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与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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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护士填写,住院期间体温单排列在病历最前面。
(一)体温单的书写要求
1.体温单的眉栏项目、日期及页数均统一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各眉栏项目应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
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2.在体温单40~42℃之间的相应格内用红色笔纵式填写入院、分娩、手术、转入、出院、死亡等项目。
除手术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均按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
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于X时X分”的方式表述。
3.体温单的每页第1日应填写年、月、日,其余6天不填年、月,只填日。
如在本页当中跨越月或年度,则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4.体温单34℃以下各栏目,统一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住院天数:
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6.手术后日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填写14天,如在14天内又做手术,则第二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第一次手术日数作为分母填写。
例:
第一次手术1天又做第二次手术即写1
(2),1/2,2/3,3/4……14/15,连续写至末次手术的第14天。
7.患者因做特殊检查或其他原因而未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时,应补试并填入体温单相应栏内。
患者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出者,须经医师批准书写医嘱并记录在交接班报告上(或护理记录单),其外出期间,护士不测试和绘制体温、脉搏、呼吸,返院后的体温、脉搏与外出前不相连。
8.体温在35℃(含35℃)以下者,可在35℃横线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竖写“不升”两字,不与下次测试的体温相连。
9.手术后天数以手术当天时间为术后0天。
(二)体温、脉搏、呼吸、大便等的记录
1.体温的记录
⑴体温曲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绘制,以“×
”表示腋温,以“○”表示肛温,以“●”表示口温。
⑵降温30分钟后测量的体温是以红圈“○”表示,再用红色笔画虚线连接降温前体温,下次所试体温应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⑶如患者高热经多次采取降温措施后仍持续不降,受体温单记录空间的限制,需将体温变化情况记录在体温记录本中。
⑷体温骤然上升(≥1.5℃)或突然下降(≥2.0℃)者要进行复试,在该次体温右上角用红笔划复试标号“√”。
⑸常规体温每日15:
00测试1次。
当日手术患者7:
00.19:
00各加试1次;
手术后3天内每天常规测试2次(7:
00.15:
00)。
新入院病人,即时测量体温1次,记录在相应的时间栏内。
⑹发热患者(体温≥37.5℃)每4小时测试1次。
如患者体温在38℃以下者,23:
00和3:
00酌情免试。
体温正常后连测3次,再改常规测试。
凡≥39℃的体温,要有降温标识。
2.脉搏的记录
⑴脉搏以红点“●”表示,连接曲线用红色笔绘制。
⑵脉搏如与体温相遇时,在体温标志外画一红圈。
如“○×
”、“◎”、“⊙”。
⑶短绌脉的测试为二人同时进行,一人用听诊器听心率,一人测脉搏。
心率以红圈“○”表示,脉搏以红点“●”表示,并以红线分别将“○”与“●”连接。
在心率和脉搏两曲线之间用红色笔画斜线构成图像(斜线向左下倾斜)。
(4)3岁(不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如无特殊要求不测量脉搏。
3.呼吸的记录
⑴呼吸的绘制以数字表示,相邻的两次呼吸数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上下错开填写在“呼吸数”项的相应时间纵列内,第1次呼吸应当记录在上方。
⑵使用呼吸机患者的呼吸以○R表示,在“呼吸数”项的相应时间纵列内上下错开用蓝黑或碳素笔画○R,不写次数。
4.大便的记录
⑴应在15:
00测试体温时询问患者24小时(前一天15:
00—当天15:
00)内大便次数,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⑵用“*”表示大便失禁,用“”表示人工肛门。
⑶3天以内无大便者,结合临床酌情处理。
处理后大便次数记录于体温单内。
⑷灌肠1次后大便1次,应在当日大便次数栏内写1/E,大便2次2/E,无大便写0/E。
11/E表示自行排便1次灌肠后又排便1次。
(三)其他内容记录
1.出量(尿量、痰量、引流量、呕吐量)、入量记录按医嘱及病情需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如实填写24小时总量。
引流管如果≤2根,引流量分别记录于引流量项目栏中,如果引流管>
3根,引流量项目栏中记录总量,各引流管引流量记录在引流量记录单中。
2.血压、体重的记录血压、体重应当按医嘱或者护理常规测量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记录,每周至少1次。
入院当天应有血压、体重的记录。
手术当日应在术前常规测试血压1次,并记录于体温单相应栏内。
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
3岁(不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如无特殊要求不测量血压。
血压每天测量≤2次时,血压值直接记录于血压项目栏中,如血压每天测量≥3次时,将当日血压波动范围记录于体温单血压项目栏中,血压详情记录于血压记录单上。
入院时或住院期间因病情不能测体重时,分别用“平车”、“轮椅”或“卧床”表示。
(四)保存:
入病历保存。
二、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㈠书写要求:
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记录,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2.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3.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日期、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4.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
5.眉栏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
6.详细记录出入量
⑴食物含水量和每次饮水量应及时准确记录实入量。
⑵输液及输血:
准确记录相应时间内液体、血液输入量。
⑶出量:
包括尿量、呕吐量、大便、各种引流量等,除记录液量外,还需将颜色、性质记录于病情栏内。
⑷根据排班情况每班小结出入量,大夜班护士每24小时总结一次(7:
00),并记录在体温单的相应栏内。
各班小结和24小时总结的出入量需用红双线标识。
7.详细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如生命体征稳定每班至少记录一次。
8.病情栏内客观记录患者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等。
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手术患者还应记录麻醉方式、手术名称、患者返回病室时间、伤口情况、引流情况等。
9.签名栏内护士签全名。
10.根据患者情况决定记录频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情稳定后每班至少记录1次。
出院、转科、死亡均要有护理小结。
护理小结为总结主要护理措施效果如何,最后康复情况、健康教育内容等。
㈡保存:
三、手术清点记录
手术清点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器械、敷料等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楚、整齐,不漏项。
2.眉栏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等。
3.物品的清点要求与记录
⑴手术开始前,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须清点、核对手术包中各种器械及敷料的名称、数量,并逐项准确填写。
⑵手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及时记录。
⑶手术中需交接班时,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要共同交接手术进展及该台手术所用器械、敷料清点情况,并由巡回护士如实记录。
⑷手术结束前,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共同清点台上、台下的器械、敷料,确认数量核对无误,告知医师。
⑸清点时,如发现器械、敷料的数量与术前不符,护士应当及时要求手术医师共同查找,如手术医师拒绝,护士应记录清楚,并由医师签名。
4.器械护士、巡回护士在清点记录单上签全名。
5.术毕,巡回护士将手术清点记录单放于患者病历中,一同送回病房。
6.保存:
四、护理交接班记录单
护理交接班记录单用于护士记录在值班期间患者的病情动态及处理措施,以便于接班护士全面掌握、了解患者情况、注意事项,及时做好工作准备。
1.各科室根据专科特点自行设计表格式记录单,记录内容要体现专科特点。
2.护理交接班记录汇总单眉栏项目包括当日住院患者总数、出院、入院、手术、分娩、病危、病重、抢救、死亡等患者数及特殊情况交接重点等。
3.各班组长负责填写护理交接班记录汇总单,值班护士装订保存。
4.装订顺序:
护理交接班记录汇总单、新入院(转入)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后患者护理记录单、当日手术患者护理记录单、当日接台手术患者护理记录单、术前患者护理记录单、特殊治疗检查患者护理记录单等。
5.护理交接班记录单在病区保存1年。
五、医嘱单
1.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护士签名、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等。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3.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4.医嘱处理用蓝黑或碳素笔书写,执行者签全名,字迹清晰。
分清医嘱性质,按要求执行医嘱,执行时间与事实相符。
执行时间与签名不得涂改,不得有漏项,空白处无刮痕。
不得模仿或代替他人签字。
取消医嘱后面不得有执行护士签字。
医嘱执行时间与护理记录时间相符。
5.保存:
医嘱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入病历保存。
六、治疗护理项目执行单
治疗护理项目执行单是临床护理人员为患者实施的当日所有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的汇总单据,护士应严格按照项目单所列项目为患者进行治疗、护理,并遵循“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1.治疗护理项目执行单挂于床尾,方便记录。
2.治疗护理项目执行单执行后,护理项目需要由责任护士签字,治疗项目执行后需要由执行者与患者或家属核对后双签字,执行栏内不得空项。
3.责任护士接班前认真检查此单,了解患者治疗、护理项目执行情况,并作为重点交接班内容。
4.使用后的治疗护理项目执行单应及时回收,由病区保留至患者出院后1周,不纳入病历保存。
七、其他护理记录单
《压疮护理记录单》、《基础护理落实记录单》等与《护理交接班记录单》一起装订保存。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