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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管理制度.doc

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试验室管理办法

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所

目录

1.总则 1

2.方针 1

3.质量目标 1

4.工作目标 1

5.质量管理体系 2

6.试验内容 3

7.监理试验机构设置与职责 7

8.试验室管理制度 10

9.试验监理工作制度 11

10.现场测试制度 12

11.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3

12.试验室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14

13.试验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5

14.委托试验制度 16

15.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6

1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7

17.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8

18.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9

19.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9

1.总则

试验工作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试验数据是评定工程优劣的主要依据。

2.方针

科学、公正、规范、严谨的检测,热忱、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

3.质量目标

围绕试验室的检验工作内容,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切实贯彻质量方针,履行质量承诺,严格质量管理和控制,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力争每年度的检验报告差错率小于1%,报告及时率100%,客户满意率在100%以上,努力把我们试验室建成:

管理严格、工作规范、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服务领域广阔、运行机制灵活的优秀试验室,从而提供公正、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出具符合有关要求的检测报告。

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坚持科学性、公正性;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4.工作目标

4.1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试验人员的管理及调配使用,确保试验工程的监理覆盖率达100%,关键试验旁站到位率100%,及时报告并安排好人员休假或待岗。

4.2试验工程师及时、准确地签发各种监理文件、资料,确保正确率100%。

4.3认真贯彻业主关于试验工程监理方面的指示、指令,并确保落实到位率100%。

4.4及时、准确地做好检测工作,抽检频率达到或超过业主要求频率,确保一次抽检合格率达95%,业主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4.5已完成主要分项工程评定达95分以上,次要分项工程达90分以上,所监理工程不发生责任质量问题。

4.6及时整理试验报告、登记台帐及归档,确保其完成率达100%。

4.7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不发生缺岗、漏岗、盲签和监理失职、渎职等现象。

4.8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现象和安全事故。

5.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落实试验室的质量方针,确保质量承诺和质量目标的实现,试验室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1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编制相关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可能影响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的机构设置、体系、委外试验等环节做详尽的规定,从机制上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

5.2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要求,从人员、设施环境、检测标准、量值溯源、抽样、样品的处置、检测记录和报告等环节都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还应编制相应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以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每一环节均处于有效的控制之中。

6.试验内容

6.1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可否用于所建项目工程。

(1)外购材料或商品构件在订货之前,对于在招标文件的规定,由监理试验室,建设单位确定材料供应商范围的材料,承包人应将选定的材料供应商的资料上报监理试验室审查后再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并应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必要时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对承包人的自我加工材料及其它各种原材料的取样,均应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督,以确认材料的真实和取样的代表性。

(3)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对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将各类材料试验报告单报监理试验室审批。

现场试验监理人员旁站试验并在原始记录上签认。

(4)运至工地现场的材料或成品构件,监理试验室试验将按不少于承包人规定试验频率的20%独立完成抽样试验。

(5)施工进程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成品构件进行符合性抽样试验检查。

6.2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

它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首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报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

混凝土配合比等标准试验报监理试验室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2)对承包人的试验,要求现场试验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并作好记录,在原始记录上签认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3)监理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试验,(一般承包人在7天结果出来后及时上报监理试验室)按规定承包人试验频率的100%独立完成。

6.3工艺试验

依据技术规范,在开工之前对混凝土配合比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1)监理试验工程师应审查、批准承包人的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

(2)监理试验工程师应对工艺试验的工程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3)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监理试验室应派试验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应做出详细记录。

(4)试验报告由监理试验室审批报建设单位备案。

(5)严格按工艺试验总结,选择最佳施工工艺、方案组织施工,执行首件认可制。

6.4抽样试验:

(1)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实施中产品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配合比的配制,水泥剂量、骨料级配、路基填料级配等的测定和试验。

(2)监理试验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3)承包人应按的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频率100%进行抽样试验。

监理试验工程师按规定承包人试验频率的20%独立完成抽样试验。

监理验室将根据情况对重点、关键或问题突出的工程进行独立的抽样试验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试验。

(4)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怀疑并提出要求时,监理试验室随时派员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试验频率。

6.5验收试验:

(1)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测,并对该项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

监理试验室及建设单位将组织人员到现场作必要的验收检测,以肯定或否定该项目的质量。

6.6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试验管理

(1)监理试验室应派出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2)所有试验仪器都须经事前标定并按期进行检定。

(3)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其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发现工作态度不认真,违规操作,初次批准教育。

对屡教不改,技术水平差,违规操作不称职的人员。

试验监理工程师向试验室汇报,请求建设单位清除出场。

(4)在试验过程中试验工程师经常检查各施工单位试验室仪器使用情况和试验环境。

对仪器明显差错要求各试验室重新计量标定,直至更换。

试验环境达不到要求时,必须无条件改进,直到合格为止。

(5)重要试验必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7.监理试验机构设置与职责

7.1监理试验机构的设置

监理试验室的设置应与监理机构、工程规模相适应。

人员的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总监办中心检测实验室必须隶属于总监办的领导与管理,直接受总监理工程师控制之下,这是由总监办中心检测实验室的功能与职责所决定的,该部门应不受其他部门影响、可独立完成交派的任务,具有一定的授权,保证其能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实际质量,所出数据只对总监办或总监负责,未经许可,有关数据资料不得外泄,以利于上级决策,故而,是总监办乃至总监理工程师的参谋、助手、耳目。

7.2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的职责

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均应严格按照合同规范内容和有关的规程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工作;试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保证出示的试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根据上述要求和工程需要,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和住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如下的职责:

(1)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职责

负责监理标段内监理试验管理工作,制定监理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对标段范围内的工程监理试验业务进行指导并督促试验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查验收工作。

按规范、验标的要求组织相关的验检测工作。

负责标准试验(如配合比、击实等试验)、工艺试验验证工作,认真填写各项试验原始记录并整理试验结果。

配合建设单位试验检测管理部门组织好试验人员培训工作,及时组织监理单位试验人员学习有关试验检验工作的新标准、文件和规程规范。

运用数理统计分析,建立试验工作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并监督检查处理情况。

监督检查现场试验监理工作,做好各项试验抽检及验证工作,建立不合格品试验台帐。

负责对施工单位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资质进行审查。

组织召开试验工作例会,研究解决试验检测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参与监理标段内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阶段和竣工验收,提供抽查和验收的资料成果并据此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和意见。

负责向建设单位试验检测管理部门和其它主管部门上报试验统计报表和试验工作总结。

负责本监理区段的现场试验管理工作,提出本施工区段监理试验检测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调整。

严格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开展试验工作,认真填写各项试验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并妥善保管。

做好现场巡检工作,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与试验检测相关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负责平行试验、见证试验工作,并妥善保管试验检测资料;负责提供监理单位竣工资料中试验检测相关资料。

控制原材料质量,除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外,加强抽检工作,建立不合格品试验台帐。

(2)现场试验监理人员职责

现场试验监理人员为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派驻各合同段试验监理工作人员,受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统一领导,对试验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负责全过程旁站各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并签认施工单位试验原始记录。

负责收集承包人各材料进场数量及取样试验应检数量,报驻地办试验室,按检测汇总表监理抽检频率要求及时独立抽样,填写报验单,送驻地办检测。

标准试验及特种材料的取样、现场监理人员与驻地办试验工程师同时到现场取样。

由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试验工作人员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现场监理全过程旁站施工单位标准试验并作好记录。

督促施工单位试验室按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要求,全频率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对于现场抽检项目如,基层密实度检测等必须做到独立完成。

监督检查各合同段日常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办试验室报告,如有隐情不报者要追究现场试验监理人员责任。

(3)资料员的职责和权力

负责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收集、购置新标准、规范及必备的业务书籍。

及时收集和整理试验资料,并做好发放登记。

建立试验仪器设备台帐设备技术档案,重要资料移交公司试验室。

资料外借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严格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有关技术数据,并不得随意复制报告资料。

对过期的文件资料销毁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并造册登记入档。

文件资料丢失按质量事故处理,并要追究资料员的责任。

8.试验室管理制度

8.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8.2试验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及铁道部颁布的标准进行。

8.3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方能单独上岗。

8.4试验室人员应团结协作,并服从试验室主任的统一安排。

8.5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

定时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8.6保持试验场的整洁,每次试验结束,必须清理场地。

8.7化学试剂、有毒物品、易燃品试验仪器应存放在安全地方,由专人负责保管。

8.8未经过计量部门认可的及超期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8.9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以免发生意外。

8.10各人对分管区域内所有仪器、设备的位置、性能、状态应了如指掌。

8.11每天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水电、煤气开关。

对需要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特殊情况应当有专人值班。

8.12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应当由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写明事故原因,并引以为戒。

8.13试验人员应清正廉洁,实事求是,严禁仿造试验数据。

9.试验监理工作制度

9.1负责本工程各类有关材料的抽样和送检,对承包人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材料自检、施工工艺、配合比、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报验审批、数据分析及判断、特殊委外试验等进行监督,负责工地试验室日常工作监督、施工现场管理和控制等工作。

9.2根据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的取样方法、频率(承包人的20%)、数量、从现场自检合格材料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对样品进行编号和保管,保证样品在送交试验室前不受机械损伤、性能不发生变化,不被调换。

9.3由试验监理工作人员负责将样品送至中心试验室,填写材料试验单,移交样品。

9.4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提供各施工标段较为准确的材料进场计划。

9.5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原则上应清退出场,并及时通知现场试验工程师进行处置或会同总监办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商议决定。

9.6应督促承包人每月将委外试验形成详细的汇总材料报总监办中心检测试验室备案,内容包括委外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试验过程和结果、处理意见以及试验报告的复印件。

10.现场测试制度

10.1工地试验人员按照所划分区域对管辖内各项试验负责。

10.2根据现场进料情况和施工要求,安排现场检测计划,尽可能不与室内试验相冲突。

10.3试验检测前首先明确要求,查阅有关试验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对测试全过程应心中有数,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10.4应按时到达测试现场,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进行现场测试。

10.5测试时,当出现测试资料与预期结果相差很大时,可暂停试验待查明原因后再继续试验。

10.6试验检测结束后,应认真检查试验,检测过程是否正确,资料记录是否完整,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需认真分析,直至重新测试。

10.7秉公办事,不受外界人为因素干扰,现场测试应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意外发生。

10.8测试完毕后,应及时出具测试报告,并做到准确,公正。

若修改原始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调离试验岗位。

11.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1.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守则”,建立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

11.2试验工作间要设置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要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搞好室内卫生。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放射性有害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11.3试验人员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化学试验接触有毒、腐蚀药品时应戴手套、口罩,室内应备有肥皂、毛巾、清洗剂等用品。

11.4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有关规定,从事放射性物资保管、监测工作的人员,可享受二类医疗卫生津贴。

对操作、保管、维护核子密度仪和有毒等环境下工作人员,各级试验室要给予其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

11.5电源不得随意变动,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切断电源;电路变动和安装,必须由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保护。

11.6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间,禁止在工作间吸烟。

11.7试验检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要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11.8试验室要做好防盗工作,下班后关闭所有门窗,配备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防止仪器设备和重要试验资料丢失。

12.试验室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12.1试验人员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必须熟悉业务,严守操作规程,谨慎小心,不可盲目行事。

12.2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品,应有专人专门保管,其他人不得随意动用。

12.3所有盛放试剂,溶液剂、添加剂等的试剂瓶,均应贴有标签,移取腐蚀性液体应有特备的虹吸管吸取。

12.4从事加热沥青或有毒和有强烈刺激性气体放出的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头部不要伸进通风橱内,当移出通风橱时,应注意室内通风。

12.5进行掺配、稀释、加热、清洗或易爆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12.6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集中处理,不可乱倒、乱弃。

12.7操作中,如不慎将碱类或酸类等弄到身上时,应迅速脱下衣服、清除皮肤上的化学品,并用大量的水冲洗,再采取措施进一步妥善处理。

12.8操作结束按规定填写《危险品、易耗品登记表》

13.试验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3.1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3.2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报告均应按铁道部统一格式(铁建设〔2009〕27号文发布)。

试验检测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

13.3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允许划改。

13.4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13.5报告要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要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13.6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13.7试验室要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和领取日期一栏要手签。

13.8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

14.委托试验制度

14.1凡施工单位委托试验应联系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检验部门试验。

14.2对于所委托的试验对象,应会同有关试验人员按规定方法和数量取样送检。

14.3所送样品应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标注组号和批号。

1.4所送样品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用于该项目的部位,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收样人、并对委托单进行编号、归类以便查阅。

15.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5.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检测事故。

(1)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3)试验时未及时作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4)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事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致检测结果无法使用。

(5)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

(6)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7)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8)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15.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室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15.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15.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15.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6.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满足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需要,购置仪器设备时要确保仪器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可靠性,以及量程、精度是否满足测试要求。

16.2试验室应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建立仪器设备总台帐及主要仪器设备档案。

16.3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合理安置,对相互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16.4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自校计划并按期予以实施;在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果经过修理,或经过搬运、移动等,要重新送检;对于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的、使用非常频繁和经常携带运输到现场检测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期间核查。

16.5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仪器负责人;主要、常用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且贴在墙上醒目位置。

16.6试验检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并填写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

16.7试验室主任要组织试验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17.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7.1试验检测环境是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试验室用于试验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的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

17.2室要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湿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

17.3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时,试验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18.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8.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要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18.2施工单位开展取样工作,,严格按见证工作制度进行,总监办试验室试必须由派人到场,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负责,施工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样品抽取完毕后由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一起封样,送寄到见证试验室进行试验。

18.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19.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9.1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应由专人负责往来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

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发文机构、送达或发出时间、收文或送文人、批阅的阅办情况。

对收到的文件加贴批阅单。

19.2建立收阅和签发制度。

对收到的文件先由试验室主任批阅,交有关人员阅办,阅办后交登记人保管备案。

发文应由试验室主任审阅并签发。

19.3建立分类归档保存制度。

对行政管理文件以收、发编号按年度归档保存。

19.4试验资料按构造物或路段分别管理,并按原材料、配合比、抽检分别保存。

19.5试验原始记录交试验、计算、复核人复核签字,再交试验室主管审核签发,留件和原始记录一并归档保存。

19.6建立文件查、借阅登记制度,防止文件遗失。

技术文献、试验规程和技术标准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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