按照初次注册报名的运动员名单,确认每一名运动员是否到达比赛,确认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运动员是否到达比赛;

-修改运动员姓名的拼写错误;

-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级别;

-运动员的出生日期;

-运动员的自行车号码。

注:

要求提供身份证明。

注册报名的确认必须在规定的练习日的第一天前完成。

每个国家得到确认的运动员名单将在训练的第一天张贴出来。

对确认运动员名单的修改必须由国家队领队在正式比赛的前一天不晚于17:

00(5P.M.)以前报道给主管理裁判。

最后的运动员确认名单是构成正式MOTO名单的基础部分。

I.活动日程安排

国际自盟世界小轮车锦标赛/挑战赛将安排在3天内进行。

任何与国际自盟小轮车大会有关的会议不得安排在这3天中的任何一天进行。

原则上,世界锦标赛/挑战赛将安排在7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只有在必须的情况下,特殊的情况可以就上述规则有所变化,但必须提请国际自盟小轮车运动委员会批准。

J.认可和奖励

1、国际自盟应授予参加世锦赛水平的每个比赛级别或年龄组的第一名获得者以“国际自盟世界小轮车冠军”的称号;并且授予参加挑战赛水平的每个比赛级别或年龄组的第一名获得者以“国际自盟世界小轮车挑战获胜者”的称号。

这些称号只归国际自盟所有并且未经国际自盟事先同意,不能用于与产品签名相关的活动或者其他任何以商业为目的的活动。

国际自盟将给世锦赛和挑战赛每个比赛级别的前8名运动员颁发号码牌。

除此之外,按照附录6中所规定的规则,国际自盟应给世锦赛每个比赛级别的前8名运动员分派世界锦标赛号码。

获得世界锦标赛号码的运动员必须在第二年的比赛中,即经过国际自盟或国际自盟会员国批准的比赛中,使用这些号码来区别其身份及其自行车。

对于此规则,唯一例外的是小轮车世界杯比赛,在这项赛事中,比赛号码的分发是根据参赛者在世界小轮车运动最新排名中的名次来确定的。

2、国际自盟将给世锦赛水平的每个比赛级别或年龄组的第一名运动员授予世界小轮车运动冠军衫(彩虹衫),且每个比赛级别的前三名运动员将分别给授予金银铜牌。

只有获得奖牌的运动员才将被邀请到领奖台参加颁奖仪式。

另外,还将宣读获得4-8名的运动员的姓名、国籍和比赛名次。

颁奖仪式中的宣读至少应使用英语。

世界小轮车运动冠军衫的设计和穿着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世界小轮车冠军衫的设计,包括颜色和式样,归国际自盟所有。

没有国际自盟的授权不得进行冠军衫的再生产。

冠军衫的设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能被修改。

2)在官方仪式上颁发的世界小轮车冠军衫在未经国际自盟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携带任何广告事项。

3)在官方仪式的48小时后到下一届世界小轮车锦标赛的前夜,每位世界小轮车冠军有权利在其冠军衫上携带广告事项。

4)世界小轮车冠军衫必须在所有的国家性和国际性小轮车比赛中穿着。

但下列情况是个例外,即如果世界冠军获得了某项赛事或某系列赛事的领骑衫。

5)世界小轮车冠军衫只是在运动员所赢得的比赛级别和比赛小项中才可穿着。

6)世界小轮车冠军衫的复制须按照国际自盟的有关规定进行。

所有比赛级别冠军衫上广告区的尺寸和限定,如下:

a.在冠军衫的前部和后部,彩虹颜色的上方,10厘米高的长方形区域。

b.在冠军衫的袖子上,一个最高高度为5厘米的条状广告区。

c.服装生产商的标志只能在每个冠军衫上出现一次,并且最大尺寸为25平方厘米(5厘米×5厘米)。

7)前一届的世界小轮车冠军可以不论级别和小项,穿着袖口和衣领有彩虹色的衣衫。

世界小轮车冠军无论是在国家性或国际性比赛的比赛场地上、颁奖仪式上、新闻发布会上还是在电视采访、拍照及其他场合中,都必须穿着上述的彩虹,这些场合都需要运动员对媒体和外部世界展现一个良好的形象。

3、所颁发的奖金和奖品如下:

a.按照附录5中B段的规定,国际自盟将给予精英男子组和青少年男子组的前16名运动员、精英女子组和青少年女子组的前8名运动员及精英巡航组和青少年巡航组的前8名运动员授予奖金。

主办组织还可选择性的给予上述级别的4-8名次的运动员颁发纪念品。

b.挑战赛水平的每个级别或混合级别的前8名运动员将被授予以下奖杯,奖杯的最高高度标准如下:

排名高度

180厘米

270厘米

360厘米

4-830厘米

小轮车世界杯赛规则

A.规则适用情况

这一部分规则补充和修正了本手册其他部分提出的规则并只适用于国际自盟的小轮车世界杯赛。

除了在该部分条款中进行的修改或提出的不适当外,本手册其他部分提出的所有条款仍对每个世界杯赛有效。

B.目的

对国际自盟会员组织的所有够资格的自行车选手开放的一系列小轮车世界杯资格赛以及随后的对已参加了世界杯资格赛的所有运动员开放的小轮车世界杯决赛,须在每年的国际自盟赛事日程上有所安排,以便于建立一个国际自盟认可的精英水平和青少年水平的20”级别中每个级别的每年整体排名。

C.比赛场地

每个小轮车世界杯比赛的场地须由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决定。

世界杯赛的比赛场地应位于作为赛事主办组织的国际自盟会员组织的国家或地域境内。

向国际自盟申办小轮车世界杯比赛,是对所有的国际自盟的成员组织开放的,这项申请须在赛事日期前一年的6月1日前(含6月1日)提出。

D.主办组织的权利和责任

主办组织须对比赛组织的所有方面负责,不仅仅是本规则手册中提出的,还包括通常情况下与小轮车比赛赞助有关的各个方面。

1、有权利在世界杯赛的前后2天,举办国际自盟批准的洲际小轮车锦标赛/挑战赛、国际自盟批准的常规国际性小轮车赛事或者是与小轮车世界杯赛事有关的国家性小轮车赛事。

这些赛事所应缴纳的批准费和税须按照第

部分,D。

2段的规定,即洲际小轮车世锦赛/挑战赛情况下的规定。

主办组织如举办一项常规的国际性小轮车赛事或国家性小轮车赛事,则将免除向国际自盟缴纳批准费和税收。

2、对每一个从事小轮车运动和代表有资格参加小轮车世界杯赛的所有运动员的国际自盟会员组织发出参赛邀请,并且提供关于赛事的全部信息。

3、不得将国际自盟卷入与任何第三方的争执,也不同意处于任何目的对国际自盟采取法律行为。

4、可以免除向国际自盟缴纳小轮车世界杯赛的批准费和税。

5、如无运动员所报级别的比赛或是不能提供混合级别的比赛,需退还运动员的报名费。

6、给赛事总部提供足够数目的合格的管理工作人员和足够的办公空间,以确保世界杯比赛能有序和及时的进行。

7、承担世界杯所有级别的足够数目的号码牌的全部费用,需按照第

部分,C。

9中的规定。

8、任何组织的标语、旗帜、徽章或其他图像标志物,其显著程度不能超过国际自盟的官方标示物。

国际自盟的官方标示物应安置在赛场的显著位置,并且在与世界杯赛有关的所有宣传资料中有要有国际自盟的官方标示物。

E.国际自盟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自盟应:

1、指定一名主裁判、主管理裁判、主记分员和主检录员。

2、按照附录6,A。

1段的规定,分配每一个世界杯赛事的比赛号码。

F.非主办组织的义务

除了主办组织外,其他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得不到国际自盟的许可,在世界杯赛期间或比赛前的7天内举办国家性或国际性的小轮车比赛。

G.运动员的提前注册报名和分组

1、如第

部分,A。

3。

段所规定:

希望并且够资格参加国际自盟小轮车世界杯比赛的运动员只能通过并得到代表其国家的国际自盟会员组织的支持方可注册报名。

必须严格按照所有报名的期限,晚于报名期限的报名表将按照第

部分,D。

3。

段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所有的比赛费用和报名表必须寄至相关的小轮车世界杯组织。

2、付给小轮车世界杯赛事组织者的报名费,如下:

-每个级别的每名运动员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