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831449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2.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页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文档格式.docx

(1)行政区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的行政区代码是否按在地原则填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按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填报。

(3)行业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行业代码是否按照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报。

(4)固废及危废代码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是否按照环境统计技术规定要求填报。

危险废物代码是否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填报。

4、突变指标审核

审核重点调查单位填报指标和重要衍生指标(衍生指标是指通过有联系的指标换算得出的,如产排污系数、平均排放浓度、污染物去除率、去除成本等)是否有突变现象。

5、逻辑关系审核

(1)审核报表制度规定的逻辑关系。

(2)需专家经验判别的逻辑关系审核

①废水:

对废水及废水污染物排放和治理,重点审核以下逻辑不合理现象:

有工业取水情况而无废水或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或反之。

有废水排放情况而无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或反之(不超标的煤矿废水、间接冷却废水不计为废水排放)。

有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而无废水处理量或污染物去除量情况,或反之(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除外)。

废水治理设施数、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中只要有一项不为0(空),则其余两项指标也不能为0(空)。

单套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废水处理工艺名称、废水处理量、所在工序名称中只要有一项不为0(空),则其余三项指标也不能为0(空)。

②废气

对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和治理,重点审核以下逻辑不合理现象:

有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有燃料消耗量(燃料煤、燃料油或其他燃料)而无燃烧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或反之。

有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而无废气污染物去除量情况,或反之。

有烟(粉)尘去除量而无粉煤灰产生量,或反之。

有原料煤、原料油等消费量而无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情况,或反之。

废气治理设施数、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中只要有一项不为0(空),则其余两项指标也不能为0(空)。

单套脱硫(脱硝、除尘或脱VOCs)工艺名称,脱硫(脱硝、除尘或脱VOCs)设施去除效率,脱硫(脱硝、除尘或脱VOCs)设施运行时间中只要有一项不为0(空),则其余两项指标也不能为0(空)。

③固体废物

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和治理,重点审核以下逻辑不合理现象:

有燃料煤消耗量而无燃烧后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倾倒丢弃等情况,或反之。

6、合理性审核

(1)审核是否存在虚拟企业、企业群以及不合理的新增企业

国控源名单查中反馈的已关闭企业是否仍在环境统计数据库中(标明停产的企业除外)。

是否存在仅一项或几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极大,但其他指标皆为空或极小的企业(标明停产的企业除外)。

是否存在企业名称中含“群”、“园”、“园区”、“虚拟”的企业。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取水量的比率”是否合理。

“工业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各类重金属,下同)平均排放浓度(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是否合理。

“工业废水处理成本(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工业废水处理量)”是否合理。

“工业废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工业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量/产品产量)”是否合理。

“工业废水污染物去除成本(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工业废水污染物去除量)”是否合理。

“单位工业废水处理用电量(用电量/工业废水处理量)”是否合理。

废水主要污染物平均去除率是否合理。

排序查找废水污染物产排量特大或特小值是否合理。

(3)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燃料(燃料煤/燃料油)平均含硫量”是否合理。

“吨煤(油)燃烧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产生系数”是否合理。

“吨产品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系数”是否合理。

“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是否合理。

可参考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

“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产排污系数(工业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量/产品产量)”是否合理。

废气主要污染物平均去除率是否合理。

排序查找废气污染物产排量特大或特小值是否合理。

(4)固体废物产生、治理及倾倒丢弃,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燃料煤消费量与燃烧废渣产生量对应关系是否合理。

排序查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倾倒丢弃量等特大或特小值是否合理。

7、火电、水泥、钢铁冶炼、制浆及造纸基层表审核

火电、水泥、钢铁冶炼、制浆及造纸基层表审核内容同基101表的,参照基101表审核原则执行。

(1)火电-基102表、季S2表审核内容

1)逻辑性审核

“发电量(供热量折算发电量)-煤耗量(发电+供热煤耗量)-二氧化硫产生量-脱硫剂消耗量-二氧化硫去除量”变化趋势是否合乎逻辑。

“发电量”是否与“装机容量×

锅炉生产时间”基本接近。

“发电消耗量”是否与“发电量×

发电标准煤耗/折标系数(一般取0.7143)”基本接近。

“供热消耗量”是否与“供热量×

40/折标系数(一般取0.7143)”基本接近。

“二氧化硫产生量”是否与“燃煤量消耗量(发电+供热)×

燃煤平均含硫量×

0.85×

2+燃油量消耗量×

燃料油平均含硫量×

2”基本接近。

与基101表相同指标项的合计值是否小于或等于基101表指标值.

2)合理性审核

“装机容量、发电量、发电标准煤耗、锅炉额定蒸发量、锅炉生产时间”等反应机组情况的重要指标填报值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率”是否合理。

“装机容量与锅炉额定蒸发量”对应关系是否合理。

根据发电量和发电煤耗核算的发电标准煤耗是否合理。

(2)水泥-基103表、季S3表审核内容

若水泥窑类型为立窑,单位水泥熟料氮氧化物产污系数一般取0.243千克/吨熟料;

若水泥窑为其他类型,产污系数一般取1.746千克/吨熟料。

每吨熟料粉尘产生量一般不超过300千克/吨熟料。

每吨熟料产量的耗煤量一般为0.22吨/吨熟料。

(3)钢铁冶炼-基104表、季S4表审核内容

1)合理性审核

焦炉煤气硫化氢浓度是否合理:

前三年内建成的焦炉或实施焦炉煤气脱硫系统改造的,且采用HPF法、T.H法、F.R.C法、ADA法等高效脱硫工艺的,焦炉煤气硫化氢含量不低于200毫克/立方米;

其他情况焦炉煤气硫化氢含量不低于500毫克/立方米;

未配套煤气净化系统的焦炉煤气硫化氢含量不低于8000毫克/立方米。

高炉煤气硫化氢浓度是否合理:

一般为20-50毫克/立方米。

焦炭产量与焦炉煤气消耗量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1吨焦炭产生400~450立方米焦炉煤气。

1吨焦炭需要1.4~1.5吨煤炭。

烧结/球团二氧化硫排放量占钢铁企业(不含自备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是否在80%以上;

各脱硫工艺在全烟气脱硫情况下的综合脱硫效率取值参考:

活性碳法脱硫工艺,原则上不超过90%;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原则上不超过85%;

喷雾干燥法、密相干法、NID法、MEROS法等其他(半)干法,原则上不超过80%;

石灰石-石膏湿法,原则上不超过85%;

氨法、氧化镁法和双碱法等其他湿法,原则上不超过70%。

2)逻辑性审核

“烧结矿/球团矿的二氧化硫产生量”是否与“(固体燃料×

固体燃料平均含硫量+铁精矿消耗量×

铁精矿平均含硫量)×

1.7”基本接近。

铁矿石含硫率为0.1%,对应的二氧化硫产生浓度约为800-1000毫克/立方米,0.5%对应的二氧化硫产生浓度约为4280毫克/立方米;

生铁产量与烧结/球团矿产量校核:

1吨生铁需要消耗约1.33吨烧结矿、0.34吨球团矿或块矿。

烧结矿产量与烧结机面积校核:

烧结矿产量=烧结机面积×

利用系数×

烧结机生产时间。

利用系数一般取1.1-1.4吨/(小时*平方米)。

铁精矿消耗量与烧结/球团矿产量校核:

1吨烧结矿需要消耗约0.9吨铁精矿,1吨球团矿需要消耗约1吨铁精矿。

固体燃料(炼焦煤、高炉喷煤)消耗量与烧结矿产量校核:

1吨烧结矿需要消耗40~50千克固体燃料。

高炉煤气产生量与生铁产量校核:

1吨生铁产生1700~1800立方米高炉煤气。

高炉喷煤量与生铁产量校核:

1吨生铁需要消耗140~200千克煤炭。

与基101表相同指标项的合计值是否小于或等于基101表指标值。

(4)制浆及造纸-基105表、季S5表审核内容

纸浆产量校核:

一般情况下,吨浆用电量在1100度左右,工业用水量在50吨左右;

机制纸及纸板产量校核:

吨纸用电量在500度左右,工业用水量在30吨左右。

造纸COD排放浓度校核:

碱法化学制浆企业未建设、运行碱回收设施和生化处理设施的,一般情况下,COD实际排放浓度在5000毫克/升左右;

未建设、运行碱回收设施仅配有生化处理设施的,COD实际排放浓度在500毫克/升左右。

铵法制浆企业未建设、运行木质素回收装置和生化处理设施的,一般情况下,COD实际排放浓度在6000毫克/升左右。

未采用Fenton氧化(硫酸亚铁-双氧水催化氧化)等化学氧化深度处理工艺的,一般情况下,COD实际排放浓度不低于100毫克/升。

与基101表相同指标项的合计值是否小于或等于基101表指标值;

(5)防治投资-基106表审核内容

审核指标是否填报完整,每个治理项目的所有指标均应填报完整。

审核治理类型是否填报正确。

审核“竣工项目新增设计处理能力”、“施工项目本年完成投资”等单位填报是否正确,是否过大或过小。

审核是否存在统计年度之前已建成投产的治理项目重复填报现象。

(二)工业源汇总表审核

1、汇总数据一致性和平衡性审核

审核各级行政区基层表汇总数据是否与重点调查单位汇总表数据一致。

2、上报行政区完整性审核

审核上报的行政区是否与标准行政区代码一致,是否每个区县均上报了工业源汇总表。

3、突变指标审核

审核汇总指标是否有突变现象。

应选择两年以上数据进行纵向突变对比分析,对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指标要进一步审核,具体要追溯落实到重点调查单位。

4、逻辑关系审核

(1)报表制度规定的逻辑关系审核。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等汇总数据的逻辑性,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数-工业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工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工业废水处理量―工业污染物去除量(产生量-排放量)”变化趋势是否合乎逻辑。

(3)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汇总数据,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废气治理设施数-废气治理设施能力-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废气污染物去除量(产生量-排放量)变化趋势”是否合乎逻辑。

(3)固体废物汇总数据,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分种类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是否等于“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丢弃量-利用往年量-处置往年贮存量”

分种类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种类加和是否等于合计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处置率是否合理。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处置率是否合理。

5、合理性审核

(1)审核是否与统计部门相关数据相匹配

审核环境统计数据与统计部门公布的能源(煤炭、燃料煤、燃料油、焦炭、天然气、其他燃料)消耗量、相关产品产量数据是否符合逻辑对应关系。

(2)审核地区或行业平均排放水平

“地区或行业的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是否合理。

“地区或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占取水量’比率”是否合理。

“地区或行业的污染物平均排放强度”是否合理。

(3)重点行业平均产排污系数审核

重点行业(火电、水泥、钢铁冶炼、制浆及造纸)平均产排污系数是否合理。

(4)重点行业汇总表与相关部门数据匹配性审核

审核火电行业汇总发电量、装机容量、煤炭消耗量等指标与各地区统计公报数据、电力部门数据是否匹配;

审核水泥行业熟料总产量、水泥产量等指标与各地区统计公报数据是否匹配;

审核钢铁冶炼行业粗钢、生铁产量等指标与各地区统计公报数据是否匹配;

审核制浆及造纸行业纸浆产量、机制纸及纸板产量等指标与与各地区统计公报数据是否匹配。

(5)行业结构审核

进行省级或地市级行业汇总,对各类污染物产排量等指标进行行业排序,根据往年环境统计的行业分布情况,审核各省或各地市的污染物产排量排序、占比和绝对值是否合理。

6、非重点估算合理性审核

审核主要污染物非重点比例是否过高或过低;

省级和地市级的非重点比例原则上均不能超过15%。

审核非重点部分用排水、煤炭消耗情况是否合理。

7、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汇总指标审核

审核报表中所有指标是否填报完整。

是否存在整个区县、地市或省投资指标为0的情况。

对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的指标进行重点审核,并追溯到具体企业。

以省作为审核单元,对所有指标进行排序,排查出指标值异常大的企业。

老工业污染治理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总环保投资与分要素投资(废水、废气、固废等)的行业排名和比例是否基本合理。

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总环保投资与分要素投资(废水、废气、固废等)的行业排名和比例是否基本合理。

三、大型畜禽养殖场

1、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基201表)

(1)指标填报完整性审核

对报表中的指标特别是重要指标是否填报完整。

(2)逻辑关系审核

审核报表制度规定的逻辑关系。

(3)突变指标审核

对同一重点调查单位的所有填报指标与上年比较,作突变指标审核。

对变化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的突变指标重点审核。

(4)调查范围审核

审核大型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是否符合规模要求:

生猪≥5000头(出栏)、奶牛≥500头(存栏)、肉牛≥1000头(出栏)、蛋鸡≥15万羽(存栏)、肉鸡≥30万羽(出栏)。

部分地区想自行调查更多养殖场的可以小于以上规模,但必须满足以下规模限制:

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5)合理性审核

排序查找饲养量、废弃物产生和利用量等的特大或特小值是否合理。

2、各地区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综201表)

(2)合理性审核

大型畜禽养殖场饲养量数据是否与农业畜牧部门数据基本匹配。

各省、各地市、各区县污染物产排量的排名和占比等是否合理。

各省、各地市、各区县固肥/液肥的产生量、利用量的排名和占比等是否合理。

各省、各地市、各区县固肥/液肥利用方式的排名和占比等是否合理。

四、城镇生活源

1.上报行政区完整性审核

审核上报行政区与行政区标准代码是否完全一致,区县数据是否完整;

2.指标填报完整性审核

报表所有指标是否填报完整。

3.逻辑关系审核

(1)审核报表制度规定的逻辑关系;

(2)通过核算公式审核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用水总量×

污水排放系数(一般取0.8-0.9)-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量

城镇生活COD产生量=城镇人口数×

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

城镇生活COD排放量=城镇生活COD产生量-城镇生活COD去除量=城镇生活COD产生量-(污水处理厂的COD进口浓度-污水处理厂COD出口浓度)×

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水量;

城镇生活氨氮、总磷、总氮和动植物油同上。

(3)审核各省、各地市指标间是否符合下列关系:

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量(综501表)应小于生活污水排放量(综301表),且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量(综501表)与生活污水处理量(综301表)应接近。

4.突变指标审核

审核指标:

城镇人口、生活煤炭消费量、生活天然气消费量、生活用水总量、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处理量、生活COD、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产排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烟尘排放量;

选择两年以上数据进行纵向突变指标对比分析。

对数据变化量较大的指标要进一步审核,具体要追溯落实到具体行政区。

5.合理性审核

城镇人口数、煤炭消费总量是否与统计部门数据基本匹配,生活用水量是否与住建部门数据基本匹配;

审核地市级和区县级的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是否基本合理。

重点审核排放量过低(为0)的地区。

吨生活燃煤量的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即吨煤产污系数)是否基本合理;

生活煤炭消耗量与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变化趋势是否基本合理;

综101表中工业煤炭消费消费量应与综501表“煤炭消费总量-生活煤炭消费量”相等或基本接近。

五、机动车

审核地市级行政区报送单位是否完整。

报表所有指标是否填报完整,是否有缺报指标项。

3.突变指标审核

将保有量及污染物排放量汇总数据,与往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审核指标变化是否基本合理。

六、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

1、基501表、季S6表

(1)完整性审核

审核报表中的重要指标是否填报完整;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否均纳入调查,农村污水处理厂是否被错填在内;

(2)突变指标审核

对同一重点调查单位的所有填报指标和重要衍生指标与上年比较,作突变指标审核。

(3)逻辑关系审核

报表制度规定的逻辑关系审核;

其他逻辑关系:

有污泥厌氧消化装置,污泥厌氧消化装置产气量应>0;

无污泥厌氧消化装置,污泥厌氧消化装置产气量应等于0或空;

污水处理级别与执行排放标准是否基本匹配;

执行排放标准与污染物出口浓度是否基本匹配。

(4)合理性审核

年污水设计处理量原则上应大于污水实际处理量;

其中年污水设计处理量=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365/10000

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氰化物、六项重金属)进出水浓度及浓度差异常大或异常小审核。

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或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25mg/L(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值一半)的重点核查。

出水氨氮浓度低于5mg/L(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值)的重点核查。

湿污泥产生量(含水80%)合理性审核(注重审核单位):

一般处理每万吨污水产生1-2吨污泥;

去除1千克化学需氧量产生0.2-1千克污泥。

注意报表制度中还需折合成含水率为0的干泥量填报:

干污泥产生量=湿污泥产生量×

(1-n%),其中n%为湿污泥的含水率。

耗电量合理性审核(注重审核单位;

如度,万度(报表使用),亿度的混用);

吨水耗电量(度)=耗电量/污水年处理量,一般取值在0.15~0.35度/吨之间,也有例外较低的情况(如提升泵站不在厂区内)。

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污水处理量)合理性审核(参考值:

吨水处理成本收费0.8元)。

污泥厌氧消化装置产气量合理性审核:

一般1吨污泥产生50-100立方米沼气。

排序查找主要指标特大或特小值是否合理。

2、综501表

(1)城镇污水处理厂调查单位数量变化是否基本合理

主要指标:

地区COD平均进出口浓度、污水设计处理能力、污水处理量、污泥产生量、污泥倾倒丢弃量、本年运行费用、耗电量等

对数据变化量较大的指标要进一步审核,具体要追溯落实到重点调查单位。

(二)农村污水处理厂

1、调查范围审核

审核是否有能耗的动力式农村污水处理厂均纳入调查。

无动力的简易装置不纳入调查。

2、合理性审核

审核是否按照指标解释规定类型填报污水处理方法。

审核污水设计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量是否过大或过小。

一般农村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理量不应该超过同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三)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

1、环年基502表

审核报表中重要指标填报是否完整。

(2)调查范围审核

调查范围和对象是否准确,如垃圾焚烧发电厂(基102表)是否按要求填报了基502表中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及处置情况);

兼营垃圾焚烧的企业是否纳入统计等。

同一垃圾处理厂有多种处理方式的是否对应的处理方式相关指标都填报。

(4)排序查找主要指标特大或特小值是否合理。

2、环年综503表

(1)生活垃圾处置厂调查单位数量变化是否基本合理

(4)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合理

渗滤液中10种污染物是否填全,根据产排污系数和监测浓度等判断排放量和浓度是否基本合理。

焚烧废气中8种污染物是否填全,根据产排污系数和监测浓度等判断排放量和浓度是否基本合理。

(四)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1、环年基503表

审核报表中指标填报是否完整。

(2)调查范围和对象审核

审核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调查范围是否完整。

审核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是否填报多种类型。

每个处理场只能填报一种类型。

审核企业自建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