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关于提高建设行业
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实施意见
(审议稿)
为加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查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建设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成覆盖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衔接配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指挥技术、通信、队伍、装备等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协调、全员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处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和协调的能力。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编制本辖区建设行业各类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响应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
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应网络系统,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组织好工程设施抢险、专家咨询和技术以及应急管理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制定好调配方案等,并定期检测、维护报警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
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要处理好投入和发展的关系,在应急管理方面舍得投入,以大投入促进大发展。
(四)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依托信息化系统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融入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平台系统,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满足应急值守工作需要。
(五)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案以及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对各类危险源的全面排查。
发现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市住房城乡建委报告,从而切实有效避免隐患升级,避免事故发生。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执行质量监督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要提高监管效率,尤其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
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严密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
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七)实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和减轻财产损失为重点,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协作、现场取证等协助工作。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态势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八)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工地现场施工员、监理员以及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切实提高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
(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和调查总结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十一)加强总结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月内,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总结和评估报告包括:
发生事故工程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通过总结评估和统计分析,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从而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十二)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通过分级响应、互相协作,提高处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统一指挥和协调能力。
四、主要任务
1、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综合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组织专家对事故抢险进行指导;协助指导各县区(含开发区)住建委进行应急救援,牵头协调物资和设备投入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开展建设工程应急处置知识、能力的培训教育工作。
2、办公室负责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协调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审查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编发应急信息简报;协助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3、建设市场监管科负责完善建筑市场信誉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市场整治,实现无形建筑市场“有形化”。
负责与市招标办的沟通联系,实现标前和标后管理,规范建设业市场;
4、政策法规科负责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5、公用事业科负责协调或参与供水、燃气、市政、园林绿化等公用事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6、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是否存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违规渎职现象进行调查;
7、市园林管理处负责
8、市市政处负责
9、市建管处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安全监控,,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协助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协助调查处理工程安全事故;协助、指导各县区(含开发区)住建委进行建筑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10、市质监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组织开展本市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参与本市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协助、指导各县区(含开发区)住建委进行工程质量应急救援工作。
11、芜湖中燃公司负责市燃气管网设施、用户户内燃气设施所发生的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2011年年底前投资建成LNG储配站,提高芜湖市天然气供应应急调峰能力,加快推进GPS巡线系统建设,扩充壮大燃气检修人员,加大抢险设备的投入,保障居民生活和公共福利用气,保障天然气管网运营安全。
12、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水源污染、出厂水水质异常、制、供水设备设施严重故障、液氯泄漏等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反应机制,建立完善各类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优质安全供水。
13、市房屋征收管理处负责协助处理房屋拆迁工程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市房屋安全鉴定处负责对房屋安全鉴定提供技术支持;
15、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负责拟定本辖区各类建设行业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建设系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区域内各建设企业制定本单位应急管理预案和开展演练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统筹安排,认真规划,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建设。
(二)注重规范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制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的种类、规模、数量和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以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同时要建立应急队伍和装备使用、调用工作机制以及协调配合、应急联动运行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队伍拉得出、用得上、配合好、处置佳。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加强培训演练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关键。
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并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加强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通过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
(四)强化考核奖惩,确保有效推进
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检查,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同时,对在处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