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岗位安全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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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
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
⑴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⑾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
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
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
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
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
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
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夜间:
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
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六、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
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七、附则
第一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工作管理制度2015-06-1620:
15|#2楼
1.集团为了加强保安工作管理,使保安人员执勤执行任务有所据;
特制定本制度。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团荣誉和威信。
3.保安人员执勤每天实行12或者24小时倒班制,具体各班服勤时间由各单位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4.保安人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4.1工厂、商场、办公区等集团场所的各类事故(事件)预防,并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巡逻事项。
4.2员工下班后负责单位钥匙的保管工作。
4.3全面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要求。
4.4负责进出单位的外来客人及员工的管理、联络登记事项。
4.5进出单位车辆、物品的管理、查验及放行。
4.6协助单位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完成防火防盗等安全消防保卫监督检查工作。
4.7负责完成个人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4.8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保安人员除前款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守则:
5.1工作应谨言慎行,执行公务时态度和蔼端正不卑不亢;
服从上级命令,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5.2执勤时应统一着装、端正仪容,各种配备齐全完好。
5.3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突发事故(事件)时,应临危不乱发挥团队精神,果断敏捷,做好适当之处置;
并立即报告上级。
5.4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现象。
5.5应熟知本单位的水、电控制阀门、开关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等,防止遇事慌乱束手无策。
5.6应管制入厂人、物、车,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
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
除公用需料外,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携入。
5.7应按规定进行按时巡逻监督检查;
工厂、商场等各处,办公室、厂房、门窗、水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是否有闲杂人等人员逗留。
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单位部门进行处罚。
5.8单位下班后,重要部位的钥匙交由办公区保安负责,以备巡查使用。
员工加班或因事需进入办公室时,要求其详细填写“A&
V员工下班后出入办公区域登记表”。
5.9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执勤情况等记入“A&
V员工值班记录表”,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每月月末报至行政部门核阅。
6.人员管制相关规定
6.1指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辖区正常工作秩序。
6.2严格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出入门的管理。
6.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厂时(工作除外),须持审批手续离厂。
6.4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6.5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
非经厂、部门人员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厂区。
6.6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入工厂者,应对照行政部门所列名单,核对无误后,在保安室登记入厂。
7.物品管制相关规定
7.1物品出厂时应凭“A&
V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签认后的“A&
V出门证”按顺序及类别进行装订保管。
7.2各厂商交货时所携带其他厂商物品,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A&
V值班记录表”中,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7.3离厂外来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7.3.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时间、地点。
7.3.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所携带物品的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7.3.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行政部门处理。
7.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7.4.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门开具的“A&
V出门证”方可放行。
7.4.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7.5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
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部门主管所示处理。
7.6同仁进入工厂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产品,工厂相关人员如因业务需要,经行政部门开具证明单(注明品种、型号等)后准予携带进厂。
但携带出厂者,应凭主管部门开具的“A&
V出门证”,经查无误后放行。
7.7员工出厂区时对其包裹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
7.7.1生产车间物品。
如:
线轴、布片、粘条、拉链、纽扣、肩垫、袖衫条、腰衬、成装等。
7.7.2办公、后勤、辅助等物品。
电脑附件、打印纸、电话机、文件夹等;
公用书籍、资料、画册等(已办理借阅手续的须在门卫《小件物品出入登记表》上登记);
维修、裁断工、打板师、司炉工、电工等作业工具;
各类调味品、主副食品、餐具等;
洗涤、卫生等日常用品。
8.车辆管制相关规定
8.1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按下列规定办理:
8.1.1随车人员按本制度6.5条款规定事项办理。
8.1.2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8.1.3一般接洽业务检查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等人员所乘车辆,保安应指定停车位置。
8.1.4库管员下班后,遇有外来取送货车辆欲进入厂区,必须先请示其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
8.2所有进出车辆应一律接受检查。
尤其应注意进厂车辆是否载有违禁、易燃易爆危险品;
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A&
V出门证”,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8.3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车辆携带物品出入、停放等,亦应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9.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
9.1发现盗窃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9.2保安人员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应熟练掌握安全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
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处理突发事故(事件)时应镇静,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用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
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9.2.1根据判断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并报告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9.2.2判断无法消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119或110或120等)、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
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3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会波及本单位等情况,迅速通报行政领导。
10.保安工作考核与奖惩
10.1经月考核完成下列要求者,计发全额奖金:
10.1.1月累计出勤,无任合迟到、早退情况者。
10.1.2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不营私舞弊,能够按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者。
10.1.3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者。
10.1.4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良好的建议经实施后确有成效者。
10.1.5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10.2凡保安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0.2.1一次扣罚奖金50%。
10.2.2二次扣罚奖金100%。
10.2.3三次取消职务津贴。
10.2.4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10.3奖惩工作参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10.3.1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制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有功、对单位贡献显著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10.3.2由于保安工作不位,致使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附则
11.1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条款执行。
11.2集团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4本制度解释权归属集团行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