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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多篇

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

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XX年全县减轻农民负担556万元,通过对教育系统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退还农民166.65万元。

没有新发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连续10年实现了“三个确保”,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今年上半年我县在农民负担全面得到减轻的同时,对农民种粮、购买良种及村级农民技术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乡村医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等农村“五大员”的政府津贴基本足额发放到人。

全县粮食直补下达指标759万元,良种补贴171.8万元,已落实到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款下达我县492万元,已落实到位;教育系统的寄宿生补助资金436.35万元和学杂费246.5万元以及农机补助补贴30万元都已落实到位。

三、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整改力度

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作为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措施。

全县累计清退各项教育违规收费166.55万元,对出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按照制订整改方案、排查和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总结检查验收五个工作步骤进行工作督导。

今年7月份,根据省督导的多次检查认为,我县的整改力度是大的,成效是明显的,并已通过了检查验收。

今年10月已解除重点监控(《关于解除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的通知》(闽农监管办[XX]12号))。

与此同时,我县还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

今年增加投入教育经费350多万元,其中50万元作为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周末补课和晚自修教师下班辅导的补贴,既规范了教育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四、抓住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减负、物价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实行专项治理,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巩固了减负成果,遏制了农村“三乱”。

农村义务教育、农民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生、殡葬、生猪屠宰等未发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各种收费项目能按规定严格执行。

除了每村征订党刊外,其它如乡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未发现向农民强行摊派和集资。

全县各村未发现有向农民收取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费用,没有发现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办证之机,向农民收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费用或搭车收费。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我县全面建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条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级基本上实行了零招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再固定向农民筹资,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

每人每年筹资都不得超过15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投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并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按“一事一议”有关的审批程序进行。

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体财务实现专项管理和监督;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和减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纠正和反馈,使我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

六、入贯彻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

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

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占村总数100%。

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

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

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

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12.7万元,与XX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

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我县采用明查暗访形式,采取“查、看、听、访”的办法,不定期地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农业生产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治理情况。

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负担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也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时不够及时足额,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够重视,村级农民技术员补助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转载请注明)、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及时对调整后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继续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XX年的工作重点

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实施重点监控,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齐抓共管,强化工作责任制。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五是查纠并举,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

XX年12月2日

第二篇:

某县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XX年全县减轻农民负担556万元,通过对教育系统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退还农民166.65万元。

没有新发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连续10年实现了“三个确保”,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

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条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级基本上实行了零招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再固定向农民筹资,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

每人每年筹资都不得超过15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投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并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按“一事一议”有关的审批程序进行。

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体财务实现专项管理和监督;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和减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纠正和反馈,使我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

六、入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

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

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占村总数100%。

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

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

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

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12.7万元,与xx年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

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我县采用明查暗访形式,采取“查、看、听、访”的办法,不定期地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农业生产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治理情况。

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负担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也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时不够及时足额,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够重视,村级农民技术员补助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及时对调整后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继续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XX年的工作重点

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实施重点监控,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齐抓共管,强化工作责任制。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五是查纠并举,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

第三篇: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三个“一号文件”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农业部门职能,深入实施惠民工程,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强化“绿剑”执法护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一、我市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现状

(一)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

1、实施“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

从农业产业提升,市场拓展、护农保障、科技支撑、内外互动、农业生态工程等方面,解决农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问题。

通过“惠民工程”的深入实施,我市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大幅增加。

XX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84.7亿元,比上年增长9.5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50元,比上年增长15.6%;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3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48家,超亿元的18家。

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16家,比上年增加207家,增幅达40%,其中省级优秀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社4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41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53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达到60.4%;共有社员4万人,带动农户38万户,占全市农户的56%;联结基地50多万亩,社员户均增收800元。

2、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

全市各地执行各项惠民政策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农民普遍感到满意。

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我市把加快推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作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和重要抓手,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去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达27.97亿元,同比增长28.77%。

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巨大效应:

一是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加大,农民负担逐年降低。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一是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

坚持“一个漏斗下”的原则,依法设立、调整、清理及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从源头控制农民负担。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通过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张贴涉农收费价格表,发放《浙江省涉农收费简明手册》等形式,让涉农收费置于“阳光”之下。

目前,全市所有农村社区都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做到公示内容及时更新。

三是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将“限额制”落到实处。

如莲都区、龙泉市、缙云县、庆元县、景宁县等5个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为农民订阅《农村信息报》。

青田县所有乡镇债务由县财政承担,行政经费由县财政统管保障,全县村级订阅报刊平均额在500元左右,远低于限额标准。

四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落实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来信来访、明查暗访和各种渠道查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一查到底,并按《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责任,同时落实专项整改,做到警钟长鸣。

2、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

共聘请监督员137名,赋予其监督、举报职责,并承担及时上报农民负担案(事)件和提供暗访线索的义务。

去年各级监督员共走访了60多个村、300多户农户、30多个单位,提出农民减负工作意见建议和暗访线索120多条。

二是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

设立龙泉市、遂昌县和缙云县等三个县(市),12个乡(镇)、21个村、130户农户作为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点。

通过对监测农户的记帐观察,分析农户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日常收支,观察农民增收,监督涉农收费,监测农民负担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建立农民负担预警机制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完善农民负担月报制。

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每月由下一级农负办向上一级上报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测网络体系。

3、村内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得到完善。

根据《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补助力度的基础上,加强对村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监督,严防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每年我市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经省农负办批准公布后实施。

去年的工价标准在30-50元之间,其中:

青田县每日50元、松阳县每日40元、云和县每日35元,其余各县均为每日30元。

XX年,全市共有8个县69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涉及人数4.55万人,涉及筹资金额151万元,筹劳2.53万个,没有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4、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积极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农民建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级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农村报刊征订等涉农收费、价格项目。

对明查暗访中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整改,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

去年全市共组织明查暗访77次,发现并查处案(事)件6件,清退违规金额7.79万元。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得到了维护。

1、农村财务管理得到全面加强。

全市共有179个乡镇3347个村全面推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制,分别占乡镇和村总数的97.8%和96.1%,其中云和县全面实行了村财务会计、出纳统一代理的“双代理”制度;141个乡镇2937村实行电算化管理,分别占乡镇和村总数的77%和84.3%。

3484个村实行财务公开,占总村数的100%,其中按季公开的村有3151个,按月公开的村有103个,龙泉、缙云、遂昌等县实行按季统一公开日制度;利用电算化软件公开的村有2340个,占总村数的67.2%。

3484个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占总村数的100%,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以千村审计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去年全市共审计1409个村,其中:

财务审计940个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58个村,村干部离任审计280个村,其他专项审计41个村;完成财务清理402个村。

审计资金总额23亿元,发现违纪违规案件64件,涉案金额401.64万元,其中:

万元以上案件36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收回各类款项216.7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7万元,落实整改措施1461条,维护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2、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松阳、遂昌、莲都区等已完成试点工作,共量化资产555万元,享受股份人口2716人,按股分红总额155.5万元。

加大集体经济空白村、薄弱村的扶持力度,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XX年,青田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集体经济收入不足2万元的村给予配套补足;莲都区财政安排75.8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村干部误工报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云和县出台了《村级组织运转目标管理以奖代补制度(试行)》,对当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万元,并能认真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目标管理的村给予4000元补助;遂昌县安排200多万元资金,落实62个项目,扶持村集体开展资源开发、闲置资产盘活、建批发市场、建民工公寓、农家乐开发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去年全市共争取省级村运转经费1440万元,比去年增加270万元,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

3、开展村级债务调查,指导村级债务控制化解。

到XX年12月底,全市农村村级债务总额近4.24亿元,涉及村数2624个。

其中:

因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达2.23亿元,占52.9℅;因发展除基础设施建设外的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达0.27亿元,占6.3℅;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达0.3亿元,占7.2℅;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替农户垫交农业税等国家税费而形成的等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1.42亿元,占33.6℅。

村级债权总额1.29亿元,涉及村数1366个。

其中:

因债务人死亡、倒闭、破产等原因不可能再收回的债权达777万元,占债权总额的6℅。

通过调查,摸清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债权的底数,为各级制订化解村级债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得到维护。

1、加强权证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依法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注销,保证地证相符,切实落实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目前全市共签订家庭承包合同55.2万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1.3万份,分别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94.68%和87.96%。

龙泉市、缙云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2、创新流转体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为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提供了规范管理和有效服务。

目前,全市共流转土地18.52万亩,有8个县(市、区)的8个乡镇4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3、扩大仲裁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创新。

全市共有遂昌县、莲都区、缙云县等已建立土地仲裁机构,其他一些县(市、区)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松阳县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构”;遂昌县自xx年9月被农业部列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单位后,认真做好各项试点工工作,聘任了7位仲裁员,制订了各类文书资料,出台了《遂昌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行)办法》。

从xx年年10月开始开展仲裁工作,去年共受理案件6件,已仲裁6件,仲裁率100%。

(五)“绿剑”护农执法深入开展,农民群众利益有了“保护神”。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把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作为保障农业和农产品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绿剑”系列专项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农资市场上种子、农药、肥料、畜产品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

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和市场巡查力度,充分发挥“12316”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农资打假工作引向深入。

据统计,自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成立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17764人次,出动执法用车5434车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3417家次,抽检农资样品1126批次,受理投诉、举报、咨询电话1306件,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2956件,罚没款170.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23万元。

通过农业综合执法,有效遏制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农民群众利益切实得到了维护

二、当前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表现

几年来,通过各级农业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全市的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民负担大为减轻,农民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但是,当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一)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依然存在。

1、农民的隐性负担有上升趋势。

当前,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已由过去的乡村基层政权行为转变为带有部门特征的行为,隐蔽性更强,预防和查处更难。

如:

征订报刊突破“限额”,发生在村里,根子在上面,很难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

2、村级债务问题日益突出。

我市是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之一,农村经济较为薄弱,村集体缺乏创收渠道,收支矛盾突出。

但是,农村群众要求兴办公益事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十分迫切,上级部门下达的许多项目立项和建设都要求当地提供足额配套资金,致使许多村纷纷举债跑项目。

村级债务已成为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容易成为日后农民负担反弹的重大隐患,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二)支农惠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一些地方存在挪用、截留各种支农资金的行为。

如项目资金拨付时间迟,没有足额到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我们在xx年7月对获得xx年度省补助项目资金的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中发现,一是项目资金到位迟;二是75万元省补助资金中有21万元未到位,占28%。

在发放补贴款过程中,有的地方违规操作,强行把各种补贴款项用于抵顶农业税尾欠或者用于“一事一议”筹资。

有的地方克扣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弥补自身经费缺口,或者用于各种项目的配套资金,导致村级组织运转困难。

(三)农村土地承包、征用承包地造成农民利益损失。

1、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地方在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中存在着不按政策给农民承包地,强行收回、私自调整承包地,二轮延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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