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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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绵工商三函〔2009〕43号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工商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三日

 

三台县工商局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优化城乡环境,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根据省工商局《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意见》、市工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整治标准》、以及中共三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三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坚持集中整治和长远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城乡集贸市场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市场环境面貌,为促进三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集贸市场整治标准

我县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进行,达到彻底解决市场脏、乱、差、臭和部份设施改造等问题,重点是加强城区、镇乡所在地和“六大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的整治。

(一)清洁化标准

1.市场划行规市,交易秩序规整。

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2.经营者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不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无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现象。

3.市场设置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和集中处理垃圾箱(桶),农产品市场和综合性市场固定摊区的经营户应每户(摊)备有一个垃圾筐,并做到美观整洁。

4.市场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货台,货台保持洁净,商品摆放整齐、干净。

5.鲜活水产品交易区应配置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品摊位前必须设置排污暗沟。

6.活禽交易区应点杀分离,或至少设置一处封闭式集中宰杀间,产生污物应专门收集,及时处理。

7.市场熟食经营摊点必须配备专门的食品夹、洁净包装物、专用容器、卫生外罩等设施,经营者、操作者应持有健康证,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帽和袖套。

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须经检验检疫后才能上市,蔬菜应净菜上市。

8.市场应统一设置防蝇、防鼠器具。

9.市场应有污水排放管道设施,排放标准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二)秩序化标准

1.主办者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登记的农产品市场、小商品市场必须由法人主体(如街道办事处等)代为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全权负责。

2.市场内(外)规划有停车场,所有机动车均在指定地点停放。

3.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实行生熟食品、鲜活商品、自产自销商品经营分离。

农产品市场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活禽交易、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明确标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4.市场举办者办理了企业法人(市场专项)营业执照,依法承担市场的经营管理职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

5.市场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确保市场经营秩序良好。

6.市场经营者证照齐全(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除外),亮照经营,明码标价。

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98%以上,亮照率90%以上。

7.户外广告和店名应当用语准确、文字规范,不得张贴虚假违法广告以及有反动、淫秽内容的广告和店招店牌。

(三)优美化标准

1.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当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消防通道顺畅无阻。

2.市场设置有公告栏、意见簿、投诉箱、投诉电话、公平秤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

3.市场场门应清洁、美观,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

4.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5.市场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撤除自搭和不规范的摊棚。

6.市场设有场牌、商品分布示意图,悬挂在进出大门处。

市场标识、标牌设置统一、整齐、醒目。

7.市场货棚、货台(柜)、店招统一,布局协调合理。

8.农产品市场或综合性市场设有专门的农民自产直销区。

9.生鲜肉品交易区应配备分割台,鼓励统一吊挂销售。

(四)制度化标准

1.市场举办者自律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预先赔偿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重要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责任制度;商品质量自检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2.集贸市场管理制度。

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进场商品台帐管理和检查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场制度;日常巡场检查制度;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温馨提示牌;入场须知等。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这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决战阶段。

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

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严格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和管辖区领导负责制,按照一个市场一个方案的整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按照“四化”标准达到“五个规范”。

一是市场服务设施规范。

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就市场环境卫生、安全、划行归市、车辆停放、标识场牌等达到规范程度;二是市场及商品经营者行为规范。

强化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市场监管工作规范。

重点加强整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格监管上市商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四是市场监管制度规范。

严格各项制度保障市场正常运行,保证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五是户外广告、店名管理规范、整治重点是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等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责任分工

1.目标督查组

组长:

杨涛(党组书记、局长),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办公室敬晴、党办魏启和、监察室卿科、法制股李家明,主要负责全局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度和效果的督查督办,对因工作疏忽、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或被通报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追究。

2.第一组组长:

梁峻(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市场股熊文柏、人教股尹晓燕、老干股李斌、所长唐学东、罗吉明、曾跃松、银和平、张云寿、蒋炯光,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潼川、北坝、武昌馆、古井、刘营、芦溪6个工商所辖区集贸市场的整治工作;

3.第二组组长:

景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企业股赵勇、财会室韩英、所长魏清林、王志斌、廖波、徐海、谢光,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新生、观桥、景福、乐安、西平5个工商所辖区集贸市场的整治工作。

4.第三组组长:

姚学攻(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综合股邹盛彬、经检队顾安路、消协秘书长白宝林、所长林兵、李清、谭天毅、羊绍勇、罗解风,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塔山、富顺、石安、金石、建设5个工商所辖区集贸市场的整治工作。

5.按照县局上述责任分工在这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组组长和股、室、队(办)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各组所辖区市场的整治工作,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组,责任落实到股、室、队、所的工作责任机制。

各组按照“四化”和“五个规范”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积极牵头并主动配合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好、完成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四、要求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是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人民群众消费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一项重要工程。

全局干部要站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高度,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履行职责、积极行动。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牵头、工商引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共促发展”的整治原则和《行动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分清职责,形成整治合力,突出整治效果。

专项整治行动务必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对不作为、行动慢、效果差的单位责任人将按县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

《全县集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目标和要求一览表》

2:

《三台县工商局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全县集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和目标一览表

2009.6.29

镇、乡

序号

市场名称

市场

负责人

市场登记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要求和目标

塔山镇

1

三台县塔山荷花市场

刘永富

已登记

1、无固定的专门鸡鸭市场,秩序混乱,严重影响街道交通和清洁卫生;2、综合市场内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未归区,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小百货经营者多是地摊,随意设摊、流动经营;3、专门的蔬菜、肉类摊位没有充分利用,导致经营摊位拥挤;4、荷花综合市场内乱搭横幅广告现象严重;5、市场清洁卫生差、污水排除困难、没有垃圾箱;6、公共厕所脏卫生差;7、熟食经营没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8、市场消防设施标志不明显,市场出、入口较为拥挤。

通过规划疏导、限期整改、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方法,使市场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经营服务有序,力争建成“三化”达标市场。

2

三台县塔山沿街市场

1、塔山场镇有专门的集贸市场荷花综合市场,但以街为市的情况仍然存在,西街、雄关干道尤为严重,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虽取得一定成果,但坚持不够;2、雄关干道经营者普遍搭建了不规范的遮阳棚、伞以及堆积了一些建筑材料,影响场镇容貌;3、西街和车站车辆停放不规范;4、鸡、鸭、禽类占道经营;5、塔山西街农机经营户及食品站外经营户占道经营较为突出。

1、撤除塔山西街、雄关道干道上的乱搭乱建建筑物;2、严禁乱停放乱特别是摩的占道揽客的行为;3、合理规划鸡、鸭、禽类市场,使其进入塔山荷花市场指定的区域。

龙树镇

3

三台县龙树镇鑫龙综合市场

王恒玉

已登记

1、市场内秩序混乱;2、市场容积偏小;3、市场内环境卫生未达到卫生、环保部门要求,地面脏、堆放有杂物,场内无排水设施;4、市场内无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5、市场存在乱搭挂、乱张贴现象;6、市场安全设施配备不全;7、市场规划不尽合理。

市场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市场空间;要求经营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4

三台县白雀综合市场

张元玉

未登记

尚未投入使用,现在以街为市,主要是影响街道交通和清洁卫生。

1、改变乱摆摊点、乱停乱放行为,使街道整洁、交通畅通;2、猪肉、蔬菜、百货等摊点归入市场经营;3、引导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

双胜乡

5

三台县双胜乡综合市场

龚远银

未登记

市场本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被责令停止使用,但是仍有少数经营者在市场内经营。

1、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调共同作为,责令经营者限期迁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主街摊点不能占用街道,规划摆摊的街道划红线,不能超出红线摆摊。

柳池乡

6

三台县柳池沿街市场

主街道占道经营现象突出,乱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

车辆乱停乱放较为突出。

户外广告栏设置不规范。

1、合理规划,将小百货摊点划入较为宽敞的街道;2、划定车辆停放点;3、撤除乱搭乱建建筑物。

忠孝乡

7

三台县忠孝沿街市场

主街道占道经营现象突出,乱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

车辆乱停乱放较为突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1、将小百货摊点划入老街,避免拥挤;2、新街车辆较多,摊点应以滴水为界。

石安镇

8

三台县石安镇沿街沿路市场★

1、石安场镇的宏源市场因地震,镇政府要求维修加固,暂未入市交易,集贸市场是以中环街、老街以街为市;2、石安场镇集贸市场摊点的摊位及摊位费是经营者与座商或门面所有人、租赁人自由协商;3、划行归市不规范,占道经营;多为农户自产自销农副产品,无证照经营居多,小百货经营者多是地摊,随意设摊、流动经营;4、座商普遍超出门面占道经营,政府未规范界限;5、遮阳棚、遮阳伞以及石安信用社堆积了一些建筑材料,影响场镇容貌;6、经营者悬挂店招店牌陈旧、破损、褪色、残缺、超宽超高;标语悬挂不规范;7、无固定鲜活水产品交易地点、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配置,水产品摊位前未设置排污暗沟;8、集贸市场无公共厕所、广告栏、公共海报栏;9、未规划有停车场。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要求,达到进入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经营秩序规范,(即车辆停放有序、摊位布局基本合理、场内通道畅通等);市场内脏、乱、差、臭现象有明显改观;市场内无安全隐患,基本达到各类市场规范化。

1、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中环街、老街实行划线定位经营;小永路一律“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应按政府规定界限执行,蔬菜、猪肉摊点进入中环街街内,水果、小吃等其它零散摊点进入老街;粮食、禽、蛋进入步行街;2、所有机动车均按政府指定地点停放;3、户外广告和店名应当用语准确、文字规范,撤除陈旧、破损、褪色、残缺,超宽超高的店招店牌和不规范标语、“牛皮癣”广告,设置两处广告栏;4、撤除自搭和不规范的摊棚、遮阳棚;5、垃圾日产日清;6、宏源市场尽快恢复使用。

永新镇

9

三台县永新镇集贸市场

1、永新场镇集贸市场今年新启用的市场,设施配备不齐全,较为简陋,地面未硬化,无棚盖;2、划行归市分区无标志,摆放不整洁,摊点零乱;3、无垃圾堆放点和排污设施;4、无固定鲜活水产品交易地点、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配置;5、市场未规划停车地点;6、市场未健全集贸市场管理制度,居委会落实人员不到位;7、无广告栏。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要求,达到进入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经营秩序规范,(即车辆停放有序、摊位布局基本合理、场内通道畅通等);市场内脏、乱、差、臭现象有明显改观;市场内无安全隐患,基本达到各类市场规范化。

1、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一律实行“坐商归店、行商归市”;2、设置两处广告栏、公共海报栏;3、合理规划有停车场,所有机动车均在指定地点停放;4、垃圾日产日清;5、健全集贸市场管理制度。

新德镇

10

三台县新德镇集贸市场

新德镇集贸市场是以7村和3村划为两个市场经营交易地;3村因市场在地震中将市场交由学校建板房使用。

现在3村是以街为市、以路为市,占道、占路经营,主要存在问题:

未对商品划行规区,摊点摆设零散;无固定鲜活水产品交易地点、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配置,水产品摊位前未设置排污暗沟,车辆、摩的停放不规范,无公共厕所;7村较为规范;两村无设置广告张贴栏。

未健全集贸市场相应的管理制度。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要求,达到进入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经营秩序规范,(即车辆停放有序、摊位布局基本合理、场内通道畅通等);市场内脏、乱、差、臭现象有明显改观;市场内无安全隐患,基本达到各类市场规范化1、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2、所有机动车均按政府、居委会指定地点停放;3、设置两处广告张贴栏、公共海报栏;4、垃圾日产日清;5、健全集贸市场管理制度。

高埝乡

11

三台县高堰乡集贸市场

高堰场镇是以街为市,统一按照政府指定划线地经营,划行归市不规范,多为农户自产自销农副产品,无证照经营居多,经营者多是地摊,随意设摊、流动经营。

遮阳棚、遮阳伞以影响场镇容貌;经营者悬挂店招店牌陈旧、破损;标语悬挂不规范。

无固定鲜活水产品交易地点、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配置,水产品摊位前未设置排污暗沟,无公共厕所、无广告栏,禽蛋经营地未规划有停车场。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要求,达到进入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经营秩序规范,(即车辆停放有序、摊位布局基本合理、场内通道畅通等);市场内脏、乱、差、臭现象有明显改观;市场内无安全隐患,基本达到各类市场规范化1、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2、所有机动车均按政府、居委会指定地点停放;3、设置两处广告张贴栏、公共海报栏;4、垃圾日产日清;5、设置两处广告栏、公共海报栏。

金鼓乡

12

三台县金鼓乡集贸市场

1、集贸市场是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备案市场,街道拥挤;2、普遍严重超出街房门面滴水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有水果、猪肉、小百货、修补、小吃、打饼子、卤菜等摆设零散,占道经营;3、场镇经营者普遍搭建了不规范的遮阳棚、伞以及堆积了一些建筑材料,影响场镇容貌;4、经营者店招店牌悬挂、摆放不规范,有的店招店牌陈旧、破损、褪色、残缺;标语悬挂不规范;“牛皮癣”广告较多;5、场镇无广告张贴栏、公共海报栏;6、车辆乱停乱放,无垃圾堆放点。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要求,达到进入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经营秩序规范,(即车辆停放有序、摊位布局基本合理、场内通道畅通等);市场内脏、乱、差、臭现象有明显改观;市场内无安全隐患,基本达到各类市场规范:

1、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一律按政府规定界限定位经营;2、撤除陈旧、破损、褪色、残缺等不规范的店招店牌、遮阳棚、伞和“牛皮癣”广告设置两处广告栏、公共海报栏;3、合理规划有停车场,所有机动车均在指定地点停放;4、垃圾日产日清。

富顺镇

13

三台县永新泗华加油站富顺综合市场

陈泗孟

已登记

1、市场内秩序还混乱;2、市场清洁卫生有待进一步提高;3、消防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4市场容积偏小市场门口乱摆、乱放影响安全。

5鸡鸭市场面积小.应当重新规划。

1、市场秩序规范、车辆停放有秩;2、市场无脏、乱、差;3、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整治.要达到市场清洁化、制度化标准,并建立市场清洁卫生维护长效机制;4、要达到市场秩序化标准,须对露天场地摊位进行统一规划,并拆除市场入口处影响人流进出的所有摊位;5、要达到市场优美化标准,责令篷架市场内的摊主,立即拆除所有自搭自建的设施,进行综合整治。

14

三台县富顺沿街沿路市场

水果摊位有占道经营的现象,存在无照经营现象。

富民街无划定的停车点。

车辆有乱停乱放的现象。

1、市场秩序规范、车辆停放有秩;2市场内基本做到无脏、乱、差。

规范水果摊位及沿路经营按照政府划线进行规范,经营者必须在政府划定的红线内摆摊。

15

三台县金光德强综合市场

李德

营业

执照已

过期

市场内秩序还有点混乱;市场清洁卫生有待进一步提高;消防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容积偏小。

场内存在无照经营现象。

1、通道畅通;2、场内各种商品分类明确,有明显的标识牌;3、摊位和各种商品摆放整洁,陈列有序;4、市场内经营户亮照经营。

建立清洁卫生长效机机制。

5、限期督促办理营业执照;5、尽快消除火灾隐患。

秋林镇

16

三台县秋林农贸市场

丁盛勇

已登记

市场清洁卫生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容积偏小。

猪肉市场房顶破烂,消防设施问题较为突出,有火灾隐患。

1、通道畅通;2、场内各种商品分类明确,有明显的标识牌;3、摊位和各种商品摆放整洁,陈列有序;4、市场内经营户亮照经营,对市场进行彻底卫生扫除;5、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17

三台县秋林沿街沿路市场

影响街道交通和清洁卫生。

占道经营严重。

1、市场秩序规范、车辆停放有秩;2、无脏、乱、差;3、建议政府划线进行规范治理。

三元镇

18

三台县三元万春农贸市场

范吕龙

已登记

市场清洁卫生有待进一步提高;消防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容积偏小。

1、市场秩序规范、车辆停放有秩;2、无脏、乱、差;3、按照政府划线进行规范,建立清洁卫生长效机机制;4、尽快消除火灾隐患。

19

三台县三元沿街沿路市场★

影响街道交通和清洁卫生。

占道经营严重。

1、市场秩序规范、车辆停放有秩;2、无脏、乱、差;3、建议政府进行集中整治,建立清洁卫生长效机机制。

景福镇

20

三台县向阳综合市场

赵永富

已登记

1、市场内安全设施缺损,未配备专职消防安检人员,部分交易区域电线布局不合理,市场内服装交易区使用易燃的竹竿悬挂物品;2、由于市场容量有限,部分经营户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的现象,市场内未设置专用停车位置;3、市场内未设置公用公平秤、公示栏,没有专职消毒人员;4、市场开放方未与进场经营者订立书面合同;5、市场卫生环境差,垃圾台设置不合理,且破损严重,垃圾直接露天堆放,垃圾转运周期过长。

消防通道和经营场所路面破烂,公共厕所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下水通道排水不畅;6、市场宣传力度不够,未及时发布相关的重要信息;7、未定期对市场内的经营户进行安全培训。

1、景福镇人民政府应督促景福镇综合市场开办者要依法承担市场的经营管理职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2、督促景福镇综合市场开办者对所办市场按照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3、规范场内消防、供电、供水、卫生、治安等公共事务管理。

加大市场日常巡查力度,配合督促市场业主完善市场设施设备和功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保洁人员,从根本上有效解决脏、乱、差、臭现象,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4、积极与景福镇政府市场开办者的协调沟通,重新规划垃圾台或者重新修建新垃圾台,便于及时转运垃圾。

及时修整缺损路面,改善排水设施,对不合理线路进行重新布线,撤除服装交易区的竹竿。

成立防火、防汛、防疫工作小组,建立各项预警机制,检查市场设施,对不安全的市场设施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或撤除,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和完善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制度;5、督促市场开办者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确保市场经营秩序良好。

市场开办者负责清理市场内的违法广告,取缔不规范广告及店堂广告、招牌;6、市场内设置公用电子公平秤,设立专用公示栏,及时宣传和发布相关重要信息;7、加强市场清洁卫生治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同时配备专职消毒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市场进行消毒;8、应定期对市场内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1

三台县向阳沿街沿路市场

1、未对沿街沿路市场摊位进行合理划分交易区,座商和流动经营存在占道经营、乱搭货架的情况;2、街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3、经营户落实店面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差,特别是流动商贩更存在清洁卫生差的状况;4、经营户的店招不统一、不规范,经营场所随意张贴各种宣传广告;5、由于地震原因,原市场内的鸡鸭交易区已经丧失,现鸡鸭经营户在观射街公路两旁占道经营。

1、建议政府牵头对市场的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划分,交易秩序规整。

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秩序良好,重新选择一个鸡鸭交易区;2、座商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不得在门面外设置货架占道经营.,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不得随意在经营场所张贴广告;3、流动商贩要在指定地点经营,不随意设摊,不得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乱扔垃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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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金星沿街沿路市场

1、未对沿街沿路市场摊位进行合理划分交易区,座商和流动经营存在占道经营、乱搭货架的情况;2、街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3、经营户落实店面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差,特别是流动商贩更存在清洁卫生差的状况;4、经营户的店招不统一、不规范,经营场所随意张贴各种宣传广告;5、由于灾后重建的原因,场镇居民修建新房和改建房屋增多,造成场镇建筑用料和建筑垃圾的随意堆放,影响交通和正常经营。

1、建议政府牵头对市场的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划分,交易秩序规整。

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秩序良好;2、座商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不得在门面外设置货架占道经营.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不得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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