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7700255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12.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村改居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既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又充分听取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统一标准。

2、实行“四不变”原则,切实做好村改居工作。

针对目前农村在土地、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行“四不变”原则,即:

本村辖区基本不变,土地、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

同时在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逐步实行属地管理。

3、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村改居过程中,注重稳定干部队伍。

村改居时,村级班子成员根据情况暂不调整变动。

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妨碍村改居工作造成社会不安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确保村改居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篇二:

新桥村“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龙山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龙里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快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的集聚和带动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政变,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村改社区”区域规划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

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社区、冠山社区和水桥社区,共5个村3个社区。

按照平稳过渡、一村改一社区的原则,将5个村3个社区改为8个社区,“村改社区”基本规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

即:

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

黑山—龙山镇政府—石头寨

(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

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龙山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

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

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龙山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

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

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

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

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

即:

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三、实施步骤

我镇“村改社区”工作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社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

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社区的指导协调工作。

各村相应成立“村改社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社区”具体工作。

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主要干部进行“村改社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社区的有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

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有:

本村(社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的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

通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为“村改社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村民对撤村建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消除村民的顾虑,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为‘村改社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12月)

1、制定“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改社区”有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

2、确定“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名称和区域规划调整。

对城镇内5个村3个社区“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区域规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龙山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社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加的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3、对“村改社区”的村(社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

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3个社区在“村改社区”前的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

同时,搞好“村改社区”前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的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权的本村永久性村民进行清理登记,界定本村老住户和人员。

界定方法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人员界定结果张榜公示,并进行确认。

三是在改制前由“村改社区”的5个村和3个社区按规划调整的新社区区域对本社区的农业人口、城市人口、

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状况、计生状况、党员情况、支部建设、辖区楼群院落分布、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并分类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了解新建社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做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各项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式实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建制与运行模示。

一是搞好改制工作。

在县政府批复“村改社区”方案后,由镇党委、政府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社区。

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由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对改制后的5个村和原有的3个社区的区域规划、管辖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汇制社区分布图。

对“村改社区”后的社区统一冠名“xx社区党支部”、“xx社区居民委员会”。

“村改社区”后,原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全部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原则上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原则上过渡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对因区域划分调整空缺小组长的,由新建社区考察人选后补选,2013年年底,新建社区与全县同步统一换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二是抓好社区阵地建设,新建社区全部组建社区服务站,现有村改社区的办公用房暂时不变,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下步工作中,社区办公用房可结合县城规划适时改扩建或重建。

社区服务站按照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立,社区服务站面积达400平米以上,其中:

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在一楼或二楼,设

【篇三:

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7〕1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14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阶段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村改居”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

发展。

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主要目标是:

按照“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建立健全与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

文化质量,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二、阶段性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力度推进“村改居”社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

村改居社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要全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在2008年完成30个“村改居”社区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村改居”社区进行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等集体资产改制工作试点。

成熟一个改制一个,争取完成20%以上。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

成立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农业、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国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权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业局。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小组,成员由镇(街)主要领导、农业等部门干部组成,负责处理清产核资、股权

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及时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制定集体资产改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各镇(街)要立足实际,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周密细致地制定“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明确改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考核办法等相关重要事项,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

各镇(街)要召开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要深入基层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村民的思想工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栏及广播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集体资

产改制的目的、意义,逐步消除思想顾虑。

三是“村改居”社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在镇(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拟订改制方案,经张榜公布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并报镇(街)、农业局、民政局备案。

3、做好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等资产改制工作。

一是关于村集体资产改制的范围。

参与改制的村集体资产是指属村集体所占有并有权进行使用、处置的各类资产。

具体为经过清产核资界定的各类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二是遵循“三个兼顾”的原则。

改制要兼顾各村集体资产的演变历程,因地制宜,实行一村一策;

兼顾村民婚嫁迁徙、入伍、上学、就业等各种变化因素,实事求是开展改制工作;

兼顾过渡期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需要,确保有适当的集体收益来承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出。

三是区农业局及区各改制责任单位、镇(街)要根据各“村改居”社区建设进展程度的不同,加强分类指导,抓紧推动原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资产管理结构设立以及后续经营管理等工作。

四是实行“村改居”社区要召开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经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

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报镇(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

区农业局牵头,区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房产分局,镇(街)

及“村改居”社区。

(二)加快完善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市政管理范围加以统筹规划、建

设,并在2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1、社区用房建设要达标。

目前,全区15个“村改居”社区办公用房未达到500m2以上建设标准。

今年要有70%以上达到这个标准。

提倡有条件的“村改居”社区将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场所按照1500m2以上标准合并建设。

规划部门对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项目用地要合理规划,相关镇(街)要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等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今年重点解决环东海域、工业集中区片区“村改居”的社区服务用房问题,根据各社区

办公用房建设情况,争取市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2、市政设施建设要加快。

重点加快解决“村改居”社区的自然村通达道路硬化、社区排水(污)设施改造、社区内主干道路灯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等文化设施建设问题,统一纳入区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市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3、加强环卫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村改居”社区的环卫监管,提高保洁水平,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减轻“村改居”社区的经济负担。

鼓励建立物业管理的企业运作机制,实行管、干分离;

同时要合理配置环卫从业人员,并合理确定其工资待遇,建立健全环卫管理规

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提高“村改居”社区环境的日常保洁质量。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区委农办、规划分局,镇(街)及“村

改居”社区。

(三)加强社区居民社会保障工作

1、做好转岗就业工作。

“村改居”的社区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与区、镇形成三级服务网络,开展劳动就业服务,包括失业登记、就业推荐、协助组织转业培训、开辟社区服务岗位安置就业等。

并通过职业指导,引导“村改居”的失

地(海)农(渔)民转变观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扶持创业。

2、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落实“村改居”社区居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积极试行贴息贷款、按比例补助等补助办法,引导更多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确保符合低保条件且失去土地的“村改居”社区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有条件的“村改居”社区可建立居民保障金,

专款用于支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教育、医保等个人保障性费用支出。

区人劳局、民政局及镇(街)。

(四)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1、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对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岗位资格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颁发培训证书,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知识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向社会公开招考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充实到缺编的“村改居”社区,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

对已完成集体资产改制工作且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办公制度的社区,其“两委”成员的生活补贴,参照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标准发给;

对未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办公制度的社区,其“两委”成员的生活补贴标

准不低于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标准的60%,并逐步有所增加。

2、适时调整社区管理范围。

按照便于管理与服务的原则,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对“村改居”社区内新开发的商住区,按管辖范围2000—4000户人口数标准,设立新的社

区;

对个别管理界线不清、管辖范围相互交叉的社区,适时调整管理范围。

3、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

一是加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建设,“两委”成员一般为5—9人,提倡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

二是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职责。

三是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小组,负责督促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检查督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和社区事务、社区财务公开情况。

四是加强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社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今年要完成“村改居”社区妇代会、共青团等配套组织的更名工作,健全社区基层

组织。

五是着重培育发展服务类、文体类、慈善救助类、公益福利类等社区服务体系。

2009年底社区志愿者数量达到社区常住人口的5%以上。

区民政局、人劳局、司法局、计生局、文体局、团区委、妇联、工会及镇(街)。

三、社区建设工作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统一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

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全体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这一战略部署上来。

镇(街)对所属“村改居”社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重点了解社区干部及居民对社区建设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试点阶段

大同、祥平、洪塘、西柯及新民等镇(街)要在去年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任务,开展“村改居”社区建设试点。

通过试点,探索成功经验,为全区“村改

居”社区建设工作树立典型,并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村改居”社区建设做好准备。

(三)推广实施阶段(2009年1月—2009年11月)

这一阶段是整个“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关键。

镇(街)、区直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

照本方案,明确工作程序,科学合理组织力量,落实相关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届时,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全面实

现“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四、落实“村改居”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区直各责任部门、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

抓落实。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区直各责任部门、镇(街)要根据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计划和措施的落实。

部门之间、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

进“村改居”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加大投入,及时解决问题。

镇(街)要根据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对“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投入。

区直各责任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村改居”社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尤其是结合集体资产改制工

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帮助解决。

(四)督导激励,狠抓工作落实。

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对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对落实好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村改居”社区,区政府将给予每个社区1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区社区办要加强对各社区的业务指导,全面把握情况,及时汇报,发现问

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同安区“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表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5日印发

附件

同安区“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