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7599370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2.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所有权的人性根据一文档格式.docx

人类最基本的属性就是以本能的需要为基础的食欲、性欲和自我保存这三种基本机能。

在如何实现这些本能上,人与动物明显的分野在于:

人的自然属性中已加入了文化的、社会的因素。

从发展趋势来看,由于人在适应外在世界的过程中相对缺乏本能的调节,由于人在生物学上的匮乏,促使人发展自身中的智能因素和自主的创造性活动,从而使人的本能发生退化,而人的智慧则不断进化。

2社会属性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

人的社会属性包括人类共生中的相互依存性、人际关系中的社会交往性、人在伦理关系中表现出来的道德性、生产关系中的劳动和合作性等基本内涵。

3精神属性马克思说过,地球上最美的花朵是思维着的精神。

精神世界的存在是人最大的骄傲,也是人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二)人性的一般性与具体性一般的人性或共同的人性,是与兽性、神性相对而言的,即存在于人类一般之中,贯穿于人类历史阶段上,使人根本有别于动物的特性;

具体人性则是那些表现不同历史阶段的人性,它表现的是人性之间的差别。

有没有一般的人性?

我国理论界对此很长一段时间持否定态度。

实际上,人性是一般人性与具体人性的辩证统一。

具体人性包含着一般人性,一般人性通过具体人性表现出来。

脱离了一般人性的具体人性,和脱离了具体人性的一般人性都是不可设想的。

作为人,他必须具备人的共性;

而作为某一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人,他又须独具特点。

同一社会共同体中,人性是有差异的;

在各个历史时代,人性是变化的。

但是在这些变化和差异中,又总存在一些相对稳定的东西,把这些相对稳定的、内附于人类的属性抽取出来,即是“人的一般特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也对一般的人性作了肯定的回答。

马克思说:

“人永远是这一切社会组织的本质,但是这些组织也表现为人的现实普遍性,因而也是一切人所共有的。

”3]二、所有权的产生与人性恶所有权的产生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

正如《古代社会》一书的作者摩尔根指出的:

“财产的观念在人类心灵中是慢慢形成的,它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直处于初萌的薄弱状态。

它萌芽于蒙昧阶段,并需要这个阶段和继起的野蛮阶段的一切经验来助长它,使人的头脑有所准备,以便于接受这种观念的操纵。

对财产的欲望超乎其它一切欲望之上,这就是文明伊始的标志。

”4]所有权的产生是有深刻根源的,无论是国家所有权还是私人所有权的产生,无不根源于人性恶。

(一)中外人性恶理论述评这里的所谓人性“恶”,是与“善”相对立的哲学范畴。

人性恶,在我国是由战国时期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首先提出来的。

他认为人生来是恶的,后天的教育可以变恶为善。

在荀子看来,人之性是好利多欲的,大凡人都是“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

”5]荀子用了许多事例证明人性恶。

性恶之源在于人人都有欲望追求。

“性恶论是荀子开宗明义的宗旨,又是其最终的结论。

”6]在西方,人性恶更是“成为法存在的必不可或缺的哲学主体性预设。

”7]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早年主张性善论,把“善”看作是万物的本源,但在后期他转向人性恶,尤其在《法律篇》中他断言人的本性只顾及个人利益,而不谋求集体利益,因此必须倚重法律。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更是关注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注重人性的不完备性。

即使中世纪的法律思想家亦未超出人性恶这一出发点。

中世纪经院哲学家认为人有原罪,人在胚胎中就有了罪恶。

奥古斯丁认为人之所以恶,是由于人背叛了上帝的旨意,自己败坏了意志。

他说,“我探究恶究竟是什么,我发现恶并非实体,而是败坏了的意志叛离了最高的本体,即是叛离了你天主,而且趋于下流。

”8]西方近代法律文化思想不仅没有中断人性恶与法的因果逻辑链条,而且使之日益突出和系统化。

霍布斯认为,作为自然的产物,人类的情感和欲望构成了人性;

利益是欲望和情感的动因;

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个人利益,都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情感,因此人天生是自私的,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是恶的。

普芬道夫、斯宾诺莎、孟德斯鸠都是公开主张人性恶并将其作为法的基础的思想家。

康德虽强调理性是人的本性,也承认自然欲望是人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他也同样强调“人性的软弱和缺点,”这种缺点“不仅指道德上善良的欠缺,而且指在它里面存在着倾向于罪恶行为的强有力的因素和动机”,“关于人性的缺点,我们注意到毛病不仅在于没有积极的善,还在于存在积极的恶。

”9]康德把恶看作是积极的,因为他坚信历史的动力只能是恶的人或人的恶。

康德以他的独到见解告诉人们,人的本性陷在恶里很深,这导致了人们在社会中的对抗,正是这种对抗唤醒了人的全部力量,实现了人类历史由野蛮到文明的发展。

所以,恶表现为人类历史的动力。

黑格尔坚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恶,认为恶作为善相对立的范畴也是意志的表现,恶同善一样都是导源于意志的,而意志在它的概念中既是善的又是恶的,善与恶是事物的肯定与否定的统一。

当我们论述了人性恶后,把视角转向所有权的产生。

(二)国家所有权的产生与人性恶国有财产的产生如同国家的产生一样,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

我们无疑可以从国家和国家所有权的产生中窥视人性恶是怎样发挥作用的。

人是“在进化过程中,本能适应力达到最低点时出现的”,“是所有动物中最无能的”,注释]因此,早期人类需要以群体力量对抗那种自发的、为人类所困惑的自然力量,从而弥补个体力量的不足并维持人类的生存。

人类于是按血缘关系建立起最初的共同体。

摩尔根考察了史前各文化阶段,提出了私有财产的增长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向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发生了转化的论点。

恩格斯在借鉴摩尔根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论证了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在其经典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以欧洲的经验为根据分析了三种典型的国家产生形式,即雅典的、罗马的和德意志国家的产生形式。

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产生的国家进而产生的国家所有权,都是人性恶的缩影和反映,德意志方式产生的国有财产,则是人性恶极端的表现。

在国家和国家所有权的产生中,自私自利的人性起了决定性作用。

由于人的利己主义天性,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就要不断地追求物欲和快乐,就发生了矛盾、战争。

正如休谟对人的自私自利的本性所作的剖析:

“我们承认人们有某种程度的自私;

因为我们知道,自私是和人性不可分离的,并且是我们的组织结构中所固有的”;

由于自私的本性驱使而追求财富和鄙视贫贱,所以,“没有东西比一个人的权力和财富更容易引起我们对他的尊视;

也没有东西比他的贫贱更容易引起我们对他的鄙视”:

“财富产生快乐和骄傲,贫贱引起不快和谦卑,由于同样理由,权力必须产生前一种情绪,而奴役就产生后一种情绪。

控制他人的权力或权威使我们能够满足我们的全部欲望,而奴役使我们服从他人的意志,使我们会遭受无数的缺乏和耻辱”10].因此,人类都追逐权力和财富。

私人所有权的产生跟国家所有权的产生一样,也是根源于人性恶。

魏特林在谈到私有动产的产生时说:

“这种我的和你的概念产生于自我维持的本能需要。

人们因为分成猎人和牧人,他们生活得日益分散,因而彼此也日益疏远。

这样就造成每个人必须依靠他自己的力量去维持他自己和他家庭的生活。

于是人们也就开始要去计算必要的日常需要。

这种自我维持的本能推动着一切社会成员,并且,按照我们如何指导这种本能而可以对于社会产生最有利或最有害的影响”,因为“这种自然的,自我维持的本能,使人想要去获得一切只要有任何一点用处的东西”,“一切东西,都引起人的欲望。

一切他都要享受,虽然他并不一切都能得到……”(〔德〕威廉。

魏特林:

《和谐与自由的保证》,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5页。

)这种强烈的欲望使人人都成为物质利益相互敌对的追逐者。

人性的内容表现为利益,社会性质就表现为恶。

因为“对各个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

”(马克思语)传统的国家与法的理论认为私人所有权之所以产生,是因为生产力发展,出现了产品剩余,于是产生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

但这种推论并非是圆满无缺的。

试问有了剩余产品,社会成员不是可以平等地分得比以往更多的产品,各阶级不是可以更好地合作么?

可历史告诉我们,剩余产品带来的不是更加平等、合作,而是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社会冲突,并由此产生了国家和法律。

可见,传统的解释是不全面的。

剩余产品的出现与国家、法律的产生一样,都是客观事实,而在此一事实背后,绝非简单的因此之故。

我们认为,剩余产品和财富的出现首先引起人性的重大变化。

正如摩尔根指出的:

“财产对人类心灵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唤醒人的性格的新因素;

财产在英雄时代的野蛮人中已成为强烈的欲望,最古老和较古老的习俗都无法抗拒它”:

“占有欲望依靠纯粹归个人使用的物品而哺育着它那初生的力量。

”注释]“人们以财产代表积累的生活资料而对它产生占有的欲望,这在蒙昧社会是完全没有的事,但由无到有,到今天则已成为支配文明种族心灵的主要欲望。

”(前引摩尔根:

《古代社会》,第11页。

)当具有开放性和无限性的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社会成员之间,阶级之间的冲突便不可遏止了。

正是为了适度抑制人性恶,产生于社会而又超脱社会、作为社会异己力量的国家才出现,国家才以法律确认私人占有的合法性质,私人所有权才得以产生。

综上,所有权的产生是人们无可奈何的选择,源于人性恶,也是为了遏制人性恶,因为生存是人的第一本能。

为了公众生存,必须有超强制的公共权力把人的行为控制在规则许可范围内。

对取得财产、使用财产的规则便演变成为所有权制度。

三、所有权实现与人的理性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所有权必须在现实的运动中实现自己”。

注释]所谓现实的运动,是指所有权权能的行使。

离开所有权权能的行使,所有权的实现便是一句空话。

所有权权能的不断发展及权能与所有权人的不断分化,是人的理性导引的结果,正由于人的理性的作用,才为所有权的实现创造出更多的形式、开拓更宽的领域。

(一)人的理性对所有权实现的作用“没有一个社会达到了一种无限供给的乌托邦。

物品是有限的,而需要则似乎是无限的,”注释]稀缺规律在困惑人类的同时也昭示人类:

运用人类的理性,使所有权权能充分发展,从而使所有权得以充分实现,也使社会财富得以最佳利用。

理性之所以能作用于所有权的实现,是缘于理性的功能。

理性是人类经过漫长的历程发展起来的人所特有的高级属性-人的本质属性。

在人类的理性之中积淀和凝聚着人类创造的文化成果。

人类千百年来积累起来的各种各样的使社会有序化规范、使人们普遍有效的认知方式构成了人类理性的框架。

换言之,理性意味着一种能力,一种逻辑地认知世界、直觉地把握事物和深入地进行独立研究并进行设疑、判断和选择的能力。

理性追求的是普遍有效性和事物的完整性、合理性。

理性的功能作用于所有权的实现上,表现为:

使所有权权能不断发展、并与所有权人分离,从而使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多样化,从实物形态逐步转向价值形态。

从归属到利用已作为当今世界不可阻挡之洪流。

所以,我们可以从所有权权能发展看理性的作用。

综上,人的理性作用不仅表现在罗马法把所有权权能高度抽象为使用、收益、处分,而且体现在对所有权权能的限制上,因为人的理性要求所有者不仅要增进个人的福利,而且在增加个人福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公共福利。

《法国民法典》确立了绝对的个人所有权,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了适应所有权社会化的趋势,法国陆续颁布了许多规范性法令来限制所有权的自由。

《德国民法典》也主张所有权的绝对性,但对所有权权能的行使比《法国民法典》规定了更多的限制,其第226条规定:

“权利的行使不得专以加害他人为目的”,开了“禁止权利滥用”立法的先河。

不仅如此,德国民法还确立了“所有权的合宪性解释”和“所有权的社会义务”两项原则。

此外,在法院的司法实践中,还创立了个人特殊牺牲理论、情势限制性理论,限制所有权人权能的行使。

(二)所有权权能新发展:

权能的运动、分化-所有权实现形式多样化人的需要是开放性的、无限的,它既不同于人的生物本能,又不是纯精神性的欲求,正如黑格尔指出的:

“有意识的存在必然把它的需要想象为普遍性的需要,必须关心它的整个生存,它所争取的必然是持久的财产。

”注释]资源的稀缺性规律,要求人们必须理性地对待财产。

只有合理利用和分配资源,使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佳状态时,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和物质利益。

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又必须以资源最大限度地自由运动为前提。

资源的自由运动,一方面可克服资源所有主体与利用主体不统一的矛盾,避免资源闲置和浪费,从而实现“物尽其用”的经济机理;

另一方面也能够使资源本身按最科学、最合理的方式利用,因为资源的流动过程实际上也是利用方式的筛选过程。

所以,打破传统的法所有权的界限,使所有权权能不断发展、分化,从而使所有权的实现无限多样化,是最新和将来的发展趋势,从重实物形态所有权到重价值形态所有权是历史潮流,是人的理性作用的结果。

1他物权充分发展。

他物权在本质上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和修正,是所有权权能分离和限制的结果,是财产的一种动态的实现方式,即财产脱离所有权人的实际控制,其支配和利用由非所有权人完成,所有权人通过不完全获得财产的经营收益而使载有一定物质利益的所有权得到实现。

现代经济中他物权发展很快,从传统的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已扩大到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诸如采矿权、渔业权,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森林承包经营权等。

2所有权的虚拟形式。

所有权的虚拟形式,是指财产所有权的行使不受各个股东个人意志的干涉,而是属于一个法律创造的主体-法人。

所有权的虚拟形式主要是股权。

股权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财产利益,股权的特征在于既对原始所有权人的财产利益予以确认,又明确以否定原始所有权人控制其相应的实物形态为前提。

换句话说,股权的所有者让渡出了所有权,但所有者并未丧失所有利益,恰恰相反,所有者得到的是更为实际、更符合所有权本质的权利-股东权。

股权既包括凭借股票而分享股息和红利,也包括为长远、稳定收益而参与公司某些决策权。

人所共知,享有静态的所有权并非所有者的终极目的,而在所有物基础上获得收益才是所有权人的真实动机。

所以,以股权表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是人的理性的反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