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793903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87.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党对共青团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就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

 

青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共青团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先锋突击队作用。

在现阶段,共青团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党的事业,密切联系青年群众,把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努力奋斗。

党团之间的特殊政治关系和共同使命,决定了团的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团建是党建的组成部分,在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抓好团的建设。

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是党加强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是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重要方法,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内在要求。

1.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共青团的思想政治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

加强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带领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应给团员青年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参加一次以上团的活动。

保留团籍的党员要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

各级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多种形式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在广大团员中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团结教育青年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开办青年业余党校、业余团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组织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积极占领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新阵地,加强对网上虚拟青年社团的跟踪、研究和正确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深入了解掌握青年思想动态,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2.带组织建设,大力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

 

各级党组织对同级团的组织建设有直接领导责任。

凡是已建立党组织,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负责建立团的组织;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立团组织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负责建立团的组织。

高等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的工作机构,不得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团的基层组织,不断扩大团的基层组织覆盖面。

积极探索新的组织运行机制,允许团组织的隶属关系和活动范围适当分离,引导和鼓励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展活动。

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等活动为载体,推进团的组织建设,全面推动团的工作。

 

突出重点工作领域,有针对性地抓好团的组织建设。

在农村,抓好镇、村两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按期集中统一换届工作,按照“强镇带村”的思路加强镇级团委的建设,配齐配强镇、村两级团组织领导班子,积极推荐农村团支部书记进入村“两委”班子。

加强社区团组织建设,建立街道团工委并配备好团工委书记,在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功能社区中要根据团员队伍的情况建立团组织。

加大“两新”组织的建团力度,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开发区等“两新”组织较为集中的地方,要建立团委或团工委统筹推进团建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构建以青年中心为核心的联系青年的新型纽带,充分发挥青年中心在整合资源、凝聚人才、直接联系青年方面的优势,以项目化运行方式,构建“基层团委+青年中心”的新型基层共青团工作网络。

在青年中心的团体会员中建立团组织,切实加强各类青年社团和青年中介机构等外围组织建设,延伸团的工作“手臂”。

 

3.带班子建设,强化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共青团的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团的领导班子结构。

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正、副书记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正、副书记中30岁以下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要有1名;县(市、区)级团委书记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岁,正、副书记中25岁左右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要有1名;省、市级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乡镇(街道)团委应至少配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1名,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岁。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解决好团干部的政治、工作待遇问题。

县(市、区)级以下团委书记、企事业单位的团委(团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员且适宜的,应吸收参加同级党委(总支、支部);是党员但未参加党委(总支、支部)的,按《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总支、支部)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市、县(市、区)、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的正、副书记,要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干部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乡镇团委书记具备条件的要参加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在职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团干部的培养。

将团干部的培训纳入党政干部的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安排团委班子和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新任的市、县(市、区)级团委正、副书记任职一年内必须参加业务培训。

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选派机关团干部到基层或选调基层团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

 

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做好团干部特别是团委领导班子和机关中层干部的培养输送工作。

团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届,最多不超过两届。

省、市、县(市、区)级团委机关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分别为37岁、34岁和32岁。

对于接近或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专职团干部,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举荐,党组织要及时安排转岗,对于特别优秀的要给予重用。

 

4.带队伍建设,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纳入到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

认真落实“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

指导团组织完善和规范“推优”工作制度和程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对象,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审核,并经过团员大会民主推荐、团支部同意和上级团组织审核等程序。

党组织要做好推荐与发展青年党员的衔接工作,凡经团组织推荐的入党培养对象,党组织应及时列入考察计划,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各级党组织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和帮助团组织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在农村、中学、社区和“两新”组织中发展团员工作。

进一步创新团员管理方式。

按照流入地和流出地管理相结合,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重点解决好流动团员管理问题。

流出地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外出团员联络管理办法。

流入地团组织要通过建立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实行团员到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本地区的流动团员建立联系,实现流动团员管理社区化。

创新团籍管理,允许团员组织关系和参加团的活动适当分离。

进一步提高团员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青年人才工作的领导。

重视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教育,将共青团青年人才工作纳入党政人才工作的统一规划。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大力实施青年人才计划,紧紧抓住培养、凝聚、举荐、配置等环节,深入开展青年科技创新行动、青年文化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库、共青团人才信息网等平台,积极做好各类青年人才的凝集、推荐工作,促进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青年人才建功立业、展示才华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舞台。

 

5、带作风建设,引导团员青年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影响和带动团组织和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等优良传统和作风。

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增强抵御各种歪风邪气的能力;教育引导团干部培养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指导和监督团的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建设成为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青年拥护的领导班子。

 

各级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做到“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五个力戒”。

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广大青年,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增强抵御各种歪风邪气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化“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在大学生中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在中学生中开展“热爱祖国、文明礼貌、勤奋上进、自立自强”主题教育,培养团员青年树立崇尚科学、勤于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6.带工作发展,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把团的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明确一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一位行政负责人联系团的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青少年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团的工作应不少于两次。

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要吸收同级团组织负责人参加。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团组织依据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

支持团组织维护青少年权益,委托其承担有关青少年事务;在研究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与青少年发展相关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时,要认真听取团组织的意见;设置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工作机构,应吸收团组织的代表参加。

团组织要主动将团的工作项目与政府部门的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青年中心、青年社团和青年中介组织在联系和引导青少年方面的作用,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少年事务。

 

7.优化工作条件,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

 

各级党组织要协调、推动各方面支持、关心团的工作,为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确保团组织的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团工作经费要列入各地区各单位的常项经费预算,企业要根据实际保障团的工作经费。

各级党组织要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提供物力、财力保证。

加强青少年宫的建设和管理,使青少年宫真正成为共青团开展青少年教育的重要活动阵地。

重视共青团的信息化建设,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使团组织通过建设青少年主题网站、开展网络教育、开展网上活动等方式,占领网络阵地,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

 

四、建立和完善“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

 

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需要党、团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和团建工作的全面活跃和提高,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党委书记应发挥主导作用。

党委组织部、团委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制定阶段性的工作目标,统筹工作的落实推进。

县(市、区)、镇、村开展的“三级联创”活动,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创建的重要内容,做到“四个统一,五个衔接”(即统一部署规划、统一配置力量、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基层团组织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把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各级党、团组织。

 

2、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由组织、宣传、统战、党校、团委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处理以党、团建设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组织部门要负责牵头、协调、检查、督促专项工作;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党、团建设宣传力度;团委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各级党、团组织要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主要领导带头抓,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驻点开展工作,解决具体问题。

通过解剖典型,分析实情,对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两新”组织的团建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4、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

把各级党、团组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作为考核党委(党组)、团委领导班子实绩的内容。

党委组织部、团委负责对下一级“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级党、团组织要树立一批有时代意义和现实特点的“党建带团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