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铺施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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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商铺施工规范

 

商铺装修施工规范

 

(一)施工管理

1.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必须服从商厦统一管理。

2.施工人员应由所在营业部办理进场施工审批手续,并办理进场施工工牌,按规定的时间由所在营业部人员陪护从指定通道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由营业部人员陪护退场;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挂牌进场。

所有人员均不得携带包进场。

3.施工人员到位后,部门监护人员指定施工范围,施工人员不得到其他区域走动、触摸、拿用物品,如确实需要离开施工现场,例如:

托运货架、接人、去洗手间等,必须由监护人员陪同带领前往。

4.施工人员进入卖场后,不得随意挪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现场抽烟,违者罚款50-100元/次。

不得未经批准私自接电、动火、使用禁用电器材(如花线、劣质变压器等)。

5.施工人员使用卫生间必须遵守卫生间使用规定,禁止在卫生间内清洗工具,倾倒油漆、涂料和水泥、沙浆,禁止将杂物冲入马桶。

如有设施损坏和下水管道地漏堵塞由厂家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次。

6.施工结束离开卖场时应主动配合现场管理部的检查。

7.经过批准可在营业时间封闭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必须保证工时无噪音、无气味、无灰尘。

8.施工人员违反商厦管理规定,商厦有权予以处罚。

9.禁止超越合同分界线,禁止在公用区域设置制作物、陈列器具、什器、照明器具、商品等。

另外,在设计中请注意进出口等处的门以及自动门的开关垫不得超出店铺分界线。

10.设置重物前须与内装监理室联系商量。

重物需吊装在天花楼板时同样须与内装监理室商量。

11.吊装在吊顶上的制作物(如建筑边界线等)的悬吊物必须采用螺栓式。

(原则上不可采用索吊式)。

12.未经许可,不得损伤建筑物本体,装修时商厦天花、地板、墙壁、通道等不得有任何损坏或刮损,因此引起的损毁而发生的修缮费用由装修方承担。

13.不得妨害火灾报警器、排烟手动操作盒、开关、检修口、分电盘等设备的功能。

14.不得在排气口、回风百叶口、调节温度用的恒温器前设置妨害空气流动的装置。

15.各供应商若需带入器具或危险品、必须事先与内装监理室联系协调。

16.因为设有紧急出口的区域内有通道限制,故须在与内装监理室协调后确保避难通道。

17.地面的装饰材料必须由内装监理室评定,以保持与其他商铺通道和谐。

专柜内须铺设复合地板的厂家,须先将地板样品交商厦确定后方可铺设

18.消防闸中点10厘米范围内禁止装修。

报警按钮等附件不得改动。

各供应商必须遵守内装监理室和有关政府单位的规定及制度。

19.若商铺设有门,必须在该商铺的边界内开关。

20.展示台、商品陈列架和类似的物件禁止放在商铺边界外的通道上。

21.广告挂幅、霓虹灯和类似的装置必须征得内装监理室同意。

22.在外立面前必须保留足够的入口以供顾客进入。

23.禁止使用旧的装饰和设备。

24.内部隔墙均采用轻质隔墙。

25.厂家进行装修应确保不会对商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失。

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我商厦安排修理,而所有修理费用由厂家承担。

26.厂家在装修施工期间,如需要动火或烧焊,必须事先到商厦现场管理部办领“动火证”,并在现场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消防监护。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电动工具必须符合消防条例。

27.商厦有权要求厂家对未按商厦要求完成的工程做出整改,厂家在接到书面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商厦代为整改,费用由厂家承担。

28.如供应商装修完成的柜台与货架的整体效果与申报的设计图纸资料不符,内装监理室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改或重新制作,直至符合设计图纸。

其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担。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延误工期,造成商厦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担,款项从装修保证金中抵扣。

29.所有商户以及装修商铺的有关施工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内装监理室有权酌情对其处以50~2000元的罚款,本款项从装修保证金中抵扣。

30.

(二)电器工程

1.专柜应安商厦确定的用电量范围内设计灯具,不得超标。

2.专柜配线必须使用国际正规产品铜导线,截面积应根据实际用电配置,不小于2.5平方毫米,线外必需套金属穿线管。

3.专柜走线必须安全、可靠、美观,横平竖直。

掉顶内布线应穿管保护,地面、墙面应安装线槽板,并可靠固定,尽量减少地面线槽。

墙面布线应紧贴墙面并使用白色压线槽固定,小库内可使用金属套管,地面布线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线槽。

4.所有柜位均须设置开关箱,开关箱安装位置隐蔽并安全可靠,易于操作、检修。

PZ-30开关盒须配置正品“梅兰日兰”、“德力西”“正泰”空气开关,其额定电流视实际电流选配,不允许使用墙壁开关、其他杂牌开关。

按灯具使用部位不同必须分回路分开关单独控制,如天花灯、柜内灯、灯箱灯、形象面灯、试衣间灯、小库灯、插座等,且每个回路不大于1000W。

5.专柜灯箱应有散热孔或散热风扇且易检修,内部须做防火处理,灯具、线路排列整齐,不得用灯头线散装日光灯。

6.灯具要求

(1)专柜选用的照明灯具必须是符合国家低压电器标准的正品灯具,日光灯应选用“飞利浦”电感式,且有安全型支架的成套灯具,并加装照明补偿电容(规格4uf/400w),不允许使用灯头线散装日光灯。

如使用电子式日光灯必须采用“飞利浦电子镇流器”或“上海三友电子镇流器”。

禁止使用其他品牌镇流器。

(2)冷光灯(射灯)必须使用低压12v电子式变压器的灯具。

规定品牌有“雷士”、“三雄极光”“佳美”。

(3)金卤灯采用整套“雷士”、“三雄极光”“佳美”灯具,禁止使用其他品牌,且必须单独设置电流回路。

放置在吊顶内的电器箱(镇流器电源盒)1米范围内不得有设备设施,并保持散热良好。

(4)特殊规格型号的灯具必须提供有效的质保证明。

(5)顶部灯具采用嵌顶式,不得超出天花板面。

(6)灯箱、电器箱、灯头、电源安装部位必须做防火处理(防火涂料、防火板、隔热支架等)。

(7)专柜线路的安装人员,必须是持有“合作有效的操作证”的电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商厦用电规范文明施工。

(8)专柜施工中严禁私拉乱接,不得超出审批用电额度。

对于违反商厦规定的专柜,商厦有权拆除或拒绝供电,并限期整改。

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完成的,商厦将代为整改,费用由厂家承担。

(三)室内设计方案进度表

1月25日-2月10日

2月22日-2月28日

3月1日

4月份

租户设计期间

设计初审

设计复审

设计定案

租户开工期间

商品上架

试营业

开业

1.商厦向商户提供铺位尺寸详图及装修规范时间2010年1月25日-2月10日

2.商户提供铺位及柜台图纸时间2010年2月22日-2月28日

3.商户进场装修时间为2010年3月01日起至2010年4月8日,逾期将不允许进场,如有特殊施工要求需提前进场的或特殊施工的需向商厦提出申请。

4.所有厂商柜台均不允许现场制作,只允许现场组装,施工工期不超过7天厂家进场时间确定后,厂家应提前5天将施工进度表提交商厦,并经商厦审核批准。

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厂家应与商厦共同协商,确定进场时间,并按照商厦排定的计划表准时进场。

6.如厂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商厦,在商厦同意后,重新协商确定进厂时间。

如因厂家原因逾期未能进场,致使商厦整体调整延误造成损失时,商厦有权要求厂家赔偿场地营业损失费(场地营业损失费依该区域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乘实际天数,计算商厦收益)。

7.厂家进场时间确定后,厂家应提前5天将施工进度表提交商厦,并经商厦审核批准。

如商厦提出缩短工期的要求,厂家在无异议后应积极配合。

如施工要求需要封闭,封闭围板由厂家自备,要求美观,如由我方提供围板,使用费用由厂家承担。

8.厂家应按照施工进度表要求完成装修,如因厂家人员、道具等因素未到位而延误工期,致使商厦调整延误造成损失时,商厦保留向厂家要求赔偿场地营业损失费的权利(场地营业损失费依该区域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乘实际天数,计算商厦收益)。

注释:

图纸提交和工程开始等的确切日期,请与内装监理室联系,安排商讨并约见。

所有的各供应商必须参加商讨各供应商方案的会议。

(四)装修费用

1.公共临时协助金

(1)现场内的必要的公共临设费。

(2)临时电力供应(在特定场所的供应)。

(3)临时自来水供应(在特定场所的供应)。

(4)整体保安[保安人员的监理费(只限于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包括火灾、盗窃、人身事故的直接或间接保障。

(5)公共空间的清洁费。

室内装修监理费以及共通临时协助金:

店铺面积小于50㎡公共临时协助金100元

店铺面积50㎡-100㎡公共临时协助金200元

店铺面积大于100㎡公共临时协助金400元

上述装修监理费及公共临时协助金需由各供应商承担。

该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2.其他费用

工程许可证申请费用是每人5元人民币。

主要承建商提供申请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未获批准,租户必须重新申请并支付额外费用。

未获批准的人不能开工和进场。

此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3.装修保证金

4.店铺面积小于50㎡装修押金1000元(含公共临时协助金)

店铺面积50㎡-100㎡装修押金2000元(含公共临时协助金)

店铺面积大于100㎡装修押金3000元(含公共临时协助金)

本保证金于结束装修撤场,工程验收结束后,三日内扣除以上相关费用后退还给租户。

(五)装修前提、限制

1.设计师、工程承建商的详细资料,从事工程的人员个人资料必须向商厦内装监理室提交。

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2.损失的防范,任何时候各供应商财产的正当充分的保护由各供应商负担费用。

3.防火,必要的防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沙桶等的有效安置由租户负责费用。

(附:

防火责任书)

4.施工范围,任何时候,施工范围只许在铺位,整个施工期间所有材料和垃圾允许放在铺位内不得阻塞大厦的公共通道和范围。

5.垃圾的清理,整个施工期间,各供应商工程承建商每天傍晚必须按内装监理室授权人的指示以合理的方式清走铺位的垃圾,专柜装修产生的垃圾应由厂家自行清理并带离商厦,垃圾必须带装化。

6.喷漆、著色,请在工程承建商工作室内进行所有设施的喷漆、著色工作,而不是在各供应商铺位内。

若此项目工程必须在铺位内进行,请事先与内装监理室商量并取得许可。

7.音响系统及广播系统,未经内装监理的许可,不得在铺位内安装音响系统或广播系统。

租户在铺位内销售有声响的设备或有关附件,必须事先上报内装监理室。

8.结构部分,禁止在板、柱、墙和梁上钻孔、雕刻、砍割和留下任何伤痕。

各供应商必须保护结构材料不得有任何损坏,所有修复费用将由租户负担。

若有损坏商厦将中止各供应商装修工程,直到所有的损坏修复完成。

9.重物,未经内装监理室许可,重物如保险箱等地面的压强超过500公斤/M2不得置入租户范围内。

10.保险:

(1)建议厂家在装修期间要求承建者投保有效的装修工程财产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名称以保险公司的定义为准)。

保险须以厂家、承建者及我方联名投保,并以我方地址为其投保所在地。

(2)财产一切险将用于赔偿厂家装修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及不可预料的事故特别是火灾所造成的对装修工程及相邻范围的损失。

(3)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保障厂家在装修工程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时造成施工现场及邻近范围的第三者伤害、疾病或财务的损失,以及被保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4)保险期限自装修工程施工起始日开始,至全部完工时为止。

(5)厂家装修聘请的施工队伍须对其工作人员的意外伤亡负全责。

(6)若厂家能按上述建议投保,应将保险单和收据于工程前向我商厦展示并将保险单交我商厦保存。

若厂家未能按上述建议投保,则如产生一切损害后果,均厂家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11.装修责任书及装修验收

(1)专柜进场装修3天前,厂家须与商厦签定《进场装修责任书》,服从商厦统一管理;并交纳施工装修押金元(人民币),财务部开具收据给厂家,作为日后退还押金凭证。

厂家在规定时间按商厦相关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装修,并通过商厦营业、业务、物业、现场部审核验收通过,由厂家出具押金收据,该装修押金将无息退还厂家。

(2)如厂家在施工装修时,因厂家因素对商厦的硬件设施造成损坏,违反商厦相关规定,厂家应按照商厦核算金额赔偿商厦损失,此项费用将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若损失金额超过装修押金金额,余额部分将从厂家货款中扣除。

(3)专柜装修完毕应及时申报验收,并不超过一周。

延期按每延期一周扣罚押金1000元计,超过三周押金不退还。

附件:

1.供应商进场装修责任书

2.供应商应缴纳的费用

3.供应商装修相关部门联系单

《供应商进场装修责任书》

本店铺()位于商厦层,于装修工程开始之前已完全明白贵公司所列出的一切要求项目并愿意遵守设计规条内的所有法规。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公司印章及负责人签署:

日期:

附表

1.联营商之设计师、工程承建商表格

至:

铺位

店号:

商业名称:

(中文)

(英文)

供应商

名称:

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

装修工程负责人:

联营商室内设计师

公司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装修工程商

公司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备注)1.详细图则必须连同申请表一并递交。

2.在本公司收到此申请表后之一星期内,给予书面答复。

供应商应缴纳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

(装修完毕,验收通过后,扣除相关费用,退还)

店铺面积小于50㎡装修押金1000元

店铺面积50㎡-100㎡装修押金2000元

店铺面积大于100㎡装修押金3000元

2.临时协助金(施工管理费):

店铺面积小于50㎡公共临时协助金100元

店铺面积50㎡-100㎡公共临时协助金200元

店铺面积大于100㎡公共临时协助金400元

装修监理费及公共临时协助金需由各供应商(租赁户)承担。

该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临时协助金费用包括:

现场内的必要的公共临设费、临时电力供应、临时自来水供应、整体保安(只限于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包括火灾、盗窃、人身事故的直接或间接保障)、公共空间的清洁费。

3.工程许可证申请费用:

每人一证,每证5元。

主要承建商提供申请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未获批准,租户必须重新申请并支付额外费用。

未获批准的人不能开工和进场。

此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供应商装修相关部门联系单

招商部:

地址:

招商办公室联系人:

于义锋电话:

商业设计:

(睿邦[国际]商业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招商办公室联系人:

刘正电话:

邮箱:

工程部:

地址:

物业办公室联系人:

王吉国电话:

物业部门:

地址:

物业办公室联系人:

张道林电话:

保安部:

地址:

保安办公室联系人:

苏铁峰电话:

135089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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