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招标文件简介及发展趋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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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肇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受采购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对《肇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就《肇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及其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进度要求

1.1项目名称:

《肇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2项目完成时间和内容:

(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工作方案的编写;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80天内,提交相关成果与甲方进行中期交流沟通;

(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0天内,提交初步成果;

(4)中标单位收到采购人对初步成果的审核意见后20天内,提交征求意见稿;

(5)中标单位收到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后15天内,提交专家评审稿;

(6)中标单位收到专家评审意见后15天内,向规委会提交审查稿;

(7)中标单位收到规委会审查意见后15天内,向市政府提交审批稿;

(8)中标单位收到市政府审批意见后15天内,提交最终成果。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3.1时间:

2010年11月9日至2010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

8:

30~12:

00,14:

30~17:

30(北京时间);

3.2地点:

肇庆市康乐北路34号恒星花苑A幢3楼。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4.1售后不退工本费¥150.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评标时间

5.1递交时间:

2010年11月30日下午3:

00~3:

5.2截止及评标时间:

3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

6.1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6.2请投标单位代表持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依时出席。

7.本次采购不举行集中答疑,如投标单位有疑问请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

8.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联系人:

夏小姐

电话:

0758–2765183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地址:

肇庆市康乐北路34号恒星花苑A幢3楼

联系人:

谭小姐

0758–2867308-808

传真:

0758-2867638

E-mail:

dlgz148@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总 则

1.说明

1.1资金来源:

财政拨付。

1.2投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及规划任务书。

2.合格的投标单位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所述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

2.3一个法人只能以一个投标单位的名义投标,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的名义进行重复投标。

2.4投标单位近三年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曾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约、警告、处罚等不良记录。

3.定义及解释

3.1采购人: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

3.2招标代理: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3.3投标单位:

指向招标代理提交合格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投标评审工作的组织。

3.5天:

指日历天。

3.6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件、传真文件等《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

4.纪律与保密事项

4.1凡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本次招标的其他情况。

4.2评标开始,直至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单位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3投标单位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4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5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评标结束后,投标单位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4.6在确定中标单位之前,投标单位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和评价比较时对评标小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投标费用

5.1投标单位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保证金的费用等。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6.投标方案成本补偿费

6.1采购人不对中标单位与未中标单位给予任何投标费用经济补偿。

7.保证

7.1投标单位应保证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所提交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采

购人保留因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采取的法律权利。

2.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要求提供的投标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规划任务书

(4)合同条款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8.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3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单位,均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其通知应确保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0天前收到。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可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

行)》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等,招标代理将在原公告媒体:

①肇庆市政府采购网(

/appmanager/zhaoqing.html);

②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网

();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

/new/)进行公告,招标代理不再另行通知投标单位。

10.踏勘现场

10.1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0.2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3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

11.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来往函件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2投标文件中所有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外封袋格式

(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5)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7)项目组人员结构

(8)投标单位近5年编制的城乡规划项目获奖情况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规划设计服务措施及承诺

(1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保证金退还证明书

(1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A、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B、营业执照

C、税务登记证

D、组织机构代码证

(15)技术性文件

A、对肇庆市的认识

B、对规划任务的理解及服务承诺

C、编制工作技术路线和方法

D、重点、难点分析

E、规划理念和创新性

F、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存入招标代理指定的银行帐户为准

(到帐查询电话:

0758-2867308-801,赵小姐)。

投标单位应凭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并且款项已到达招标代理帐户后,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参加投标。

开户行:

工商银行肇庆市端州六路分理处帐 号:

2017002319200013389

户 名: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13.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免遭因投标单位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在因投标单位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3.3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行为,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迟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投标单位。

13.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延续其约束力,到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并将一份正本合同交回招标代理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

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C、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13.7不论投标单位以何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帐的形式退回《投标保证金退还证明书》指定的银行帐号。

13.8采购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以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转入指定帐号的投标保证金。

14.知识产权

14.1投标单位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单位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在开标之日起90日内保持有效。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可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单位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关于投标报价

16.1本次规划设计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大写:

肆拾万元),超出招标限价为无效标。

16.2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报价必须以人民币计价。

16.3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报。

16.4投标文件上的报价应包含:

(1)所有应支付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使用费等费用;

(2)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3)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税费。

16.5不能在投标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

16.6投标单位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投。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A、投标单位应按后附文件格式用A4纸打印提交一正五副的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B、将所有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投标文件的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C、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非空白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D、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不允许使用涂改液、涂改带覆盖),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司法人公章。

17.1信封应清楚标明采购编号(2010ADL130(C)、项目名称(肇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投标单位名称和“在2010年11月30日下午3:

3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2如果信封未按本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3投标文件“副本”资料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17.4投标文件的“正本” 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招标代理在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18.2招标代理在征得采购人同意下,可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采购人和投标单位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招标代理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招标代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9.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9.3在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的期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

5.评标程序

20.开标

20.1评标会时间:

30(北京时间)

20.2评标会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20.3开标由招标代理主持,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

20.4投标单位代表持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参加评标会,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5现场监督人员应当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人员。

20.6主持人宣读评标会会场纪律。

20.7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点时,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以后递交的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20.8招标代理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9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单位。

20.10招标代理将做评标记录。

21.评审与评标

21.1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一名采购人代表和四名有关专家共五人组成。

21.2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评审和评标,只有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接受评标。

22.投标文件的评审

22.1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单位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2投标文件中,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则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的相对排序。

22.4在评审期间,评标小组可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5评标小组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进行了实质性响应。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金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投标单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5)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明显不一致;

(7)投标有严重缺漏项目;

(8)不满足规划任务书要求;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3.评标

23.1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23.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3.3评标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

24.规划设计技术评分细则

序号

分项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对肇庆市的认识

10

7~10

对肇庆市的城市发展理解深刻。

4~6

对肇庆市城市发展有一定的认识。

0~3

对肇庆市城市发展缺乏认识。

对规划任务的理解及服务承诺

8~10

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全面、合理,内容与深度均超出本项目规划任务的要求。

4~7

对项目理解和把握较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与深度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划任务要求。

1~3

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基本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与深度基本符合本项目任务要求。

对项目理解和把握不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与深度不符合本规划任务要求。

编制工作

技术路线和方法

5

4~5

技术路线清晰、全面,方法可行。

2~3

技术路线基本合理、方法基本可行。

0~1

技术路线不够合理、方法可行性差。

重点、难点分析

能够准确把握重点、难点,分析透彻。

基本抓住重点、难点,分析达到一定深度。

未能抓住重点、难点。

规划理念和创新性

结合国内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成功案例,从肇庆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新颖独特的规划理念。

结合国内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成功案例,提出一般性的规划理念。

未能结合国内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成功案例,或提出的划理念较差。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不可行。

投标单位编制的城乡规划项目获奖情况

0~10

投标单位2005年以来编制的城乡规划项目,每获得部级三等以上(含三等)或省级一等奖1项计3分,每获得省级二等奖1项计2分,获得省级三等奖1项计1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计算)。

项目负责人参加城乡规划项目的获奖情况

8

0~8

项目负责人2005年以来参加的城乡规划项目中,每获得部级三等以上(含三等)或省级一等奖

1项计3分,每获得省级二等奖1项计2分,获得省级三等奖1项计1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8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

计算)。

项目负责人主持城市绿地系统及相关规划的经验

7

0~7

项目负责人2005年以来主持过的城市绿地系统及相关的规划项目,每1个项目得1分,最高不超过7分。

续上表。

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编制城市绿地系统及相关规划的经验

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3人以上参加过城市绿地系统及相关的规划项目。

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

2~3人参加过城市绿地系统及相关的规划项目。

1

1人上参加过城市绿地系统及相关的规划项目。

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均没有参加编制过城市绿地系统及相关的规划项目。

十一

项目组人员结构

3~5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主要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3人以上(含3人)具有城乡规划高级职称或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1~2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基本合理,主要技术人员

(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1~2人具有城乡规划高级职称或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要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没有人具有城乡规划高级职称或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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