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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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招标文件模板
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
1、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3、潜在供应商须按投标要请函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资料齐全后,方可前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9:
00-12:
00,14:
00-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XX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以便取得相关电子文档)。
4、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XX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XX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
,)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其投标资格。
5、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
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6、如投标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7、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并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8、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如投标人退还保证金账户有所变动,请及时向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提交《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9、采用非公户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凭相关凭证及《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到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10、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如招标文件有澄清、修改或者延期的,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请供应商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洽购采购文件登记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便查收。
11、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请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个工作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6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
一、说明11
二、招标文件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
五、开标、评标、定标18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24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5
八、适用法律26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3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2,043,6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编制《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最高限价:
1,943,600.00元。
(投标报价包括实施并完成本项目的外出考察费用、研究费、资料收集、整理和编制费、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输出、装订及寄送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全额含税发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XX省政府采购网、XX市政府门户网、中国财经报网、XXXX招标采购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下列资料(资料均加盖公章)到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XX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3月14日15时00分(注:
2019年3月14日14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2019年3月14日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
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日止。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XX市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楼1楼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XX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邮编: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XX市位于XX省东部,韩江三角洲南端,是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著名侨乡。
目前XX市地少人多,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土地资源的稀缺问题凸显。
为了提高XX市城市化水平,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凝聚力、影响力和辐射力,2004年,XX市市委、市政府根据《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和《XX城市发展概念规划》,提出了建设东部城市经济带、工业经济带、生态经济带“三条经济带”的战略构思,实施“东廷、西连、南拓、北优”的城市发展战略。
2006年,为加强围填海管理工作,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14号)。
在区域建设用海思想的指导下,2007年5月,在XX市人民政府的组织下,编制完成了《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并于2008年得到国家海洋局的批复(国海管字[2008]251号)。
规划用海总面积1885.40公顷。
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其中分为42宗用海项目,填海总面积为1479.00公顷,已获批35宗,面积为1337.6429公顷;其中7宗未批已填用海项目,面积为306.1758公顷,分别为“东海岸新城行政服务中心项目42.0323公顷,东海岸新城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37.1724公顷,新溪片区新律河口改道海堤建设工程49.7982公顷,新溪片区中心路网工程49.4300公顷,新溪片区滨海大道岸线景观带项目48.9931公顷,塔岗围片区玩具城综合项目44.2398公顷,塔岗围片区滨海大道岸线观带项目34.5100公顷”,以上7宗未批已填用海项目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2、项目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要“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组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生态评估,根据违法违规围填海现状和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责成用海主体认真做好处置工作,进行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对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要最大限度控制围填海面积,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规范海洋管理,落实国发[2018]24号文的有关要求,需对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围填海项目中的涉及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约306.1758公顷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对围填海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指导下一步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和《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编制《生态评估报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1、海洋生态评估
1.1评估目标和评估对象
(1)评估目标
在收集现有资料和补充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海域开发利用现状,根据合理的评价标准,运用生态学方法,分析评估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对水文动力环境、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环境、海洋生物的影响和海洋生态价值的损害,客观、全面地评价海洋生态影响,识别现存和今后可能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2)评估对象
根据《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中涉及的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
本次生态评估对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中涉及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进行整体生态评估。
1.2成果需求
编制《生态评估报告》。
2、编制海洋生态修复方案
2.1海洋生态修复的原则
(1)保护优先、因地制宜
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理念,充分考虑当地原有自然资源现状、生态禀赋、水文动力、地形地貌和海洋灾害等自然特征,制定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修复对策,提出合理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逐步恢复周围海域的生态环境。
(2)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的生态定位和生态本底条件,充分考虑历史填海项目造成的生态损害和资源占用等问题,科学确定本项目海洋保护修复重点和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修复措施。
(3)统筹兼顾、系统修复
从生态系统角度考虑,统筹兼顾海洋生态系统与河流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提升生态修复综合成效,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良性发展。
(4)实用可行,注重成效
选择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修复措施,为生态系统自然恢复创造良好条件,确保生态修复成果持久发挥作用;重视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估,加强监管,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2.2成果需求
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3、工作要求
编制《生态评估报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4、主要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2018年7月;
(2)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2018年12月27日;
(3)《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2018年11月;
(4)《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8年11月;
(5)《围填海管控办法》,2017年7月;
(6)《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2017年3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
(13)《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务院,2012年4月;
(14)《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2015年8月;
(15)《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2006年11月;
(16)《XX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务院,2012年11月;
(17)《XX省海洋生态红线》,2016年。
(18)《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国海管字[2008]251号),2008年
(19)《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5、质量标准:
承担的《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照相应法规、导则、技术方法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和评价,其成果应符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材料要求。
6、编制服务成果及时间要求:
(1)投标人的所有成果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
(2)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文件,文件清单及时间要求见下表:
(投标人需对此项内容作出承诺)
编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1
生态评估报告
20本
完成送审稿
2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20本
完成送审稿
三、商务要求
1、投标人报价:
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
包括资料收集和购买、前期调研、外业调查、标准收集、信息收集、报告编制、修改、正式报告印刷等编制费用与报告专家评审费用、相关审批手续和过程费用及相关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图档的输出、招标代理费、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等费在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
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验收方法:
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中标人提交送审稿后,采购人将会同相关专家及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对本项目的送审稿进行审查。
如中标人提交的资料无法通过审查,则须根据评审会议提出的反馈意见对评审稿进行修改并重新送审,直至正式通过审查,形成报批稿,上报到相关部门审批,修改并直至批准。
报送和审查时所需的文件(纸质和电子档)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
3、其它要求
评价署名权归评价单位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评价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中标单位提交的编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成果的;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正式书面同意擅自修改评价内容的。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除版权外)由双方共享。
未经委托方许可,受托方不得将技术成果转予他人或将报告内容公开,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中标人应提交相关成果资料电子版(文本文档按word文档格式提供,图纸按CAD格式提供,不加密)给采购人(数量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纸质版除满足上报要求之外,另外按采购人需求数量提供给采购人。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给中标人;
(2)提交成果报告(经采购人确认的送审稿)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给中标人;
(3)提交全部工作成果报告(经采购人确认的报批稿),报批稿上报到相关部门审批,修改并直至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给中标人。
(4)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成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④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诉项目的政府采购。
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XX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简称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XX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2.3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4“中标人”是指:
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中小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6“中小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7“监狱企业”:
满足《财政部司法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3.3投标人必须确保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享有知识产权或享有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授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保证采购人在中国境内能合法使用其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及构成
5.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5.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投标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等。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更正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XXXX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处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3澄清或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6.4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且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将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