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基建管理制度81645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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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查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进度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工程数量、工程款。
11.按程序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12.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完善和归档。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装科
2、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水、电、暖、气安装工程的全部工作。
3.参与编制学校建设年度计划,上报学校后组织实施。
4.参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手续工作,按照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建筑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协助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依据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的招标结果和有关程序,办理合同会签、按程序审批、盖章、登记及归档。
6.参与项目前期准备、中期施工、后期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
7.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核实并审核现场经济签证,处理并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单。
9.审核材料计划,参与材料的认质认价。
10.检查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进度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工程数量、工程款的支付。
11.按程序审核工程预算、决算、向核审部门报审。
三、材料科
2.配合工程科、安装科作好材料的计划,采购工作。
3.组织材料的考察和认质认价工作。
4.组织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制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依据招标结果和程序,负责材料、设备等合同的签订,办理合同、按程序审批、签字盖章、登记及归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科
2.负责基建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购置、办公设施维修、会议记录、财务报销、工资造表、固定资产登记清账、建账及管理、卫生管理、基建工作宣传和报道、基建处网页制作和维护、协助基建车辆运行的管理。
3.参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手续工作,按照建设总体规划,协助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4.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包括预结算的编制与审核,配合审计完成终审。
5.参与审核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
6.负责所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归档工作、核查已交工程竣工资料完整性和份额(三套);
配合工程报建人员提供整理报建资料;
工程设计变更等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7.参与主管项目的维修及后期付款。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处长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负责全处人员工作安排、奖惩、任务分配等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组织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学校基本建设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5.精心组织,认真考察,规范招标,选择理想的勘测、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6.定期召开现场管理和业务工作会,布置、检查、督促、落实和总结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情况。
对技术问题,组织专家会审;
对于造价问题,多搞调查研究;
对于质量问题,深入实际全过程监督,切实把好质量关;
对安全要常抓不懈,勤检查,多整改,杜绝大的安全事故。
7.主管材料科工作。
8.负责协调内外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9.抓好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落实廉政制度,定期向校领导、纪委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职责
2.负责编制学校的整体规划,组织编制建设年度计划,上报学校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手续工作,按照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地勘、建筑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并负责督促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4.全面主持西安校区建设技术性工作。
依据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的招标结果和有关程序,代表学校签订工程合同(审查),负责审定合同外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6.检查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进度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工程数量、审批工程款。
7.负责项目前期准备、中期施工、后期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
8.主管工程科、安装科工作
9.协调工程科、安装科、材料科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基建技术管理工作。
3.参与编制学校整体规划,组织编制基建计划,上报学校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4.参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立项工作,按照学校总体规划负责项目、地勘、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等建设前期工作。
5.参与招标活动。
依据招标结果和有关程序,提出签订施工、监理合同的审核意见。
6.审查项目预算,项目工程决算并按规定,报审计部门。
7.主管综合科工作。
8.审查督促所有工程项目文件档案(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并按照学校档案室有关规定及时完成档案的归档工作。
9.参与审查年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审查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材料定货的合同。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程科长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管理基建工作。
2.协助总工,主管学校建设的技术业务工作。
3.负责工程科的业务工作。
实行工程项目负责制,合理部署项目管理。
4.参与编制学校的整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建设的年度计划,上报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
5.组织安排建设项目的立项,按照校区建设规划,负责基建项目的定点、地勘、建筑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6.按照有关规定,在总工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依据中标结果和有关程序,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核。
7.合理组织部署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组织阶段检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
8.负责督促工程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款支付款额。
9.按程序安排审核各人分管项目的工程预算、决算、向审核部门报审。
10.监督工程质量、造价、工期,负责合同价款以内变更设计及经济签证审定,对合同外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及经济签证,经论证、审核,按程序办理报批及相关手续。
11.负责基建档案(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建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基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装科长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管理基建工作。
2.受总工领导,主管学校建设安装工程的技术业务工作。
3.负责安装科的业务工作。
实行工程项目负责制,合理部署项目管理
5.组织安排建设项目的立项,按照校区建设规划,负责基建项目的定点、地勘、建筑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合理组织部署安装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组织阶段检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
8.配合材料科对设备安装材料进行认质认价。
9.负责督促工程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款支付款额。
10.按程序安排审核各人分管项目的工程预算、决算、向审核部门报审。
11.监督工程质量、造价、工期,负责合同价款以内变更设计及经济签证审定,对合同外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及经济签证,经论证、审核,按程序办理报批及相关手续。
12.负责督促基建档案(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建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基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材料科长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管理基建工作。
3.组织材料的考察和认质认价工作。
4.组织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制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依据招标结果和程序,负责材料、设备等合同的签订,办理合同签字、按程序审批、盖章、登记、分发及归档。
六、
综合科长
2.安排部署好基建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4.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制定责任目标,布置检查预结算的编制与审核,配合审计完成终审。
6.负责催促所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归档工作、定期检查已交工程竣工资料归档情况,制定资料完整性归档方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完善基建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现明确“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付款、材料招标、合同审签、工程结算”等六个程序。
一、
设计变更程序
施工单位提交联系单—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甲方现场工程师签署意见—工程科科长(安装科科长、综合科科长)签署意见—总工签署变更意见—设计院签字确认或出具变更通知单—资料室登记、存档,并发放到项目监理和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监理发放到施工单位执行。
甲方提出设计或图纸变更时:
工程科科长(安装科长、综合科长)提出建议—总工签署意见(涉及增加费用数额较大时处长签字后报校领导同意)—设计院签字确认—资料室登记、存档,并发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监理—项目监理发放到施工单位执行。
1.时限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该变更部位施工前十天提交工程联系单,监理工程师审签不超过一天,工程科、安装科、综合科两天内审签会签完交总工,总工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派专人送设计院,设计院出具正式变更单,收到变更单当日由资料室直接发至监理和甲方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当天发给施工单位执行。
甲方拟提出变更时,应于十天前通知施工单位,并抓紧办理变更手续,不得影响正常施工进度。
2.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变更部位和相应图纸编号;
要求变更的原因;
建议变更的方案;
变更后产生的费用变化和估计工程量。
3.一般性变更(包括材料等强代换、装修工程的局部修改不影响结构时)所发书面变更必须采用陕西科技大学基建处工程变更通知单统一格式,并由工程科(安装科、综合科)科长、总工签字认可,否则,变更无效。
4.设计单位、基建处工程科、安装科、综合科所发变更以及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各自编号。
5.凡对建筑功能、结构形式、规范、标准、造价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基建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经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6.使用单位提出使用功能上的变更,由该单位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各专业负责人审核其可行性,报总工审核。
如涉及增加费用,须由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经济签证程序
施工单位、监理、甲方现场工程师、审计共同签字—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处长签字复核(资金额在3—5万时须经处长签字;
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须经相关校领导审签)—返回施工单位。
(一)、经济签证的主要内容:
1.拟建工程场地现状:
现场实测地面标高,绘制现场标高方格网络图。
2.土方工程:
基础开挖普探后需处理问题坑方量及回填量,余土外运及内倒土方量,挖运土使用机械种类。
3.垃圾外运:
现场地面及地下开挖的无法用于回填的垃圾土,须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相应的测量图。
4.地下障碍物处理:
管道影响施工,须保护或予以拆移而发生的工作量。
5.地面障碍物处理:
地面永久或临时建筑物由于基础开挖影响安全采取的保护性或临时设施的拆除、迁移。
6.非施工原因造成现场工程变动,对已发生的原图纸工作量按实予以签证。
7.特殊条件下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
(二)、经济签证的有关事项
1.现场签证必须准确、及时,一般不得超过七天(指施工现场发生实际签证内容之日起至施工单位正式书面提出申请止,过期不予办理。
现场签证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本着对学校、对单位、对领导、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处理相关签证问题。
2.施工单位提交的经济签证单必须详细填写经济签证的内容。
如工程量、劳动量、运距等应附计算式或草图。
3.要严格按照经济签证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不办理变更签证不得施工,杜绝先干后补情况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程序
施工单位报付款申请或结算单—监理单位审核—甲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工程科长签署意见—主管处长审核—处长签字报账(10万元以内)—主管校长签字报账(11万元—50万元)—校长签字报账(50万元以上)。
1.各项工程付款手续由项目责任人(学校在册职工)负责办理。
2.在办理付款手续时,责任人要认真核对领导最终签批的付款数额,并逐笔登记该项目的付款时间、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阶段和比例履行手续。
四、材料招标、采购、认质认价程序
施工单位报材料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科、安装科、综合科分别确认材料规格、型号、各种技术参数—总工审定—材料科组织招标、询价、认质认价工作。
需要考察时,由材料科、工程科(安装科、综合科)、学校监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
教工住宅楼主要材料的考察还要吸收集资户代表参加。
1.材料科要加强和工程科、安装科、综合科的沟通与协调,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提前安排材料考察、招标、认质认价工作,防止出现工程停工待料现象。
2.工程科、安装科、综合科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前上报材料计划,在接到计划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规格、型号、品牌以及其它技术参数的确认,并送总工审核后交材料科。
五、合同审签程序
项目负责人审签—工程科长(安装科长、综合科长)审签—主管处长(总工)审签—处长审签—监审审签。
重要条款或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程结算程序
(一)、工程结算资料内容:
1、
招标文件
2、
投标预算及中标通知书
3、
施工合同
4、
全套施工图纸
5、
变更通知单
6、
工程结算书
7、
施工内容确认单
8、
材料认质认价单
9、
图纸会审纪要
10、
经济签证单
11、
与结算有关的工作联系单
12、
有关证明材料:
工程质量评定证明、文明工地证、四保缴费证明等
13、
与结算有关的协议、会议纪要等
(二)、报送程序:
以上资料由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审签——建设单位基建处工程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审签——建设单位基建处安装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审签——建设单位基建处主管处长验收——建设单位综合科签收
(三)、审核程序:
监理对结算资料和结算书先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基建处工程科项目负责人对土建工程结算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结算书上签署意见——项目主管签署意见——建设单位基建处安装科项目负责人对安装工程结算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结算书上签署意见——材料科对认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结算书上签署意见——项目主管签署意见——建设单位综合科签收并安排审核,和施工单位核对,意见一致后,经审核人、科长、主管处长、处长确认——出具初审结果。
(四)、报送期限:
工程结算资料一般在工程竣工两周后报送,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监理审核一般不超过两周,项目负责人审核一般不超过一周,综合科审核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工程现场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四、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七、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
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
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
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审阅后报请校领导审批,批后执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计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
费用超过10000元的报请处领导批准。
3~5万元经处长签字;
5万元以上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
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沟通,避免信息不畅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合同管理
对处内所辖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
一、合同的经办、会签程序:
设计、勘察、监理等项目前期合同,施工总包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科长审核,请处长复审,相关部门会签,处长审定,请校领导审批。
二、合同的发放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合同的管理责任: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和会签单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
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3.工程预决算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
4.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合同机密。
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档案资料管理
为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档案资料,保证基建档案的真实、安全性,结合我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国家、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规定,努力做好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二、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属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从立项、设计资料,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扩初设计的批复,地质勘探资料,总体规划、土方平衡,室外标高、外水、外电、下水,道路驳岸,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预算,开工报告,测量定位记录,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图纸会审记录,修改设计资料,设计修改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室内设备安装资料和图纸,竣工结算,招投标工作文件等资料。
三、档案资料统一由资料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资料室存档。
资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办理手续,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
特殊情况必需借出时,由处领导批准,限期交还。
若有丢失,除须作出书面检讨外,还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赔偿。
四、为便于及时使各种应存档的资料归档,凡属设计好的图纸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各项资料整理装订成册由经办人发放。
两天内送达到各科室,三天内送达到施工单位。
五、凡属订购、采购各类书籍资料,由综合科统一办理,所需数量由处领导审批决定。
需借阅使用,或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者,统一由资料室编目登记,使用者应及时归还或办理移交手续。
若有丢失损坏,视其情节处以赔偿。
六、对已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各种资料一式三套壹年之内及时归档。
七、妥善保存好图片、光盘资料,建筑模型。
八、资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