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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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

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参阅材料之二

 

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指导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

(草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切实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为全社会节能减排作贡献,就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我国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

全球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实现碳排放控制目标压力巨大。

我国已经确定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交通运输业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中确定的以低碳为特征的三大产业体系之一,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对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减排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加快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主题。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也是交通运输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交通运输部确定了“一条主线、五个努力”的战略思路,即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切实做到“五个努力”,其中之一就是要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

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既是“两型”行业建设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又是判断“两型”行业建设成效与质量的重要标志。

在“两型”行业建设中需要统筹考虑低碳转型发展,使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成为“两型”行业建设的新亮点和新突破。

(三)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国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交通运输业能源利用效率不高、发展方式粗放的格局尚未根本转变,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仍然持续快速增长。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和工作部署赋予了节能减排新的内涵,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国家中长期节能降耗和温室气体减排的战略性重点领域,必须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加大新能源使用比例,提高行业总体用能效率,使交通运输行业逐步改变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

加快低碳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不仅是传统节能减排工作的继续和扩展,更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工作的新起点。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加快低碳型交通运输体系构建为战略任务,以节能增效为重点环节,不断优化交通用能结构,着力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新任务、新要求纳入到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整体部署中统筹推进,把低碳发展作为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低碳转型的综合能力,为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行业、统筹发展。

正确认识交通运输业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统筹国内与国际、国家与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和要求,主动积极应对;统筹当前与长远、满足刚性需求与建设“两型”行业的关系,推进低碳转型。

坚持科技支撑、政策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低碳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节能减排新技术,促进理念、政策、体制机制和技术的全面创新,为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和政策保障。

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

立足于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阶段性特征,结合国家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科学合理的确定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目标和路径,积极稳妥推进低碳化进程。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广泛调动企业低碳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的低碳交通推进行动,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促进低碳型交通消费和出行。

(三)目标

到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行动成效更为明显。

行业节能减排意识进一步增强,低碳交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交通运输生产、运营、消费的各个环节碳排放强度逐步降低。

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显著增强,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创新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全面有效进展,碳排放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基本建立。

交通运输低碳排放的特征初步显现,成为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以低碳排放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城市客运的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分别为:

公路运输

——能源强度指标:

到2015年和202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年分别下降10%和16%,其中,营运客车分别下降6%和8%,营运货车分别下降12%和18%。

——CO2排放强度指标:

到2015年和202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比2005年分别下降11%和18%,其中,营运客车分别下降7%和9%,营运货车分别下降13%和20%。

水路运输

——能源强度指标:

到2015年和2020年,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年分别下降15%和20%,其中,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4%和20%,海洋船舶分别下降16%和20%。

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下降8%和10%。

——CO2排放强度指标:

到2015年和2020年,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比2005年分别下降16%和22%,其中,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5%和23%,海洋船舶分别下降17%和21%。

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CO2排放比2005年分别下降10%和12%。

城市客运

——能源强度指标:

到2015年和2020年,城市客运单位人次能耗比2005年分别下降18%和26%,其中,城市公交单位人次能耗分别下降14%和22%,出租汽车单位人次能耗分别下降23%和30%。

——CO2排放强度指标:

到2015年和2020年,城市客运单位人次CO2排放比2005年分别下降20%和30%,其中,城市公交单位人次CO2排放分别下降17%和27%,出租汽车单位人次CO2排放分别下降26%和37%。

三、重点任务

(一)不断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加快完善综合运输网络。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优化综合运输网络布局,加强全国性和区域性重要运输通道的统筹规划,强化资源的优化配置。

加快形成主干线高速化、次干线快速化、支线加密化的路网结构,稳步提升路网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

优化公路客货运站场布局,建设衔接顺畅、高效便捷的公路站场服务体系。

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和物流集聚地区的货运站场建设,大力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促进客货运“零换乘”和“无缝衔接”。

加快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内河航道网。

推进港口结构调整,发展大型化、专业化港口。

优化城市路网功能结构,推进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网络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私人汽车、自行车和步行等多种交通出行方式相互补充、协调运转的城市客运体系。

着力发展高效运输方式。

加快发展道路甩挂运输、滚装运输、江海直达运输等高效运输方式。

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加快发展,加快培育规模化、网络化运作的运输企业,加快综合运输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推广出租车差别化运营方式,加快建立以电话预约方式为主、巡弋出租和专用候车点出租为辅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

优化运力结构。

严格执行运营车辆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

加快发展适合高等级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车辆、汽车列车,以及短途集散用的轻型低耗货车。

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大中型高档客车,大力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

大力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加快淘汰挂桨机船等能耗高、污染大的老旧船舶与落后船型;优化船队吨位结构,推动海运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全面推进内河航运船型标准化,扩大顶推船队规模,发展与航道技术标准相适应的大型化、标准化船舶。

积极推进运输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

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运输领域的研发应用,逐步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加快物联网技术在道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条形码技术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

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系统、智能城市公交调度系统、出租车智能调度信息服务平台、自动化大型化码头、集装箱码头集卡全场智能调度系统、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内河智能导航系统等,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信息共享和运输效率提高。

(二)加快替代能源的应用推广

鼓励替代能源技术在营运车船中的应用。

积极使用和推广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生物质能和电能等节能环保型城市公交车,开展新能源出租汽车试点工作。

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道路运输企业使用天然气、混合动力等燃料类型的营运车辆,鼓励在干线公路沿线建设天然气加气站等替代燃料分配设施。

推进船舶混合动力技术及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热泵等船舶生活用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加强替代能源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的应用。

促进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在公路工程配套设施中的应用,加快发展隧道、服务区、收费站等公路辅助设施太阳能照明及监控技术等新能源技术的应用。

在有条件的港口逐步推广液化天然气(LNG)、电力驱动集卡应用技术及太阳能、地源能、海水源能、潮汐能、风能、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利用技术。

积极推广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

(三)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

推广温拌沥青技术、沥青冷再生技术等低碳铺路技术,大力改进和推广隧道通风照明控制技术,推行隧道“绿色节能通风照明工程”。

推广港区电网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污染治理技术。

加快运输装卸设备节能减排技术应用。

加快港口机械技术改造,大力推进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工作,加快发展采用市电供电的龙门起重机等高能效港口装卸设备和工具,引导轻型、高效、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的发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研发推广电能回馈、储能回用等新工艺新技术。

积极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力争新建码头和船舶配套建设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设备设施,在国际邮轮码头、主要客运码头、内河主要港口以及30%大型集装箱码头和散货码头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加强研究船用热泵技术、低表面能涂料、余热回收技术及气膜减阻技术在内河船舶上的应用。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的“油改气”工作。

(四)促进社会低碳交通选择

推进低碳型运输服务加快发展。

进一步增强水路货运能力,鼓励运输企业更多选择水路运输,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向水运转移。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城市轨道交通,优化城市轨道交通与道路交通换乘系统。

大力发展城市快速公交,鼓励具备条件的特大城市适度超前发展轨道交通。

推广交通运输装备节能操作技术。

宣传节能低碳的驾驶技术,在驾培机构开设培养良好驾驶习惯的课程和教育,推广使用模拟器教学。

在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节能驾驶培训,推广操作经验,宣传引导良好驾驶习惯。

加快推广带式输送机逆向启动等港口装卸设备的节能操作技术,推广船舶节能驾驶技术。

加强城市交通供求管理。

探索实行针对城市交通堵塞易发地区行驶车辆的拥堵费措施。

加强停车管理,对城市停车实施差额收费,在重要拥堵路段和密集的商业中心周围大幅提高停车费用,在客流量较少的地区适当降低停车收费标准。

倡导公众低碳出行方式。

倡导低碳出行理念,通过建立交通信息平台等方式,提供低碳车辆和燃料的专业信息,帮助公众制定出行计划和提供多样化出行方式的选择。

鼓励共乘交通,扶持和鼓励提供班车、校车服务。

发展慢行交通,完善公共自行车低价或免费租赁等相关制度,布局规划和建设公共自行车停放设施,加快完善异地租车还车网络。

建立完善出租车电话呼叫服务系统、出租车智能调度信息平台、出租车统一停靠点等配套设施。

鼓励公众购买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倡导“少开一天车”、“绿色出行”等形式的低碳出行推广活动。

鼓励物流配送服务加快发展,倡导网络购物等替代选择,减少公众机动车出行。

(五)逐步提高运输装备燃料效率

实施运输装备燃料消耗与碳排放限制。

在现有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限值标准基础上,制定营运车辆及公交车碳排放限值标准,建立高能耗车辆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配套经济补偿机制。

制定营运船舶燃料限值及排放限值标准,完善营运船舶的市场准入机制及高耗能船舶的市场退出制度。

加快节能型运输装备的应用推广。

进一步推进营业性运输车辆的柴油化进程,鼓励和引导运输经营者购买和使用柴油汽车,提高柴油在车用燃油消耗中的比重。

推广应用自重轻、载重量大的运输装备。

鼓励节能高效的车辆发动机技术研发及应用,推进大吨位货车、货船设计技术及新型发动机技术在营运车船中的应用。

引导运输企业使用节能型车辆,推广双尾船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

(六)加强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

强化行业碳排放监测与统计。

在行业现有能源统计体制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

探索碳排放监测的相关技术,建立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制度及排放清单数据库。

推进行业节能减排标准规范制定。

研究制定内河船舶节能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国内船的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船舶能效营运指数(EEOI)指标计算数据库。

探索建立营运船舶的能效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及船舶绿色航行认证制度,推进认证规范和标准的制定。

完善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和健全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

强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节能减排责任,分解落实行业节能减排目标,形成对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的综合考核办法及相应奖惩措施。

建立行业低碳评估与核算制度,完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制度,加快制定节能评估导则和审查指南,推进公路、港口等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的开展,探索建立道路运输及港口企业节能减排评价审计认证制度。

探索基于市场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鼓励运输企业建立自愿减排协议,开展自愿执行能源效益运营指标的活动,以及相关自愿改进业务和技术的活动。

研究建立营运车船能效及碳排放认证制度。

积极探索包含运输企业及社会公众交通活动碳排放的碳排放交易系统,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

在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港口生产“油改电”、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等领域积极探索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

加强领导与协调,共同推动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大力加强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管理、资金、政策引导与扶持。

在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国家及地方各级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中体现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及目标。

建立服务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与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工业与信息化、国土资源、海洋、城乡建设等部委(门)形成联动机制。

(二)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资金保障

建立完善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保障机制,明确低碳技术应用及推广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建立行业低碳技术信息共享机制。

加快形成推广低碳交通技术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对交通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补助。

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工作的支持。

(三)依托科技创新,加快生产转型

依托能源生产、运输装备制造等行业在节能减排技术方面的科研成果,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生产服务转型。

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科研基础力量及条件平台,定期发布行业推荐低碳技术清单。

对处于研发初级阶段、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重要技术,强化政府主导的科研投入。

鼓励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交通节能减排科研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科研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开展试点示范,引领低碳发展

建立低碳交通重大关键技术的开发和示范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交通低碳试点项目,以城市为主体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从试点工程中遴选示范工程,总结示范技术和方法,加大对低碳交通科研成果的应用力度和示范技术的推广力度,及时将示范技术与方法上升为行业(推荐)实用技术与方法,鼓励实用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和跨区域的应用与合作,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相关科技推广投入。

开展低碳交通消费模式的示范引导活动。

(五)加强技术引进,借鉴先进经验

积极开展交通节能减排领域的国际合作,密切关注和跟踪有关交通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等领域技术发展的国际动向,加快交通替代能源、运输组织优化等低碳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合作。

学习借鉴国外低碳交通战略、政策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强在行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碳税、碳排放交易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战略和行动目标,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根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和深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健全低碳交通运输管理制度、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优化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结构、倡导公众低碳出行等为重点,通过政府主导、企业示范、社会参与,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利用、运输组织、交通信息化、社会出行模式、管理体制等领域开展低碳发展试点,带动试点地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产业体系建设,为实现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作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精心组织

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要尽可能与国家发改委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有关省(区、市)低碳经济试点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探索在所有试点地区将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纳入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内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并研究制定本地区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

要认真做好试点实施方案、项目遴选、过程管理和总结推广等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际成效。

(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

在交通运输部政策引导和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试点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多方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在客货运输、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方面,广泛开展低碳技术应用项目试点,通过典型企业示范、社会宣传推广、公众参与合作等多种试点方式,积极探索加快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有效模式。

(三)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交通运输部和试点地区政府针对各类试点项目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与支持。

试点地区应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和相关要求,结合试点项目条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体现技术创新性,吸纳各方面力量参与,使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发挥良好的试点示范效应。

三、试点范围

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近期主要以城市为组织主体,在城市区域内客货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领域开展。

试点范围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所选取的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的省辖市以及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等8个城市为主,兼顾经济基础好、具备试点条件的其它部分城市。

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初步考虑选择10个城市开展首批试点,主要包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确定的8个低碳试点城市以及无锡、成都等2个城市。

四、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以下几方面成果:

形成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理念和方法。

支持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在项目的设计、选材、施工、运营全过程中贯彻低碳理念,探索总结有关的设计理念、标准规范、建造技术、材料设备、管理方法并积极推广。

支持具备条件的现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开展低碳化改造。

提高替代燃料在营运车船中的应用程度。

支持地方政府和一批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开展营运车、船的更新改造,提高替代燃料在运输装备中的使用比例,引导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行业的能源结构调整。

探索建立低碳运输组织及操作模式。

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实施多种措施,提高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提高运输系统整体效率。

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货运输企业积极创新低碳客运的组织管理和经营模式,采用相对低碳的运输方式,降低运输单位价值的碳排放强度。

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进程。

支持地方政府及运输企业推进智能交通技术在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提高交通运输生产、运营的智能化程度。

探索公众低碳出行引导方法。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为公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低碳交通出行方式选择,通过宣传引导和信息服务提高公众低碳出行意识和理性消费观念,引导公众自愿减少碳排放强度高的出行活动。

提升节能减排管理能力。

根据节能减排的实际需要,支持地方政府完善节能减排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相对健全的交通碳排放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五、试点内容

(一)建设低碳交通基础设施

——公路基础设施:

在每个试点城市选择2~3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温拌沥青等低碳铺路技术、废旧路面材料回收利用技术、服务区太阳能电力设施改造技术的试点。

选择3~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能源自给的“低碳试点服务区”建设工程。

在部分隧道施工项目中推广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推行隧道“绿色照明工程”。

——港口基础设施:

试点城市在纳入国家规划的28个内河主要港口和25个沿海主要港口的范畴内选择重点港口建设项目,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改造,试点期内,完成试点码头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改造。

在有条件的港口实施太阳能、地源及海水源能、潮汐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项目。

(二)推广应用低碳型交通运输装备

——城市客运车辆:

选择100万人口以上的试点城市,在城市公共交通中,推广使用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和电动车等节能环保型城市公交车,力争试点期末,试点城市的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使用比例达到10%以上。

在试点城市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力争在试点期末,新能源出租汽车占比达到10%左右。

——营运客货车辆:

在气源相对丰富的试点城市,选择大型道路客运企业和4A级及以上物流运输企业,加快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营运车辆,力争在试点期末,试点城市所有二类及以上客运班线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达到5%以上,试点物流运输企业的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达到10%。

——营运船舶:

结合国家正在推进的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程,在试点城市,对所有享受政府补贴的更新船舶,加装相关热泵、余热回收、减阻、废气处理等节能减排技术装备,同时鼓励双尾船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的推广。

——港口装卸设备:

试点城市在纳入国家规划的内河、沿海主要港口范畴内选择重点港口建设项目,推进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争取在试点期末,试点港口60%的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改造。

(三)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模式及操作方法

——物流组织模式优化工程:

结合国家甩挂运输试点,在每个试点城市选择2~3家具备一定规模的物流运输企业,开展网络化和甩挂运输试点工程,鼓励企业的网络拓展和运输组织模式优化,全面提升运输组织效率。

在有条件的试点城市,以集装箱码头为依托,着手开展海—铁、水—水等集装箱多式联运试点工程,优化物流运输系统,提升整体运输效率。

——客运组织模式优化工程:

结合交通运输部“百城百站”建设,在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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