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会计实务》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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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会计实务》教案.docx

《纳税会计实务》教案

教案

教案序号:

1

课程名称

纳税会计实务

专业班级

税会1431、32班

课时

3

任课教师

职称

讲师

教研室

会电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课型

必修课■、限选课□、公选□、其它□

授课方式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它□

课题

课程简介

我国税制简介

教学目的

1、弄清税法的含义及税收的特征

2、掌握税收法律关系及税法构成要素

3、熟悉税收征管

4、正确理解税收的重要性

5、让学生领会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

税法概念、税法构成要素

教学难点

税法构成要素

教学方法

以讲授法为主,理论联系实际,间以课堂练习,以加深学生对

所学知识的理解。

是否多媒体

教学内容(或过程)

一、复习或导入:

播放税收视频

二、讲授新课(教学环节设计、具体实施步骤):

[学习内容]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之间在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是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力主体

2、权利客体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三、税法的作用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四、税率

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

即对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征收比例和征收额度。

(一)比例税率

(二)定额税率

(三)累进税率

五、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课税客体在运动过程的诸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该纳税的环

节。

纳税环节的存在,取决于课税客体即征税对象的运动属性。

六、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七、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七、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

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

八、减免税

减免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的减税、免税。

 

三、归纳总结

本章主要介绍了税法的概念、特征和税收法律关系及其税法的意义,介绍了税法构成要素,介绍了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制度。

使学生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了解本门课所要讲述的大概内容,为今后学习各章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课外作业及学习指导(参考书、资料收集等指导):

 

教案

教案序号:

2

课程名称

纳税会计实务

专业班级

税会1431、32班

课时

3

任课教师

职称

讲师

教研室

会电教研室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课型

必修课■、限选课□、公选□、其它□

授课方式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它□

课题

项目一纳税人涉税事务处理

教学目的

了解税务登记的对象、范围和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注意事项,熟悉税务登记有关证件的使用,掌握税务登记程序和新办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办理。

教学重点

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

教学难点

注销税务登记

教学方法

以讲授法为主,理论联系实际,间以课堂练习,以加深学生对

所学知识的理解。

是否多媒体

教学内容(或过程)

一、复习或导入:

 

二、讲授新课(教学环节设计、具体实施步骤):

[学习内容]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

1、开业登记程序

(1)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规定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需提交的资料)

(3)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规程

2、变更登记程序

3、注销登记程序

4、纳税人资格和税种认定登记程序(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设置账簿的范围

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进行核算。

生产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二)财务会计制度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三)会计档案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四)发票管理和使用

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保管应当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纳税申报管理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纳税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立即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申报手续。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①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②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③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异地完税凭证;⑤境内或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⑥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纳税申报期限

(四)税款的减免税程序

三、归纳总结

本章学习了作为新开业的企业,如何去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的变更、注销等,并学习了什么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购买、开具与管理,有了初步的认识。

 

四、课外作业及学习指导(参考书、资料收集等指导):

将学生分组,每组每位学生完成新企业税务登记。

 

教案

教案序号:

3

课程名称

纳税会计实务

专业班级

税会1431、32班

课时

3

任课教师

职称

讲师

教研室

会电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课型

必修课■、限选课□、公选□、其它□

授课方式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它□

课题

项目二筹资过程涉税业务处理(印花税会计)

教学目的

了解印花税纳税人,熟悉印花税征税范围及其税率,掌握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

教学重点

各税目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印花税申报

教学难点

核定计税依据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方法

以讲授法为主,理论联系实际,间以课堂练习,以加深学生对

所学知识的理解。

是否多媒体

教学内容(或过程)

一、复习或导入:

复习上节课内容,提问:

企业取得合法身份后,签订购销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这些行为要交什么税吗?

播放印花税视频。

二、讲授新课(教学环节设计、具体实施步骤):

[学习内容]

一、熟悉印花税法律知识

1、印花税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的取得方所征收的一种税。

(1)应税经济凭证包括:

经济合同;产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2)纳税义务人:

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3)税率、税目:

A.借款合同适用:

0.05‰;

B.购销合同、建安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0.3‰;

C.加工承揽合同、建工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资本金营业账簿:

0.5‰;

D.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证券交易:

1‰;

E.权利、许可证照、其他营业账簿:

5元/件

(4)计税金额

(1)购销合同:

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3)建工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的费用;

(4)建安承包合同:

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金额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三、会计处理

计算缴纳时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三、归纳总结

本章学习了印花税相关知识。

四、课外作业及学习指导(参考书、资料收集等指导):

学生按老师下发的各种合同计算印花税,并做会计处理。

教案

教案序号:

4

课程名称

纳税会计实务

专业班级

税会1431、32班

课时

34

任课教师

职称

讲师

教研室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课型

必修课■、限选课□、公选□、其它□

授课方式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它□

课题

任务三增值税及其随征税费申报与会计处理

任务四以原始凭证表达经济业务

教学目的

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选择,熟练掌握根据一般纳税人经济业务发生取得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能熟练进行纳税申报。

教学重点

以原始凭证表达经济业务

根据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原始凭证计算应纳税额

教学难点

凭证传递

视同销售及其销售额的确定

教学方法

讲授与课堂练习

是否多媒体

教学内容(或过程)

一、复习或导入:

复习上节课内容,提问:

当企业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经营并销售其产品时,要交什么税吗?

播放增值税视频。

二、讲授新课(教学环节设计、具体实施步骤):

[学习内容]

工作一熟悉增值税法律知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一)不重复征税

(二)普遍征收

(三)税负合理

(四)实行价外计征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一般征税范围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特殊征税范围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

4.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四、增值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

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

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

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五、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17%,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2.低税率

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适用零税率,也就是说,出口货物出口时免税并退还以前环节已纳增值税。

(二)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六、税收优惠

工作二计算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正确计算销项税额,需要首先核算准确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①折扣销售,又称商业折扣。

②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

③销售折让。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另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6)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为10%,但征收消费税的按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其计算公式为: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本章本节所述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扣除。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7%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注明金额×10%

(6)自2004年1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不动产在建工程;

(2)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8)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简易方法计

算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为了符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换算的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

扣任何税额。

这是因为进口货物在进口时,其所含价值均未向我国缴纳过增值税,所以,进口货物不存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任何税额。

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进口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或=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

2.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进口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或=(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四、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二)混合销售行为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工作三增值税涉税业务的账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核算的账户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算的账户设置

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账户。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核算的账户设置

小规模纳税人只须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无须再设明细项目。

三、归纳总结

 

四、课外作业及学习指导(参考书、资料收集等指导):

将学生分成十二组,每组学生分岗实训业务资料。

接着按老师下发的广西天逸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12月的业务(每组做一个月的业务),开出所有原始凭证,接着按原始凭证进行税务处理,最后做会计处理,填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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