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488894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31.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0页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

XX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服务机构的采购,具体监测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单位验收;

3、标段划分:

共分为一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能力的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检验检测能力附表需包含水质检测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

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的企业查询结果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政府采购网:

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19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19年11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的企业查询结果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个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政府采购网(******):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0.2符合性检查。

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0.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应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注: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0.3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技术指标、数量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0.6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0.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20.7.1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2不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

20.7.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8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0.8.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0.8.3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

20.8.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1.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1.3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竞争性磋商

22.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

22.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2.3磋商内容包括:

22.3.1按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2按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3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授权,并做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的准备工作)。

22.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4.1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3.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3.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3.3在磋商期间,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评定标准:

24.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4.2评分细则:

评标

内容

细则内容

分值

价格10分

采取综合评分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

10%×

100,数值精度为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当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需在磋商现场提供其报价说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则,视为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作无效响应处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分

企业业绩16分

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单位公共卫生检测或水质检测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不含)的,每个项目得4分,本项满分16分。

(以同卫生行政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6分

人员及设施34分

1.实验场所(10分)

(1)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独立的、固定的检测场地,具有格局合理的微生物检验区和理化检验区得5分,否则得0分。

(提供场地平面图、分区说明及现场照片)

(2)投标人具有独立实验室(以CMA上公司地址为准);

单位实验室面积在200平米以上的得5分,150平米以上的得3分;

100平米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以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为准)。

2.人员配置(10分)

(1)拟派检测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得5分;

(提供检验人员的职称证原件,否则不得分)

(2)拟派抽样人员不少于5人得4分,每多拟派1名抽样人员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3.仪器设备(14分)

投标人具备相关的检测设备:

GC(气相色谱仪)、AA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PH计、电导率仪、生物显微镜、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电子天平、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浊度计,每具有一项得1分,满分14分。

(以上检测设备评标时提供设备图片和发票原件,否则不得分)

14分

服务方案35分

1.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是否明确服务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专门项目组、抽检验测实施细则、结果专报机制、客户回访、档案管理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等相关内容进行评分(0-7分)

7分

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是否明确服务工作流程,流程设置及人员分工是否明确,每个工作流程是否有细致说明及相关责任人员等相关内容进行评分(0-7分)

3.根据投标人是否明确抽检工作要点、检测工作要点、工作难点且针对以上内容分析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进行评分(0-7分)

4.根据投标人抽样检验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分(0-7分)

5.根据投标人的安全检测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验档案管理制度等是否完整且科学合理进行评分(0-7分)

服务承诺5分

1.投标人承诺为招标单位提供咨询、安全风险评估、合理化建议等服务的,根据其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分(0-3分)

3分

2.投标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现场考核、能力比对等考核工作,及时完成问题整改,根据其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分(0-2分)

2分

本表内容中需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的,除按要求提供原件外,投标文件还应附相应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报价得分与其它综合因素得分之和为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得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3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

24.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本数)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两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5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4.5.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4.5.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24.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24.5.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24.5.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24.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7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标(放弃理由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8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按照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执行。

24.9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4.10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4.11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1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认为有倾向性或排他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书应包括: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式员工身份证原件和质疑日期之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

25.竞争性磋商终止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除外;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成交通知

26.成交通知

26.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XX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授予

27.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家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4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和供应商各贰份。

27.5成交供应商应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等相关资料递交相关部门存档。

八、质疑处理

28.质疑程序及处理

28.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书内容见本章24.12项要求)。

28.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3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代理机构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提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28.4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响应性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性文件中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019年度XX县生活饮用水检测水样频次及数量

一、2家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水厂。

每季度检测一次,共2次。

水源水各抽检2次,每次各取1个样品,2家共抽检水样4份(37项/份);

出厂水各抽检4次,每次各取1个样品,共抽检水样8份(38项/份);

管网末梢水各抽检4次,共抽检水样96份(38项/份)。

二、17家日供水100吨左右的水厂。

每次各取水源水样品1个,17家共抽检水样34份(17项/份);

出厂水各抽检4次,每次各取1个样品,17家共抽检水样68份(18项/份);

管网末梢水各抽检4次,每次各取2个样品,共抽检水样136份(18项/份)。

2019年度XX县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清单

一、城市集中式供水

(一)水源水检测项目(37项)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分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镉、六价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甲醛、氨氮、亚硝酸盐氮、游离性余氯、氯酸盐

(二)出厂水检测项目(38项)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分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镉、六价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甲醛、氨氮、亚硝酸盐氮、游离性余氯、氯酸盐、亚氯酸盐

(三)管网末梢水检测项目(38项)

二、村镇供水

(一)水源水检测项目(17项)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六价铬、铜、氟化物、硝酸盐

(二)出厂水检测项目(18项)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六价铬、铜、氟化物、硝酸盐

(三)管网末梢水检测项目(18项)

2019年度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明细表

单位名称

取水名称

检测频率

样品数

检验项目

次数

样/次

(项)

XX县自来水总公司(1000吨以上)

水源水

2

1

37

出厂水

4

38

管网末梢水

16

64

新桥水厂(1000吨以上)

8

32

XX县善泉自来水厂

17

18

双椿铺镇水厂

XX县观庙大石桥水厂

XX县三村泉自来水销售有限公司

XX县冯店连塘河水厂

吴河水厂

三里坪水厂

长竹园乡水厂

XX县长竹园乡街道自来水厂

新桥水厂丰集分厂

夏寨水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