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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意见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意见)

浦青少发〔2009〕16号

关于加强中心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

根据中心2009年工作要求,培育打造中心师资骨干队伍,做好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施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为领引,提高中心教师的综合素质,全面推进校外教育的专业化发展,就加强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试行)如下:

一、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义务

1、确立一个形象。

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及中心规章制度,确立奉献儿童、缔造未来的中心教师形象。

2、开设一堂示范课。

精心编创、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结合各自教学专业,每学年开设一堂(中心级以上)公开示范课。

观摩教师反映及专家点评成绩良好。

3、主讲一次辅导讲座。

根据校外教育发展需求,结合校外教育教学实际,每学年面向校外教育教师(中心级以上)开设一次专题辅导讲座。

听众反响及专家点评成绩良好。

4、结识一位师友共进。

注重互动互助,帮助师友共同进步。

与一位以上中心教师开展师友结对活动。

师友结对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进步。

5、撰写一篇教学论文。

潜心开展校外教育教学研究。

结合校外教育教学实践,参加一项科研项目,每学年撰写一篇两千字以上的教学论文、经验、调研报告或专著。

在中心级以上网站或期刊、书籍上获得发表。

6、取得一项教学成果。

努力创新校外教育。

每年在中心级以上的教育教学成果展评中成绩优良。

二、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

1、享有冠名教学。

在中心教育教学活动场馆及SHNG.CN网站、《浦东校外教育》季刊等各类媒体宣传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优秀形象。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可以冠名教学工作室。

2、享有游学培训。

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外出游学、考察、培训。

3、享有名师讲坛。

在中心开设校外教育名师讲坛。

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可以登坛演讲、交流,课程示范。

中心给予名师级包装宣传。

4、享有信息资料。

每学年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提供200元的专业教学参考资料。

办理一张(年度)区级或市级图书馆的阅览证。

为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时提供国内外教育教学教研信息。

为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外出听取大师名家辅导报告提供便利。

5、享有出版专著。

中心出资与各类编辑、出版社等加强合作、联系,为具备编辑出版专著条件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出版教育教学的个人专著。

6、享有优先推优。

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推荐为高级教师评审;优先推荐为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审;优先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校外教育名师评审;优先推荐各项先进评审。

三、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

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评估参照《浦东新区关于加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浦社发[2004]68号)精神,遵循“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原则,实施师德修养一票否决制外的百分制考核。

1、考核内容(共8项)

序号

项目

要求

分值

共100分

1

师德

修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心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一票否决

2

开设

公开

示范课

中心级公开示范课需要提前1个月申报,公开示范课均需提交教案、本人教学反思、教学评价表和听课教师教学点评意见(3人以上)。

中心级公开课的教学评价表需盖有中心公章。

区级以上公开课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20分

中心级示范课,每课最高20分。

大于20分按照20分核算,小于20分按照实际分值计算。

3

开设

专题辅导讲座

开设教师专题辅导讲座需提供讲稿。

由中心考评组负责发放听讲反馈表听讲成员的20%。

专家小组成员(3人以上)对专题讲座进行评价。

专题辅导讲座开设均需由中心(或区域中心)认定。

15分

专题辅导讲座累记分不超过15分。

开设2课时讲座最高为10分,4课时及以上最高为15分。

4

结对

情况

考核依据见结对协议和结对方案(每位结对人员必须要有结对计划书)。

以所结对教师的教学成果为依据。

结对教师中有开设中心级及以上公开课、获区级及以上专业比赛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参加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等。

15分

每项成果每次计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5

课题

研究

论文

专著

撰写

(1)以中心级以上论文或课题作为评分起点。

(2)论文需第一作者、第二作者,论著的参与须附上承担任务的证明。

论文、论著发表时间均为当年。

(3)课题(项目)开题需为当年,附课题申请表(需有区/市教科室公章);课题正在进行之中,需有课题申请表和阶段小结;课题已结题,需有区级或市级证明。

课题参与者需提供本人的研究成果。

20分

一篇(项)中心级以上发表的论文或课题、项目,累记分不超过20分。

6

开展

教研

活动

考勤

(1)由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考核占5分。

(2)中心教研组活动考核占5分。

(3)考核依据为各类培训提供的考勤表,每缺席一次扣1分。

活动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如代签现象),本项考核为0分。

10分

累记分不超过10分。

7

教育

教学

成果

在教育教学方面,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在籍学员获奖,成绩优秀。

10分

突出的,8-10分;优良的,4-7分;一般的,0-3分。

累记分不超过10分。

8

在区域中心任职情况考核

在师德、教育教学、教育研究等方面能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0分

表现突出的,8-10分;一般的,4-7分;较差的,0-3分。

累记分不超过10分。

2、考核方法

(1)由中心党政领导、人事干部、教育研究人员组成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小组(简称:

骨干建设工作小组)。

由骨干建设工作小组统筹开展具体工作。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日常考核工作由各区域中心主任、教育长负责具体实施。

(3)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由骨干建设工作小组聘请专家组织考核。

(4)被考核对象按照要求,以区域中心为单位将考核材料交教育管理中心汇总。

(5)学期考核时间为当年6月中旬,年度考核时间为次年1月份。

四、考核结论

1、中心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85分及以上为合格,续聘为中心学科带头人;中心骨干教师年度考核70分—84分为合格,续聘为中心骨干教师。

中心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70—84分的,第二年自然降为中心骨干教师;中心骨干教师年度考核85分及以上的,第二年自然晋升为中心学科带头人。

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内容中如有两项为0分,则不能进入合格。

2、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在学期考核基础上产生。

春季学期考核分占40%,暑期、秋季学期考核分别占60%。

3、中心骨干人员的年度过程考核以《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奖惩考核条例》为依据。

单位年度考核获得优秀人员,由中心授予中心骨干人员称号,并颁发相应津贴。

如单位年度考核由优秀降为合格人员,中心骨干人员称号自然免除,同时停止相应津贴颁发。

4、因公出国、怀孕休假、病假等情况3个月以上的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在此期间基本没有履行相应职责的,本年度不予考核,津贴也随之停发。

5、学年度考核成绩69分以下,不在合格成绩以上的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然免去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不再享受相关津贴。

6、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情况由中心骨干建设工作小组审定、并设立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个人档案。

五、申报考核

1、中心在编在岗教师,凡教龄在五年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且单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均可在中心办公网上下载《申报表》自主申报。

经单位审核申报资格后,由单位纳入《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办法》实施年度过程考核。

2、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需提前一年申报,接受年度过程考核。

2009年首批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申报工作详见《关于开展2009年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凡由中心授予“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获得中心颁发的证书并享受相应津贴。

凡因故自然免去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同时终止发放相应津贴。

六、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2月起试行,解释权归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附件:

《关于开展2009年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09年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师资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队伍建设,实施以中心骨干队伍为领引,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推进校外教育的专业化发展。

按照中心一届二次教代会通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浦青少发〔2009〕5号)精神,结合《关于加强中心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现决定开展2009年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依据

1、依据《浦东新区关于加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浦社发[2004]68号)的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申报、评审。

2、参照社发局《关于开展2008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本中心队伍现状,建立本中心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的领衔作用,激励中心教师的创新精神,提升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中心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职业道德。

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教育方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风范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爱护学生。

2、教育理论和专业水平。

工作理念先进,对所从事的工作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及时把握与本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业务基础扎实。

3、教育教学实效。

教育教学能力强、方法活,手段现代化、多样化,教育教学效果好。

在校外教育工作中,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教育教学实绩较为明显。

4、参与教研活动与知名度

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教育科研活动,能在教育教学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在本中心具有一定的声望和知名度。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显著,得到中心教职工的一致认可。

三、申报对象

(一)中心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

1、2008年度区级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

2、在中心2008年教师业务研修竞赛“三个一”活动中成绩为“A”级的高级职称教师。

(二)中心骨干教师申报对象

1、本中心高级职称教师;

2、在中心2008年教师业务研修竞赛“三个一”活动中成绩为“A”级的教师。

3、2007年或2008年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三)中心骨干人员申报对象

2007年或2008年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职(员)工。

四、申报办法

1、根据《浦东新区“十一五”名师滚动发展计划》及本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精神,首批骨干队伍比例为中心教职工总数的20%—25%。

2、采用个人申请、区域中心审核、中心行政审定的办法进行。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均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区域中心主任提出申请。

3、中心在编在岗教职工凡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办公网上下载《申报表》自主申报。

4、首批命名的中心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授任期为一年,自命名之日起计算,同时纳入年度中心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的过程考核。

5、中心在编在岗教师凡教龄在五年以上及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均可在办公网上下载《争创申报表》,自主申报2010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争创期为一年。

凡申报并经过资格核准的人员,纳入年度中心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的过程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骨干队伍考核材料》。

五、申报过程

1、全面宣传动员,申报对象提出申请,区域中心审核、推荐(2月27日——3月6日)。

2、申报对象所在区域中心向教育管理中心递交申报材料,教育管理中心复核材料,提出初审意见,递交中心行政审定(3月11日)。

3、中心行政行文命名、公示(3月12日——3月18日)。

六、组织保障

为充分发挥中心骨干队伍的作用,加强中心骨干队伍的管理,由中心领导、人事干部、教育研究人员组成“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简称:

骨干建设工作小组)。

特聘相关教育教学教研专家若干人组成专家考核小组。

负责骨干队伍的管理、考核与日常工作。

1、骨干建设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张成明

副组长:

张振杰、黄丽峰

组员:

楼克强、沈燕华、李春芳、袁立军

2、特邀市、区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考核小组。

七、资金保障

为体现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骨干人员的引领作用,经浦东新区社发局批准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享受浦东新区社发局规定的津贴标准。

本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参照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津贴标准暂定为:

名称

每月津贴金额(元)

中心学科带头人

600

中心骨干教师

400

中心骨干人员

250

备注: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又是中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其津贴不重复发放,取高为准。

八、申报者需交材料

具体见《2009年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骨干队伍人员申报材料》(附件)。

 

附件

200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学科

区域中心

教龄

技术职称

□高级□中级

07、08年度

考核成绩

上年度“三个一”活动均分

申报项目

□中心学科带头人□中心骨干教师  □中心骨干人员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区域中心意见:

 

主任签名

日期:

年月日

中心骨干建设工作小组意见:

 

中心主任意见:

 

主任签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备注:

此表应一式二份,于3月8日16:

00前交教育管理中心袁立军老师处,逾期视作自愿放弃。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印制

2009年2月

争创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学科

区域中心

教龄

技术职称

□高级□中级

上年度考核

成绩

上年度“三个一”成绩

申报项目

□中心学科带头人□中心骨干教师  □中心骨干人员

申报年限

2010年度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区域中心意见:

 

主任签名

日期:

年月日

中心骨干建设工作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备注:

此表应一式二份,于3月8日16:

00前交教育管理中心袁立军老师处,逾期视作自愿放弃。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印制

2009年2月

以下考核材料,待中心骨干建设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填写。

编号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骨干队伍

考核材料

 

申报称号:

姓名:

区域中心:

学段学科:

现有职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OO九年三月日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我发展计划

(2009年度)

一、专业发展状况的自我分析

1.优势:

2.不足:

二、专业发展计划

1.师德:

2.教育教学:

3、读书计划:

4、科研:

三、专业发展的期望

教学:

教研:

 

论文:

 

填表人时间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友结对方案

培养目标:

培养内容:

培养形式:

填表人时间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师友结对协议

为贯彻《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精神,做到有组织有步骤地通过师友结对方式培养一批优秀教育人才,促进中心教育发展。

为此,特制订本协议。

经协商由和结为师友,结对时间为1年。

结对内容为,其中需完成课题。

结对指导检验方式:

通过开展公开业务活动进行考评,对结对报告、科研成果组织鉴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结对双方及其部门各一份。

结对人员(签名)结对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009)年度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

姓名区域中心专业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备注

一、师德修养、中心任职情况

□师德合格

□师德不合格

中心任职情况(分数)

本栏由评审专家填写

二、公开示范活动

内容

时间

级别

本栏考核分数

三、开设课程(讲座)

课程(讲座)名称

课时数(节)

级别

本栏考核分数

四、结对情况

结对教师姓名

区域中心

结对成果

本栏考核分数

五、课题研究和论文(著)撰写

课题项目或论文(著)名称

课题进展阶段或论文发表刊物

级别

本栏考核分数

六、开展教研活动考勤(本栏由区域中心教育长和教研组负责人填写)

区域中心活动

出勤次缺勤次

教研组活动

出勤次缺勤次

总出勤次数

出勤次缺勤次

本栏考核分数

七、教育教学成果的取得

内容填写完整

内容填写不完整

未交

本栏考核分数

该年度考核总分

考核专家签名:

考核时间:

 

师德、区域中心任职情况表

姓名:

专业:

(区域中心对该教师在师德、任职情况和教育教学、教育研究等方面能否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评价)

1、师德 

□合格  □不合格  (请在所选“□”处打“√”)

2、任职情况评分:

优秀

(8-10分)

一般

(4-7分)

不合格

(0-3分)

 

区域中心主任签名:

时间:

填写要求与说明

1、“编号”由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编制。

2、“学段学科”请按规范填写。

“学段”按“中学、小学或幼儿园”填写;“学科”按“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填写,其他学科的请填写“其他”,在括号中注明具体名称。

如舞蹈,填写为“其他(舞蹈)”。

3、“申报称号”,注明是申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人员”。

4、材料填写需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亦可打印(签名必须手写);“申报表”中相应的内容只需在“□”内打“√”,且只能选择一项,多填无效。

5、表格下载后不得改变原稿格式,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

6、各区域中心主任应按照“通知”要求审核申报人资格,于3月8日16:

00前将《申报表》、《争创申报表》交教育管理中心核实,逾期不再接收,视作自动放弃。

7、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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