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907083 上传时间:2023-05-12 格式:DOCX 页数:53 大小:65.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53页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53页
亲,该文档总共5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docx

安全标准化制度材料二1

安全标准化材料二

 

阜阳市同仁油漆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文件编号:

TRYQ2011-02

版本:

TRYQQB----2011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TRYQ2011--02

 

2011年1月28日发布2010年3月28日实施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1、安全教育制度4

1.2、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7

1.3、安全作业与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9

1.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4

1.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5

1.6、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6

1.7、监视和测量装置安全管理制度17

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9

1.9、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2

1.10、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3

1.11、安全投入与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4

1.1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5

1.13、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6

1.14、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28

1.15、消防管理制度28

1.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34

1.17、禁烟、禁火管理制度37

1.1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7

1.19、风险评价制度(程序)38

1.20、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3

1.21、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44

1.22、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46

1.23、“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46

1.24、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48

1.25、事故管理制度49

1.2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51

1.27、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52

1.28、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53

1.29、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54

1.30事故隐患管理制度55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58

2.1、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58

2.2、生产技术副总的安全职责60

2.3、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60

2.4、安全科科长61

2.5、其他部门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61

2.6、车间(仓库)主任(副主任)、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63

2.7、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64

2.8、员工安全生产职责65

2.9、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66

2.10、办公室安全职责67

2.11、安全科安全职责:

68

2.12、财务部安全职责69

2.13、质检科安全职责70

2.14、生产科安全职责71

2.15、安全科安全职责73

2.16、销售公司安全职责75

2.1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75

第三部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76

3.1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76

3.2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79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员工安全教育

新员工(新进公司的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均须经过公司、车间(部、室)、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教育为一级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安全办组织实施,具体授课由负责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防火工作的管理部门实施。

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3、公司生产安全特点、安全生产规定以及安全注意事项、重大事故案例等。

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经考试合格后,分配车间(部、室)工作。

车间级教育为二级教育:

由车间主任(部、室负责人)负责。

由安全员或部门管理人员授课。

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1、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等。

2、各产品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3、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事故教训等。

教育时间不少于36小时,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工段、班组。

班组(工段)级教育为三级教育:

由班组(工段)长负责。

班组安全员(或指定人员)授课。

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1、岗位生产任务、安全生产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

2、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注意事项;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

3、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同时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换发个人劳保登记卡。

二、公司内部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再对其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

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公司参观、学习的人员,保安中心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进厂须知)教育,并指派专人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四、施工(安装、检修)单位的安全教育、考核,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全办配合。

进入生产车间作业的由车间组织教育和考核。

五、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及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要通过举办安全法规、技术和职业安全卫生学习班等方式和安全教育室、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以及电化教育等手段,做到车间(部门)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在进行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包括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3、违规违章或事故责任者重新上岗工作,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教育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生产、技术、仓储系统的员工日常教育全年不少于48小时,其他岗位员工全年不少于24小时。

六、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具体工种如下:

司炉工(含水处理)、电工、焊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制冷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使用单位必须确保复审人员学习的时间。

七、事故安全教育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

八、安全考核

公司高管层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其他管理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人力资源与安全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

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企业的生产工艺及特点。

3、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4、企业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和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实施,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的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装置的类型、作用及维护保养方法和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5、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1.2、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任务与要求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安全检查应坚持专业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分为公司、部(室)、车间、班组四级,分别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部(室)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参加的以查思想、查台帐、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公司级安全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部(室)级每周一次;

车间每周两次;

班组(工段)级每天一次。

2、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专业检查分为:

①设备包括压力容器、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电器等(由主管机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②防尘、防毒(安全环保管理督察部),③危险物品储运(储运科),④厂房建筑(主管厂房建筑部门),⑤防火防爆(主管防火部门),⑥安全施工(工程技术部门),⑦工艺(主管工艺部门),⑧劳动纪律(主管纪律部门)等。

3、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本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等,提前进行预防性检查。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整改规定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查出来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和“四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部(室)和公司、凡下级能整改的不准推给上级),限期整改。

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环保管理督察部汇总并存档。

1.3、安全作业与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安全作业管理

1、一般作业:

员工要认真学习有关作业的安全知识,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有关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2、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指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

3、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动火作业;

(3)、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4)、进入设备容器等狭小空间的作业;

(5)、带电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

(6)、动土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

(8)、断路作业;

4、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1)、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作业具体执行部门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并报批,同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2)、审批部门要认真审定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检查落实情况,确实符合危险作业的要求后方可批准。

(3)、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部门负责人指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安全资质。

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饮酒及不良心理状态以及不具备资质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前,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警示标志、措施防范、安全监督等工作的落实。

二、安全检维修管理

1、检修组织与管理

(1)、大检修由公司分管副总牵头,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管理组,对检修项目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并明确项目监督安全员,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2)、项目检修前应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履行检修项目的审批手续。

检修任务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按检修任务要求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公司生产、调度、设备、安全管理等部门要有专人在大检修现场,检查、督促检修过程的安全作业情况。

2、检修准备

  

(1)、生产车间要为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创造可靠的安全检修条件,做好检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设备处理方案,落实好安全措施。

  

(2)、参加检修项目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并检查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落实情况。

没有按规定办理检修手续,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等。

  (3)、根据检修任务的规定,安全措施应认真逐项落实,不准随意改动,如执行中发现问题必须经公司批准。

  (4)、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检修传动设备以及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后,方能进行检修。

3、检修安全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AH02/08),同时按要求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1)、安全员在检修中应检查的重点是:

  ①电源、设备管线是否有效切断。

  ②盲板是否按流程顺序抽、堵,有无遗漏或差错。

  ③设备内清洗和置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死角或漏项。

  ④安全防护措施(灭火器、安全帽、防护用具、安全警告牌、现场水源等)是否逐项落实。

  ⑤检查、督促检修过程是否按有关规程办理作业证。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键是:

  ①检修应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②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有关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等),在手续齐全、审批内容明确、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③检修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④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正确等情况。

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⑤易燃易爆区域的检修作业,要使用防爆器具、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严格防范产生火花。

  ⑥检修区域内要设立明显的警示警戒区,禁止车辆及天关人员进入。

  ⑦凡是传动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设备、容器、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开启”警告牌。

  ⑧检修作业的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3)、焊接作业

  从事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的规定作业,同时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①焊接作业工具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②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严禁用完,必须留有余压。

  ③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5米),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④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①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②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③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④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⑤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防止焊割熔渣灼伤他人。

(4)、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AH02/02)的有关规定,经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并按规定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5)、盲板抽堵作业

抽堵盲板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AH02/03)的有关规定,同时按要求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因误加盲板造成事故。

(6)、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AH02/04)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7)、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必须遵守公司的《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AH02/05)的有关规定,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项目负责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8)、检修竣工验收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

  ①检查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

  ②因检修需要而设置的盲板、栅栏等应拆除。

阀门灵活、电气仪表复位。

  ③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④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做好记录备查。

  ⑤工完料尽场地清,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畅通。

  试车正常,由设备、检修车间部门与生产车间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生产车间准备正常生产运行。

1.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施建设

1、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各个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2、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二、生产设施管理

1、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2、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3、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生产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对于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加强管理,在生产部门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公司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拆除和报废

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1.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机制,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管理的责任。

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二、承包人要不定期到承包点进行安全检查,承包点所在部门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安全环保管理督察部。

三、安全环保管理督察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全面安全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五、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六、班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有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2、演练结束,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项及时修订,确保应急预案适用可行。

1.6、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职责

1、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各使用部门负责。

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拆除、报废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环保管理督察部对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进行监督。

二、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1)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装置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设施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装置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生产装置中若有腐蚀性介质,应先清洗干净,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经化验分析合格,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拆除。

(5)拆除时,应搭设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方可进行操作。

2、生产设施的报废

生产设施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分司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手续。

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

由设备所在部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装置的注销。

1.7、监视和测量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鉴定和校准

1、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鉴定和校准。

2、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的取值,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

1、使用部门保证监视和测量装置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监视和测量装置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建立台帐,包括:

名称、装置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