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既有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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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既有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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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既有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doc

一、施工中对相邻建筑、构筑物的安全保护措施

1、已建成的轻型建筑物周围,不宜堆放大量的建筑材料或土方等,以免地面堆载引起建筑物附加沉降。

拟建的密集建筑群内如有桩基建筑物,应先施工桩基础。

如开挖深基坑及降水工程,应做好基坑支护,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土体变形与地下水位变化对邻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2、对原有邻近建筑物,为保证施工期间及其以后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一般情况新设计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相邻建筑的基础埋深。

当必须深于原有建筑物的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

根据荷载大小及土质情况,一般取相邻两基础底面高差的1-2倍。

否则应采取分段施工,设临时加固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地基,以免开挖基坑时,原有建筑物的地基松动。

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充分掌握相关资料,熟悉地下管线情况,做好对相邻建筑和有关设施的保护措施。

4、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5、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条件的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裙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桩上的土压力;

4)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5)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6、基坑支护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保护相邻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安全;利用支护结构进行地下水控制,施工降水可能导致相邻建筑物产生过大的沉降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此时需采用局部回灌工艺;节约施工空间,在施工现场不允许放坡时,使用支护结构可将开挖空间限制在主体结构基础平面周边外不大的范围内;减小基础底部隆起,由于开挖卸荷,基坑和其周围的土体会发生回弹变形和隆起,严重时可造成基底坑隆起失效,合理地设计和施工支护结构,可使这种变形大大减小;从而保证了相邻建筑和有关设施的安全。

二、地下管线及其既有线的保护加固措施

一、调查分析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范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首先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

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管线图,摸清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

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

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二、保护措施

(1)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道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

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

(2)工程施工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的局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3)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4)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公司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工程。

施工队和各班组兼职管线保护人,组织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悬挂“地下管线无事故表”和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的“十不准”。

1、工程开工前,查明地下管线索及设施的分布情况,在有地下管线和地上设施的部位覆盖2公分厚的钢板。

2、对已有的地上设施,在工程开工前,搭设双层钢管防护棚进行保护。

3、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挂设安全网,做好施工洞口及临边的安全防护,防止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坠落而造成对原有建筑设施的破坏。

地下管线及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基坑或土方施工前向业主及有关部门索要有关资料,尽可能多地了解地下设施管线分布情况,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在敷设有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破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施工时尽量避开或尽量将其移走,无法避免的施工时安排专人监控,禁止施工机械直接触碰,并及时采取措施加固或防护。

对地上架空线路等设施,采取设置警戒标志或搭设防护棚防护。

土方开挖应防止临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调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地下管线加固

目前无现场地下情况详细资料,在施工准备期间,须查清地下有无管线及管线位置、埋深、用途等,需改道的应报请有关部门改道,不能改道而有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须采取加固和保护设施,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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