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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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5〕4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台文件。

目前,我市已出台《**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代拟稿),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提供了明确的脱钩指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

二、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社会组织1520家,行业协会商会138家,其中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共有49家,基本涵盖我市各个经济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迅速,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为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市成立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

联合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主管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稳妥完成。

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逐个制定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做到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一个方案,试点实施方案要对照《脱钩总体方案》要求,对脱钩事项、分离措施、时间步骤、责任人员、转移职能清单、购买服务清单以及其他扶持举措等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参加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贯彻落实《脱钩总体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

四、脱钩工作稳妥推进。

按照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部门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已完成了**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等21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工作,我们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

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

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

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

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

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这次脱钩试点工作的开展,使行业协会商会由原来的双重管理转变为依法直接登记,业务主管转变为综合监管,确保所有事项彻底脱钩,管理规范。

五、脱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实行行业协会商会将与行政机关实现真正脱钩。

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将不再有业务主管单位,管理体制相应由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双重管理改为民政部门直接管理。

如果脱钩后对行业协会商会监管不力,将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监管力量不足,可能出现管理真空问题。

脱钩的核心是去行政化,即从机构、职能、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分离。

脱钩后,业务主管单位不再管理协会商会上述事项,不再对其登记变更、年检、章程修改、负责人调整等负责,而转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

然而,登记管理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业务主管单位一脱了之、甩手不管,单纯依靠民政部门管理,将出现监管缺位、管理真空等问题。

**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安排及相关建议自2007年全省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起,**市围绕“以发展促调整、以改革促提高”的工作思路,启动政会脱钩清查工作,截至2007年10月,该市共有行业协会商会102家,应脱钩55家,已脱钩53家,注销2家,完成率100%,共有101名兼职公务员退出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顺利完成政会脱钩工作。

在完成清查后,该市严把“登记入口关”和“评估年检关”,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该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市域协会开展就政会脱钩和财务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巩固清查成效。

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行业协会商会309家,均保持职能脱钩、机构脱钩、人员脱钩、财务脱钩“四脱钩”。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摸排,掌握底数。

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摸清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研结果,梳理出应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数量,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二)出台意见,抓好落实。

一是出台政策。

2007年,该市出台《**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以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职能分开为切入口,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并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市、县两级政会脱钩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

在启动清理前,充分利用省民间组织信息网、**日报、**电视台等媒介平台,宣传政会脱钩改革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形成协会商会理解支持、群众拥护的良好氛围,启动前累计播宣传稿件11篇。

三是注重协调。

先后走访13家协会商会、业务主管部门并组织召开多次协调座谈会议,研究行业协会脱钩方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逐一解决,总结市本级经验做法,加强对各县市区指导,确保全面完成脱钩任务。

(三)严把关口,长效管控。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

联合多部门组成政会脱钩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市竹产业协会、花卉协会、渔业协会、电力行业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就政会脱钩的机构、财产、职能和人员管理分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巩固脱钩清理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

在行业协会商会注册登记前,做好申报资料的详查,在源头上抓好管控,防止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成立。

三是推进信用建设。

2009年起,该市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切实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和自治。

2014年,该市共182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获得3A等级的社会组织74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占50%以上。

四是推行公众监管。

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为契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行业协会商会统一的实现性单行法律法规,在其定义、性质、地位、设立条件及政府部门关系等方面缺乏法律确认。

现有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本上属于程序性法规,是对所有社会团体的统一规范,没有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特殊规范,不能充分满足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规范要求。

(二)协会商会发展模式有待变革。

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对业务主管单位依附性强,独立法人主体地位尚未得到有效保障,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有些不具备承担相关职能的能力,给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带来困难。

多数协会商会经济来源少,仅仅靠会员会费的收入,严重制约工作的正常开展,抑制发展壮大的积极性。

(三)部门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行业协会商会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监管,由于民政部门事多人少,监管力量单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如审计、会计、法律等人才,难以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业务活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细化政策,加强落实。

进一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规定要求,细化《**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协会商会党建、外事等事项脱钩,规范管理关系;

根据《**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相关细化的实施办法,优化协会商会发展环境。

(二)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政会脱钩工作人员培养力度,开展政会脱钩专职人员招录工作,并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工作队伍建设,促政会脱钩持续有效开展;

进一步规范开展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高参评率,拓宽评估范围;

制定出台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处罚的细化措施,强化法制化运作。

(三)优化协会商会发展模式。

组织开展全市优秀行业协会商会评选活动,通过挖掘、宣传一批优秀典型,引领全市协会商会提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整体水平;

搭建行业协会商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平台,通过研讨、论坛等形式让行业协会商会多交流,互相之间取长补短;

探索搭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对接平台,通过信息化等方式实现协会商会与地方经济快捷有效的对接。

四、相关建议

(一)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有关法律法规。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探索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将协会商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协会商会发展。

以“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思路,推动政府职能转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协会商会收入点和积极性,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刺激行业协会不断壮大规模;

承接服务使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的功效及衔接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形成良性循环。

(三)强化监管力量。

进一步优化监管部门人员队伍配置,研究制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人才队伍配置相关政策,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理念的培养;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向专业技术力量丰富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购买技术服务,如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将有效解决民政部门缺乏技术力量的问题,也为其他监管部门提供试点经验。

**市达川区民政局关于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市民政局:

根据**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关于做好全市各县(市、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达市联组办〔2017〕2号)和**市达川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达川民发〔2017〕27号)精神,我区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现将我区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在第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经验上,继续抓好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副区长庞启来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两新”党工委、区外侨办、区国资办、区机关事务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

民政局、发改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

各业务主管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

为了推进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印发了《**市达川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专项改革方案2017年推进计划的通知》,明确了脱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试点主体和范围、试点时间安排、试点任务、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

每月各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每个环节、每个阶段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坚持分工合作,明确了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办,扎实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第二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情况复杂。

我们坚持把握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从着力解决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不顺、监管机制不健全、脱钩不彻底、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狠抓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落实。

一是抓自查自纠。

为了全面掌握社会团体运作情况,全区督促各业务主管单位做到“五脱钩”、“五规范”,开展自查自纠。

全区第二批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业务主管单位5家行业协会10家。

二是抓督办整改。

结合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区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强力整改,对照脱钩方案,形成工作报告,按照完成时效和时间节点逐一抓落实。

三是抓检查验收。

对试点的行业协会逐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到位,确保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的要求落到实处。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社团组织依法进行了处理,注销了6家。

三、完善制度,理顺体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专项清理工作,目的是要解决行业协会的突出问题,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

因此,在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试点工作中,我们坚持把边查边改,边整边贯穿于清理和规范工作始终,着眼于健全机制体制建设,推进行业协会运作规范化。

一是健全规范管理机制。

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达川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达川民发〔2017〕71号)的相关规定,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行为,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和具体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对现职公务员在其他社团组织兼职问题也作了限制规定。

按照“以清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是健全行业自律机制。

督促各社团组织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运作机制,实行公开办会、民主办会。

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

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年度检查,把行业协会商会“五脱钩”、“五规范”落实情况作为年检的重点,凡是没有达到要求的,年检一律不合格。

此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10家,4家行业协会已与行政机关完全脱钩,6家注销。

我区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扎实推进其它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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