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721171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0.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常州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Word格式.docx

第十条市政企业大体信誉的相关信息由各企业将本企业大体信息、奖励情形自行录入“市一体化平台”,并维持及时更新,同时向城建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信誉信息录入单位应依照各自治理职责,依照信誉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及时准确地录入各项考核信息。

第十二条城建处结合企业大体信誉信息、综合考核信息和日常考核信息提出本考核时段的市政企业信誉考核得分并发布。

第十三条市政企业信誉考核结果每季度(最后一个周五)公布一次。

在信誉考核结果发布前2个工作日停止搜集信誉信息,如有新信息那么转入下一个考核时段。

市政企业信誉考核分自发布之日起至下次发布之日前有效,并记入市政企业信誉档案。

本地新成立及外地市政企业第一次入常参加施工招投标的,以按期发布的初始信誉分为准。

第十四条未参加综合考核的市政企业,其综合考核得分以考核时段内所有参与综合考核市政企业信誉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具有建筑业其它施工资质的企业其市政信誉考核分在考评系统中单列。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常州市市政企业信誉考核结果确认、生成后,参加信誉考核的市政企业可利用加密锁登录系统查询。

第十六条市政信誉考核分可运用于市政项目施工招投标。

第五章监督治理

第十七条市政企业信誉信息的录入应保证信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十八条信誉考核信息录入单位应增强市政企业日常考核信息搜集工作,信息搜集全面、行为定性准确、及时监督检查,引导市政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具体考核工作程序详见附件。

第十九条信誉信息搜集人员有违背法律、法规、规章或本方法的,市政企业能够向市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条本细那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说明。

附件:

市政企业大体信誉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

市政企业综合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

市政企业日常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

市政企业日常考核工作程序

附件

市政企业大体信誉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

一、凡具有有效《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市政企业即取得企业大体分10分。

二、具有以下条件,依照具体情形给予得分。

(一)承接工程得分。

市政企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合同备案的市政工程,项目中标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一个得分;

中标价在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一个得1分;

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每一个得分,没有项目为零分,最高10分。

计入时刻以施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有效期36个月。

(二)承接市政工程的表彰及其它各类通报夸奖和奖励得分。

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荣誉,按最高级别得分,不作累计得分。

时刻以表彰文件签发时刻为准。

国家级奖项计入个数不超过1个,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奖项计入个数不超过3个,各级别奖励累计总得分最高10分。

1.取得鲁班奖、国优工程、詹天佑奖或全国市政金杯奖的市政工程,每一项得3分,有效期36个月。

2.取得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优质示范工程的市政工程,每一项得2分,有效期24个月。

3.取得常州市优质示范工程(含“金龙杯”奖)的市政工程,每一项得1分,有效期24个月。

4.取得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文明工地称号或平安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市政工程,每一项得2分,有效期24个月。

5.取得常州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或平安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市政工程,每一项得1分,有效期24个月。

市政企业综合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

一、市政企业综合考核是指对在建市政项目,综合检查组按期对其施工单位的市场行为、项目治理、质量行为、平安行为、实体质量、平安生产状况等进行的量化考核。

综合检查组由城建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平安监督部门、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

二、综合考核范围为全市已纳入质量平安监管范围的在建市政工程。

三、市政工程施工进度达到20%至60%时,由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一个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市政工程汇总清单报城建处。

城建处和谐安排检查日程及检查人员。

考核得分将作为参评常州市市政优质示范工程和常州市市政工程平安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重要依据;

假设市政工程在施工进度20%至60%内未及时上报并申请检查致使无考核得分的,将不得参与相应奖项的评选工作。

四、综合检查组依照市政工程质量考核表(附件1.2.1)的要求进行评分,得分乘以25%作为该项目信誉得分的质量综合考核分。

五、综合检查组依照现行的市政工程文明工地或平安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实施细那么的要求进行评分,得分乘以25%作为该项目信誉得分的平安综合考核分。

六、综合检查组依照项目目标要求对现场的进度进行打分,得分乘以20%作为该项目信誉得分的进度综合考核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市政工程进度评分标准(附件1.2.2)。

七、犹如一企业在考核期间内,有多个项目被多次考核,那么该企业的最终综合考核为其所有被检查项目的质量、平安及进度综合得分平均分之和。

即最终综合考核得分=

八、综合检查组应及时录入综合考核结果。

九、综合考核得分有效期24个月。

附件1.2.1

市政工程质量考核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及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1

质量管理

行为

(30分)

项目部质保体系运作情况;

对分包单位质量管理情况(10分)

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一项(人)扣1分;

对分包管理不到位一次扣1~3分;

以包代管不履行管理职责扣5分,扣完为止

工程变更文件手续、图纸会审、方案制定论证审批、技术交底(5分)

缺一项扣3分;

内容脱离实际、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一项扣1~3分,扣完为止

是否按设计图纸、经审批后的方案组织施工(5)

未严格按设计图纸或相关方案组织施工,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对质量问题整改处理的及时性、有效性;

预控相同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的主动性和效果(10分)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处理不及时,一项扣2~5分;

质量波动明显或相同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2

试验检测、

质保资料

(20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落实情况(5分)

送检不及时或先检后用,一项扣5分;

送检不规范或不按规范频率、数量要求送检,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原材料进场验收规范性,资料齐全、完整性(5分)

使用不合格材料扣5分;

相关验收资料不齐全,一项扣1~3分,扣完为止

进料台帐、取样台帐、试验检测台帐登记;

不合格检测项目消项处理、台帐登记(5分)

台帐登记不及时,资料不齐全,一项扣1~3分;

不合格项目处理不及时、不规范,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工序资料、测量资料、施工记录、隐蔽记录同步、真实、规范、齐全(5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1~3分,扣完为止

3

实物质量

(50分)

施工工艺操作规范性、作业面实体质量水平(25分)

视工艺操作的不规范性和作业面质量问题的轻重程度每一项扣2~8分,扣完为止

抽检检测、实测实量(10分)

主要原材料及主控项目不合格,一项扣5分;

一般项目不合格,一项扣1~3分,扣完为止

实物成品质量(结构安全耐久、使用功能、成品外观)(15分)

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视轻重程度每一项扣2~8分;

外观缺陷视轻重程度每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得分

施工单位代表:

检查组人员:

注:

考评结果按百分制计算,实际考评项目不满一百分的按比例换算至百分制。

附件1.2.2

市政工程进度评分标准

1.项目施工进度完全知足打算安排,得分100分。

2.因施工单位缘故,工期滞后1个月之内,但已提交整改方法并付诸实施,估量能够知足完工日期要求,得分90分。

3.因施工单位缘故,工期滞后1~3(含)个月,得分70分。

4.因施工单位缘故,工期滞后3~6(含)个月,得分50分。

5.因施工单位缘故,工期滞后6个月以上,得分0分。

市政企业日常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

一、具有以下条件,依照具体情形给予扣分

(一)通报批评扣分。

(城建处及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1.在市场活动中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每一次扣3分,有效期24个月。

2.在市场活动中受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州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每一次扣2分。

3.在市场活动中受到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辖市(区)人民政府、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一次扣1分。

4.市场活动违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治理部门文件、通知要求的,每一项次扣1分。

5.在市场活动中受到行政惩罚的,每次扣2分,有效期6个月。

(二)在常州市域内发生质量平安责任事故扣分。

(质量平安监督部门)

1.市政企业所承建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平安责任事故,每一路扣10分,有效期24个月。

2.市政企业所承建项目发生较大质量平安责任事故,每一路扣6分。

3.市政企业所承建项目发生一样质量平安责任事故,每一路扣3分。

4.市政企业所承建项目发生质量平安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拖延报告的,每一路扣5分。

(三)市政企业在市场活动中,被纪委和司法部门认定有不良记录的,书面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每一路扣3分。

(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二、市场行为考核中发觉以下情形的,依照具体情形予以扣分。

1.市政企业涂改、伪造、出借《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印章”和个人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授权证明材料的,每一路扣2分。

2.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数工程转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每一路扣2分。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数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别离转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每一路扣2分。

4.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平安生产许可证单位的,每一路扣2分。

5.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数工程发包给劳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治理费”之外全数工程价款的,每一路扣2分。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数工程转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每一路扣2分。

7.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的部份工程分包给其它专业单位施工,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每一路扣1分。

8.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份再分包的,每一路扣2分。

9.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每一路扣2分。

10.因施工单位缘故,施工合同(包括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未办理备案(见证)手续的,每一路扣分。

11.总承包企业未对工程分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并报监理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每一项扣分。

12.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将分包工程发包给无信誉治理手册的分包单位的,每一路扣分。

13.市政企业未按要求在规按期限内办理信誉信息变更(资质品级及其内容变更,通信方式、人员变更)的,每一项次扣分。

14.市政企业未成立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支付台账或成立不完善的,每一路扣分。

15.市政企业未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或租赁等台账或成立不全的,每一路扣分。

16.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包括劳务工程款)的,每一路扣1分。

17.项目部对退场工种,未及时完成农人工工资结算,结算单未有涉及到的农人工的签字并留档备查,每一路扣分。

18.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未将劳务工程款支付给劳务企业,或将农人工工资发放给包领班或班组长,未发放至企业自有农人工手中,而且又无农人工合法委托领取的委托书的,每一路扣1分。

19.发生10人以上农人工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施工企业不配合处置的,或处置不力的,每一路扣1分;

发生10人以上农人工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级人民政府投诉,施工企业不配合处置的,或处置不力的,每一路扣分。

20.市政工程项目领导(以下简称项目领导)违背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一路扣2分。

21.市政企业施工合同中明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领导)未按住建部规定到岗履职,在岗时刻按月统计达不到80%的,每一路扣1分。

22.现场项目部要紧治理人员,但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每一人扣分。

三、工程招投标活动考核中发觉以下情形的,依照具体情形予以扣分。

(招投标部门考核)

1.在投标活动中,经查实存在投标人彼此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腕谋取中标的,每一项别离扣5分。

2.市政企业在投标活动中,发觉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遗漏的地方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样一致或呈规律性转变、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治理班子成员显现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彼此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不同投标人利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等,每一项别离扣3分。

3.市政企业在投标活动中,发觉存在未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合法理由不购买招标文件或不递交投标文件的、舍弃中标项目、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签定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项目中标后,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的、未依照规定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等,每一项别离扣1分。

4.市政企业在投标活动中,发觉存在开标时要紧人员迟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未到场、有关人员未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一起投标协议和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等,按6个月计,上述行为累计满三次扣1分。

5.市政企业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弄虚作假,抬价压价的,每一项(次)扣1分。

6.关于歹意低价和极端不平稳投标报价的情形,具体扣分情形见表2;

同一投标单位在一个月内最多扣3分。

表2不合理投标报价的企业信誉扣分表

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70%与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0%之和下浮超过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的扣分超过

信用分扣分(分)

30%(含)~35%

30(含)~40

35%(含)~40%

40(含)~50

40%(含)及以上

50(含)及以上

四、工程质量监督治理考核中发觉以下情形的,依照具体情形予以扣分。

(质量监督部门考核)

1.施工现场未成立健全质量治理体系、施工质量查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未配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扣分,有效期6个月。

2.施工进程中违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每项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3.施工进程中违背工程建设标准,每项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4.施工进程中因质量问题被责令局部停工,每项次扣2分,有效期6个月。

5.未依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设计变更手续不标准继续施工的,每项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6.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扣1分,有效期6个月。

7.发生群体质量投诉,经核查是施工单位质量问题,且不踊跃配合处置的,每次扣2分。

8.发觉利用不合格材料的,每次扣1分,有效期6个月。

9.市政公用工程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缘故显现以下问题,且情形严峻的:

①人行道、侧平石发生明显破损、沉降、侧倾及表面剥落,扣分。

②沥青面层显现纵向裂痕,每处扣分;

沥青路面沉陷、破损,明显车辙、拥包,每处扣分;

管道轴线方面路面沉降、纵向错台及裂痕,扣分。

③道路范围检查井下沉、井周沥青破损等,每处扣分。

④桥梁台后明显沉降、桥头跳车阻碍行车舒适性,扣分。

⑤管道、井(池)体、构(建)筑物渗漏,每处扣分。

五、平安文明施工监督治理考核中发觉以下情形的,依照具体情形予以扣分。

(平安监督部门考核)

1.市政企业和施工现场项目部未实施有效平安治理,违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扣分,有效期6个月;

违背工程建设标准、标准的扣分,有效期6个月;

被责令局部停工整改的(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被暂停利用),每一次扣2分。

2.施工现场发觉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利用记录,每一台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3.施工现场发觉工程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利用记录或已办理拆卸注销告知仍利用的,每一台次扣1分,有效期6个月。

4.市政企业和施工现场项目部未按规定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平安生产检查、交底和验收的,未有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每一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5.现场平安资料未如实同步反映施工实际状态的、上级文件未落实的每一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6.危险性较大分部份项工程施工时项目领导未到现场带班,每一项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7.宿舍内利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的,发觉一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8.施工现场出入口和要紧道路未硬化、未落实扬尘管控方法、场容场貌较差,发觉一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六、长效治理中发觉以下情形的,依照具体情形予以扣分。

(市、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考核)

1.施工进程中,因治理不善被数字化城管长效治理扣分的,每一次扣1分;

被媒体(包括报纸、电视、网络等)曝光的,每一项目每一次扣2分,有效期6个月。

2.施工现场因违规或野蛮施工,发生有责投诉,情形属实的,每一项每一次扣分,有效期6个月。

七、以上扣分除注明有效期外,其余有效期均为12个月。

市政企业日常考核工作程序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市政企业信誉考核信息搜集工作治理,确保信息搜集依法科学、公布公正、及时准确,增进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行为的联动监管,依据《常州市市政企业信誉考核实施细那么》,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质量平安监督、行政执法等单位负责市政企业日常考核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成立市政企业的日常考核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落实工作具体责任人,依照工作流程实施治理。

第四条市政企业日常考核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的相关单位进行日常考核,每一个月23日前将其负责考核的详细情形书面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统一录入;

其它考核单位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权限负责信息录入。

2.各考核单位依照“细那么”规定,发觉市政企业存在违背“细那么”规定现象实施扣分时,由监督治理人员将企业违背规定的具体情形录入市一体化平台并提交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3.单位领导在审核监督治理人员提出考核扣分建议后,在确信必需实施考核扣分时,在市一体化平台予以审核通过;

该扣分即录入市一体化平台市政企业信誉评判子系统。

第五条被扣分企业如对扣分事实有异议,可向实施日常考核建议扣分的单位提出申述。

建议扣分的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复核职责。

对扣分事实有误的,应当责令更正;

复核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