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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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应急总结与奖惩26
㈥、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6
一、工程概况
西气东输二线管道西起新疆的霍尔果斯,东至上海,南至广州。
管道包含1条干线和八条支线,总长约8600km,广州-深圳支干线管道长约62km,其中包含约9km海底管道。
求大段海底管道线路全长9.0公里,设计压力10.0MPa,运行压力4MPa,钢管结构采用单层非保温形式(带混凝土配重层)。
海底管线公称直径为Φ914mm,壁厚为25.4mm、材质为API5LPSL2X65。
钢管外敷有2.8mm的3PE防腐涂层,海底管道外侧需要涂敷密度为3040kg/m3、厚度为65mm的混凝土配重层,海底管道设计寿命为30年。
管道在深圳宝安区沙湾下海点穿过疏港公路后,伴行于前湾电厂的高压线塔间距从90m-140m,期间穿过大铲湾三期规划码头、港池,同时也穿过公沙水道至AC1拐点(KP22)后海管继续伴行与高压线塔,在小铲岛西侧经过,通过TP1、TP2、TP3、TP4四处弹性敷设后在大铲岛登陆,其中在TP3-TP4之间穿过大铲北水道,大小铲岛规划港区。
海管的下海及登陆均采用弯头连接。
二、施工期间影响通航安全的因素
根据管道路由经过的主要区域及施工期间对通航安全的分析,得出求大段海底管道施工期间影响通航安全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方面:
⑴公沙水道
⑵大铲北水道
⑶高压线塔
⑷高速客轮航道
三、通航安全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多,尤其是大量的运泥船、回填运料船在航道上航行,必须做好相关的管理措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㈠、舶舶通航管理措施
⑴所有进场船舶必须持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船员要持证上岗。
⑵对进场的施工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⑶与施工船负责人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实行安全责任制。
⑷根据业主的船舶专项管理规定对施工船实施监管,对违反规定的施工船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后果严重者实行一次退场原则。
⑸所有施工船必须自觉接受配合海事、海洋、边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制订船舶的航行路线,所有船舶均要按指定路线航行。
㈡、公沙水道、大铲北水道通航安全措施
(1)制订封航实施方案及安全应急方案,提前5天到海事部门办理航行通告手续。
(2)制订施工船的航行路线,所有施工船均要沿矾石水道进出施工区,进出施工区时应加强瞭望,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在确保安全后再进入航道。
(3)加强船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与施工船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保证施工船要按指定的航线行驶。
(4)把路由中线往两侧各200米范围划分为施工作业区,抓斗船抛锚不得抛出该区域,并在该区域四周设置警戒灯,派巡逻艇进行巡逻,严禁无关船只进入作业区。
(5)大铲北水道在临时航道与原航道交叉处设监护船只1艘,同时在原航道与矾石水道道汇合处设置监护船1艘。
公沙水道在临时航道的进出两端各设置1艘监护船。
监护船白天悬挂红旗,晚上悬挂红色警示灯,同时根据现场需要请求海事部门派警戒船进行通航安全警戒。
(6)船舶在航行时应加强了望,注意周围船舶动态,采用安全航速,及早采取主动避让措施,防止出现紧张局面。
(7)按规定航区范围内航行。
(8)所有作业的船舶应配备甚高频(VHF)无线电话一台,另配备对讲机若干台,做为与工地调度和施工船舶之间通讯之用。
(9)监护船负责对过往船舶进行引航。
指挥施工船进出施工区,避免事故的发生。
(10)每天定时检查临时航道的指示灯及警戒灯等各种标识的状况。
(11)施工船及定位船抛锚时,锚位要配有锚灯,并保证锚灯的正常。
(12)运输船在等待抛填时,应停泊在指定的区域,等待安排再能进入施工区。
(13)公沙水道及大铲北水道的安全通航要严格按照公沙水道及大铲北水道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来执行。
㈢、保证高速客轮航道通航的安全措施
管沟工程附近的客船航线主要是福永至香港高速客船航线,客船多为定点航行的班轮,通常航行在推荐航线左右各200m的范围内。
在挖沟作业期间,福永至香港高速客船航线距离施工船警戒水域约240m,施工船的施工作业基本不会对高速客船的正常航行造成影响。
但仍需要注意在大风、潮流急涨急落的不利天气条件下,做好各种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客轮过分偏离航线,进入施工船施工警戒水域发生安全事故。
⑴开工前对施工施工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抓斗船抛锚不得抛入航道内,并要做好锚标的警示措施,泥驳不得由高速客轮航道进行施工区,影响过往高速客轮航行。
⑵在离高速客轮航道最近的施工位置(KP1.982)设置两个警示灯,提醒过往客轮注意安全。
同时,安排一艘巡逻艇定点监督,防止过往客轮偏离航道进入施工区,巡逻艇白天悬挂红旗,晚上悬挂红色警示灯,抛锚要设置锚灯。
⑶派专人观测过往客轮的来往动态,提醒施工船在客轮经过时要注意施工安全。
⑷施工船不得直接由施工区进入高速客轮航道航行,必须由施工区进入矾石航道。
㈣、运泥船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⑴明确运泥船的运输路线,严禁运泥船不按指定航线航行。
⑵所有施工船必须持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船上的安全防护、警示装备齐全。
⑶在施工区警戒线外设备明显警示标志,派巡逻艇对施工区进行24小时巡逻,防止外来船因情况不明进入施工区。
⑷严禁运输船直接由施工区进入高速客轮航道。
⑸船舶由施工区进入航道前,要加强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驶入航道,航行过程中,要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做好避让措施。
⑹当遇上大雾、能见度不能满足航行要求时,必须停止航行,做好警示标志。
⑺必须服从海事等有关部门的指挥进行航行。
⑻运输船必须在路由没有高压线塔一侧进入施工区,严禁在高压线塔意穿插,避免与高压线塔发生碰撞。
⑼所有运输船均要安装AIS、雷达导航等设备,运泥船还须安装海洋倾废仪。
㈤、安全保证措施
应充分考虑到施工区域的自然条件,如台风、波浪、潮流的因素,确保施工期的船只、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在工程施工阶段,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抓斗式挖泥船和辅助船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89年修订本)》的规定和当地港口的港章和其他航行规则。
⑵船舶上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⑶施工船舶作业时,应悬挂灯号和信号,灯光和信号应符合国家规定。
抓斗式挖泥船的浮筒管线在通航水域应设置指示灯。
⑷施工船舶应配备合格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救生设备,并保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⑸抓斗式挖泥船施工前应与港航监督部门和港务局调度部门研究抓斗式挖泥船施工与航行和作业船舶的干扰问题,制定相互避让办法,并由港航监督部门发布航行通告。
⑹在热带气旋(指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活动地区施工时,施工船舶应做好预防热带气旋的准备工作。
⑺在热带气旋季节之前,应组织全体船员学习防台知识,检查船机设备、航行设备、航行仪表、系泊设备、通信、救生、防火、水密装置、堵漏和排水设备等设备是否完好。
⑻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及所在港口关于防台风的规定。
⑼预先选好防热带气旋的锚地。
锚地应有足够富裕水深和水域面积,并能满足船舶锚泊受风旋回转动的要求。
锚地的地质应适合于锚泊,海底坡度不宜太大。
⑽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收到热带气旋警报时,船长应组织船员全力以赴,按《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的要求,做好防热带气旋安全工作。
⑾在多雾地区和多雾季节施工时,应按交通运输部雾天航行规则的规定,做好施工航行安全工作,防止碰撞。
⑿在冬季施工时,应注意并做好防冻和防滑安全工作。
四、交通组织方案
㈠、运泥船的交通组织管理
施工期间,运泥船首先应避开高速客船驶入矾石水道水域,选择大铲水道航行,并注意与该水道航行船舶避让。
航行至西部公共航道北端警戒区水域后,转向进入西部公共航道并航行至龙鼓水道水域,在烂咀角正横处转向进入龙鼓西航道,航行至龙鼓西航道与伶仃航道交界处,运用良好船艺和安全航速进入青洲水道航行至黄茅岛海洋倾倒区,或者进入大濠水道航行至外伶仃/隘洲岛南海洋倾倒区。
在运泥船抛泥航行期间,沿途定点设置抛泥监督点,防止在途中抛泥。
此外,运泥驳船上应配备倾废仪,对运泥驳船航行线路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将泥污运至指定的海洋倾倒区倾倒。
求大段海管施工疏浚土运输路线图
⑴项目部与所有运泥船舶船长或负责人签订关于抛泥至指定抛泥点的责任书,明确各方职责。
⑵所有投入施工的泥驳都必须安装AIS识别系统装置及海洋废物倾倒仪。
⑶施工泥驳装泥按船舶的有效仓容装船,不得超载以至洒漏。
⑷所有抓斗挖泥船均安装RTK-GPS。
⑸为防止泥驳沿途进行偷卸、漏卸,派专人在泥驳上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整个抛泥过程。
与泥驳结算时必须附上黄茅岛签收人员的签单才与其进行结算。
本工程抛泥点黄茅岛距离施工现场距离约70km,在抛泥过程中为保证整个抛泥到达指定地点,项目部安排专人在船上负责抛泥监控,在挖泥船安排专人对每条装驳的泥驳进行登记装驳时间及泥驳离开时间及装驳方量,航行过程中根据海洋倾废仪的监控,检查是否存在漏卸情况,到达抛泥区(黄茅岛)后通过高频与业主安排的检查艇联系,进行拍照签到,然后才能进行抛卸,有效保证了抛泥船按规定地点(黄茅岛)抛泥。
㈡、交通组织管理
为了保障拟建工程水域施工期间正常的通航秩序,确保通航安全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项目部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作业协调管理机构。
水上交通安全作业协调小组主要负责求大段海底管道工程施工水域施工期间的水上通航安全维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工作
⑴对通航安全维护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并决定;
⑵对通航安全维护所涉各机构之间以及通航安全维护机构、项目部及其他单位之间进行协调;
⑶对通航安全维护管理的内部工作进行组织;
⑷定期或不定期与海事管理机构联系,通报通航安全维护工作情况。
根据维护方案,具体负责施工水域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施工船舶和过往船舶严格遵守各项航行规章制度,保障水上通航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遇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和请示,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项目部应与深圳海事局建立有效联系,申请对施工水域的有效监管和巡航。
所有需经过该水域船舶可通过规定频道与施工船联系,也可通过规定频道与当地海事主管机关联系。
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按规定显示有关信号,并按规定发布航行警告和航海通告,以利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安全避让。
应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实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损害。
五、施工作业现场维护
㈠、发布航行通(警)告
为了保障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和其它正常航行船舶的通航安全,项目部将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工程及其附近水域的通航环境特征,设置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将施工作业船舶、设施与无关船舶隔离,防止无关船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设施的安全作业。
划定安全作业或警戒区后,申请海事主管机关通过发布航行通(警)告对外公告安全作业或警戒区的范围以及过往船舶的航行注意事项。
㈡、现场安全维护
为了管道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以及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维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主要包括对施工作业秩序的维护(要求施工作业船舶、设施在规定的范围内作业,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区或警戒区进行警戒等)、对施工作业区或警戒区附近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施工作业相关船舶按照要求进出施工作业区、防止过往船舶驶入安全作业区等)、对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等。
现场安全维护方式和手段主要包括:
项目部巡逻艇巡航、监护艇现场监护、海事局巡逻艇监护等。
㈢、现场安全检查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是业主及项目部的巡航检查和安检人员的安全检查为主,通过在现场的巡视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隐患并及时处置;
检查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防污染措施等是否落实;
各种警示标志、监护船艇是否到位;
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是否到位、船舶、设施的航行、作业是否有序、是否按照规定显示号灯号型等。
㈣、导助航设备设施配置维护
为保障施工安全,引导过往船舶安全通航,需要根据施工水域的范围以及施工作业的具体安排、船舶通航需求,项目部需配备满足要求的导助航设施,还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导助航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以保障设备设施的有效性。
㈤、运输船的管理
由于本工程运输船需要往返施工现场和装卸区,而装卸区大多在远离管道工程的水域。
要求运输船按照本报告提出的临时通航方案航行,最大限度地借助ATS系统对途中的航行安全进行管理。
在经过敏感水域(如港珠澳大桥水域),运输船驾驶员需加强瞭望,谨慎驾驶,尤其注意在突遇大风、潮流急涨急落时注意避让其他船舶及各类水工建筑物。
㈥、施工期应急管理
在施工期间,由于管道工程施工时间跨度长,施工难度大,施工附近水域通航环境复杂,受风浪流等自然条件因素的影响,可能在施工水域发生意外险情或事故,应根据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险情或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组织应急行动。
六、防大风、防台措施
㈠、防台前的准备和要求
⑴拖轮
拖轮是防台的重要资源,承担防台期间的拖航、锚地守护任务,协助当地海事部门处理锚泊点附近船舶出现走锚断锚而影响施工船舶的不安全情况,以及必要时协助施工船舶调整锚位或拖航到不受台风影响的海域。
防台前必须做好:
①确保本船设备设施的性能处于适拖状态;
②确保本船能在紧急情况下实施接拖作业的最少人员和设备设施;
③确保本船的救生消防通讯设施的有效性;
④一切行动服从防台总指挥,并以最大的能力满足和完成防台小组成要求;
⑤必要时协助附近船只的防台工作。
⑵施工船
①将抓斗安放在甲板并固定好,收好和加固电费缆、管线设施、材料;
②按预案将非关键人员(监理、非防台人员)撤离;
③备二盘防风锚(3T×
Φ30×
250m);
两条拖缆:
钢丝Φ36×
250m;
④备好食物、淡水、应急堵漏材料,信号旗号;
⑤确保防台通讯畅通。
⑶锚地
台风季节来临前,必须先落实好避风锚地,同时要摸清锚地的水域情况是否能满足施工船进入锚地避风的要求以入由施工区到锚地所走的路线及时间等情况。
在本工程中我司的施工船避风锚地定在矾石锚地,该锚地离施工区近,水域情况能满足施工船避风的要求。
㈡、台风季节期间的工作
⑴船舶有关防台的设备和属具应于台风季节来临的前一个月作一次系统的检查。
⑵台风季节来临前,举行一次紧急操舵演习和防堵塞演习,并检验有关应用工具。
⑶台风季节中每日应按规定及时抄收气象报告及气象(如台风、大风警告)等电报。
⑷每日必须按时准点观测气象,注意台风预兆,并严格遵照船舶气象观察简要暂行规定,按时拍发天气报告。
㈢、防台方案措施
本工程施工区域每年受台风侵袭,对本工程所有的施工船舶,施工人员及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带来威胁。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的早落实,早预防,将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特制定以下防台预案:
⑴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项目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本工程位于深圳西部港区水域,受台风侵袭的可能性较大,对本工程所有的施工船舶,施工人员及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带来威胁。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的早落实,早预防,将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瞬时损失减至最低程度。
⑵在台风季节里,项目部调度人员同船舶公司每天保持电话联系,接收传送深圳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台风警报,同时收听深圳气象台天气预报和当地气象台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动态,跟踪台风行经动态,并作气象记录,项目部与各施工点航船保证高频电话畅通。
⑶台风来临时,认真贯彻地方政府、业主、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指示精神,迅速启动防台防汛预案,立即投入抗台防汛,分析台汛趋势,研究对策,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实行主要领导昼夜轮流值班制,统一指挥项目部的防台防汛工作。
⑷船舶避风措施:
服从船舶调度的统一安排。
得到台风警报时,根据台风路径,如可能袭击本地区时及时安排船舶按预定方案撤离现场,并保持密切联系。
⑸防止船舶走锚措施:
配备有类似海区施工经验的船员,施工前完成船舶的锚机、锚缆、锚具的检查、改造工作,特殊位置专门配置辅助抛锚的锚坠,出现走锚现象后,立即调整锚缆长度、船舶方向,并立即通知值班拖轮保驾护航,避免在风大、流急、浪高等恶劣海况下漂移作业。
⑹后勤保障:
后勤部门必须备足手电筒、应急灯、蜡烛等应急用品,防止紧急情况需要;
物资部门必须备好防台、防风的绳索、雨布、草包、编织袋等各种应急材料物资,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满足需要。
七、海上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㈠、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⑴总则
根据公司实际施工情况,工程船舶的海上污染事故主要是指在船舶作业中的污水排放和挖泥、倒泥时产生的允许外的水体污染,此两项被公司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且可能受到他人投诉,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⑵组织机构和职责
①公司成立“工程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褚凤龙
组员:
白景强、喻浪、邓灿辉、张仲来、黄贵详、冯狄峥、赵序东
郭金柱、王亚东
②公司副经理统一指挥工程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③设备管理部作为船机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组长的指挥下实施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联系、报告、紧急情况的决策等工作。
④事故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
a.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名单及各自职责;
b.救援小分队的名单及各自职责;
c.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
d.联系方式;
e.具体的应急措施;
f.拖轮及其它船机的配备;
g.其它必要内容。
现场指挥应当及时完成组织、报告、联系等任务。
⑤其它单位和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应急救援行动。
⑶、应急措施的原则
①船舶保有单位应根据排污和挖、倒泥两种情况分别制定应急措施。
②当工程船舶的油、水排放到海洋中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安放防油污隔离带,准备软泡沫、清油剂、洗衣粉等物品,防止油污扩散。
③当工程船舶在挖、倒泥时发生允许外的海水污染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暂时停止运输或尽快离开海产品养殖区等措施。
④当事故发生时,船员首先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联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小分队尽快赶到现场,同时上报公司“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⑷、事故报告
发生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后,除了上述口头报告外,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局和当地海事部门;
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海域、详细经过(包括采取的施救措施)、原因、报告人、报告时间,并附送其他有关资料。
⑸、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船机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
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人员严厉惩罚;
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⑹、纠正与完善
事故单位应当吸取教训,根据事故的原因,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措施和执行情况上报公司。
㈡、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
①船舶因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翻沉是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伴随重大机、海损事故发生及人员伤害,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小船舶翻沉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②船机保有单位对船舶翻沉应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①公司成立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②公司船机副经理统一指挥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③设备管理部作为船机设备的主管部门,在组长的指挥下实行应急救援的组织、报告、联系、紧急情况的决策等工作。
④事故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审批,且将重点放在长途拖航和“四防”期间上,应急救援预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d.联系方式(包括与外援力量的联系);
⑶应急救援措施的原则
①事故船舶首先通过高频电话向就近拖轮/船舶求救,同时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联系,并启动本船的救生设备(救生筏、救生衣等),积极自救。
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小分队尽快赶到现场,同时上报公司“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与其他单位联系,寻求外援力量的帮助。
③按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先援救落水人员。
④如果伴随着海水污染情况的发生,还应设置油污防护围栏,尽快启动本单位“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⑤组织打捞沉船和飘浮物品,打捞过程中应注意潜水员的安全。
⑷事故报告
发生沉船事故后,除了上述口头报告外,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局和当地海事部门;
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海域、详细经过(包括采取的施救措施)、原因、报告人、报告时间,并附送有关船舶技术状况的记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的摘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必要时请专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翻沉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
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依照中港集团《职工伤亡及工程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㈢、淹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迅速有效地做好落水淹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将淹溺事故的损失与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⑵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施工区域和活动范围内所发生的落水淹溺事故的应急救援。
⑶机构、职责与联络
①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成部门
职务
备注
项目经理部
生产副总经理(组长)
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经理(成员)
设备管理部
设备管理部经理(成员)
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经理(成员)
综合事务部
综合事务部经理(成员)
②公司应急救援车、船联络
设备名称
设备
联系电话
设备地点
轿车
项目部
面包车
拖轮
交工36号(1670马力)
施工现场
交工38号(980马力)
③医疗救助中心联络
医院
地址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16区龙井二路118号
0755-
综合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