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8033461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组织推荐”指由基层党组织对借款人进行生产创业能力和生产项目条件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农村信用社推荐申办“红色信贷”贷款。

“群众监督”指基层党组织在初审合格后对“红色信贷”事项进行公示,群众对借款人资格条件进行监督;

贷款发放之后,群众对借款人行为进行监督。

“农信审批”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意见,上报县委组织部后自主审批、发放“红色信贷”贷款。

“利率优惠”指农村信用社对“红色信贷”借款人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州市、县(市、区)共同研究筹集资金,给予“红色信贷”借款人首年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

“多方共管”是指“红色信贷”贷款由基层党组织、财政、农业、林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和农村信用社多方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贷款的前期调查推荐、生产经营技术指导和贷款后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实现扶持借款人创业成功和信贷资金安全的双重目标。

第六条“红色信贷”贷款业务坚持“依靠党组织、服务‘三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兼顾’”的原则。

第七条“红色信贷”贷款业务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授信、用信管理模式。

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贷款绿色通道。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与用途

第八条借款人条件

(一)户口在贷款人所在地的营业区域内;

(二)18-5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

(三)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收入来源合法可靠,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信用观念较强,信用履约记录及履约意愿良好;

(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

(六)经基层党组织审查认定具有申请“红色信贷”贷款资格,且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条件并经农村信用社认可。

第九条“红色信贷”贷款的用途:

指向借款人发放用于发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贷款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

第三章贷款方式、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第十条“红色信贷”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依据,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发放。

第十一条申请“红色信贷”贷款的借款人,可根据其经营实际需要、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对立足于自身脱贫致富的借款人,每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红色信贷”贷款。

对农村致富党员能联系帮扶1-2名困难群众的,每户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红色信贷”贷款。

对农村带头致富党员能联系帮扶2名以上收入偏低党员、3名以上困难群众的,每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红色信贷”贷款。

对农村带头致富党员、农村致富党员帮扶的困难群众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相应贷款支持。

第十二条“红色信贷”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贷款人根据用途和生产经营活动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可以跨年度使用。

一年以内(含)的“红色信贷”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一年以上的“红色信贷”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第十三条“红色信贷”贷款利率实行优惠方式,建立差别利率激励机制,对所在村评为信用村或所在村虽未评为信用村但已评为信用户的借款人执行优惠利率(即同期同档央行基准利率),由贷款人在当地同类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给予优惠,对不属上述情形的借款人在执行优惠利率的基础上上浮IO%。

第十四条“红色信贷”利率调整方式:

一年期的“红色信贷”贷款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的“红色信贷”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的,按利率政策执行加罚息。

第十五条“红色信贷”贷款还款方式:

期限一年以内(含)的,一般采用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方式或利随本清方式;

期限一年以上的,采用按季结息、分期还本方式,也可采用定期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贷。

第四章贷款流程

第十六条借款(申请)人向基层党组织申请“红色信贷”贷款,基层党组织对其进行“红色信贷”资格审查。

基层党组织召开党支部(总支)会议对其进行讨论,经研究同意后编制会议记录并签字存档,复印件交由信用社留存。

基党组织认可后填写《农村“红色信贷”贷款申请审批表》,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由借款(申请)人送达贷款人。

基层党组织对借款人初审合格后,将借款人申请“红色信贷”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初审合格之日至贷款发放的前一日,且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群众对借款人申贷条件有异议的,可向基层党组织或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人资格复审。

出现3名以上群众对同一借款人提出异议的,由乡镇党组织对该借款人进行资格复审,该借款人经复审合格后方可予以推荐。

第十七条贷款人接到《农村“红色信贷”贷款申请审批表》后,派出2名专人实地调查,入户了解借款(申请)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并与其面谈,审查用途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贷款人也可与基层党组织的资格审查同步联合展开,缩短调查时效,提高审贷效率。

第十八条贷款人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评级授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签发盖有“红色信贷”字样的贷款证,明确授信额度,载明授信要素。

原已进行过评级授信的,在原贷款证上加盖“红色信贷”字样印章。

第十九条借款(申请)人持“红色信贷”贷款证到营业网点办理用信手续,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按农村信用社相关贷款管理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还款方式等,并明确贷款人和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由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对满足约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二十二条鼓励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进行支付。

符合相关自主支付要求的,对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自主支付的必须将款项转入指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确保资金发放给真实借款人。

第二十三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

贷款人应通过账户分析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使用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以户为单位设立“红色信贷”贷款登记台帐,逐户建立“红色信贷”贷款档案,按信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存放、调阅、移交等。

第二十五条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与基层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共同走访借款人,了解和掌握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

并主动向借款人推荐安贷保等合适借款人自身情况的保险产品,鼓励其自愿购买。

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的基层服务机构共同对“红色信贷”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提高党员创业致富成功率。

群众有权对“红色信贷”借款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有群众反映借款人有赌博等影响贷款按期收回的行为时,贷款人应对该笔贷款密切关注,加强风险防控。

第二十六条贷款到期前,贷款人应及时提示借款人,并请基层党组织监督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

第二十七条“红色信贷”贷款的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管理按照省联社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红色信贷”贷款的客户信息、运作流程、数据处理、风险预警等资料应及时录入系统管理。

第二十八条“红色信贷”贷款顺利收回贷款本息后,借款人持还款凭证及贷款证前往基层党组织申请贷款贴息。

基层党组织接到贴息申请后按季度进行汇总,与农信社共同核定贴息金额。

完成核定后由当地财政部门直接向借款人指定账户发放贴息资金。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充分依靠和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与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及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建立“红色信贷”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加强“红色信贷”贷款的风险防控工作。

贷款人应与基层党组织在贷前审查、贷后管理等环节建立必要的沟通协作机制,并对基层党组织经办人员进行相应的信贷业务培训,共同提升对“红色信贷”借款人员的服务水平。

农业、扶贫、科技等部门的基层服务机构应对“红色信贷”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提高创业致富成功率,降低贷款风险。

第三十条各县级联社(合行)“红色信贷”贷款到期收回率低于95%(含95%)时,暂时停止其“红色信贷”贷款业务,待超过上述比例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一条风险补偿机制

(一)鼓励借款人自愿购买安贷保等,借款人不慎发生意外时由保险公司代偿部分或全部本息,降低信贷风险。

(二)设立专项风险补偿资金。

省联社与省财政按不低于贷款发放额的10%共同设立专项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符合代偿要求的贷款损失。

第一轮“红色信贷”按照10亿元的规模设置贷款额度,省财政与省联社共同筹备专项风险补偿资金1亿元,省财政安排50%,省联社安排50%。

其中,应由省财政承担的50%部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据实清算后在5000万元的额度内拨付各地。

第三十二条清收机制。

对于到期无法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应积极争取当地基层党组织、司法、纪检等部门的支持,实行联动清收;

对经基层党组织、财政部门和贷款人三方确认,认定为符合《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规定的损失贷款,按《云南省“红色信贷”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责任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红色信贷”贷款业务实行责任制管理。

贷款人自主审贷、自担风险,并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包括明确责任、业务检查、绩效考核、工效挂钩、严明奖惩等主要内容的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原则上“红色信贷”贷款本息的催收面应达到100%,贷款按期收息率应不低于98%,贷款到期收回率应不低于95%。

具体指标由贷款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量化到机构、个人。

第三十五条在“红色信贷”贷款工作中,贷款人应对成效突出的经营机构给予奖励;

对贷款放得出、管得好、收得回、有效益、成绩突出的客户经理,应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工作认真负责,依法合规办理贷款手续,确属客观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信贷人员给予尽职免责。

第三十六条客户经理及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不给予办理“红色信贷”贷款的;

(二)未经基层党组织认定推荐发放贷款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

(四)超贷款额度、跨区域发放贷款的;

(五)疏于管理,造成信贷风险和资产损失的;

(六)对借款人吃、拿、卡、要的;

(七)编造“红色信贷”贷款假账、假表、假数据的;

(八)经查实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十七条县级农村信用社应加强对辖属机构“红色信贷”贷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主动与承办单位沟通,了解贷款扶持对象动态,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红色信贷”贷款可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合同和凭证,归类统计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比照现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云农信联[2013]52号)废止。

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我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

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分子之家,父亲在朝中做官,精读诗书,母亲知书答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

李清照。

小时侯,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聪明伶俐,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

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诗我的笑,无可置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青春的我如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水也被自然洗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脚任水流轻抚。

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可是晚年的我却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家庭的衰败,社会的改变,消磨着我那柔弱的心。

我几乎对生活绝望,每天在痛苦中消磨时光,一切都好象是灰暗的。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千古叠词句就是我当时心情的写照。

最后,香消玉殒,我在痛苦和哀怨中凄凉的死去。

在天堂里,我又见到了上帝。

上帝问我过的怎么样,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的一生有欢乐也有坎坷,有笑声也有泪水,有鼎盛也有衰落。

我始终无法客观的评价我的一生。

我原以为做一个着名的人,一生应该是被欢乐荣誉所包围,可我发现我错了。

于是在下一轮回中,我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

我来到人间,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既不着名也不出众,但我拥有一切的幸福:

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就够了。

天儿蓝蓝风儿轻轻,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息吹进明亮的教室,我坐在教室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

我拿起手中的笔,不禁想起曾经作诗的李清照,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用最朴实的语言,写下了一时的感受:

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

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

“富不读书富不久,穷不读书终究穷。

”为什么从古到今都那么看重有学识之人?

那是因为有学识之人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那时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

自从看了《丑小鸭》这篇童话之后,我变了,变得开朗起来,变得乐意同别人交往,变得自信了……因为我知道:

即使现在我是只“丑小鸭”,但只要有自信,总有一天我会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一只世界上最美丽的“白天鹅”……

我读完了这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深深被丑小鸭的自信和乐观所折服,并把故事讲给了外婆听,外婆也对童话带给我们的深刻道理而惊讶不已。

还吵着闹着多看几本名着。

于是我给外婆又买了几本名着故事,她起先自己读,读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告诉她,如果这一面生字较多,我就读给她听整个一面。

渐渐的,自己的语文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不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一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两个人读的乐趣大,而两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全家一起读的乐趣大。

于是,我便发展“业务”带动全家一起读书……现在,每每遇到好书大家也不分男女老少都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抢书”,当我说起我最小应该让我的时候,却没有人搭理我。

最后还把书给撕坏了,我生气地哭了,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对外婆说:

“孩子小,应该让着点。

”外婆却不服气的说:

“我这一把年纪的了,怎么没人让我呀?

”大家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肯相让……读书让我明白了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犹如同智者谈心、谈理想,教你辨别善恶,教你弘扬正义。

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

书是我的老师,把知识传递给了我;

书是我的伙伴,跟我诉说心里话;

书是一把钥匙,给我敞开了知识的大门;

书更是一艘不会沉的船,引领我航行在人生的长河中。

其实读书的真真乐趣也就在于此处,不是一个人闷头苦读书;

也不是读到好处不与他人分享,独自品位;

更不是一个人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

而是懂得与朋友,家人一起分享其中的乐趣。

这才是读书真正之乐趣呢!

这所有的一切,不正是我从书中受到的教益吗?

我阅读,故我美丽;

我思考,故我存在。

我从内心深处真切地感到:

我从读书中受到了教益。

当看见有些同学宁可买玩具亦不肯买书时,我便想到培根所说的话:

“世界上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的人,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最可怜的人是与书无缘的人。

”许许多多的作家、伟人都十分喜欢看书,例如毛泽东主席,他半边床上都是书,一读起书来便进入忘我的境界。

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航标,读书,读好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机械仪表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