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发包承包与招标投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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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发包承包与招标投标
第三章发包承包与招标投标
第一节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一、土木工程发包承包的概念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2、发包与承包
不可分的两个方面:
a)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工程发包成本的规定:
(1)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廉政要求;
(3)造价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发包
1、发包方式
(1)直接发包;
(2)招标发包(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
2、发包规定
(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指定承包单位;
(2)提倡工程总承包、禁止肢解发包;
(3)发包单位不得指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材、构配件、设备。
三、承包
1、工程承包条件
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2、工程承包的方式
(1)共同承包
a)大型、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b)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
c)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
(2)工程总承包
a)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b)主体结构必须自行完成、不允许分包,
c)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d)禁止转包、禁止全部分包;
(3)工程分包
a)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b)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
c)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
第二节工程的招标投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法律的公布与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公布时间1999年8月30日;
(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
(4)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法律内容
招标投标法共分6章,包括
(1)总则;
(2)招标;
(3)投标;
(4)开律责任;
(6)附标、评标和中标;
(5)法则。
3、立法目的
(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2)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4、必须实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6、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儿不得规避依法进行的招标,
(2)依法进行的招标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
(3)招标投标活动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招标
1、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招标人的权利
a)委托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事宜),
b)知情权(了解和审核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情况),
c)澄清或者修改权(对招标文件);
(2)招标人的义务
a)资金说明(项目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落实),
b)能力(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
c)保密,
d)时间;
(3)招标代理机构及要求。
2、招标项目
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取得批准的项目。
3、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
a)实质:
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b)方法:
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广告,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可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自愿申请投标,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竞争;
(2)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
a)实质:
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b)方法:
招标单位向预先确定的数家承包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就招标工程的内容、工作范围和实施条件等作出简要说明,被邀投标人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c)要求:
邀请的投标人宜选5~10家,且不少于3家;
(3)议标(*不在招标投标法规定内容中)
a)方法:
业主指定少数几家承包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进行协商,直至与某一承包商达成协议而将工程委托其完成,
b)特点:
缺乏竞争性,
c)要求: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议标必须报请间这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采用,议标单位不应少于2家。
三、投标
1、投标人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投标人的资格
a)能力(承担招标项目),
b)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c)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项目负责人;
(3)投标联合体及要求。
2、投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
3、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
4、投标禁止行为
(1)相互串通、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3)行贿招标人或评标成员;
(4)弄虚作假、低于成本的报价。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
(1)时间和地点,
(2)开标主持人
(3)开标工作与记录。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
〔法37〕
(2)评标严肃性
(3)评标工作
3、中标
(1)中标人的投标条件:
a.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b.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低于成本的除外);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的订立;
(4)行政监督部门。
第三节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一、设计招标的条件
1、勘察、设计的发包和承包
(1)立项批文;
(2)选址意见书;
(3)成立招标小组(办公室)。
2、设计招标程序
(略)
二、建设监理的委托
1、选择监理单位要求
(1)企业状态;
(2)项目适应性(经验、理解力、工作方法、报价)。
2、监理投标书内容
(1)技术建议书(监理的力量和经验、监理工作大纲、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履历);
(2)财务建议书(监理人员酬金表、仪器设备使用费用汇总、办公税金保险等费用汇总、要求提供必须的设备和设施清单)。
三、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
1、施工招标的条件
(1)建立招标工作机构;
(2)项目立项通过、已得到规划许可;
(3)建设用地已征用完成、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要求;
(4)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5)建设资金、主要材料和设备来源已落实。
2、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工程综合说明;
(2)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工程量清单;
(4)建设资金证明、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5)主材和设备的供应方式;
(6)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和技术规范;
(7)投标书的编制要求、评标和中标的原则;
(8)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获活动的日程;
(9)施工合同的条件和调整要求;
(10)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11)其他。
3、标的编制原则
一个工程只能有一个标底。
4、招标程序
(1)招标机构设立;
(2)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请;
(3)招标文件和标底的编制;
(4)公告或邀请;
(5)投标单位的申请;
(6)投标单位资质审核;
(7)向合格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
(8)组织现场勘踏、招标文件答疑;
(9)建立评标组、评标或议标办法;
(10)召开招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1)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12)发放中标通知;
(13)签订施工合同。
5、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1)法人地位、商业信誉、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施工经验;
(2)投标单位递交的三证: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进沪施工许可证)。
6、施工投标程序
(1)申请投标;
(2)领取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
(3)研究文件、调查环境、确定投标策略;
(4)编制投标书;
(5)送标、参加开标会议。
7、施工投标书的内容
(1)综合说明;
(2)报价;
(3)施工方案;
(4)安全、质量、进度的保证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
(6)合同条件的确认。
8、投标书形式
技术标、商务标、信誉标。
本章作业练习(或案例)
1.建设单位可否将项目分解为“基础”、“主体结构”、“砌筑”、“设备安装”、“装饰”等多个工程独立发包?
2.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将其承包的项目中,将“桩基础、主体结构、砌筑、设备安装、装饰”等工程分包,为什么?
3.外地区的施工企业在招标活动中是否有参与的限制?
4.“邀请招标”、“议标”是否为我国“招标投标法”所指的招标方式?
5.业主在工程招标活动中有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