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549561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2.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docx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概述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各种思想逻辑形式的普遍规律,它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我们这里所说的基本规律是相对于特殊规律而言的。

我们以前曾经讲过许多逻辑规则,例如定义规则、划分规则、三段论规则等等。

这些逻辑规则相对于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这四条逻辑规律来说,都带有特殊性。

它们只在特定的思想逻辑形式里有效。

相对于这些逻辑规律来说,逻辑的基本规律则带有普遍性,是对这些规则的进一步概括。

因而它们普遍地适用于各种思想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形式逻辑把它们称为基本规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普遍有效性。

逻辑规律是思维活动中的基本准则,对一切思维过程都有制约作用。

任何正确的思想,无论是概念、命题还是推理,都必须具有确定性。

有确定的内容,确定地反映客观对象,这是逻辑思维的基本特征。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正是从不同角度反映这一特征。

同一律提出任何思想与自身同一,矛盾律要求思想不自相矛盾,排中律则排除两个矛盾思想的中间可能性。

遵守这三条规律是思想具有确定性的必要条件,违反了它们的要求,则势必犯逻辑错误。

这是从逻辑规律在思维中的作用说的。

再者,充足理由律也是逻辑思维的必要条件,它是思想具有论证性的必要条件。

违反了它的要求,同样犯逻辑错误。

二、客观必然性。

逻辑规律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而是思维自身的规律,因此有其主观性。

但逻辑规律不是同客观事物毫无关系的纯思维的产物,它有其自身的客观基础,即一切客观事物在其存在时必须具有的规律。

因为一切事物在其存在时只能是该事物而非他物;一切事物在其存在时不能是虚无;一切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二者必居其一;一切事物的存在必有其存在的理由。

三、逻辑思维具有确定性和论证性的特征。

其中,思维的确定性又具体表现为思维的同一性、一贯性和明确性。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有关思维具有确定性的规律,充足理由律是有关思维具有论证性的规律。

任何思维活动如若违背了上述四条规律都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逻辑错误。

任何规律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作用。

逻辑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同一思维过程,即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针对同一对象的思维活动。

所谓“同一时间”,是指思想所涉及的对象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那段时间,在此时间内该对象的本质属性保持不变。

思维过程中同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思想所涉及对象相对稳定状态所持续时间的长短。

所谓“同一关系”,主要指对象的同一方面。

任何对象都有许多方面,是多种本质属性的统一。

例如“水”就起码有物理属性方面和化学属性方面。

水的物理属性方面表明,水是一种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在一个大气压下气温摄氏零度时结冰,摄氏100度时沸腾;水的化学属性方面表明,水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化合成一个水分子而构成的物质。

因此,在不同的关系下,对同一对象可以有不同的概括,这并没有违反逻辑规律的要求。

所谓“同一对象”,是指思维过程中保持不变的那个对象。

任何事物在其以此事物而存在之时,只能是此事物而非彼事物。

总之,逻辑规律在“三同一”的条件下起作用,离开了这一条件,就不存在违反逻辑规律的要求的问题。

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他将直接关系到如何理解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问题。

同一律

先讲一则《旅行者》的故事:

有一个旅行者经过长途跋涉,又渴又讥,步履艰难地走进了一家酒店。

“老板,请问夹肉面包多少钱一份?

”“五先令一份,先生!

”“请给我拿两份。

”老板给了旅行者两份夹肉面包,旅行者又问:

“请问,黑啤酒多少钱一瓶?

”“十先令一瓶,先生!

”“现在我感到渴比饿还厉害,我想用两份夹肉面包换一瓶黑啤酒,可以吗?

老板!

”“当然可以。

”老板爽快地说。

老板收起了面包,拿来一瓶黑啤酒,旅行者“咕嘟咕嘟”一饮而尽,嘴巴一擦,然后背起背包就要登程。

老板急忙叫住他,客气地说:

“先生…”旅行者打断了老板的话,不耐烦地说:

“难道非要我在这里住下?

”“不,先生,您还没有付啤酒钱呢?

”“我不是用夹肉面包换的啤酒吗?

”“可是面包钱您也未付啊,先生!

”“我没有吃你的面包,为什么要我付面包钱啊?

”“是啊,他没有吃我的面包。

”老板想,一时竟找不出对方的差错,听任旅行者扬长而去。

在这段故事中,旅行者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进行诡辩,使对方听起来似乎有理。

旅行者在对话过程中,是把“没有付钱的夹肉面包”偷换为“已付钱的夹肉面包”。

当老板指出旅行者面包钱也未付时,旅行者又把话题由“未付钱”转移到“没吃”,而由“没吃”又推出“不需付面包钱”。

这一系列貌似有理的诡辩,都是违反同一律的。

一、什么是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种思想必然与其自身同一。

其公式可以表示为:

A是AA→A(符号公式)

公式中“A”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一个概念或命题。

由于推理和论证都是由概念和命题组成的,因此,同一律是所有思想形式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

在概念方面,同一律是说:

一个概念的内容(内涵和外延)仅与其自身同一,而与其他概念相区别。

亦即: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概念指涉什么对象,它就指涉什么对象;指称对象什么属性,它就指称对象什么属性;指称什么时间的对象属性,它就指称什么时间的对象属性。

例如:

“人民”和“敌人”两个概念,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它们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就是什么,是确定同一的。

只有这样,才能确定哪些是人民,哪些是敌人,进而把人民和敌人区别开来。

在命题方面,同一律是说:

一个命题陈述的内容是什么就是什么,其自身是同一的。

亦即:

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一个命题,如果他陈述同一时间、同一对象的什么属性,那它就是陈述同一时间、同一对象的什么属性;或者说,它肯定什么就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就否定什么。

若就真值而言,一个命题是真的,它就是真的;是假的,它就是假的。

例如:

①瑞典首次颁发若贝尔奖的时间是1901年12月10日。

②教育必然是中国实现现代化事业的根本保证。

例①断定了瑞典首次颁发诺贝尔奖的时间,它是唯一的,不可能是其他的什么时间;例②断定了教育是中国实现现代化事业根本保证的必然性。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针对这一内容再有其他相反的断定,如不能用“可能”代替其中的“必然”,形成一个可能模态命题。

在语言表达方面,同一律是说:

在既定的语境中,任何一个表达概念的语词或表达命题的语句,所表达的意义都应是同一的。

亦即:

如果一个语词表达某概念,那它就表达某概念;如果一个语句表达某命题,那它就表达某命题。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例如:

“赤”这一语词,可以指比朱色稍暗的颜色,可以指空无所有,还可以只裸露等。

但在特定语境下,它表达的是哪一概念,就表达哪一概念,不能随心所欲去规定或理解。

语句也是这样,尽管同一语句有时可表达不同命题,但在特定语境中的一个语句表达的只能是某一确定命题。

客观事物的确定性是同一律的客观基础。

二、同一律的逻辑要求

根据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正确思维(思想)必须符合下述逻辑要求。

1.概念必须保持自身同一。

概念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

这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确定的,不能任意改变概念的内容或把不同概念的内容混淆起来。

违反这一逻辑要求,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混淆概念”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把两个内涵和外延不同的概念当做同一个概念使用的逻辑错误。

它通常是由于人们缺乏对表面相似而内容不同的概念之间区别的明确把握,进而不自觉地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所产生的。

例如:

③鲁迅在谈到当时国民党军队中一位排长时说:

“他以为不抵抗将军下台,‘不抵抗’就一定跟着下台了。

这是不懂逻辑:

将军是一个人,而不抵抗是一种主义,人可以下台,主义却可以仍旧留在台上的。

在这位国民党排长的思维中,就是把“不抵抗将军”和“不抵抗主义”两个不同的概念,当做相同概念来使用,进而犯了“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

“偷换概念”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故意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用一个概念去代换另一个不同的概念,因而所产生的逻辑错误。

如:

④司马光夫人说:

“我要出去看花灯。

司马光说:

‘家中有这么多灯,何必出去看?

司马光夫人说:

“我还要看游人。

司马光说:

“家中有这么多人,何必出去看?

司马光可能是不想让夫人出去看花灯,所以才用“灯”代替“花灯”,用“人”代替“游人”以编造所谓的理由。

但从逻辑上看,这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2、命题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

命题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这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命题都有其确定的内容,不能任意改变其内容或把不同的命题相混淆。

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转移命题”或“偷换命题”的逻辑错误。

“转移命题”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自觉地把一个命题换成另一个命题。

如:

⑤在某饭店,一位顾客对送鸡蛋汤的服务员说:

“小姐,你的拇指泡到汤里去了!

”服务员说:

“不要紧,这汤不太烫。

”这位顾客的本意是在提醒服务员“你要注意卫生”,而对方却把话扯到“这汤不太烫”上。

从逻辑上分析,这位服务员犯“转移命题”的逻辑错误。

“偷换命题”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故意用另一个命题代替原命题。

如:

⑥在一次宴会上,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身边坐着的一位富翁问海明威:

“你能告诉我什么是最好的写作方式吗?

”海明威说:

“从左往右写”。

要遵守同一律,保证思想的正确性,就应做到两点:

第一、明确概念的含义。

概念的含义就是已经形成的概念的内涵。

要明确它,就要对其下定义。

第二、确定命题的断定内容。

一个命题断定的是思维对象的什么情况,在特定语境中是确定的。

如果任意改变命题的断定内容或混淆不同命题的断定内容,必然导致转移或偷换命题的逻辑错误,妨害言语交际的准确性。

三、同一律的作用

1、同一律的根本作用在于保证思想具有同一性。

思想只有具有同一性,才能正确地指涉客观事物,为言语交际奠定良好的基础。

否则,如果违反同一律,所使用的概念或命题时而是这种内容,时而是另一种内容,势必会导致思想混乱。

具体而言,一个理论体系如果违反了同一律,其中的概念或命题不确定,它就不会具有严密性和科学性。

2、同一律是驳斥诡辩的有力工具。

诡辩论者经常使用“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等手法,以达到把错误观点装扮成正确观点或者把正确的观点歪曲成错误观点的目的。

同一律要求每一思想都应保持同一性,这就是为人们从思想确定性方面识破诡辩,维护真理提供了理论武器。

[逻辑案例1]鱼之乐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

“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道鱼之乐?

惠子曰:

“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非鱼矣,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

“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即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译文]

有一天,庄周和惠施一同出游,到了濠水(在今安徽凤阳县)的一座桥上。

庄周说:

“倏鱼在水中从容地游来游去,这鱼多么快乐啊!

”惠施说:

“您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乐?

”庄周说:

“您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快乐呢!

”惠施说:

“我不是您,固然是不知您;但是您不是鱼,您不知鱼快乐,那是确定无矣是了。

”庄周说:

“且慢,请想一想您开始是怎么说的?

您说:

‘您怎么知道鱼快乐’,您是已知我知道鱼快乐而问我怎么知道,我是在桥上通过观看知道的。

[逻辑案例分析]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庄周的言论是不合乎逻辑的,具体地说,是不合乎同一律的逻辑要求的。

同一律要求在论辩过程中,无论是论证自己的观点还是反驳对方的观点,都应保持论说观点的前后同一。

庄周在和惠施的论辩过程中,显然歪曲了惠施的原意,偷换了惠施的论点。

惠施说:

“您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乐?

”这句话的原意是否定庄周会知道鱼快乐。

而在最后一段对话中,庄周却把惠施的话歪曲成两个意思:

其一,惠施承认了庄周知道鱼快乐;其二,惠施问庄周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知道鱼快乐的。

在这两个意思中,第一个意思是庄周强加给惠施的,第二意思是偷换论题,即把惠施对庄周表示怀疑的问话:

“怎么知道鱼快乐”,偷换为“您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知道鱼快乐。

”综上所述,在庄周与惠施的对话中,庄周违反了同一律,犯了“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逻辑案例2]白马非马

《公孙龙子》白马论第二(节选)

曰:

“白马非马”,可乎?

曰:

可。

曰:

何哉?

曰: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

命色者非命形也。

故曰:

“白马非马”。

曰:

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

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

……

曰: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

……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

無去者百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译文]

客说:

“白马不是马”,对吗?

主:

对!

客:

为什么?

主:

“马”这个词,是用来称呼形体的;“白”这个词,是用来称呼颜色的。

称呼颜色的词,不是称呼形体的。

所以说:

“白马不是马”。

客:

“有白马,不可以说没有马吧!

(那么,白马)不是马吗?

……

主:

要一匹“马”,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要一匹“白马”,黄马、黑就可以算数了。

…… 本来意义上的的马,它没有有颜色上的规定,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

而白马是有颜色规定的,黄马、黑马都因其颜色而被排斥,只有白马可以算数。

没有颜色规定的,不同于有颜色规定的白马,所以我说:

“白马不是马。

[逻辑案例分析]

“白马非马”是战国时期哲学家公孙龙的成名命题。

公孙龙大胆用“白马非马”这一貌似诡辩的命题向“白马是马”这一常识命题挑战,阐明了个别和一般的区别。

从这个角度讲,公孙龙的思维和判断是有效的。

即断定“白马”就是“白马”,“马就是马”,表明了个别与一般二者不能混为一谈的逻辑立埸。

但是,公孙龙的论述还是存在着问题。

他说:

“称呼颜色的词,不是称呼形体的,”在这里,我们可以同意公孙龙的观点:

“白不是马”。

而“白马”一词既称呼颜色,又称呼形体,“白马”就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白”了,可以说“白不是马”,但不能简单地说:

“白马不是马”了。

在这里,公孙龙有违反同一律之嫌。

 

矛盾律

一个青年人很想到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的实验室去搞科研。

经过努力,他终于见到了他所敬仰的爱迪生,很高兴地说:

“我想发明一种万能溶液,它可以溶解世上的一切物品。

爱迪生听后很惊奇地反问:

“那么你想用什么容器来装这种液体呢?

”你不是说它可以溶解一切物品吗?

青年人:

“……”

这位青年人之所以回答不出来,是因为他陷入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又称为“逻辑矛盾”,“出尔反尔”,“模宁两可”,“自打嘴巴”,它的出现往往是因为说话者吹牛、说谎、搞诡辩、不讲信誉。

从普遍逻辑学观点看,则是违背了矛盾律。

1、矛盾律

什么是矛盾律呢?

它是人类思维的一个基本规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形式及其否定,不能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

这条规律是防止思维陷入自相矛盾的,所以又称为“不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其公式可以表示为:

A不是非A¬(A∧¬A)(符号公式)

公式中的“A”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一个概念或命题;“非A”表示与“A”相否定的另一个概念或命题。

注意:

与“A”相否定的另一个概念或命题,可能与“A”相反对,也可能与“A”相矛盾。

在概念方面,矛盾律的体现有两点:

第一、两个具有矛盾或反对关系的概念不能同时用来指称同一对象。

例如:

“偶数”和“奇数”是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概念,不能用来指称同一自然数;也不能用“男人”和“女人”同时指称一个人;不能用“真理”和“谬误”标志同一个理论。

又如“牛”和“马”是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概念,不能用来指称同一种动物。

因为,“马”属于“非牛”的种概念,或者“牛”属于“非马”的种概念,“牛”和“马”蕴涵矛盾关系。

同理,不能用“清官”和“贪官”指称同一个官员。

第二、同一概念中不能有相互否定的内容。

例如:

“圆而方的桌子”、“非物质的物质”等等,这些概念包含了两个互相否定的内容,而客观上根本不存在与这些概念相对应的具体对象。

在命题方面,矛盾律的体现有两点:

第一、互相矛盾的两个命题不能同真。

例如:

①所有罪犯都应被判刑。

有的罪犯不应被判刑。

②如果他是大学生,他就是德才兼备的人。

他是大学生,但不是德才兼备的人。

③今晚必然下雨。

今晚可能不下雨。

上述每组命题所包含的两个命题之间是不能同真的矛盾关系,其中必有一个假命题。

第2、互相反对的两个命题不能同真。

这是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其中一个必须蕴涵与另一个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而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中有一假。

这样,根据蕴涵关系的特点,被蕴涵的命题假时,蕴涵它的命题必假。

这也就表明,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以A命题与E命题为例。

如果A命题真,根据矛盾关系,O命题必假。

由于O命题蕴涵E命题,既然O命题假,那么E命题必假。

这样,若A命题真E命题必假。

反之亦然。

如:

④所有国家都有核武器。

所有国家都没有核武器。

⑤爱因斯坦是英国人。

爱因斯坦是法国人。

⑥这本书是逻辑学。

这本书是文学理论。

这三组命题中的每一组所包括的两个命题之间具有反对关系,其中有一命题真时,另一命题必假。

因为矛盾关律决定了二者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显然,矛盾律是用否定的形式表达了同一律用肯定形式所表达的思想,或者说,矛盾律是同一律的进一步展开。

二者都是关于思维确定性的逻辑规律。

二、矛盾律的逻辑要求

根据矛盾律的内容,可以对正确思维提出这样的逻辑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承认一个思想及其否定都是真的。

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思维中“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往往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肯定地使用一个包含有相互否定内涵的概念。

例如:

①可计数的无限序列方方正正的足球坚硬的液体

②永远不死的动物铝合金制的塑料钢窗

这种逻辑错误往往表现为用具有矛盾性质或反对性质的语词来限制一个概念。

2.使用了一个包含互相否定内容的命题。

例如:

③赵市长上任将近一年多时间,就为老百姓办了八件实事。

④中国有世界上所没有的万里长城。

⑤阵亡的战士躺在血泊里呻吟着。

这种逻辑错误往往表现为:

在同一命题中包含有相互否定的概念。

3.对两个具有矛盾或反对关系的命题同时给以肯定。

例如:

⑥早晨,校园里静悄悄的,只有几个同学在朗读外语。

⑦深夜,远望整个商业大楼漆黑一团,只有楼顶层东头的一个房间亮着微弱的灯光。

⑧有人对别人提出的意见表态说:

“你的意见是正确的,我完全同意,不过有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⑨神仙谷这地方充满了神秘的色彩。

老年人常说:

“神仙谷从来没有人进去过,进去的人从来没有出得来的”。

⑩中国园林建筑始于汉唐宫室。

在实际思维中,像上述明显犯“自相矛盾”逻辑错误的情况比较少见。

但是,通过上下文的语言表达,在意义上隐含“自相矛盾”错误的却并不少见,只是人们一般不易发现。

只有揭示出语言表达的深层意义,才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逻辑错误。

4.悖论。

悖论是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

它是指这样一种命题:

由这命题的真,可以推出它是假的;由这一命题的假,可以推出他是真的。

“说谎者悖论”是一个著名的悖论。

它通常表述为:

“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假的。

”由这句话便产生这样一个问题:

“说自己正在说谎的人,他的这句话是不是假的,回答这个问题时便产生悖论:

如果他(指说谎者)说的:

“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假的”这句话是真的,那么可以推出这句话是假的;如果人(指说谎者)说的“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假的”是假的,那么可以推出这句话是真的。

西元前6世纪,克利特哲学家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说了一句很有名的话:

“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

克里特人中的一个人,他们自己的一位先知曾这样说:

「克里特人常是些说谎者,是些可恶的野兽,贪口腹的懒汉。

」(弟铎书一:

12)

“理发师悖论”是一个较通俗的悖论。

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位理发师,他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

“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

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

”来找他刮脸的人络绎不绝,自然都是那些不给自己刮脸的人。

可是,有一天,这位理发师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胡子长了,他本能地抓起了剃刀,你们看他能不能给他自己刮脸呢?

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

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

“外祖母悖论”是一个穿越时空的悖论。

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

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你的外祖母就没有你的母亲,如果没有你的母亲也就没有你,如果没有你,你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

这就是“外祖母悖论”。

三、矛盾律的作用

矛盾律的根本作用在于保证思维过程的前后一贯性,无矛盾性。

无论何时何地,如果思维违反矛盾律,产生了逻辑矛盾就会影响到对客观现实的正确认识,妨碍科学地分析问题和正确地解决问题。

具体而言,矛盾律具有下述作用:

1.遵守矛盾律是一个问题具有意义的前提。

美国著名科普作家阿西莫夫曾举例:

如果有人问,当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遇到一个什么都不能使之运动的物体时,将会发生什么情况?

经分析,这个问题本身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因而成了一个包含逻辑矛盾的无意义问题。

2.遵守矛盾律是确立科学理论的必要条件。

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应保持自身内容的无矛盾性。

如果包含有逻辑矛盾,它就不可能成立或者至少它的可靠性令人怀疑。

例如,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定律就是在发现亚里士多德落体学说包含有逻辑矛盾的基础上提出的。

3.矛盾律是人们驳斥谬误、揭露诡辩的有力武器。

在辩论中,如果一方能指出对方观点存在逻辑矛盾,也就意味着对方观点的逻辑支柱是靠不住的。

这样,就可以运用矛盾律予以揭露,置对方于被动境地。

[逻辑案例3]自相矛盾

《韩非子·势难》:

人有鬻矛与盾者。

誉其盾之坚:

“物莫能陷也!

”俄而又誉其矛,曰:

“吾之矛之利,物莫不陷也!

”人应之曰: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弗能应也。

[译文]

韩非子的寓言故事是说,有一个人既卖矛又卖盾。

他先举起自己的盾,赞誉自己的盾非常坚固,他说:

“我的盾任何东西都戳不穿它!

”隔了一会儿,他又夸耀自己的矛非常锋利,他说:

“我的矛太尖锐了,没有什么东西它不能穿透!

”。

这时,有人问他说:

“用你的矛,戳你的盾,结果如何呢?

”这个卖矛又卖盾的人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了。

[逻辑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违背逻辑规律的典型例子,具体地说,卖矛盾者违背了矛盾律。

矛盾律的内容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反其与之相否定的思想(概念、判断)不能同时成立,二者必有一假。

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

违背了这一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叫“自相矛盾”。

韩非子寓言故事中的买矛盾者在同一语境中既赞自己的盾“无物能陷”,又誉自己的矛“无坚不摧”,同时肯定了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从而“自相矛盾”。

这样的思维是一种无效的思维,违背了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逻辑。

 

排中律

一、排中律的内容

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其公式可以表示为:

A或者非AA∨¬A(符号公式)

公式中的“A”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一个概念或命题;“非A

表示与“A”相否定的另一个概念或命题。

在概念方面,排中律是说:

在同一论域中,指称某一对象时或者用A概念或者用非A概念,不能两者都不使用;并且A和非A中必然有一个是正确指称该对象的概念。

例如,在学生这一论域中,某一学生或者是“大学生”或者是“非大学生”,二者必居其一。

如果“大学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