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甲醇安全技术说明书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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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入除吸入产生的症状还会损伤肝、肾、心脏、神经、甚至死亡。
(内服10ml有失明的危险,30ml能致人死亡)
GHS危险性类别:
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XX)及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易燃液体,类别2;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B;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类别1;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信息:
高度易燃液体;
吞咽有害;
可引起皮肤和眼睛刺激;
可能损害生育力或胎儿;
单次接触或长期反复接触可致靶器官的损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配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带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灌装时要注意流速不要过高,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倒空的容器可能有有害物。
事故响应:
如发生火灾,可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
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
被污染的衣物应清洗干净后再使用。
安全储存:
贮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
仓库温度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宜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废弃处置: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物理化学危险:
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健康危害:
本品易经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
急性中毒:
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轻度意识障碍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直至死亡。
引起代谢性酸中毒。
甲醇可致视神经损害,重者引起失明。
慢性影响:
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无力、眩晕、震颤性麻痹及视觉损害。
皮肤反复接触甲醇溶液,可引起局部脱脂和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危险组分
含量,%
CASNo.
99
67-56-1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接触该化学名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
医生的特别提示:
如发生上述危害,施救者应按上述急救措施对患者进行急救,并及时就医,遵医嘱。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特别危险性: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可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
消防人员应身穿防火防毒服,从上风向进入火场,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小面积(一般50m2以内)火灾,一般可用雾状水扑灭;
也可以用砂土压盖;
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一般更有效。
大面积火灾,用水灭火无效。
可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
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但应用水冷却罐体。
灭火剂:
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
灭火时,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切断火源。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必要的密闭措施,防止其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
应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抗溶性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训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配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带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储存注意事项: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TWA:
25mg/m3;
STEL:
50mg/m3。
中国(MAC)25mg/m3。
生物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提供安全沐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带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钦用酒精性钦料,工作后,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气味:
无色透明液体,有弱的刺激性气味。
pH值:
熔点/凝固点(℃):
-98
相对密度(水=1):
0.79g/L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64.6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1.11
饱和蒸汽压(mmHg,25℃):
127
燃烧热(KJ/mol):
723
临界温度(℃):
240
临界压力(MPa):
78.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77
闪点(℃):
11
爆炸上限%(V/V):
36
自燃温度(℃):
455
爆炸下限%(V/V):
6.0
气味阈值:
20XX×
10-6
分解温度(℃):
溶解性:
互溶。
易燃性:
高度易燃。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在正常条件下稳定。
禁配物:
氧化剂、酸类、碱金属。
避免接触的条件:
明火、高热。
危险反应:
与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危险的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人类经口半数致死量1400mg/kg。
LD50:
5628mg/kg(大鼠经口);
15800mg/kg(兔经皮);
LC50:
82776mg/kg,4小时(大鼠吸入);
人经口5~10ml,潜伏期8~36小时,致昏迷;
人经口15ml,48小时内产生视网膜炎,失明;
人经口30~100ml中枢神经系统严重损害。
呼吸衰弱,死亡。
皮肤刺激或腐蚀:
兔经皮试验24h造成中度刺激,还具有脱脂作用。
眼睛刺激或腐蚀:
兔滴眼试验24h、48h、72h后结膜炎平均得分2.1>2;
将其区分为第二类。
呼吸或皮肤过敏:
生殖细胞突变性:
致癌性:
微生物致突变:
啤酒酵母菌12pph。
DDA抑制:
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L。
生殖毒性:
怀孕大鼠长期吸入其蒸汽可引起其胎儿脑发育异常,腭裂等病变。
缺乏人类的相关数据,所以区分为1B类。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
对视觉器官、中枢神经系统等靶器官有害。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吸入危害:
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
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
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
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下列种类进行96小时LC50:
13680mg/L测试:
虹鳟;
下列种类进行48小时ECO>8100mg/l测试:
海藻。
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该产品能迅速被生化分解。
BOD5=48~82%ThOD,BOD20=97%ThOD。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该产品不认为能被生化积累,对80种生物浓度因子=10gldednide。
预计生化浓度因子=0.2。
迁移性: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
废弃物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不洁的包装:
建议与产品一起焚烧或与生产厂商联系,将空的容器返还给生产商。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严禁倒入下水道,注意防止二次污染。
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
1230
联合国运输名称:
甲醇。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3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Ⅱ类。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海洋污染物:
是。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甲醇装于专用的槽车(船)内运输,槽车(船)应定期清理;
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混装混运。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防雨淋、防高温。
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高温季节应早晚运输。
在使用汽车、手推车运输甲醇容器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
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装运时,应妥善固定。
甲醇管道输送时,注意以下事项:
甲醇管道架空敷设时,甲醇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
在已敷设的甲醇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甲醇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管道消除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接地线,单独接地。
防雷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防静电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甲醇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
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甲醇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
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
第十X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系列规范》(GB30000.2~29-20XX)。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列入。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最新修订版日期:
2016年09月26日
修改说明:
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XX)标准编制;
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系列规范》(GB30000.2~29-20XX)进行的分类。
参考文献: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何光,职业卫生与安全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
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GB/T16483-20XX(GB/T17519-20XX)
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