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7881094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选煤厂 安全及文明生产文档格式.docx

3.1.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厂,违者罚款100-500元,并报总厂有关部门处理。

3.1.5生产区、工作场所严禁打架、闹事。

否则,对肇事人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报总厂有关部门处理。

3.1.6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本工种《操作规程》,否则有一处不达标一次罚款20元。

在岗上躺、卧或离岗偏远影响到操作安全时,一次罚责任者50-100元。

3.1.7严禁偷盗或私自拆除各地点与安全有关的设备、设施、材料、违者除照价赔偿外,罚50-300元。

情节严重的,还要报总厂有关部门处理。

3.1.8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无安全措施不生产、隐患为消除不生产、质量不达标不生产”的原则,否则有一项不符合原则的罚责任者300-500元。

3.1.9严格执行单项工程开工制。

凡没有规程措施或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名单,以及没有安检、调度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单项工程责任书》的不准开工。

没有厂领导通知,各车间不准外单位擅自进入厂房施工,否则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

3.1.10不自觉接受安监人员检查的,一次罚款50元。

辱骂、推拉、殴打、诬陷(威胁)安检人员的一次罚款100-200元。

不接受安监人员的劝阻,强行作业的一次罚款300-500元。

情节严重的报总厂有关部门处理。

3.1.11全厂个作业点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包括管路、器材、管理制度等)。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除罚责任班队100-500元外,还要追究班队长责任。

3.1.12对损坏消防设施或器材者,除要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班队长和责任者罚款20-100元。

3.1.13对地面禁止使用焰火的地点,必须有明显标志牌,没有或不清的,罚班队长20-50元。

3.1.14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地点设置,有一个地点位置不符合或悬挂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罚责任人10元。

3.1.15各级管理人员所查岗标合格者,若被上一级领导查为不合格,罚原检查人30元、责任人50元。

3.1.16对重大三违,除处罚责任者外,还要罚班队长每人50-100元。

3.1.17领导干部违章指挥,阻挠或不积极组织对事故的追查,不接受安监人员的意见以及替违章人员说情的,每次处以50-300元罚款。

3.1.18上岗人员必须熟懂作业范围内的规程措施。

不懂规程措施或规程措施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否则罚责任人50元。

3.1.19选煤厂内所悬挂的安全标志牌必须保持完好,清洁,发现一次不合格罚岗位司机10-50元。

3.1.20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合安全活动,不迟到早退。

否则,迟到早退一次罚30元,不参加一次罚50元。

3.1.21安全培训或三违人员培训、厂组织的技术培训,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不迟到,早退。

否则,罚班组长一次50元,罚本人50-100元。

3.1.22全厂所有消防器材,要保持完好,有专人负责管理。

如发现有短缺、损坏等现象,罚岗位司机50-100元。

3.1.23凡厂领导、安全员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任班组必须及时四定,按期处理。

对不及时四定的班组长给予100元罚款,对四定问题未按期处理的,对责任者加倍处罚。

3.1.24每周各班组要召开二次安全专题会,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否则,发现一次无记录对责任者罚款50-200元。

3.1.2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关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处理或抢救。

凡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延缓处理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临阵脱逃的责任人员,给予100-300元罚款。

3.1.26新工人上岗必须签定“师徒安全责任合同书”,未签订就上岗的罚班组第一责任者50元,合同期内新工人出现三违行为,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要按应罚款额的50%处罚责任师傅。

3.1.27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不到位、扯皮,给生产和职工带来后顾之忧,一些到安全生产时,对责任人各罚款50-300元。

3.1.28乘坐皮带、煤溜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3.1.2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违者,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

3.1.30起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操作,专人指挥,起吊物料下部的有人穿越行走,二层以上接料人员必须带安全带,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

3.1.31瓦斯监测装置必须按规定配置并保证正常使用,私自甩掉,罚责任者200元,故意损坏的,按原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1.32皮带走廊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并在跨越皮带处设必要的过桥。

对人行道不畅通的罚责任班组50-100元,无皮带过桥或不能使用的罚责任班组50元。

3.1.33如遇重大检修项目,厂部人员必须跟班监督检查。

一次不跟班罚责任人30元。

3.1.34厂领导或其他班组查出设备有重大隐患,而本班组未及时发现罚本班组长100元。

3.1.35按时完成厂布置得临时任务,否则视情况罚责任人50-300元。

3.1.36库房材料配件保管员,每天至少有一人24小时值班,必须随叫随到,发现一次脱岗罚责任人30元。

3.1.37考勤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一次迟到,早退现象罚责任人50元。

3.1.38厂房内不准有长明灯,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元。

3.1.39不执行交接班制度,发责任人100元。

3.1.40各班组不按要求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罚班组100元。

3.1.41班前会无学习记录,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1.42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20元。

3.1.43班中喝酒,按公司“十三条红线处理”。

3.1.44外来人员进厂参观必须有有关领导安排,无论公司,矿或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各车间,岗位司机必须制止。

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100元。

情节严重的,追究班组责任。

3.2文明生产处罚

3.2.1对上级领导所查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罚班组长50-100元。

3.2.2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严格按有关岗位工作标准执行,每月至少处罚两次违章,缺一次罚款30元。

3.2.3生产作业场所,物料要码放整齐,对号入座,文明卫生保持清洁,否则罚责任者30-50元。

3.2.4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查处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20-30元。

3.2.5各喷雾点设施必须齐全完好,正确使用,发现缺一个喷头罚责任者50元。

喷头不能正常使用或效果不好的,发现一个罚责任者30元。

3.2.6设备上的煤尘必须按规定冲洗或清扫,违者罚责任者50-100元。

造成煤尘严重堆积的,罚班组责任者100元。

3.2.7化验室每天按时交灰分报表,发现一次按期不交报表的,罚责任人50元。

3.2.8安全员每月要有三次对选煤厂的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2.9由于员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影响生产1小时罚责任人50元,以此类推。

40分钟开始考核。

3.2.10调度会议时间为当日晚6:

40-7:

00,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准迟到,否则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车间无人参加调度会议要处以50元罚款。

3.2.11调度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排当天生产任务,协调生产衔接及其他生产事宜。

无故不执行命令的一次扣罚50-100元。

3.2.12延时工作绩效奖金,为满四小时一工。

不够四小时,累计满四小时记工,但一小时以内为正常生产时间,不记工,不累计。

3.2.13一旦发现虚报或谎报延时工作情况的人员,除取消其延时工外,并处以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

3.2.14调度室每月底要把各类报表送交办办公室以备各级领导检查,以此不报罚责任者50元。

3.2.15办公室要把各车间每日、每月、每年送交的各种报表整理、存档、保存,以备上级领导检查,检查一次不合格扣罚责任者50元。

3.2.16要保证矸石不能带煤,如矸石皮带连续出现炭块现象,发现一次扣当班50元。

3.2.17调度室要严格控制进仓煤灰分。

进仓煤班灰根据煤管部要求进仓,矸石带煤≤5%,磁性物含量≤30%,如出现任何一种不合格现象,罚责任当班50元,以此类推。

3.2.18煤质化验室要保证及时、准确的报出相关数据。

对日常质量检查项目不可缺项,同一系统的班灰与快灰比较不得超差±

0.5%,如出现一次上述现象,对班组罚款50元,以此类推。

另:

每月月底前把报表交生产厂长。

3.2.19采样工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采样并规范操作,正常情况下,不在规定地点采样或每少一个样罚责任人50元。

3.2.20材料组要及时汇总每月、每年的各种单据,并随时接受领导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

3.2.21材料组负责所有材料的验收,如发现一次验收不合格并且入库,罚责任人50元。

3.2.22技术组每月有三次对设备完好检查,每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2.23技术组所报配件计划一定要与设备相符,如报错计划或与来厂的配件不符,一次罚责任人50-300元。

3.2.24墙壁以及垃圾箱无乱贴广告,无乱写乱画现象。

有一处罚责任班组50元。

对乱贴广告责任人所在班组罚款200元。

对乱写、乱画、踩踏花草、损坏厂区树木的责任人罚500-1000元。

3.2.25加强本班组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日扫,严禁责任区内有乱写、乱画、乱建、乱停车辆,一项不达标处于30-100元罚款。

3.2.26清扫的垃圾要倒在垃圾箱内,做到随清随扫,日产日清,垃圾不得堆放在垃圾箱外,检查发现一次处50元罚款。

3.2.27办公楼道、楼梯、墙壁干净整洁,无蛛网、楼道内玻璃清洁、一项不达标处10-30元罚款。

3.2.28办公室内所有的办公用品、用具、书籍、资料、文件、花卉及卫生用具、用品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有序并保持清洁卫生,一项不达标处5-30元罚款。

3.2.29窗帘、窗台、灯具、办公楼、椅、柜及暴露暖气包无灰尘,沙发、茶几无灰尘、整洁,一项不达标处10-50元罚款。

3.2.30办公楼走廊内应设有痰盂、果皮箱、并保持清洁卫生,一项不达标处10-30元罚款。

办公室内无乱扔烟头、无存留垃圾、无痰迹、无乱画乱挂现象,一项不达标处50元罚款。

3.2.31办公楼内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存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一项不达标处50元罚款。

3.2.32会议室桌椅、沙发、茶几、音响设备、空调、电视、摆放整齐无灰尘、台布保持清洁,茶具干净无茶垢,用后及时消毒,一项不达标处20-50元罚款。

3.2.33车间内有卫生制度,卫生要做到班班清洗,保持整洁,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无蛛网、无卫生死角。

不达标准每次每项处50元罚款。

3.2.34车间里楼梯、护栏要擦拭干净,人行楼梯过桥要设明显标志。

一项不达标准处100元罚款。

3.2.35车间内设备做到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煤、不漏电、门窗玻璃齐全干净。

各种设备、材料、配件、工具摆放整齐。

一项不达标准处50-100元罚款。

3.2.36车间内严禁吸烟,有禁烟标志,地面无烟头,严禁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有吸烟现象者,每人每次处10-50元罚款,有一个烟头处10-30元罚款,有自行车罚20元,有摩托车罚30元,有易燃易爆物品罚100元。

3.2.37厂房要建立卫生制度,室内卫生保持无油污,无垃圾,无杂物,无蛛网,无卫生死角。

不按规定执行每次每项罚50元。

3.2.38办公室门窗干净,四壁无尘,灯具无尘,工作衣、工作帽、鞋必须如柜,不准乱写乱画。

一块玻璃不干净扣10元,一项不达标准处50元罚款。

3.2.39厂房内不准推有废弃物品,对废弃油品要及时清理,不达标准出50元罚款。

3.2.40厂房内废弃棉纱、手套等要设专用箱。

厂房内未设废品专用箱罚100元。

3.2.41厂房内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及私人物品,存放自行车罚20元,存放摩托车罚30元,存放私人物品罚50元。

3.2.42库房内有卫生制度,室内卫生保持无杂物、无蛛网、无灰尘、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没制度,不达标准每项处50元罚款。

3.2.43各生产班组必须排轮休,不排轮休者,扣班长30元。

排好轮休后,班组成员必须提前一至二天请假,不按正常轮休者罚责任人20元。

无故不请假,不上班罚责任人50元。

3.2.44每月20号前各车间必须报配件计划,如报计划不及时罚班组长100元。

各车间配件申报计划与实际不符,发现一次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3.2.45各车间必须严格落实包机制,落实包机人,否则,罚班组长100元。

3.2.46各办公室、车间每打破一块玻璃,造价赔偿安装外,罚责任人20元。

3.3机电完好处罚

3.3.1所有电缆一律不准用铁丝吊挂,必须用电缆钩或胶皮吊挂,否则,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罚责任者10元。

3.3.2各类电气、机械保护,必须按期可靠,不准随意甩掉,私自不上或用其他代替。

否则每查出一次罚责任者100-200元。

3.3.3容易碰到的传动和转动部分、裸露的带电体,都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栏,每缺少一处罚责任者50元。

3.3.4所有设备液力耦合器、减速器、泵站等所有注油设备必须按规定标号油脂加油,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油脂或用其他代替罚款50-200元。

造成轴承等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的,加重处罚。

3.3.5所有电器设备,不准带电检修,搬迁,违者给予500元罚款。

3.3.6变电所高压接头漏油、渗油,每查出一次罚款10元。

3.3.7厂房内所有消防设施绝缘用具必须齐全,沙不够0.2立方米罚款10元,无沙袋罚款10元,无消防锹罚款10元,无消防钩罚款10元,无消防桶罚款10元。

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少一个罚款20元,超期限罚款20元。

3.3.8电缆没有标志牌,或填写不清楚,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3.3.9电缆悬挂不整齐,一处(20米远为一处)罚款30元。

3.3.10所有电缆等,每发现一处“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破口”,罚款50元。

3.3.11机电包机人由于设备巡查不到位,造成停产,影响1小时罚款责任人50元,依次类推。

3.3.12车间里电缆、管路、照明线铺设和悬挂整齐干净。

不达标准一项处30-50元罚款。

3.3.13各车间、厂房,使用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规定距离摆放,并佩戴安全防护圈,瓶的丝口、压力表完好无损,符合使用要求,否则罚责任人50元。

3.3.14由于司机和包机人责任心不强,造成电机损坏,10kw以下罚款50元,10kw以上每1kw加罚2元。

3.3.15设备巡回检查无记录罚班组长100元,

3.3.16设备检修无记录罚班组长100元,记录一项不达要求罚责任日50元。

3.3.17各车间电器设备出现失爆,一台罚车间责任人50元。

3.3.18在靠近彩板等易燃处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未采取相应措施,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0-500元。

3.3.19启车电气信号须声光兼备,否则,罚款100元。

3.3.20液压系统、设备润滑系统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处理不及时罚责任人50-100元。

3.3.21往电器设备上洒水,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造成事故的罚200-500元。

3.3.22设备缺油,罚责任人200元。

不按期对设备换油,查出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无换注油记录,罚负责人100元。

3.3.23机电设施拆下后,未按时恢复,罚责任人200元。

3.3.24有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电气供电系统图、电器设备布置图,一次不合格罚责任人100-200元。

3.3.25变电所记录及防护用具不全,罚责任人20元。

3.3.26电器设备无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损坏,罚责任人300元。

3.3.27各种设备配件没有妥善保管,码放整齐,罚责任人100元。

3.3.28停送电不执行有关停送电联系制度,罚责任人300元。

3.3.29验电不带绝缘手套,罚责任人200元。

检修时不按规定停、验、放电,罚责任人500元。

3.3.30看变电所人员要坚守岗位,与调度、电工保持联系,如联系不畅通,以脱岗论处。

3.3.31未按要求完成机电质量标准化会战标准项目,罚款50-100元。

3.3.32未按时完成作业计划下达的工作任务,罚款50元/项次。

3.3.33各车间机电负责人不按时参加机电工作会议,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次,无故缺席罚款50元/次。

3.3.34对设备添加润滑油不使用滤油器或过滤网,罚款50元/次。

3.3.35对设备、电缆、无小电气、皮带保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按其原价的115%处罚,私自截断皮带罚款1000元/次。

3.3.36机械设备各部委的螺栓连接件和锁紧件,短缺或松动罚款50-100元/出。

3.3.37各种机械设备的油液箱开盖前要有防止异物掉入的措施,否则罚款50元/出。

3.3.38各种设备紧急停止按钮动作不可靠,罚款50元/处。

3.3.39机电包机人员与上报机电部名单必须一致,否则,罚款30元/次。

3.3.40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检修时间或检修人员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次。

3.3.41起重机械:

严格执行省劳动局制定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

由于使用维护不当,在年检未能顺利通过,每台罚款200元。

3.3.42不测算电缆负荷,开关负荷强行使用电器设施,随意接线者罚责任人50-100元。

3.3.43在砂轮上磨刀,身体正对着砂轮,罚款50元。

3.3.44利用他人停电时间擅自进行检修的,按不停电处理。

3.3.45备件到货后,班组负责人不组织人员运输到指定现场,罚责任人50元。

3.3.46各种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声音异常或油温过高时,必须立即停车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行,否则罚款50-200元。

3.3.47设备出现故障隐患而责任人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而被机电检查中发现,罚责任日50元/次。

3.3.48处理皮带、煤流等设备,不断电,不闭锁,罚款100元。

造成事故的,报集团公司急总厂规定处理。

备注:

1.如总厂相关单位查住,执行总厂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2.本标准及处罚细则的解释权归厂部。

3.本标准及处罚细则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