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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

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使科室的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室。

三、职责

(一).病区设施配置不完善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向院领导及设备科报告申请。

(二).病区的设施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三).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然后向院领导汇报。

(四).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向设备科申请报废、更新。

四、工作程序

(一).病区设施策划及配置,按国家规定的病区设施要求配置病区所需设施及器材。

(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收集设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加的设施、器材,填写购买申请单,送医院领导审批。

(三).护士长负责对购买的设施及器材进行建账管理,并按病区及编号标识在醒目的位置。

(四).护士长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五).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设备科。

(六).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

(七).一切抢救器械、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八).病区的急救设施不准挪用、外借,非急救设施原则上也不准挪用,若其他科室要作短暂的借用,也要有登记,杜绝以私人的名义借用。

(九).护士长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科室所有设施、器械,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

医院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

不得拒绝出车。

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

(四).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

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搏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

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医院急救接诊、诊疗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二).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三).由护士长、质控护士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控制。

(四).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

(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制定一定时间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并对医护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方便就医,及时得到救治,故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迷、抽搐、呕吐;

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往往比较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因而不要死卡条文贻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严肃、认真、迅速、敏捷地救护患者,对患者态度和蔼、热情负责。

2、当遇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护士应立即将其送往急诊专科诊室进行救治,后补挂号手续。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仔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作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

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如果首诊医师发现就诊患者的病情涉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范围时,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必要的处置、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

危重患者应由首诊医师陪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定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自杀或有伤情异议等患者及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由值班人员报告总值班,通知有关单位。

6、护士认真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完好、充足,并做好护理观察记录。

(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讨论、会诊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灾害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害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险,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所。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灾害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救领导小组:

详见本医院《对急救和救治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方案》、《接纳成批伤病患者的应急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

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

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科主任及时通知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

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条件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同《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5)院内临床科室及相应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6)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如灾害性事故急救参加人员记录本、灾害性事故急救记录本。

(7)医院内短期成批接诊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对普通散发病例的常规急救服务急救和突发灾害救治应预案

(一).院内急救

我院设立有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急诊服务制度,分为:

1、内、儿、传染科系统急诊:

设在医院急诊科。

附设有急诊室、监护室、观察室等。

2、外科:

急诊科设有外科急诊室,附设有小手术室、抢救室、换药处置室等。

3、妇产科:

设在妇产科病房内,必要时直送手术室。

4、五官科:

急诊科不能解决时,临时邀请五官科紧急会诊或直送手术室。

(二).院外急救

1、急救通讯指挥系统

①设有急诊科专线电话,号码:

院内电话急诊科号码为:

外线-

内线

②院办公室设24小时总值班制,医院总值班电话为:

外线-

内线-。

2、应急工作系统

①急诊人员:

由急诊科医生、护士轮流值班,做到随时派出医、护人员在5分钟之内出诊。

②救护车:

急诊科值班救护车1台,其他院内车辆为备用车,随时听候调遣。

③急诊出诊处理和程序:

接到急诊电话和通知时,急诊科应立即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5分钟内出车);如病情适宜转运回院时,由出诊医、护人员随车转运回院,并就地作相应基本处理,如:

包扎、止血、固定等。

病情不适宜转院的患者应在现场进行抢救,并尽可能通过电话向急诊科主任和院总值班领导报告。

如遇情况特殊,在了解清楚真实情况,视具体需要由急诊科主任或院总值班领导配齐相关医、护人员、器械、药品及有关人员前往。

(二).常备急救物资及物品

1、仪器类:

急诊科配备应有万能手术床、多功能抢救床、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输液泵、吸引器、输氧装置、血压脉搏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以及各科治疗包、穿刺包、导尿包等。

2、药品类:

能保障对外伤、出血、休克、心衰、呼衰、急性肾衰、肝衰、脑衰等相应急诊抢救的药品供应,并保持相对恒定数目。

有关救护车存放急救药品物品,内、儿科出诊箱存放物品、外科出诊箱存放物品表、妇产科出诊箱存放物品及急救小推车备用药品基数、存药等应列表统计,并定期检查。

(三).行政后勤部门

行政、后勤、物资、设备及其他人员的应急时做法:

在重大事件的急救任务面前,时间就是生命,病情、灾情、伤员就是命令,无论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一旦接到领导命令,全院工作人员都要迅速到岗,一切工作部门都要开绿灯,所有手续从简,工作原则是先治病救人,后补办手续。

全院同心协力,互相支持,有条不紊。

(四).思想政治保证

1、救死扶伤的医德感召:

全院工作人员树立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发扬吃苦耐劳、勇敢顽强的精神,并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满腔热情、认真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

2、思想政治的考验:

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积极分子在突发事件中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往直前。

3、铁的纪律:

凡在紧急救治时畏缩不前,临阵脱逃,借故回避,拈轻怕重,拒不服从指挥,袖手旁观等情况,皆按情节轻重,由医院或报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留观室工作制度

1、凡病情变化、疗效难以估计,诊断不明而不愿住院的患者均需在留观室留院观察。

2、留观的患者白天及前半夜由120医生及护士负责,下半夜由当班医生及护士负责观察及处理。

并及时做好病历书写,交接班,书写交班记录。

3、医护人员必须不定期巡视病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修改诊断,调整治疗方案。

4、遇病情变化及诊断不明等情况,120医生及留观室护士应及时向主班医生或科主任提出会诊。

120护士管理制度

1、在急诊科护士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医院及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守岗位,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完成任务后,须立即回院,不得在外担搁。

接到120指令后,白天不超过3分钟,夜间不超过5分钟出车。

必须按规定着装,带齐必备抢救物品。

3、病人文明礼貌,服务周到,遵守职业道德,按规定收费,严禁私收费及向病人索要钱物。

4、熟悉各抢救物品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做好抢救物品的准备、检查、整理、更换工作,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

5、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对危重病患者,及时做好病危通知并请家属签字,对现场死亡的,只作死亡诊断,避免不安全因素,实行保护性医疗。

6、病人接回医院后,应向医生汇报病情及抢救经过,做好交班记录。

7、积极参加院部及科室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8、在卫生包干区内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1、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迅速、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病,凡进入急诊科的病员,应无条件进行生命支持抢救。

2、对绿色通道病员,实行优先抢救、检查和治疗,一切手续由护理员负责办理。

如需要会诊,应及时通知会诊科室,会诊医生应在5分钟内到场。

3、绿色通道病员经急诊抢救后,病情相对稳定,需要住院者,由护理员协助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务人员护送入住,同时做好交接班手续。

4、凡110或120送入我院的急危重病员,因无家属在场或费用困难,先由110或120经办人员填写绿卡,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医护人员应及时做好费用催交。

 

急诊科护士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护理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四、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

五、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六、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

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

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急诊就诊制度

一、由接诊护士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目后,办理挂号,并通知有关科急诊值班医生。

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负责处理。

二、接诊医生检诊后,记录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传染病患者应到隔离室就诊。

四、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须有专人陪伴,随时观察病情变化。

五、接诊护士测体温,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抢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七、紫绀及呼吸困难者吸氧。

体温超过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

呼吸心跳停止者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心内注射及气管内插管给氧、静脉输液等。

八、需要X光等检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或通知有关科室到急诊科检查。

九、病情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科值班医生会诊。

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

难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生协助。

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

所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记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

十一、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如须住院,由陪送人或护士代办住院手续。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对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十五、护士应记录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

 

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日急诊工作,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细心,认真履行职责。

实习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二、各科室派责任心强,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来急诊科工作,应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诊科。

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急救用品的性能、数量及其放置位置,如有缺损或不适用时,应立即补充更换。

放置位置有误时,立即改正。

担任急诊医护人员如需出诊,必须有人代替工作。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及查对制度。

急诊及观察患者,应床旁交班,避免将处理未毕的事项交他人处理。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一、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必争。

二、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护士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

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三、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听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四、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

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

不能搬动而急需手术者,应在急诊室进行。

留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五、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交通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已成为人类疾病的重要死因之一,急救管理原则是“先抢后救”、“先非医疗工程救险后现场医疗救护”。

二、在发生车祸事故后首先要将伤员从车内救出,燃烧或毒气等因素都会继续进一步威胁伤员,其原则是尽快将伤员从车内救出,这是抢救的第一环,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

三、第二环是现场急救,着重处理伤员的出血、窒息、休克等严重问题,进行止血、包扎、固定、注射强心剂、呼吸兴奋剂。

四、在保护生命和减轻伤残的原则下尽快进入第三环节,即医疗运输。

借助救护车运送,有条件的还可采用直升飞机等,以使救护工作速度快、颠簸少、较平稳。

 

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

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

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

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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