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624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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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能要求(重点)
(四)人才培养规格
1、分析职业范围
2、明确工作任务
3、分解职业能力
(五)人才培养模式
提示: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确定
2、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切入点
3、提炼确定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4、显示专业特色、切合学院实际
5、体现实践性、职业性和开放性
(六)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含专选、公选)
2、课程的内容、目标,要求描述(全部课程)
(七)教学进程:
1、教学环节分配表(见附件)
2、课堂教学安排表(见附件)
3、实践教学环节分配表(见附件)
4、各学年规定学分及最低毕业要求(见附件)
(八)教育目标及活动设计
1、目标主要针对素质、能力培养
2、为课程教学以外的活动安排
3、活动应体现专业特色
4、以表格的形式呈现活动内容(含时间)
(九)教学保障条件
1、师资情况(表一)2、专业教学委员会(表二)
3、硬件设施(表三)
(十)有关说明(略)
四、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若干控制指标
(一)总学时、总学分
1、总学时:
三年按116教学周(实际教学周数见校历表)。
原则上周课时不超过24节,总学时数不超过2400学时。
2、总学分:
120-150学分(按约18-22学时1个学分计算)。
(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分配
原则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为50%与50%。
理论教学主要为课堂授课,实践教学包括军训、实验、实训、实习、毕业实践。
(三)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分配
理论教学中的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分别占总学时、总学分的41%与9%。
(四)总课程:
24--31门,其中:
必修课不超过24门(公共课不超过9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超过15门),选修课5—7门(公共课选修课2一3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3—4门)。
(注:
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提供课程,学生至少修满4学分;
专业选修课由系部提供课程,学生至少修满6-8学分)。
(五)有关课程编排说明
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分别在第一、第二学期安排,每学期1门,均为周4学时。
3、《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第一学期开,其中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教学。
《大学生就业指导》第四学期开出,其中财税系、工商管理系在第1-8周进行,会计系、信息工程系在第9-16周进行。
《形势与政策教育》第一至第四学期开出,每学期4课时,以讲座形式进行教学。
《心理健康教育》以讲座形势开出。
《大学生创业指导》为公共选修课,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开出。
4、《大学语文》为必修课,财税系、工商管理系第一学期开,会计系、信息工程系第二学期开,周2或周4学时。
《应用文写作》为必修课,会计系、信息工程系第三学期开,财税系、工商管理系第四学期开,周2或周4。
5、《高等数学》开设两学期的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名称为《经济数学》,第二学期课程名称为《线性代数》。
专本套读的学生开设一学期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选修课。
6、《计算机应用基础》非计算机专业类按周4于第一和第二学期安排,为考试课。
7、体育课按周2于第一至第三学期安排。
8、所有专业第一学期必须安排一门专业基础主干课。
9、《大学英语》从第一学期开始,至第三学期结束。
第三学期英语教学内容为专业英语,为配合专本套读学生,课程名仍沿用《大学英语》,总学时200左右。
出国留学《雅思》、《托福》《英语口语》可否开设一学期选修课)。
10、所有课程必须遵循教学规律和课程逻辑关系安排,课程体系中应有课程内容描述(全部课程)(公共课由公共课部和思政课部负责描述)
(六)考证考级安排
l、英语要求考三级,原则上于第二至第四学期安排。
2、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在第五学期安排,考多证的可以延伸到第六学期。
3、所有考证考级工作,均须考前组织强化训练,以提高通过率;
所有考证考级时间安排,均应按国家统一时间编制计划。
(七)军训(含入学教育)。
新生入学在9月30日前安排三周。
(八)制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鼓励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开发。
1、学生撰写论文,发表于国家级核心刊物的每篇记2学分,发表于省级核心刊物的记1学分。
2、学生发明专利,国家级批准的每项记10学分,省级批准的记5学分,市级批准的记2学分。
3、学生创业能力强,自主创业的视情况记2——3学分。
4、学生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和暑假专业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记2学分。
5、所有加记的学分,可以抵顶总学分。
五、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
(一)格式要统一;
(二)内容要完整;
(三)文字语言表述既要清楚又要精练;
(四)数据要准确、可靠;
(五)专业名称、课程名称要规范化;
(六)编制上报送审要守时。
六、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程序
(一)学院于每年3月底向系(部)下达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任务,系(部)应及时落实编撰人员,并做好相关准备。
(二)系部会同企业完成编撰后于每年5月1日前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三)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批后于5月中旬下发各系(部)执行。
七、其它
(一)各教学实施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均必须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稳定性,未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并经主管副院长审核签字,不得变更。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局部调整,应按程序报教学委员会审议。
(三)学院授权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学院授权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
(五)本意见从通知之日起试行。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教学环节分配表
学年
学期
入学
教育
理论教学
实训
毕业
实践
考
试
就业
指导
课程
设计
机
动
合
计
1
2
3
4
5
6
合计
课堂教学安排表
类别
序
号
课程名称
试(√)
学时数
总
学
分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理
论
实
验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5
19
18
17
必
修
课
公
共
课
7
8
9
公共课小计
专
业
基
础
专业基础课小计
专业课小计
选
限选课小计
本专业毕业要求
共
任
任选课小计
综合素质毕业要求
总学时、总学分、
周学时
实践教学环节分配表
序号
名称
简称
周数
学分数
学期实践环节安排
实践基地
各学年规定学分及最低毕业要求
类别
各年规定学分
最低毕业要求
学时
堂
教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限选课
任选课
小计
实践性教学
总学时.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