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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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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人办发〔2009〕354号

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8日、19、20日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8日14:

00—16:

30   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 9:

00—11:

30    税法

(一)

           14:

00—16:

30    税法

(二)

   6月20日 9:

00—11:

30    税收相关法律

           14:

00—16:

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1月11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

请各主管部门于2010年1月25日至29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4、5);

   4、老考生的2009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四、考试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

五、其它事项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

(一)》、《税法

(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

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充分考虑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由青岛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征订发放(征订单见附件3)。

此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要求考生整套购买。

   (四)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11日-6月20日,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持资格证书到所在地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两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附件: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征订单    

4、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二科级别)

5、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五科级别)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人事考试注册税务师考务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2009年12月25日印发

附件1: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第六条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

(一)》、《税法

(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第九条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

2009年12月31日。

附件2: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为(填写资质范围和资质级别,可填写多项)资质,兹证明

同志自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二○一○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征订单(存单)

订书单位(人):

联系电话:

订单序号:

书名

单价(元)

订购数量

合计金额

①税法

(一)

40

②税法

(二)

42

③税务代理实物

47

④财务与会计

42

⑤税收相关法律

43

习题集

48

考试大纲

2

试题汇编

26

《2010年全国注税考试辅导用书(中国税务出版社)

每科28元元

⑥模拟试卷汇编(含五科全一本)

20元

合计

 

 

二○一○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征订单(领书凭证)

订书单位(人):

订单序号:

书名

单价(元)

订购数量

合计金额

①税法

(一)

40

②税法

(二)

42

③税务代理实物

47

④财务与会计

42

⑤税收相关法律

43

习题集

48

考试大纲

2

试题汇编

26

《2010年全国注税考试辅导用书(中国税务出版社)

每科28元元

⑥模拟试卷汇编(含五科全一本)

20元

合计

 

订书时间截止到1月30日,请各位教材征订者认真、准确填写订书单,领取教材到青岛市延安三路236号青岛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国税大楼1409室),咨询电话:

83931851(传真):

83931850

另有中税网校()为广大考生准备了五科的考前学习卡,另有套餐卡可供大家选择,需要者可电话询问。

以登录中税网校网站查询购买.

填写辅导教材可用科目前序号代替文字。

如购五本税法

(一),可表示为①×5三本模拟试卷,可表示为⑥×3

注意: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是国家税务总局唯一指定青岛市区负责注税考试教材征订的单位,请广大考生谨防

盗版教材和假冒教材。

考试合格者请在领取注册证书后三个月内到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备案注册登记。

附件4: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二科级别)

填表单位(盖章):

制表人:

年月日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技术

职务

税收工作

年限

是否有税务

师执业证

税务代理业务

年限

工作单位

注:

本表一式两份,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附件5: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五科级别)

填表单位(盖章):

制表人: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报名序号

档案号

姓名

学历

毕业时间

报考科目

1.税法

(一)

2.税法

(二)

3.税务代理

实务

4.相关法律

知识

5.财务与

会计

注:

1.本表一式两份,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一份,单位留存一份;2.将新、老考生分别造表,老考生填档案号,新考生填身份证号;3.考生对应所报考科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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