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宇电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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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宇电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宇电子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

审议

决定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职责……………………………………1

各副厂长(副经理)(含总工程师)职责……………………………………2

车间主任职责…………………………………………………………………2

生产组长职责…………………………………………………………………3

安全员职责……………………………………………………………………3

生产工人职责…………………………………………………………………3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4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5

财务部门职责…………………………………………………………………5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6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7

六、职工工伤歇工及伤愈复工制度………………………………………………8

第二部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0

总则…………………………………………………………………………………10

1、安全操作规程十条规定………………………………………………………10

2、一般安全技术规程……………………………………………………………11

环境和工作场所………………………………………………………………11

工作前…………………………………………………………………………11

工作时…………………………………………………………………………11

工作后…………………………………………………………………………12

机械部分………………………………………………………………………12

电气安全………………………………………………………………………13

受压容器………………………………………………………………………15

3、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7

汽车司机………………………………………………………………………17

4、吸烟防火制度…………………………………………………………………19

5、主要工具使用安全规程………………………………………………………19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19

手电钻冲击钻…………………………………………………………………20

梯子……………………………………………………………………………20

货运电梯(升降吊篮)………………………………………………………26

10、SMD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4

使用安全牌规定………………………………………………………………38

13、SMD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5

电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45

带电作业………………………………………………………………………46

电工登高作业…………………………………………………………………46

电工外线作业…………………………………………………………………46

电工维修………………………………………………………………………46

临时接线安全…………………………………………………………………47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47

变电室…………………………………………………………………………47

14、其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8

防火规则………………………………………………………………………48

仓库……………………………………………………………………………50

15、后勤(服务)部门安全操作规程…………………………………………51

食堂……………………………………………………………………………51

16、化验检验安全操作规程……………………………………………………53

安全操作技术…………………………………………………………………54

使用烘箱………………………………………………………………………55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负责安全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职责:

1、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不断健全和充实安全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

领导和布置、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了解各车间、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3、亲自领导进行重伤以上和各种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同时执行三不放过原则。

4、领导制订、修改、审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付诸实施。

5、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各副厂长(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工作,对实现安全生产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2、对生产过程中及签署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设计方案负有技术上的安全责任。

3、经常听取安全部门、厂(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汇报,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的开展。

车间主管职责: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示、决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对新工人(包括复工、换岗、培训人员、临时工等)进入车间,应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方能分配岗位工作,并通知班长进行现场实际操作的安全教育。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使职工自觉遵守各种安全制度,掌握发生事故的规律。

5、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布置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6、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设法改进。

7、听取职工劳动安全建议,及时提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经厂(公司)领导批准后,负责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机械设备及危险部位的地方,凡应该装置防护设备的均应有防护装置,并须完备良好,对防护或防护不善负主要责任。

9、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维持现场,立即报告,负责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付诸实施。

认真填报事故登记表,并对职工做到“四不放过”教育。

10、督促检查职工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1、机修动力负责人,除对本部门安全负上述责任外,并对厂(公司)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

(1)对严重威胁安全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受压容器、各种主要工具,以及安全检查后的整改项目下达后,立即组织人力、物力予以解决(特殊情况例外)。

(2)对检修后的机械设备,应负责其安全防护装置和设备的完整。

(3)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下达后,负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4)在组织设备大、中修和临时检修时,要有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人,确保检修安全。

生产组长职责:

对班组劳动安全负责,其具体责任是:

1、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切实布置安全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工作要亲临现场指导或监护。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注意和制止工人冒险或违章作业。

3、经常组织工人进行作业环境、机械防护、安全用电、登高作业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措施。

4、经常教育和督促工人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并对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加以管理,使其保持完善良好。

5、做好新工人以及非同工种调动的工人、工伤病愈复岗工人、临时工等进入现场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工作。

6、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厂(公司)领导汇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安全员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新工人(临时工、实习生)和非同工种工人进入本班组工作前的现场安全教育。

2、经常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及时向班长汇报,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有权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厂(公司)或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3、经常检查督促组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等制度,发现有人违反有权加以劝阻。

4、组内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立即报告组长与厂(公司)领导(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组长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做到“四不放过”。

生产工人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违章作业。

2、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其附件在内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向组长或厂长(经理)汇报。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安全装置,对不使用防护用品及不妥善保管设备装置所引起的事故负责。

4、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互相联系,互相督促,发现他人冒险或违章作业应予制止或纠正。

5、直接发生或看到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并对发生事故情况如实反映。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在厂(公司)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制订和采取一切防止伤亡事故的安全措施,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2、对厂(公司)内各车间、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有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3、在制订、修订责任制和其他制度或标准时,应有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要求。

4、负责对新工人入厂的安全教育(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等)并督促车间、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充分发挥电化教育作用,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5、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负责报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止尘毒影响的工种工人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7、对伤病初愈和怀孕女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安全工作要求,予以适当照顾。

8、负责按规定及时发放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9、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

10、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计划如期完成。

11、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或修正安全操作规程草案,并负责整理、综合、补充,提交厂(公司)领导审批公布实施。

12负责制订、修订各工种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和防护用品,并经常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3、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车间对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装置的使用情况,发现严重危害职工生命和健康的问题,及时阻制其操作或使用,并立即向厂(公司)报告。

14、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防止措施,督促其按时实施。

15、经常向主管安全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接受有关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1、在编制基本建设计划时,必须列入有关的安全项目,对防止机械伤害,消灭有毒粉尘、有害气体,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有关技术措施应优先考虑,抓紧实现。

2、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厂安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应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情况和措施,并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

4、负责对全厂(公司)所有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对严重威胁安全的应立即落实部门予以解决。

5、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气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技术鉴定,核定允许负荷,不得超压、超负荷、超载运行,并建立档案。

6、在安排检修、技措、临时安装设备等都必须考虑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必须加以修正。

7、新设备投产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审查使用单位拟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8、参加安全检查,发现设备隐患及时落实部门整改,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预防措施。

9、在积极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同时努力改变不安全、不卫生的旧设备、旧工艺、旧技术。

11、督促、教育职工认真做好各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财务部门职责:

1、严格按上级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合理使用。

2、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对临时决定的安全卫生项目费用编造落实。

3、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按规定标准发放。

工会职责:

1、在编制、总结厂(公司)工作时,应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

2、督促协调各车间、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负责做好全厂(公司)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用具的发放、回收、保管和修理工作,并负责夏季清凉饮料发放。

4、依法督促加强对职工劳动保护、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女工特殊保护,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厂(包括培训、调入人员、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一)厂(公司)级教育:

新进厂职工应进行入厂(公司)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过去典型事故案例,并经测验成绩合格者,由负责教育人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分配到车间。

(二)车间教育:

新工人到车间后,由车间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进行教育。

教育内容:

车间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危险区域,本车间重大事故教训,由教育人在教育登记表签字。

新工人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现场教育:

新工人到班组后,由班长或安全员进行现场教育。

教育内容:

所任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具正确使用方法(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护保险装置),班长教育后在教育登记表上签字,然后本人通过三级教育,写上自己的感受,签上自己的名字,送交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2、新工人未经厂(公司)级教育,车间有权拒绝接受,同样,车间未经教育班组有权拒绝分配新工人工作,否则发生事故由违反“本制度”者负责。

3、凡是职工进行跨车间调动,必须重新进行新车间和班组两级教育,然后方可分配工作。

4、凡车间内部非同工种工作调动的职工,在进入新的班组工作,新的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班组教育,经教育后方可参加实际操作。

5、工伤复工由车间主任进行复工教育,要重新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一般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

6、全厂干部、工人均应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本厂(公司)的有关各项安全制度。

(2)上级颁发的指示、通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材料。

(3)检查内部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7、各级干部必须处处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教育职工群众,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人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8、凡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接洽部门负责人进行有关安全、防火等方面的介绍和教育,然后方可带领、陪同参观者进入车间。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厂(公司)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普遍性和专业性相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如高温、梅雨安全用电、冬季防火等,根据上级指示和本公司存在薄弱环节而决定。

2、车间各班组每天做到交接班检查,班组长和专职工都要对设备、工具、防护设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向厂(公司)、车间、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3、厂(公司)、车间、班组主管安全应经常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做好记录及时给予解决或向有关部门联系,尽快解决,把检查作为管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

4、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落实整改,对不能解决的用书面向有关部门联系或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确有危险,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是为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具体为:

(1)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等。

(2)改善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生产环境,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一切措施,如通风、降温、排尘等。

(3)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需的辅助房屋和设施,如淋浴室、更衣室、妇女冲洗室等。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由安全管理部门立项厂(公司)批准安排,一般零星项目的开支,应有车间维修费用中开支。

3、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初步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核实、技术开发部门编排计划,由主管厂长(经理)召集有关车间部门领导会议确定项目。

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批准后,由技术开发部门安排完成时间,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

5、编制厂(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时间为每年第三季度。

五、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1、凡职工(包括临时工等)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厂(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不得隐瞒。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首先发现人要立即向组长汇报,组长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向车间、厂(公司)领导汇报,任何人不可破环现场。

3、凡职工发生轻伤事故停工一个工作日或重大未遂事故都必须做到四不放过教育(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三天内办理手续,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厂(公司)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调查组,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在二十天内将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凡是由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安全操行规程和劳动纪律,进行违章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强迫工人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都要按照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必要教育或处罚,直至追查刑事责任。

六、职工工伤歇工及伤愈复工制度

1、凡职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管理规定,必须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安全管理部门。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有医务室(或医院)伤势诊断书,并持有歇工证明,方能享受工伤歇工待遇,否则按事假处理。

歇工证明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职工工伤伤愈复工,必须持有医务室伤愈复工诊断证明,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工教育,才能上岗。

否则按病假处理,复工证明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七、现场参观、通行人员的安全规定

1、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到生产工作地方参观、通行和逗留,当班人员有权劝其离开。

2、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必须派人引导,不准让其在无人引导进入现场参观。

到生产要害部门通行参观,必须经过厂长(经理)或保卫部门批准。

3、引导人员应事先向参观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在参观的全过程中,引导人员不准离开现场,应注意参观人员的安全。

4、参观时要走安全通道,注意危险标志,不能妨碍操作,不准与正在操作的人员讲话,不准靠近机、电转动设备,不准乱摸乱动。

5、参观人员必须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遵守注意事项,如不服从指挥和有妨碍安全的动作,引导人员应批评指出,必要时立即带出现场。

 

第二部分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1、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我厂(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本规程是工人长期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其中有的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从血的教训中吸取来的。

因此,凡本厂(公司)职工均须认真学习本规程。

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部份,并严格执行。

3、本规程经批准后执行,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执行情况,如有违反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4、本规程如有不完善之处,将逐步给予修正、补充。

5、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完善之处须由车间提出条款,报请厂(公司)主管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厂长(经理)批准后修改。

安全操作规程十条规定

1、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冒险作业。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文明生产。

3、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气开关设备。

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

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不准随便拆除,保持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5、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

开车时应先进行详细检查,然后发出信号,听到回音后,才能开车。

6、厂区除指定地点外不准吸烟,在易燃物品附近严禁烟火,非电气人员不准装拆、修理电气设备。

7、厂内机动车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

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

8、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准打闹、赤膊、赤脚、穿拖鞋和高跟鞋。

9、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受伤职工和国家财产,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同时进行四不放过。

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一、环境和工作场所

1、各通道上不准堆放障碍物,应保持畅通无阻。

2、厂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厂后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棚内依次停放。

3、生产区各通行道、仓库、车间等,严禁吸烟。

4、工作场所和通道应有足够照明,门窗等透光和高热处、机器传动部位、电动机与蒸汽管上不准烘烤衣服等杂物。

5、各种生产用料,应集中妥善放置,以不影响操作和通行为原则,凡影响人身安全或操作的废旧物料、另碎杂物应及时清除出车间。

6、注意通道上面的危险标志和警告牌,不准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7、机器上的一切防护设备应保持完好,牢固有效,除停机检修外,不得任意拆除。

二、工作前

1、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凡是酗酒者不准上班。

2、认真做好接班工作,充分了解工作内容与方法。

3、工具、设备与操作环境应详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4、从事危险作业或接触有强腐蚀性物品,必须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具。

5、必须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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