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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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保管好自我财物。
不携带很多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三、寝室礼貌1、团结友爱、互相帮忙,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
3、争创"礼貌寝室",争做"礼貌住校生"。
宿舍管理规定
(二):
为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意识,使宿舍管理逐步到达标准化、常规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住宿申请程序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入住须知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供给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资格。
5、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管理资料及要求1、宿舍房屋问题在宿舍管理群内上报,由宝来宿舍管理员统一维修。
2、寝室内物品摆放统一按照公司标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更换,对室内设施恶意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寝室门锁不得随意更换。
3、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4、住宿寝室人员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险化学品,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5、寝室内只允许在洗漱间吸烟,如在洗漱间外发现烟头、烟灰等,对吸烟者进行处罚。
6、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宿舍管理规定(三):
1、凡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
2、服从管理,虚心理解教师意见,正确对待教师批评,不准当面与值班教师发生顶撞。
3、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卫生、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4、每期按时交住宿费,按时参加宿舍会议。
5、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离开宿舍,晚上要按时回宿舍休息。
就寝住校生原则上不准请假,如要请假,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和寝室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后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进行销假,(周末能够回家),如有病能坚持上课不准请假。
6、住校生晚上9:
00后不准出校门,不准夜不归宿,否则职责自我负责。
7、周末、节假日无课期间不准在学校留宿,否则出现问题本校不承担职责。
8、坚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寝室打架、斗欧、闹事、大声喧哗、说拉弹唱、高声听音乐等活动。
9、不准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打球,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10、食堂饭菜、外购食品、零食不准带入宿舍(方便面和面包除外)。
11、住校生不准以任何理由将非住校生带入寝室,更不准留宿;
不准把非住校生的物品带进寝室存放;
不准把寝室钥匙交给非住校生。
12、男女住宿生禁止在宿舍内互串,不准谈恋爱。
13、不准把篮球、足球、自行车和小动物等带入宿舍内。
14、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别人寝室,不得私自拿别人东西;
不准把大型玩具带入宿舍。
15、上课期间不准擅自回寝室。
16、贵重物品、现金自我妥善保管,如在寝室丢失自我负责。
17、宿舍内有空床时,不准堆放箱、包、书等杂物,不准存放刀、铁棍等有碍安全物品,未经允许不准更换床位,不经允许不准自带箱子、凳子、桌子等物品。
18、宿舍内不准乱扔、乱写、乱泼、乱吐、乱碰、乱挂。
19、①宿舍内电路不得乱拉,不准用蜡烛、打火机等易燃品,不准将火种带入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烧开水②周一至周六不准在宿舍内扯绳洗晾衣服。
20、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赔,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职责人则有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负责。
21、每学期末结束前必须把门上的钥匙交还管理人员方可离校。
22、要按学校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位入住,不准随意与他人调换寝室、床位。
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凡违反者,除批评教育外,按以下条例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四):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我们对宿舍安全与宿舍管理规定进行温馨提示,具体如下:
一、宿舍安全1.注意消防安全。
禁止违规使用热得快烧水壶、电热毯、电磁炉、小型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大功率电器;
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以及搭线偷电、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原有电器线路以及用电设备,不在床上放置电源接线板;
严禁将易燃物品靠近电源,离开宿舍时需关掉电源;
检查接线板是否有损坏或者破旧,及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接线板;
外出必须要切断电源;
接线板上的插头不用时请及时拔掉等等。
2.注意财产安全。
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保管好寝室钥匙;
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窗;
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等等。
3.注意卫生安全。
为预防病毒传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寝室内勤通风、垃圾及时清理,坚持室内空气新鲜畅通等等。
4.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二、宿舍管理规定1.未经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如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2.不得擅自调换、占用学生宿舍,或者故意干扰其他同学按规定入住,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将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的,给予记过处分。
3.无故不得晚归、不归。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晚归5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晚归10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晚归15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晚归20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不归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不归6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不归9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无正当理由不归12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异常提醒:
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在校居住的同学,请按照程序办理走读手续。
不得擅自决定不归、晚归。
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需要大家携手共同去营造,期望同学们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养成宿舍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努力创立安全、健康、礼貌学校。
宿舍管理规定(五):
一、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制度,服从值周教师、夜值班人员及值周学生的管理。
二、学生管理中心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三、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维护公共卫生,节俭水电;
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动;
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
四、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蚊香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蚊香、焚烧废纸。
五、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严禁在宿舍楼内抽烟、喝酒。
六、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景需经学生管理中心或值班领导同意。
七、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家长)和非住宿生。
八、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九、宿舍内外必须坚持整洁,要求做到:
(一)各寝室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二)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我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放置,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
被褥要经常洗涤,坚持清洁。
(三)各种物品要坚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四)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五)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厕所、盥洗室坚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六)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病员除外)十、在校期间出外或回家,需书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及值周领导签署同意方可离校。
十一、到指定地点晾晒衣物,楼道及寝室内严禁晒晒衣物。
十二、学生贵重物品要交班主任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
宿舍管理规定(六):
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员工住房管理,使员工团体宿舍坚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秩序,并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入住办理、住宿期间、退宿等方面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员工供给的各类居所。
第二章:
职责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1、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宿舍入住、分配、调整、退宿与统筹安排与办理。
3、负责对宿舍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景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4、负责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备,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对宿舍水、电的管制。
6、负责宿舍长的确认指定。
7、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定。
二、各部门1、负责部门内需入住人员(含临时性暂住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和入住申请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宿舍长)1、负责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实。
2、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和检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负责维护就寝纪律,督促入住员工按规定时间作息。
5、负责宿舍卫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6、负责宿舍异常情景的处理及汇报工作。
四、宿舍员(入住员工)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后勤部及宿舍长的安排和管理。
2、负责做好个人安全、财产的防护工作,坚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状态。
3、负责做好当值日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五、财务中心职责1、负责对违规员工处罚的扣款处理。
2、负责房屋租赁合同费用的支付。
第三章:
入住办理一、入住条件1、在职员工且需长期居住(至少3个月)。
2、临时入住人员(业务实习者、驻外业务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入住人员必须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且保证未患有任何不适宜共同居住的传染性疾病或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办理1、入住人员凭经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人员对床位进行统筹安排,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书》。
2、签订入住协议后,行政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情景进行宿舍、床位安排;
3、进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与转让,确有特殊情景需调换者,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经管理人员安排调换。
第四章:
宿舍守则一、员工进住宿舍后,要节俭用水、用电和保证本人财产的安全,各位员工要养成"人走灯灭、关门、关水"的’良好习惯,爱护供电和供排水设施,住在租住房的与房东坚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二、宿舍晚间归宿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3:
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进行卫生值日。
四、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等的时候,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五、宿舍区域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其完好。
六、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子叠放整齐,坚持室内通风。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八、养成和坚持良好的礼貌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皮)。
九、坚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室内无异味,桌面、门窗、灯具等表面无积尘,屋顶、墙角、床架无蜘蛛网、挂絮。
十、坚持墙面干净整洁,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涂乱写,不得在墙壁或食物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挂钩、打铁钉、拉绳子或打洞等。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坚持被子、床单、枕头等卧具的干净,并适时进行晾晒;
不串用个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装入垃圾袋并将口扎实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十三、个人财物妥善保管,现金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违反规定发生遗失情景,职责自负。
十四、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十六、禁止卧床吸烟和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十七、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十八、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章:
检查与管理一、宿舍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对宿舍进行卫生与行为规范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异常汇报。
异常情景,宿舍长和宿舍员有职责和义务及时向行政部及部门负责人汇报。
异常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盗窃、不法行为、影响周边群众的事件。
第六章:
违纪处罚一、存在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除照常赔偿外,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连续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资格。
四、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经常破坏宿舍安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七、有偷窃行为者,参照《员工奖励与处罚条例》处理,若涉案金额较大,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宿舍长、管理负责人)的安排,视情节严重情景决定是否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章:
退宿办理一、退宿原因1、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退宿。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1、员工退宿一旦决定,应在七日内迁离宿舍。
2、退宿人员退宿时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退还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员退宿前一天,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退宿时由宿舍长和行政部人员核查公用物品状况,进行物品清点移交,签名确认。
第八章: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解释、补充,经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宿舍管理规定(七):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礼貌、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团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俭,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进取参加创立礼貌楼、层、室的活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第一款共同坚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第二款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一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我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
值日生表。
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
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头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5)被褥叠放整齐(6)床上不乱扔杂物(7)蚊帐统一挂放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4)不使用蜡烛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立礼貌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第五款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第一款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
第二款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礼貌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俭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钥匙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景,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坚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
30开门,24:
00关门,学生24:
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我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坚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进取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
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