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铁冶炼安全生产责任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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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部
4.销售部
5.质检部
6.安全管理部
1.总经理安全职责
⑴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⑸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⑹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⑺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⑻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⑴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公司安全工作。
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审查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
⑶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
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⑸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自检、自查、自测活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各类不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⑹发生事故后,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认事故责任者,并审定处理意见。
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防火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消防工作“十项标准”,负责审查、制定安全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⑻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自检、自查、自测活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和发生。
⑴车间主任是所管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负主要领导责任。
⑵必须遵守并具体的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
⑶在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负责汇报安全工作。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实行“五同时”,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保证安全生产。
⑷经常检查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对因隐患没排除而发生的事故负责。
自觉抓好防尘防毒和防暑降温工作。
⑸督促有关人员,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人员,做好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⑹组织开展好安全活动,做好计划安排和检查总结工作,不走过场,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⑺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人力物力实施和落实。
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本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上报,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⑼认真实行授予工人的安全自治五项权利,自觉接受工人的监督,时时处处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⑽督促有关人员定期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各种保健待遇,做到正确发放,合理使用。
⑾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从安全生产的角度上考虑工人的劳逸结合。
4.安全员安全职责
⑴在分厂厂长,车间主任、部长的领导下,在职能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分厂、车间、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⑵向分厂、车间、处室的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督促贯彻执行。
⑶搞好车间级安全教育。
对新入厂的工人、调换岗位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工作。
⑷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检查设备和环境的安全状况、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督促整改各种隐患。
⑸对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不良现象要批评、劝阻和制止。
行使安全员的权力,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制止任何忽视安全工作的行为。
⑹单位发生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协助组织有关人员保护现场,抢救受伤者,组织恢复生产。
5.班、组长安全职责
⑴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实现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⑵正确使用本岗位的机械设备,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保持工作现场整洁,教育本班组人员爱护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和工具用品等。
⑶在开机生产或从事其它工作前,要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和工作,发现有异常情况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⑷对新工人和调换岗位的工人负责进行班组及安全教育,对操作不熟练或考试不合格者,禁止顶岗独立操作。
⑸对各类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出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
6.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⑴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⑵经常关心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自觉参加与管理,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工作中时刻注意安全,做到“三不”,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对新工人和新调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方法的指导。
⑶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上岗前必须认真检查生产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双层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证上岗,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⑷对本专责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对防护设施包括:
安全罩、安全栏杆、地沟盖板等在检修后,谁拆卸、谁负责恢复完好,避免发生各类事故。
⑸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段长,对于重大事故应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主动参加事故分析,如实介绍情况。
⑹经常搞好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认真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严防尘毒危害,确保文明生产。
上岗工作,组织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⑴负责公司各类社会保险的交纳工作。
⑵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安全宣传工作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⑶负责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安全环保事项的确认和协调标明工作。
⑷每年组织公司人员的体检工作。
⑸负责公司聘用员工最初审核工作。
⑹对部门负责的安全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解决。
⑺负责公司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⑻负责公司职工餐厅、宿舍等生活设施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预防传染病。
⑴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同时”,即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养总结,同时评比。
⑵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即下达停机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立即报告公司领导,通知有关部门,同时赶现场参与处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生产。
⑷调度会应首先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各单位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⑸对因生产指挥不当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应负指挥失误或违章指挥的责任。
⑹在停、送汽作业时要认真签发工作票在确认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方可下令操作。
⑺对公司各种机械设备和工业建筑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不准使用。
需公司帮助排除的隐患,要及时安排解决。
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措施后,安排计划解决,不准拖延不管。
⑻安排厂房、设备维修工作时,要同时安排安全项目,要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外包工程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有完善的安全装置。
⑼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一切环节均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不准蛮干,不准冒险。
⑽负责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⑾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在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主管副总经理处理。
⑿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公司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对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并组织评比。
⒀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生产等工作。
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防止职业病的措施。
⒂加强工伤事故管理,负责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向有关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意见并督促实施。
⒃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承包项目中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行使安全否决权。
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监察。
⑴对合理使用的安全经费应实报实销,对应拨款整改的隐患,因没有及时拨款延误整改时间而发生的人身事故负责。
⑵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正常开支,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⑶确保安全教育经费开支,并监督其使用,专款专用,不准挪做它用。
⑷在安排年度费用的同时,必须考虑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所需费用。
⑴对销售产品过程中,因指挥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负责。
⑵严格叉车管理,熟练操作,工作中不开快车,不干私活,弯道行驶时要鸣笛,保证安全生产。
⑶严格推销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做到工作在厂和工作在厂内一个样,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⑴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按期实施;
⑵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报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予以认真执行
⑶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部门(车间)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应会考核;
⑷部门内发生安全事故,组织和参与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保护事故现场,组织和参加事故原因调查,拟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⑸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工作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⑹积极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其他的安全生产工作。
6、安全环保部
⑴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制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⑵及时汇总、提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
⑶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⑷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在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主管副总经理处理。
⑸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公司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对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⑹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生产等工作。
⑺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防止职业病的措施。
⑻加强工伤事故管理,负责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向有关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意见并督促实施。
⑼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承包项目中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行使安全否决权。
⑽负责锅炉压力容器、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监察。
⑾按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费用、清凉饮料等,督促有关部门、职工合理使用防护用品。
⑿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⒀指导各级安全员工作,做好业务与技术培训工作。
⒁做好新职工入厂前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考试,合格者上岗工作,组织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施工项目的“三同时”原则,在安排环保措施时要考虑安全设施。
⒃负责厂内有毒气体的粉尘、噪音等场所的环境监测,统计报表按时提供给公司有关领导和安技部门,并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改进治理,提高合格率,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发生。
⒄已经投产的项目,凡不符合安全、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要协同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组织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