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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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培训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培训

化学工业的迅猛发展正在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但据统计,全球每年因化工事故和化学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已超过4000亿元人民币。

因此,分析易燃易爆场所生产事故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消防工作现状

(一)加强消防管理的重要性

1、消除事故风险的需要。

化工生产流程长、工序多、工艺复杂的特点,既有高温、高压,也有低温、低压,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弃物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易腐蚀的特性,火灾风险较高。

2、落实消防责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单位必须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3、保障自身安全的需要。

易燃易爆场所对从业职工的要求比较高,误操作很容易引发事故。

许多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不健全,监察力度不够,安全投入不足,这些往往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深层次的隐患。

4、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易燃易爆场所事故往往危害大、伤亡多,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次生灾害,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将远远大于火灾事故本身带来的影响。

(二)当前火灾形势分析

1、近年来全国及本省火灾形势

近年来全国火灾形势

年度

起数

直接损失

2004

252704

2558

2969

16.7亿

2005

235941

2496

2506

13.6亿

2006

222702

1517

1418

7.84亿

2007

159000

1418

863

9.90亿

2008

133000

1385

684

15亿

2009

12.7万

1076

580

13.2亿

2010

13.17万

1108

573

17.7亿

2011

12.54万

1106

572

18.8亿

2012

15.21万

1028

575

21.8亿

2013

38.8万

2113

1637

48.5亿

2、本区域火灾形势

3、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形势

(1)火灾爆炸事故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易燃易爆化学品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很大。

①工业企业不断向深加工发展,数量随之增加。

②民用物品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③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品种不断增加。

④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及单位、人员的法制、安全素质参差不齐,薄弱环节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易发、多发。

(三)易燃易爆场所事故的主要特点

1、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1998年1月6日,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Ⅱ期硝铵装置发生意外爆炸,造成22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7000万元。

2000年8月4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发生重大烟花爆竹药料爆炸事故,死亡27人,重伤2人。

2000年8月21日,国内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发生爆炸,死亡22人,重伤7人。

2001年8月3日下午5时许,兰州市东岗东路一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件,剧毒气体扩散至四周家属区,具体中毒人数难以确计。

其中60余人中毒程度较重,被送进附近医院救治,住院人员中有十余名儿童。

2、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2005年11月13日13时36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3、事故处置难度大。

(四)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

(1)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依法生产经营的现象。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框架不建立、不完善。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失。

(4)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机制不健全。

(5)防火防爆措施不落实。

(6)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2、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意识淡薄。

(2)安全知识缺乏。

(3)岗位职责不清。

(4)操作规程不熟。

(5)应急能力不强。

(6)习惯性违章多。

(7)工作责任心差。

(五)典型火灾案例剖析

案例1:

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火灾爆炸事故(1993.8.5)

1993年8月5日13时15分,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4号仓因违章将过硫酸铵、硫化钠等化学危险品混储,引起化学反应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蔓延导致连续爆炸,爆炸又使火灾迅速蔓延,共发生2次大爆炸和7次小爆炸,有18处起火燃烧。

这起火灾爆炸事故,死亡15人,受伤873人,其中重伤136人,烧毁、炸毁建筑物面积39000平方米和大量化学物品等,直接经济损失约2.5亿元。

火灾的主要教训:

1、违反消防法规,丙类物品仓库当甲类物品仓库使用。

改变使用性质后,该仓库违反了消防规范要求:

一是仓库位置处于市区,危及城市安全。

该仓库周围有居民区,相距loo多米处有深圳四家公司的液化气库和油库,这种环境显然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二是该仓库改储甲、乙类物品后,库区建筑物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

更有甚者,安贸公司在防火间距中私自搭建了3号仓和6号仓,使单体仓变成了连体仓,成为违章建筑;三是消防设施达不到要求。

该仓库改为危险品仓库后,没有改善消防供水设施,消防储水池没水,消火栓也不出水,又没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8月5日发生火灾后,无法扑救初期火灾,使火势蔓延导致爆炸。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

第一,没有称职的防火安全干部,对仓库违章现象没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自防能力弱,安全失控。

第二,化学危险品进库没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监督,帐目也不清。

仓库存放什么货物,多少种货物,各种货物有什么危险性,各种货物有多少数量,仓管员心中无数,也找不到帐单可查。

发生火灾爆炸的第三天,安贸公司靠各仓管员回忆,才列出部分物品清单,还有大量化学危险品列不出清单。

由于安全制度不健全,因而化学危险品乱放、混储的现象就不可避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化学危险品同库堆放,毗邻储存。

如该仓库发生第一次爆炸的4号仓库内有过硫酸铵(二级氧化剂)功吨、硫化钠(一级碱性腐蚀品)60吨、高锰酸钾(一级氧化剂)10吨、碳酸钡(一级有机毒害品)印吨、火柴3000箱;多孔硝酸铵历吨等;发生第二次大爆炸的6号仓库内有硫化钠60吨、硫磺15.7吨、甲苯4吨、乙脂60吨、碳酸钡60吨、多孔硝酸铵48吨、保险粉2吨、甲甲脂4吨、磷酸60吨、亚硝酸钠60吨、酒精1.2吨、氢氧化钾40吨。

如此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将不能混储的化危品混放在一起,发生事故就在所难免了。

第三,该仓库搬运工和部分仓管员是外来临时工,上岗前没经过必要的培训,文化素质较差,不懂各类化学危险品性质,平时不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生火灾后又不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使小火酿成大灾。

这些临时工工作岗位也经常变换,搞不清楚仓库有什么、有多少东西。

而且常发生货物堆放过高、间距过窄的违反规章、规程的事。

第四,这么大型的危险物品场所竞没有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灾不但没有自救能力,而且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该仓库没有人能为消防队展开灭火战斗提供现场可靠情况,致使公安和消防人员在灭火战斗中付出惨痛的代价。

3、拒绝消防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对隐患久拖不改。

1989年9月6日和7日,深圳市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员检查该仓库时发现6号仓存放有甲、乙类物品,曾发书面意见书要求其整改。

1990年4月30日,深圳市消防支队对该仓库建筑进行验收,只有1—5号库房合格发给合格证。

6号库房甲类物品没颁证,但该公司照常使用。

1991年2月13日到该仓库防火检查,发现该仓库储存大量甲、乙类物品,找到仓库负责人,要求其搬迁,安贸公司负责人以种种借口顶住不搬。

l992年3月21日消防支队对该仓库进行检查后又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9条整改意见,要求在4月10日整改完毕。

但安贸公司置若闰闻,没有进行整改,对安贸公司多次对消防监督部门意见置之不理的行为,有关部门对安贸公司不作任何处理,而且消防执法还受到行政干预。

4、消防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与扑救特大火灾不适应。

深圳市是缺水的市,清水河地区更是缺水区,安贸公司仓库区虽然有些消火栓,但压力达不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发生火灾后,靠消防车运水灭火,远水救不了近火。

消防队伍的装备也较落后,缺少隔热服和防毒面具。

有些消防车已接近或到了退役年限,机件已老化,在灭火中常出故障。

案例2: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火灾(2010.7.16)

2010年7月16日18时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大连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原因是:

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进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

这起事故虽未造成职员伤亡,但大火持续燃烧15个小时,事故现场设备管道损毁严重,周边海域受到污染,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极为深刻。

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事故单位对所加进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

二是原油脱硫剂的加进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对加注作业进行风险辨识,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

三是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治理存在漏洞。

指挥协调不力,治理混乱,信息不畅,有关部分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治理,现场监护不力。

四是事故造成电力系统损坏,应急和消防设施失效,罐区阀门无法封闭。

另外,港区内原油等危险化学品大型储罐集中布置,也是造成事故险象环生的重要因素。

3、南京化工厂事故爆炸事故(2010.7.28)

2010年7月28日上午10时15分,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的南京塑料四厂地块拆除工地发生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重伤,爆燃点周边部分建(构)筑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784万元。

经查,事故原因为施工人员在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场地平整施工中,挖掘机械违规碰裂地下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定义、分类及危险特性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定义与分类

1、定义

(1)危险化学品定义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定义

是指国家标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共计6大类15项。

2、分类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668-2005)的规定,危险物品分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共计9大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危险特性

1、气体

(1)概念

是指在50℃时蒸气压力大于300kPa的物质,或20℃时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的物质。

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冷冻液化气体、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他类别物质的蒸气的混合物、充有气体的物品和烟雾剂。

(2)分类

分为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三类。

(3)特性

具有可压缩性和膨胀性、易燃易爆特性(混合接触危险)、扩散性、助燃性等特性。

2、易燃液体

(1)概念

在物品闪点温度(闭杯闪点不高于60.5℃,或开杯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也包括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还有液态退敏爆炸品都属于易燃液体。

(2)分类

分为低闪点液体(闪点<-18℃)、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和高闪点液体(23℃≤闪点≤60.5℃)三类。

(3)特性

具有高度易燃易爆性、流动扩散性、受热膨胀性、混合危险性和毒性等特性。

3、易燃固体

(1)概念

凡是燃点较低,在遇明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如氧化剂)接触后,会引起强烈、迅速燃烧,并可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

这类物质主要是一些化工原料及其制品,包括容易燃烧或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可能发生强烈放热反应的自反应物质,不充分稀释可能发生爆炸的固态灵敏爆炸品。

(2)分类

按燃点的高低、易燃程度等情况,分为一级易燃固体(如红磷、三硫化四磷等)、二级易燃固体)(如2,2二硝基丙烷、含硝化纤维的制品、铝粉等)两类。

(3)特性

容易被氧化、受热易分解或升华、遇明火常会引起强烈、连续的燃烧。

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而发生燃烧爆炸。

除火种、热能引起燃烧外,易燃固体对摩擦、撞击、震动也很敏感;与有些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而发生燃烧爆炸。

许多易燃固体有毒,或燃烧产物有毒或腐蚀性。

4、易于自燃的物质

(1)概念

凡是不需要外界明火的作用,而是由于物质本身的化学变化(通常是由于缓慢的氧化作用),或受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燃烧的物品,称为易于自燃的物质,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

(2)分类

根据自燃物品发生自燃的难易程度,分为一级自燃物品(如黄磷、三异丁基铝等)、二级自燃物品(如含有植物油的油布、油纸及含油金属屑等)两类。

(3)特性

大多具有容易氧化、分解的性质,且燃点较低。

除物质本身的特性外,外界条件(如温度、湿度)也有着影响或起促进自燃的重要作用。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概念

凡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烈升到该气体的自燃点或遇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称为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2)分类

按照遇湿或受潮后发生的反应的剧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分为一级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钾、钠及钾钠合金等)、二级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锌灰等)两类。

(3)特性

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和热量;与酸反应更加剧烈,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对人的皮肤有腐蚀性,接触后能灼伤皮肤;不少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还具有剧毒;有些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本身还具有易燃性。

6、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概念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简称氧化剂)具有较强的获得电子能力,有较强的氧化性能,遇酸、碱、高温、震动、摩擦、撞击、受潮,或与易燃物品、还原剂等接触,能迅速分解,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2)分类

按氧化性的强度和化学组成,分为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两类。

(3)特性

遇易燃物品、可燃物品、有机物、还原剂等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高温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极易引起燃烧爆炸;许多氧化剂对摩擦、撞击、震动极为敏感;大多数氧化剂,特别是碱性氧化剂,遇酸反应剧烈,甚至发生爆炸;有些氧化剂遇水分解放出氧气和热量,有助燃作用,使可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有些氧化剂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腐蚀性;有些氧化剂与其他氧化剂接触后,能发生复分解反应,放出大量热而引起燃烧爆炸;有些氧化剂(如溴酸银)对光敏感,在日光照射下会分解放出氧气。

7、毒性物质

(1)概念

凡人畜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能与体液和机体组织发生作用,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机体产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均属毒性物质。

(2)分类

分为一级无机毒性物质、一级有机毒性物质、二级无机毒性物质、二级有机毒性物质四类。

(3)特性

毒性,且溶解度越大,其毒性也越大。

固体毒性物质的颗粒越小,越易引起中毒;液体毒性物质的沸点越低,也越容易引起中毒,无色无味的更易引起中毒。

有些毒性物质不仅有毒性,还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

8、腐蚀性物品

(1)概念

是指与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腐蚀率超过6.25mm/y的物质。

其主要物品是酸类和碱类。

(2)分类

按腐蚀性强度和化学组成,分为酸性腐蚀性物质、碱性腐蚀性物质、其他腐蚀性物质三类。

(3)特性

强烈的腐蚀性、毒性、易燃性、氧化性、与水反应性。

(三)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及分类

1、定义

通常是指那些由于存在某些危险物质和条件,易于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而需对其生产、使用、储存或装卸采取防护措施的场所。

2、分类

按作业性质不同,分为易燃易爆生产场所、易燃易爆储存场所、易燃易爆使用场所、易燃易爆运输场所。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时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消防安全管理

1、严格生产审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严格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予以贯彻落实。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动火作业、设备操作等。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负责。

各级领导对各自分管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员工对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4、严格安全教育。

危险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5、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6、实施安全评价。

生产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7、落实安全设施、设备。

(1)根据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4)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8、严格控制着火源。

(1)外来着火源控制,如汽车排气管火星熄灭装置、库房周围明火作业、吸烟烟头、烟囱飞火等。

(2)内部着火源控制,如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静电、明火等。

(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消防安全管理

1、火灾预防措施

(1)落实专人管理,专库储存。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完善储存建筑的功能。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应该具备温度可控、湿度能调、通风良好、阳光不能直接射入、不漏雨等储存功能。

(3)严格储存管理制度。

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产品变质和包装损坏的物品不得储存;一切操作应当按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规程。

(4)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厂长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仓库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员工对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5)落实安全设施、设备。

①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②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③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6)严格控制着火源。

①外来着火源控制,如汽车排气管火星熄灭装置、库房周围明火作业、吸烟烟头、烟囱飞火等。

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建筑物内部和外部动火,必须动火时应按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并办理动火证。

②内部着火源控制,如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静电、明火等。

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

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7)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2、防火防爆要求

(1)出入库管理

①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②出入库前进行检查验收和登记。

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包装和危险标识,不得混存。

③进入库区人员及机动车辆、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可燃固体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④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⑤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做好相应防护。

⑥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装卸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须的防护用具,操作时轻搬轻放,放置摩擦和撞击。

(2)日常监护管理

①落实消防检查。

开展一日两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品质损坏、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不足等应及时处理;要根据储存物品性质和气候变化及时调整库房温度、湿度,确保储存物品安全。

②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严格贯彻动火管理制度。

③操作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消除电火花、工具火花和控制静电放电。

仓库管理人员还需注意在操作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可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不可使用能产生火星的工具、不可穿带铁钉的鞋。

(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消防安全管理

1、车辆要求

(1)普通货车

①车辆性能良好

a、辆技术性能正常(制动、方向操作、方向指示)。

b、车厢挡板应坚实、稳固、可靠,装载高度一般不能超过车辆挡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

c、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

②设施、器材齐全

具有导除静电的装置、火星熄灭装置、危险品顶灯、灭火器等。

(2)槽罐车

①车辆性能良好

车辆技术性能正常(制动、方向操作、方向指示),储罐应经过检测、探伤、耐压检验,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

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

②设施、器材齐全

具有导除静电的装置、火星熄灭装置、危险品顶灯、灭火器等。

2、装卸要求

(1)严格检查货物。

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

(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进出货物后,对遗留或散落在操作现场的危险物品要及时清扫和处理。

(3)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混合装运。

(4)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5)货物摆放应稳固,气体钢瓶均应横向平放(允许竖装的除外),阀门朝向一方,最上层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栏板。

(6)槽罐车装卸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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