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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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
山亭区卫生局
文件
山亭区财政局
山卫字[2009]139号
关于印发《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亭区卫生局山亭区财政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山亭区农村孕产妇
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枣庄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作用,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并实行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补助政策,使广大农村孕产妇能够平等地享有安全、有效、规范和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原则;坚持助产技术服务区域规划,助产技术服务规范,保障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三)工作目标
2009年,全区农村户籍孕产妇全部实行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2010年和2011年进一步提高和完善项目执行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二、项目范围
具有本区农村户籍,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孕产妇。
三、项目内容
(一)明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
全区各定点助产机构要以卫生部和财政部制定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附件2)为标准,结合各自医疗机构自身服务能力开展工作。
(二)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
区妇幼保健院为全区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区、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健全基本覆盖全区农村的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网络,使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医疗服务。
(三)规范农村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
严格按照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对农村孕产妇保健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为农村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按手册内容要求开展系统保健和健康管理,保证孕期享受到不少于5次的保健查体。
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系统保健,保持及时随访、随时联系、重点管理,并保证安排在县级以上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区妇幼保健院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培训和督查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要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流程,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严格自然分娩及剖宫产手术指征,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医疗风险,确保产妇住院分娩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
严格机构、人员准入机制,引导孕产妇到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信息网络化管理
按照卫生部的信息上报要求和工作实际,各定点助产机构应提前配备POS机、电脑以及网络设备,并在现有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中,各定点助产机构在农村产妇出院当天将该产妇住院分娩和经费补助相关信息,通过省妇幼保健信息IC卡,用POS机实现现场补助,并录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保证各级项目办公室实时监控项目进度和实施质量,实现项目信息网络化管理。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跟踪、检查和审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市项目办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
区项目办负责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核报账资料,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数据为准核定补助资金,定期向市项目办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五、项目实施
(一)确定定点助产机构
根据助产机构规划布局,结合产科达标建设要求,我区初步确定本区定点助产机构共10家,名单见附件7。
(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申请流程
1、在广泛宣传、充分告知的情况下,由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及家庭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附件3)。
2、《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的发放。
区卫生局负责审核办理《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附件4)事宜。
具体程序如下:
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领取申请表,填写并到户籍地村委会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审核通过后交回乡镇卫生院复核。
乡镇卫生院复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区卫生局审核批准。
区卫生局委托区妇幼保健院管理相关信息,并将被批准对象的名单和补助卡发至乡镇卫生院,经村医下发至孕产妇及其家庭,并告知孕产妇补助卡的使用范围,补助程序及标准。
3、农村孕妇住院分娩时,持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新农合医疗证、《孕产妇保健手册》(须具有5次以上孕期保健查体打印记录)等自主选择到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或救治。
定点助产机构在接受孕产妇住院分娩时应查验补助卡。
4、定点助产机构应在门诊或住院处设立醒目公示栏,公示住院分娩补助服务内容和就医流程。
(三)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结算管理
1、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结算“一站式”服务。
产妇出院结账时,各定点助产机构要按以下程序结算:
办理住院手续时定点助产机构要查验、收回住院分娩补助卡并进行登记、存档。
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助产机构将住院总费用、国家规定的基本服务项目补助金额及新农合报销金额填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四联单”(附件5),按规定在产妇住院分娩费用里直接减免,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字,并保留第一联,其余三联留作报账用。
对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只补助国家规定的基本服务项目部分。
2、定点助产机构定期凭孕产妇补助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第三、四联单,到产妇户口区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
区卫生局对上报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一个月内(连同第三联单)支付至定点助产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3、各定点助产机构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项目资金补助事宜,并做好与新农合衔接工作,为广大孕产妇和家属提供方便。
4、孕产妇在孕期如发生其他情况不能如期分娩者,住院分娩补助卡作废,并由区项目办负责收回、注销。
5、为保证本项目资金监管并惠及我区所有农村户籍的孕产妇,不在户籍地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回户籍地结算住院分娩补助金。
六、经费管理及补助标准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
财政部门按上年度各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与项目补助标准,预拨当年补助资金,次年度按照实际住院分娩人数进行结算,具体按照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新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具有本区农村户籍,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孕产妇按国家测算的人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5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新农合报销时按扣除财政补助之后的基数享受报销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纳入考核
切实将项目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区项目办与定点助产机构签订服务承诺书。
区项目办制定考核细则,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检查督导,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二)透明管理,接受监督
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增加项目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服务项目、定点助产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
区项目办每季度向社会公示项目执行情况,包括住院分娩补助的对象、数量及资金使用数额,要公示到镇、村。
区项目办设立举报专线,对于举报线索,须认真调查处理,坚决禁止各种违规现象发生。
定点助产机构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
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山东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接口,区项目办会同审计、纪检等部门随时进行督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和审计。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工作衔接
卫生部门要做好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严格定点助产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
财政部门要规范资金管理和审核工作,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各相关机构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程序,做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恶意违规操作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行项目考核评价制度
区卫生卫生局每年对各乡镇(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不断加强本项目的监督管理,健全项目补助工作规程,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建立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质量、工作进度,核实经费落实情况。
(五)实行项目信息网络化管理和月报制度
各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利用《孕产妇保健手册》记录孕产妇保健信息,并及时录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定点助产机构要将每天的住院分娩补助信息及时录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并统计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定期上报区项目办;区项目办负责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度统计表(县级)》上报市项目办。
统计上报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度统计表(县级)》有关信息要与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记录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信息相一致。
(六)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切实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住院分娩补助相关政策,提高知晓率,为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项目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及区项目办公室人员名单
2、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
3、《枣庄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
4、《山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
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四联单》
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
7、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1
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及区项目办公室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关继标(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杨兴华(区财政局副局长)
柴峰(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淑珍(区妇保院长)
成员:
马运山(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吕德伟(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吕刚(区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项目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
吕德伟(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副主任:
吕刚(区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成员:
王黎(区卫生局医政科)
李超(区卫生局医政科)
赵镇举(区卫生局规财科)
刘怀玲(区妇保院保健科)
附件2:
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
一、正常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1.一般检查:
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
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等。
(三)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
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接生。
3.新生儿护理:
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
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新生儿一般情况。
(四)基本药物。
缩宫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抗生素、眼药。
二、阴道手术助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1.一般检查:
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
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等。
(三)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
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阴道助产:
会阴切开与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臀牵引术、臀助产术。
3.新生儿护理:
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
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新生儿一般情况。
(四)基本药物。
缩宫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抗生素、眼药。
三、剖宫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术前护理、术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1.一般检查:
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
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交叉配血、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心电图检查等。
(三)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
听胎心、测血压、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剖宫产手术。
3.新生儿护理:
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四)基本药物。
缩宫素、止血芳酸(或止血敏)、抗生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眼药。
枣庄市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
区(市)___________编号:
__________
孕产妇姓名
年龄
民族
1
寸
照
片
身份证号
预产期
家庭住址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电话:
村委会
意见
_________村委会(公章)
年月日
乡镇卫生院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区项目
办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编号为6位,由定点补助机构填写,前两位为乡镇编号,后四位为顺序号。
城头01凫城02西集03店子04桑村05北庄06冯卯07山城08水泉09徐庄10。
附件4:
山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
市县(区、市)村/街道编号:
孕产妇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孕次:
产次:
末次月经:
年月日
预产期:
年月日
丈夫姓名:
县项目办审核人签字:
县项目办盖章:
填卡日期:
年月日
定点助产机构名称:
孕产妇本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四联单(供参考)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年月日
孕产妇姓名/户主名
分娩时间
年月日
住院分娩补助卡编号
家庭住址
乡村组
分娩限价
分娩方式
阴式产○剖宫产○
产科并发症
住院总费用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
新农合报销金额
县项目办盖章
年月日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月日
救助人或家属
签名
年月日
补助及报销总额
自费项目费用金额
医疗机构费用差额
个人付费合计
注:
此联由县项目办保存(第四联)
孕产妇姓名/户主名
分娩时间
年月日
住院分娩补助卡编号
家庭住址
乡村组
分娩限价
分娩方式
阴式产○剖宫产○
产科并发症
住院总费用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
新农合报销金额
县项目办盖章
年月日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月日
救助人或家属
签名
年月日
补助及报销总额
自费项目金额
医疗机构费用差额
个人付费合计
注:
此联由医疗机构保存(第三联)
孕产妇姓名/户主名
分娩时间
年月日
住院分娩补助卡编号
家庭住址
乡村组
分娩限价
分娩方式
阴式产○剖宫产○
产科并发症
住院总费用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
新农合报销金额
县项目办盖章
年月日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月日
救助人或家属
签名
年月日
补助及报销总额
自费项目金额
医疗机构费用差额
个人付费合计
注:
此联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保存(第二联)
孕产妇姓名/户主名
分娩时间
年月日
住院分娩补助卡编号
家庭住址
乡村组
分娩限价
分娩方式
阴式产○剖宫产○
产科并发症
住院总费用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
新农合报销金额
县项目办盖章
年月日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月日
救助人或家属
签名
年月日
补助及报销总额
自费项目金额
医疗机构费用差额
个人付费合计
注:
此联由补助对象保存(第一联)
说明:
1.住院总费用:
住院分娩的所有医药费用合计。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
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人均财政补助金额。
3.新农合报销金额:
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给予报销的费用。
4.补助及报销总额:
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人均财政补助金额与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给予报销的费用之和。
5.自费项目金额: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范围之外的费用。
6.医疗机构费用差额:
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范围之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范围之内的费用。
7.个人付费合计:
个人承担的住院分娩费用。
8.表中逻辑关系:
(1)住院总费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新农合报销金额+个人付费合计;
(2)补助及报销总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新农合报销金额;
(3)个人付费合计=住院总费用-补助及报销总额。
附件7
山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山亭区人民医院
2、山亭区中心人民医院
3、山亭区妇幼保健院
4、山亭区冯卯镇中心卫生院
5、山亭区桑村镇中心卫生院、
6、山亭区北庄镇中心卫生院
7、山亭区西集镇中心卫生院
8、山亭区徐庄镇中心卫生院
9、山亭区店子镇卫生院
10、山亭区凫城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